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为啥“为难”充电宝

2014-04-29 16:02
凤凰资讯报 2014年36期
关键词:标称行李锂电池

日前,民航局首次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发出公告,今后在乘坐飞机时,仅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瓦特小时)以内的充电宝。但是,仍有较多旅客在行李中放置了“充电宝”,有的甚至因此和安检产生冲突。很多人不明白,小小的充电宝为什么在民航受到这么多“刁难”?

技术人员解释说,充电宝其实就像我们的手机电池一样,属于备用锂电池。锂是一种非常活泼的金属,在高空环境下遇热后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将锂电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运,行李在狭小的货舱空间中容易受到挤压或者被碰撞,从而引发锂电池自燃,会严重威胁飞行安全。

对于公告中规定160Wh的额定电量,许多旅客并不了解。目前已销售的许多充电宝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需要旅客自己换算。如果已知充电宝的标称电压(V)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能量的数值:Wh= V × Ah(标称电压和标称容量通常标记在充电宝上)。如果充电宝上只标记有毫安时(mAh),可将该数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时(Ah)。例如:充电宝标称电压为3.7V,标称容量为760 mAh ,其额定能量为:760 mAh ÷ 1000 = 0.76Ah,3.7V×0.76Ah=2.9Wh。

根據这个公式,人们可以算出自己的移动电源是否可以带上飞机。

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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