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4-29 00:44马生玲
农民致富之友 2014年6期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农牧民问题

马生玲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的各项福利也在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本文中主要介绍了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 农牧民 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3-0003-0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维护社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民工程。近期,我对米东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尤其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米东区于2008年8月成立,全区总面积3407.42平方公里,辖1个片区管委会,5镇2乡,5个街道办事处,81个村,54个社区。区内常住人口33万人,有汉、回、哈萨克等32个民族,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26.56%。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大力调整经济机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保持了经济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顺利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基础。2012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亿元;完成地方财政收入24.9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8400元和10602元。

米东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包括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部分,于2011年7月1日启动,主要参保对象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职业的低收入人群。截止目前,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51331人,实际参保49298人,参保率96.0%。16-59周岁应参保缴费人员35903人,实际缴费35545人,缴费率达99.0%;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13395人,养老金每月发放一次,累计发放待遇金1282.31万元,发放率100%。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员2673人,实际参保2621人,参保率达98.1%。其中,16-59周岁应参保2041人,实际缴费1949人,缴费率达95.5%;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580人,养老金每月发放一次,累计发放待遇金80.94万元,发放率100%。

2013年用于米东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级政府补贴174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911.8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106.6万元,本级财政补贴730.2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政策优势不明显,群众认识仍不到位,农村中青年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认识和接受,难度比较大。目前,一个参保人员按照100元标准,缴费满15年,年满60岁时,月领取待遇金102元,一个农民按照100元标准45年缴费,满年龄时每月领取养老金不足150元,因此这种保障体系对现在的中青年农民吸引力不大。同时,对参保也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如:参保缴费就低不就高,选择最低缴费100元档次的较多;30岁左右的年轻人自认为还年轻,距领取还要几十年,不愿参保,部分中青年农民持观望态度等。

2. 困难群体缴费参保缴费人员少。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中,目前只是对持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五保户人员由区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给予金额代缴,并享受相应缴费档次的各级政府补贴,对于低保、优抚对象尚未纳入由政府代缴政策之中。在近期调查中,16-59周岁全区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低保户245人,残疾3-4级 500人左右。目前自愿参保仅312人,只占41.8%,其余人员因经济困难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恰恰这部分人员是最需要社会保障政策惠及的人群。

3. 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稳定性不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益对象为数量庞大的城乡居民,我区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口有 余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牵涉的人口众多,工作量巨大,工作重心主要依靠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目前,我区乡镇(街道)一级没有专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仅由乡镇(街道)劳保所人员兼职,村(社区)一级也是依靠村(社区)干部兼职的信息员收集整理情况,导致经办人员工作不能专一、稳定性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利于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4. 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后没有丧葬补助金,死亡人员信息上报不及时,死亡人员领取养老金的现象仍然存在,追回养老金的难度比较大。

5.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太低,当地财政财力有限,保障能力低,因此养老金发放标准不高,据统计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新农保60岁以上老人平均每月领取养老金是87元,城镇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平均103元,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没有建立相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每年的增资机制,也是制约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重要因素。

6. 由于政府各种社会养老保险衔接的政策没有出台,个别外出打工的农民不愿意参保,怕参保缴纳的保费不能转移,参保年限不能合并使用,思想上有顾虑,所以不愿参保。

三、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对策

1. 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范围。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解释到位,让广大群众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乡镇、街道在向群众宣传的过程中要召开机关、村(社区)干部会议,进行专题培训,让基层干部了解掌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让每一个机关、村(社区)干部争做新农保工作政策的宣传者和解释者,通过示范带头作用和同乡镇、同村人员的互相对比,鼓励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大事、好事、实事。每一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2.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代缴面。根据《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乌人社【2012】57号)及新人社发【2012】37号、人社部发【2012】 15号文件精神,针对低保、优抚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纳入由政府代缴政策之中,做到应保尽保,促使发展成果惠及到弱势群体,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

3. 加快人员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动态”工程,每天都有参保、领取、死亡,而且每一个人的信息都要稽核,否则会造成漏缴、漏报、瞒报、冒领等现象发生。因此,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需要增加精通业务的财会审计人员、计算机网络维护人员和稽核、档案整理等各类专业人员,至少要达到15名。每个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具体负责参保缴费、录入微机、整理归档、公示初审、死亡稽核、领取支付、退保、关系转移等业务工作,村(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应设置专项岗位,并参照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负责辖区日常参保人员信息动态,保费的催缴等基础性工作。

4. 加强各类规章制度建设。伴随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不断发展,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经办人员意见,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各级基金财务管理制度、60周岁以上人员死亡登记制度、基金稽核制度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经办人员行为。

5. 加强管理和平台建设。乡镇(街道)要适应城乡居民分散居住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基础平台建设,举办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化建设,将信息系统平台延伸到村、社区,确保“机构、职责、编制、人员、场所、经费”六到位,加快形成乡镇(街道)有机构、村(社区)有专人、覆盖无死角的办事网络。同时,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电子档案工作,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群众的利益。

6. 加强信息资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信息资料管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环节,具有较强的史料价值。要加强信息资料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档案保管、保密、统计、鉴定、销毁等细则,对业务档案进行立卷、收集、整理、保管,制定档案鉴定销毁、移交等台帐制度,确保统计台帐数据准确,移交手续完整、真实、有效。借助于办公自动化,实行网上录入、比对、稽核,加大档案管理软件设施的装配并与单位办公自动化系统联接,实现数据共享,结合“纸质”原始档案,实现二者有机结合,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7. 加强基金稽查稽核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一是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各项业务经办活动、基金收支行为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其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考评。二是重点稽核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凭证相关票据、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金额是否真实且符合有规定,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等欺诈行为。三是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稽核人员应对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和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归案。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及时处理。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区经办机构应封存冒领人的个人账户,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8. 建议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丧葬费制度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每年的增资机制,尽快出台政府各类社会养老保险衔接制度,让更多广大群众应保尽保,将改革开放的社会成果更加公平的惠及人民群众。

参考文献

[1]云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2.

[2]秦小红.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江西蓝天学院学报,2006,02:51-55.

[3]蒋春雷.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 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0,12: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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