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对时间表现出了相当的敏感。小学六年级时,家里养了一只猫,我十分喜欢它。
有一天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便跑去书架上找了很久,终于在一本百科全书里找到了答案(那时还没有互联网):猫的寿命是10~15岁。当时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心想过不了多久,这只猫就会离开我。(其实后来,它离开的速度比我预想的还要早得多。)
大约也是在那个阶段,我在一本童话书里读到,人一生不过只有两万多天——这个数字从此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读初一的时候,我去我家附近的一所大学练自行车,校园里有一座桥,我每次都费力地把车蹬到桥顶上,然后再从坡上猛冲下来,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游戏,我玩得不亦乐乎。在那样一个悠闲无比的周末,我突然想到,就算我整个下午都在这里爬上冲下、爬上冲下,最多也只能重复几十次而已;就算我把自己的两万多天全都耗费在这里,也不过只能把这个动作重复上百万次……生命的长度一旦被量化成具体的数字,听起来是多么可怕啊!
我自然不会把所有的时间都耗费在那个简单的游戏上面,后来的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来到了另外一座城市的另外一所大学,求学、工作、定居。这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的人生又走过了8000多天。我有一个哥们,他在35岁的时候一脸惆怅地跟我说:“我的人生已经走过了一半,再往后,就是走回头路了……”当时的我并不能理解那样的感受,直到今天,我也步入了35岁,才突然想到,我的人生,也已经差不多来到了中场。
凌晨两点半,我躺在床上,想起了这几个关于时间的细节,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则是想到这篇专栏已经拖了很久,交稿的最后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这让我惶恐万分;二来是想到,夜已经这么深了,我却还没有睡,尽管家人一再告诫我在午夜十二点之前入睡对健康是多么重要,可是最近这几年,我好像睡得越来越迟了。因为知道这样不好,所以就越想努力睡着,可是心里越急,就越是睡不着……
我不知道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因为舍不得让一天——也就是生命的两万分之一——就这样轻易地流逝,想要把它无限地延长再延长,因此选择了晚睡。这并非人们常说的“熬夜”,而是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自然而然的生物钟。不一定是为了工作,就是纯粹的不想睡。网上有一个段子,记者问科比:“你为什么如此成功?”科比反问记者:“你知道洛杉矶凌晨四点的样子吗?”记者摇摇头。科比说:“我知道每一天凌晨四点洛杉矶的样子。”我不是成功人士,但是也很想借用一下科比的这个句式:你知道凌晨两点的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吗?我知道。因为我经常会在这个时候下楼去呼吸新鲜空气,或是去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找吃的。你知道凌晨两点的电视里在放什么节目?我知道。新闻频道的《新闻直播间》仍然在滚动播出着世界各地的新闻,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主播总是被排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值守节目。我还知道,在我家对面的那栋楼里,有好几个人跟我一样,都这个点了,他们的窗户里还透着灯光。
我总结出了一个规律,所谓长大,就是一个睡得越来越晚的过程。上小学时,爸妈规定八点半就要上床睡觉;到了高中,觉得学习很苦,每天都要复习到很晚,可是再晚,极值也不过十一点;大学里,每天十一点半熄灯,宿舍里哥儿几个通常都要聊到十二点才睡;到了工作以后,一两点睡觉成了家常便饭。很偶然地,听一对朋友夫妇说他们每天晚上十点必定要上床睡觉,在感慨他们健康生活的同时,我也在心里悄悄地算了一下:我每天比他们晚睡4个小时,一年365天,我就比他们多出了1460个小时,相当于赚得了60多天的生命!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有人在微博上说:他可以接受别人在凌晨两点打电话给他,但如果有人在早晨七点给他打电话,他一定会跟那人绝交——也就是说,晚睡的人,通常会在别的时间把睡眠给补回来。我每天赚到的那4个小时,会在午饭后的“昼寝”时间里一分不差地通通花完。
明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可为什么还是不想睡呢?我想这也许是缘于对时间流逝的一种恐慌吧。这是一种病,但我却找不到解药。
责任编辑:张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