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红十字会将救灾仓库出租,每年赚取90萬元的“外快”。对此,红十字会总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8月19日回应称,“红会”也要挣钱养活自己的员工。
对此,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红十字会不能出租救灾仓库。因为这不符合救灾仓库的用途定位。另一种是,可以出租仓库。《红十字会法》规定,“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仓库作为不动产也可以创造收入;再说,仓库空闲的确是一种浪费。
红十字会要想拿“养活员工”这一理由来说服公众,必须详细公开相关的信息,包括各项经济收入是多少,员工人数是多少。在没有公开的情况下,通过出租救灾仓库去“养活员工”,自然会遭到舆论的质疑。
更重要的是,即使红十字会真的缺钱“养活员工”,这也不是红十字会违规出租救灾仓库的理由。红十字会作为一家有重要影响力的社会救助组织,通过“阴阳合同”“以捐代租”这样的违规做法赚钱,对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必然会造成一定的损伤。
显然,守法守规是对红十字会的最基本要求,也是红十字会维护自身公信力的基础。据悉,“全国很多备灾救灾仓库都有类似问题”,这种大面积违规出租救灾仓库的现象是很可怕的,亟待解决。(冯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