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阳贾湖骨笛的超前性

2014-04-29 00:44徐会高陈宁
北方音乐 2014年6期

徐会高 陈宁

[摘要]河南舞阳贾湖骨笛的出土,将中国音乐文明的历史推前了八九千年的悠悠岁月。贾湖骨笛作为中国音乐考古笛类乐器保存最为完整、乐器年代最早、出土数量最多,且现在还具有演奏功能的乐器,引起世人瞩目。文章主要对贾湖骨笛出土的学术意义以及对中国音阶史发展的重新认识和原始部落氏族文化发展方面的超前性略作总结。

[关键词]贾湖骨笛;超前性;中国音乐文明;笛类乐器

“贾湖骨笛”出土于我国河南省舞阳县贾湖新石器时代遗址,属于裴李岗文化。其遗址所在的贾湖村行政隶属于河南省舞阳县北舞渡镇。贾湖骨笛分别在1986年、1987年、2001年进行了六次发掘,在这期间发掘工作中“出土骨笛25件,其中完整器17件,残器6件,半成品2件,17件完整器中因埋藏状况不好,在起取时过于破碎而无法复原的有6件,完整或基本完整或可大部分复原的有11件。”“在2001年第二季度进行的贾湖第七次发掘中又有近10支骨笛出土。”出土的贾湖骨笛其时代之早、性能之高、制作之精良程度,在我国甚至世界音乐史上,均属空前。骨笛出土是均成土黄色,原材料均系丹顶鹤的尺骨所制,再钻音孔而成,形制固定,制作规范,大多为七音孔,其功能大概为巫术法器,测音工作研究结果认为:“距今八千年左右,我们的祖先不仅有了极其精微、规范的五孔笛、六孔笛、七孔笛、八孔笛,而且还在音乐实践中运用了多宫的六声音阶或七声音阶。”

相当一部分学者曾认为据古文献记载,我国先秦时期音乐主要是使用五声音阶来构成的曲调,这也是“正史”中一贯宣扬的“五正声”的正统思想。其实全面考察先秦文献事实并非如此。如《战国策·燕策三》的记载:公元前227年燕国的太子丹为荆轲送行到易水河边。临行之际,高渐离击筑,荆轲引亢高歌。曲调为“变徵之声”,接着荆轲又唱起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用的是十分悲壮的“慷慨羽声”。显然荆轲所唱的曲调用了“变徵之声”,完全突破了“五正声”的规范,对于正史中的“五正声”的思想是难以理解的……贾湖骨笛的出土使聚讼多年的论题迎刃而解,这说明在有关骨笛考古发现中舞阳骨笛所蕴涵的学术意义是尤其重大的。无论是河南长葛石固骨哨还是河南汝州中山寨骨笛,均难以与其相提并论。

首先,在乐器性质的可靠性方面,贾湖骨笛为一根两头洞通,开有一系列侧孔的骨管,与今天仍在中国一些地区使用的竖吹单管按孔乐器,有着惊人的相似,认定为乐器是没有疑义的,测音和实际的演奏研究表明,它确实可以作为乐器使用。在同一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物,完全可以排除制作的偶然性,可以确认的是贾湖骨笛是贾湖先民有意识有目的的且规范制作出来的乐器。

其次,舞阳骨笛时代的可靠性,骨笛的年代是遗址中同时出土的含炭物质标本,在专门的实验室中进行测定后确认,骨笛为距今约7800~9000年的结论,也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在贾湖文化延续的1000多年中骨笛音阶已有四声、五声、六声、七声多种类型,它由简到繁说明中国音乐的发展渐进性,这些音阶形态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曾出现并一直延续使用至今,说明它符合音乐发展的基本规律而中国是最早认识这个规律的国家,贾湖骨笛的出土表明一些部落和氏族文化在发展方面具有的超前性,这种超前性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也是超前性的。

最后,在乐器性能的进步性方面,舞阳骨笛也是遥遥领先,长葛石固骨哨为单音孔,音列结构较为简单,中山寨骨笛虽然音孔较多,但音孔间距过小,无法容指,其乐器的性质和使用方法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而贾湖骨笛的性质基本一致,开有七个音孔,可以说明这些骨笛即便单纯的平吹至少也能吹出八个音,而实际演奏表明,这些音已经包括了六声音阶或七声音阶,并且可以吹奏出较为复杂的曲调,有的骨笛先刻好等分标记,然后再钻孔,说明骨笛的制作是经过周密的计算的。有的还具有调音的小空,说明先民对音准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联系骨笛的时代距今约9000年的事实,其重大的进步意义不言而喻。

对贾湖骨笛的深入研究,可以使我们对中华民族古代音乐文化和文明史有新的认识,贾湖骨笛从根本上推翻了以往学术界在中国音乐发展史尤其是中国音阶发展史的认识和骨架,从2000多年前的战国末期有无五声音阶以外的“变徵”之声到中国9000年以前,就使用了七声音阶的结论无异于是一个天壤之别,它导致先秦音乐史的彻底改写,以往世界音乐史上对人类音乐艺术的发展水平也要重新认识,纵观人类最古老的文明之源,迄今发现的一切音乐文物所体现出来的进步性和超前性,贾湖骨笛是无与伦比的,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在史前期已经远远走在世界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