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年前发生的外蒙古公投,是前苏联在前戏做足的情况下高调推出的压轴戏,无非是将已成的事实赋予国际法的名分罢了。
苏联在外蒙古的前戏,从远来说,在1921年便开始。那一年白俄男爵恩琴率所部进入外蒙古,迅速击败了中国驻军,建立了由其控制的傀儡政权。哲布尊丹巴八世活佛秘密派人前往北京,希望当时的北洋政府能够出兵驱逐恩琴,可北洋各派军阀推诿扯皮,军队迟迟不能开拔。而苏联却迅速出兵,将恩琴剿灭,并扶持蒙古人民革命党建立了政权。
有了军队驻扎,苏联开始操控蒙古的一切,先是镇压对其不满者。从1922年至1932年,外蒙古爆发十余次针对苏蒙政权的起义,最后还是靠苏联红军用飞机坦克直接参战,才镇压下去。而在镇压完大规模反抗后,1937年在苏联专家的指导和三万苏联红军的监督下,蒙古开始了肃反运动。运动波及了社会各个阶层,无论是高级官员还是普通牧民都不能幸免,目前官方的统计的数字,是3.6至5万人被屠杀,但这个数字被研究者普遍认为估计过低。可以说,在1945年公投之前,外蒙古已经没有敢于违逆苏蒙政权的人了。
而公投要涉及的另一方中华民国呢?因为一个堪比巴黎和会“分赃会议”的雅尔塔会议的召开,美、英、苏瓜分了战后利益,而中國已经被作为给苏联的酬劳送了出去。
于是,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国政府申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向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如此局势之下,谁都明白,公投不过是做做样子。即使最不情愿的民国政府,在派出公投参观团之时,便以定下了走过场的基调。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发表公告:“外蒙古人民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会最高委员会之审议,法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至此,曲终人散,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