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上获悉,继去年10个县(市、区)率先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后,今年河北省又有22个县(市、区)通过相关评估认定。至此,河北省已有32个县(市、区)實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9月23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北省申报的2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有4个县(市、区)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之后,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22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共检查学校149所。检查组认为,接受实地督导检查的22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