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6月27日第一家收容教育机构在上海设立至今,收容教育在中国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史。中国当下的收容教育现状究竟如何?公开信息中鲜见相关内容。
记者为此根据19省区官方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对未公开答复的其余省份进行逐一采访,最终获得了一份除贵州省(该省是采访中唯一拒绝公布相关信息的省份)之外,当前中国收容教育所的数据信息。
五省区未设收教所 1984年至今,中国的收容教育所从1个到5个,到上百个,到两百个,又到如今90个左右,30年历经兴衰浮沉。
1992年至2005年可以说是收教所的兴盛时期。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截至1992年6月,全国建立了111个收容教育所,收容2万多人。1999年,收教所数量发展到183个。2005年,继续增长到200余所。而在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前后,收容教育就开始萎缩,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废除。如今,全国到底有多少收教所呢?
今年四五月间,全国有19个省份公安厅对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其中16个省份共有55个收教所,而江西、安徽等3省(区)公安厅回复称当地没有收教所。综合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和记者调查结果,目前除贵州外,全国共有90个收容教育所,而安徽、江西、青海、宁夏等5省(区)未设收容教育所。“学员数我估计比2000年少了七成以上。”南部某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说。
东南沿海省份收教所較多 根据此前19个省份公安厅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内容,收教所在东南沿海省份较多,广东13个,福建10个,广西8个,浙江、陕西各4个,河北、河南各3个,海南两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甘肃、新疆、云南各1个。根据记者调查,有的省市第一次卖淫嫖娼被抓就可能下“收容教育决定书”,有的省市严格限定只有多次卖淫嫖娼并患有性病才能收教。
2003年,因“孙志刚”事件,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10年后的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如今,“把一个公民关一年半载,居然可以不经法庭审判,由行政部门直接说了算”的收容教育,亦走到了需正视其何去何从的路口。
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