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永旭
他的名字叫G·L·邵尔斯,在美国一家烟厂工作,本来跟打字机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一连串的奇遇和巧合,最终他成了这项专利的持有人。
邵尔斯有一位当秘书的妻子。由于妻子工作忙,经常将做不完的工作带回家,连夜赶写材料,非常辛苦。邵尔斯怕把爱妻累坏了,只好帮她抄写,有时写到深夜,往往两人都写得手酸臂疼。于是,邵尔斯产生了发明写字机器的想法。
最初,邵尔斯打听到一位老技工叫白吉纳,他曾与自己的朋友研究过写字机器,于是,邵尔斯决定先去找白吉纳。
白吉纳很喜欢邵尔斯的认真劲,于是便将他与那位已去世的朋友断断续续研究了十几年没有成功的写字机体模型送给了邵尔斯,并告诫邵尔斯,研究写字机器是异常困难的事情。但邵尔斯决心已定,他把写字机雏形的机件宝贝似的搬回家,开始了艰苦的研究工作。
打字机的字臂照现在的结构而言,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形式,可当初设计时,却让邵尔斯伤透脑筋。因为一开始他被盖印章那种既简单而实用的传统方式禁锢了:他认为字键与字印之间不宜距离太远,最好是字键在上,字印在下,一按就可以有字出来,就像一般人盖印一样,既简单又能缩小机器的体形。
然而字键在上、字印在下的设计,导致字臂不能太长,否则,就像树根一样盘在下面,既复杂又不实用。可是字臂太短,又不能运用自如,因此,他的研究陷入了停滞阶段。
一天深夜,邵尔斯很累了,他从院子里散步回来想再重新工作时,一抬头,看到了太太弯着背写字的侧影。就在这一瞥之下,邵尔斯内心深处激起一阵轻微的颤动:他觉得坐在那里的不再是自己的太太,而是他苦思冥想的打字机形状。如果把妻子的头当做字键,弯曲的臂当做字臂,这种结构不是很理想的设计吗?邵尔斯不禁跳了起来,喊道:“姬蒂,我成功了!”
邵尔斯根据新萌生的灵感,改进了写字机的构造。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在1867年冬天发明出世界上第一台打字机。
在庆祝仪式上,邵尔斯太太泪光闪闪地对亲友说:“今天,我不但拥有了打字机,也重新获得了我的丈夫。”她这句话的意义,只有邵尔斯理解得最深:发明打字机本来是为了减轻爱妻的劳苦,结果艰苦的发明工作不仅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妻子,反而却要妻子照顾自己,增添了爱妻的担忧和劳苦。所以,邵尔斯说:“如果时光能倒流,让我重新研究打字机,我决不会做的。这就是我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