干部“吃空饷”退钱就没事?

2014-04-29 10:17
凤凰资讯报 2014年15期
关键词:空饷风暴安徽

多年来,“吃空饷”现象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在‘吃空饷这种顽疾的背后,往往存在着利益‘黑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鲁照旺说。

清理风暴不断 早在2005年,中编办就在全国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但“吃空饷”犹如割韭菜,割了一茬又冒出一茬。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河南、河北、安徽、广西等地再掀清理风暴,并交出了一份份“成绩单”——河北清理“吃空饷”2.76万人,涉及金额1.3亿元;安徽查处相关问题642个,清退人员248人……

违法成本过低 “吃空饷”之所以屡禁不绝,权力监管失范、人事编制不透明、违规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

在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看来,“吃空饷”现象之所以普遍,与人员编制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督有关。“在一些单位里,即使有人知道有人‘吃空饷,但由于当事人普遍有背景,而知情者怕举报影响自己前程,也就选择不吭声。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领导干部就是吃空饷的直接受益者,班子成员利益均沾,因此也往往心照不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多位受访专家还认为,除监督严重缺失外,惩处力度不足、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吃空饷”泛滥的重要原因。“从以往情况看,即使查出了问题,对提供‘吃空饷者的惩处,也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鲁照旺说,“同时对‘吃空饷者的处理,也往往是退款了事。”

专家认为,治理“吃空饷”,关键还在于从根子上铲除其产生的土壤。在鲁照旺看来,“吃空饷”并非简单的违反政纪,而是涉嫌贪污或诈骗。“《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鲁照旺说,治理“吃空饷”,按贪污罪论处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样,‘吃空饷也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要真正解决问题就必须‘动真格,把行政问责上升至法律层面。”鲁照旺认为,应依法追究“吃空饷”者和“发空饷”的单位及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摘自《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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