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我国新一轮改革的全面展开,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本文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问题出发,对其基本属性、制度安排、作用影响、制度缺陷等进行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公积金改革的经济学效益,使其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建议。
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自推行以来,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转变职工住房消费观念,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初衷,是政府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融资问题,依据政府政令而设立的强制性储蓄基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这一制度对于在民众之中普及住房金融知识、满足部分居民的住房融资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这十几年发展中,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显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住房公积金真正发挥市场化的经济学作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我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意义
纵观我国的经济发展,房地产在促进经济的发展发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有着很大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居民住房消费的能力,保障住房制度的健康发展。二是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强制性、保障性、固定化的储蓄制度。住房公积金所筹集的资金为住房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三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福利分房制度下,人们只能论资排辈的等分房,在分配的过程中也难免出现腐败的现象。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并体现着制度的公平性发展。最后住房公积金制度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一起是我国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理论存在的问题
1.经营模式亟待优化
无论从激发并保持资金固有的活力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是从资金保值增值出发,实行企业化经营是大势所趋。目前最具现实意义的改革路径是在剥离执法职能后,成立住房公积金储蓄银行,使其以保障基本住房消费资金需要为目标,开展储蓄及投融资活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的金融属性,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2.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管理及运作过程中存在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只统筹到地市一级,管理相对分散,各地资金余缺不平衡问题影响了总体使用效率。随着通货膨胀等因素不断累积,资金保值增值将面临更大困难。再加上绝大多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未受过专业投资培训,也没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不具备金融机构所拥有的经营金融资产和管理风险的能力,由其进行保值增值运作,不仅监管难度大,也没有规模效应。
3.提取不便,收益率偏低
低存低贷的利率政策不合理,导致效率低下。尽管近年来各地一直都在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但是仍然受到不少质疑。其次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受限,职工权益受损。按照现行政策,职工在公积金的贷款和提取时,始终处于被动地位,是否给予贷款、是否允许提取都存在不确定性,这实际上侵犯了住房公积金储户的所有权权益。
4.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监督不完善
外部监督职责不明确,行业监督力不从心。虽然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住房储金,但毕竟是一种契约式的住房储金,如果住房公积金在运行中遭受损失,最终损害的是职工个人。因为我国住房立法层次比较低,配套法则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至今也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及规范的管理制度,造成住房管理法律层次低。
四、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向探索
1.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目前,很大比例的民营企业职工未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由于使用范围的限制,不少缴存者也难以真正受益。加大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同时积极实施非公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措施,要统一认识,加强宣传;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配套各项政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常抓不懈;完善管理法,拓宽使用范围;分步实施,逐步到位。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确保储户住房公积金所有权的实现。
2.推进住房公积金市场化运营
无论从激发并保持公积金固有活力,还是从资金保值增值出发,实行市场化运营是大势所趋。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稳步增长,随着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增大,资金流动性风险也日益突出,如何有效推动住房公积金市场化成为日益紧迫的问题。
3.设置住房公积金住房金融机构
健全住房金融体系,防范金融风险。住房公积金应尽快纳入政策性住房金融的轨道规范发展。首先应将管理中心改制为真正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借鉴新加坡经验,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制为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其次以金融市场为基础,实行公积金利率市场化,靠有吸引力、竞争力的正利率去吸引资金,高效率地筹集住房资金,从而使住房信贷资金有充足而稳定的来源。同时,也要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市场化,使住房贷款具有正的实际利息,以保证住房公积金局能健康地运营。
4.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
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保证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有效实施。将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升到立法层次,从立法层面保证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土地供应。进一步有效解决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问题,成立真正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彻底改变当前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制下的缺位现象。
参考文献
[1]张恩逸.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中应发挥主导作用[J].体制改革.2012. (9).
[2]丛诚.中国住房和公积金制度发展大纲[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
[3]张桥云.完善我国住房金融体系,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J].中国房地产金融.2012.(2)
作者简介
刘耀宇、生于1976年5月、男、现供职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 、职称 :高级经济师 副高、研究方向:住房公积金及市场经济与资金管理。
(作者单位: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省直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