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吃回扣”的原因及对策

2014-04-29 20:27尚李娜
中国市场 2014年27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对策

尚李娜

[摘 要]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据着核心位置,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源头,而采购“吃回扣”是当前社会议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国企采购费用管理的一个难题,为了促进国企采购进一步规范、合理,要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这股不正之风。本文分析了国企采购中“吃回扣”的原因,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回扣;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7-0092-0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结构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商品价格实现基本放开;商品种类、数量等日渐丰富;市场活动由单一主体转变为多元主体竞争的格局。这些变化导致众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吃回扣”的现象滋生蔓延,日益猖獗。

1 国企采购“吃回扣”的原因

1.1 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

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或者说其公立性质是国企采购“吃回扣”的根本原因。一家国有企业在行业内长期占据垄断地位,产品的利润空间很大,采购负责人及采购员“吃回扣”就轻而易举、得心应手。他们“吃回扣”会抬高采购价格,从而降低企业利润,只要企业赢利空间足够大且不会影响其他员工的薪酬,这种做法就很难被发现,即使发现也容易被容忍。总而言之,只要企业稳定地拥有其双向垄断地位,它就能够一方面将产品向各零售商家高价卖出,另一方面向供货方索取回扣。这一缺陷是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涉及或者无法克制的。

1.2 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分离化

企业既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和职工生活的依托,也是体现价值理念的场所,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核心在企业中的表现就是要公平对待、保护职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维护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企业和职工是密切关联的利益共同体,而国有企业的利益与职工个人的利益实质上是分离的。具体来说,国有企业中采购人员的薪酬分配、绩效考评、制度与岗位建设、职工专业化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一整套系统由于被忽略而没有形成于企业的制度中,或者即使意识到该系统的存在进而设计、实施,但实际运行不完善。一般而言采购人员的工资比较低,他们为企业带来收益的同时自己并没有获得利益上相应的回报。上述原因给采购人员造成了动机或压力,迫使他们另辟蹊径来扩大自身利益。

1.3 企业领导玩忽职守

国有企业中有的领导肆意利用职权,把自己凌驾于集体之上,置国法党纪于不顾,聚敛钱财,搞权钱交易,经常利用职务之便暗中指定供应商,再授意采购部门领导进行招标活动,其实采购部门在这样的活动中已充当傀儡角色。由于已经有了既定目标,采购部门会在招标过程中对其他供应商要求苛刻、故意刁难,使其无法达到中标要求。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监督,自然而然给采购“吃回扣”以可乘之机。另外一种情况就是,由于企业领导自身的思想觉悟不高、国有企业薪酬制度行政化使得企业的领导对采购“吃回扣”视而不见。

1.4 采购制度缺乏或架空

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潮中,仅仅依靠人的素质来改善采购环境远远不够,要想真正遏制采购人员损公肥私的行为,一套完善有效的采购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企业的采购活动就像断线的风筝、脱缰的野马。在进行采购的过程中,企业在采购渠道的选择、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到货验收等环节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或者单纯制定了象征性的规定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并没有执行,导致随意性大、人为因素多。有的企业在采购中还制定了民众监督的制度试图加大监督的力度,但实质问题是,制度的制定是一回事,真正付诸于执行是另一回事,关键是制度应该由谁来执行、怎样保证执行效果,如果依旧由采购人员来执行,即使有民众监督机制,那也只不过是充当了采购行业里的“听证专业户”。

2 国企采购的内部控制对策

2.1 对采购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对采购人员念好绩效考核的“紧箍咒”,采购人员腐败的机会成本就会降低。可以借鉴跨国公司的经验,建立个人素质指标体系和业务指标体系。前者主要包括:现有能力评定、可提升的幅度和潜力,如沟通能力、谈判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等。后者主要包括:卖方市场是否保持了原有成本水平、企业采购成本是否降低、企业采购质量是否提高等。目前有些国企也采取了绩效考核,但大多都是照搬照抄国外经验,形式重于实质,缺乏量化的指标和能力评价,同时考核也不严格执行和完善。另外,可以将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安排在绩效考核之后,主要包括下半年的主要业绩指标以及为完成这些指标所制订的计划等。

2.2 建立廉洁保证金制度

按照采购部门领导的职位级别设置不同的保证金总额,关键是这个金额足以抵制不良诱惑,同时还应要求其向企业提交廉洁的书面保证。在其任职期间,如果没有发生不廉行为(如“吃回扣”),自离岗或退休之日起退还一半保证金,三年之内通过离任审计没有发现其任职期间的不廉行为,则退还另一半保证金;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其存在不廉行为,则立即取消享受廉洁保证金的资格,在离职或退休后发现的要追回保证金,同时给予处罚。廉洁保证金制度是一项硬指标,当然我们也需要一项软指标,即对采购部门进行廉洁文化建设。在企业采购部门大力开展和构建包含物质、精神、制度、行为文化四个层面在内的廉洁文化体系,要求采购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增强法律意识,倡导“阳光采购”的廉洁氛围,将“腐败不臭,廉洁不香”的杂草连根拔起。

2.3 实行职责分离制度

第一,确定供应商与询价的职责相分离。二者若不分开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容易钻空子,采购人员提前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供应商,而供应商会送予利益来拉拢关系。第二,定价与采购的职责相分离。成立专门负责询价定价的部门,询价定价部门应实现信息化办公,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場的价格行情和拟采购存货的价格,与外省的同品牌经销商联网,订阅价格信息报刊杂志。第三,采购与验收的职责相分离。由采购以外的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验收。第四,付款审批与执行的职责相分离。付款业务的审批要经过验货后再进行,付款凭单应由主管财务的高管(集体)审批,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批的付款凭单编制付款凭证或转账凭证,最后由出纳办理付款。

2.4 企业监督系统的建设

首先,可以编写《企业采购人员手册》等手册,要列示相关的规定与处罚,并加入现实案例,设定具体情境。其次,设立消费者反馈信箱,让其对本企业产品价格进行监督并反馈,帮助企业持续了解产品的价格走向,及时获取产品价格的异常变动情况。再次,可以设立“啄木鸟”,例如聘请采购业务稽核工程师或专业采购监管公司,直接隶属于治理层,定期抽查企业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采购产品的价格信息、采购产品的出入库情况,将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疑点暗中记录并对采购结果进行评价,向治理层反馈。

2.5 企业采购的价格审计

应根据企业的现金流、市场价格行情、市场供求状况等要素来建立一套完善的采购价格审计制度,在最终确定采购价格之前应报告至企业内审部门,并提交与价格有关的材料,财务部也应积极配合内审部门。价格审计不仅仅针对最终确定的购买价格,还要对采购过程中与确定最终采购价格有关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全面审计,这些信息包括市场行情、供应商资信、产品质量、采购流程等。企业的采购业务是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和效率对企业经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针对企业采购实施严格的价格审计可以有效约束和监督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生产成本。

参考文献:

[1]郑耀东.回扣的简单模型与市场规模[J].学术论坛,1995(3):22-27.

[2]韦华伟.杜绝采购回扣的诀窍[J].当代经理人,2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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