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篇幅一般不超过6000字(含图、表)。尽量采用电子邮件进行投稿(gdsname@163.com),或将打印稿邮寄至编辑部(广州市盘福路67号1009室,邮编:510180)。
2.文章题目要准确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
3.文稿内容(按顺序)包括:题名,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所在城市、邮编,摘要,关键词(以上均需要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并在文稿首页下端标出作者简介(含姓名、出生年、性别、职称或职务、学历、主要从事工作);如有基金项目支持的稿件,则应注明基金项目的名称与编号。
4.摘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概括文章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以150字左右为宜。
5.关键词一般3~6个。
6.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1,2,……”来标识,二级标题用“1.1;1.2,……”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1.1;1.1.2,……”来标识。一般不超过四层,各标次末尾均不加标点。
7.参考文献列于文末,应为在文中直接引用的公开出版物,一般不超过10篇,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书写格式为:作者.专题.刊名,年(期):起始页。
8.计量单位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符号。
9.来稿文责由作者自负,编辑部有权作必要的修改,并不承担文稿侵权及泄密的连带责任。来稿自收到之日起,6个月内未收到退修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未被录用的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