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暴恐分子如何全身而退

2014-04-29 00:44
凤凰资讯报 2014年28期
关键词:举报者恐怖活动路人甲

公安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然而,举报在我国是颇具风险的事情,举报后遭到打击报复可谓是普遍现象。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数据显示,约有70%的举报人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其中,各类“隐性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因其手段“合法”,行为隐蔽,难以界定,一直处于法律救济的“边缘死角”。不过,在暴恐事件中,举报者的安全是相对容易保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举报恐怖活动是绝对安全的。真正的风险窗口在举报者发现恐怖活动征兆到警方采取行动之间。去年4月,新疆巴楚县发a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中,发现恐怖活动征兆的社区工作者在完成通报之后就被杀害。被害过程就在这个时间窗口。在发现恐怖活动的端倪之后,举报者应该尽快隐蔽地远离暴恐分子所在地。巴楚的3位社区工作者就是在恐怖分子住所周边打电话举报时,被对方发现而遇害的。

同时,要注意的是,发现恐怖分子活动之后,除了警方和自己的亲人之外,不要随意相信任何陌生人。更不要轻易向别人透露自己所发现的情况,因为恐怖分子活动地点周邊可能存在同情者或者暗哨。看似无害的路人甲很可能就是恐怖分子的同伙。摘自《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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