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股票,离婚时收益如何分割

2014-04-29 07:51:02
伴侣 2014年3期
关键词:业余时间婚姻法股票

问:

结婚后,丈夫的业余时间用来炒股,我的业余时间用来持家。3年过去,丈夫婚前的15万元股票升值到20多万元。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了,挣的这几万元股票收益他不肯拿出来分,说股票本金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亏了是亏他自己的,赚了也该他一个人独享。请问:丈夫婚前买的股票,离婚时收益如何分割?

答:

婚前购买股票婚后产生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从法律角度来讲,就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婚后孳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对此,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孳息产生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单纯基于自然原因或未投入任何财产、劳务而产生的孳息,属夫妻个人财产;如果孳息的产生是基于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投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炒股,是一种经营行为,一种投资行為,赚取的收益无疑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有你的一份。此外,还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炒股收入是他业余时间经营所获得,家务劳动自然更多地落到了你的身上,可以说,炒股收入中也凝聚着你的一份心血。如果他炒股赚了,你操持家务却一无所有,对你而言显然极不公平。据此,炒股收入也应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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