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值钱是进步”吗?

2014-04-28 04:02宋志坚
唯实 2014年3期
关键词:综治办误工邵阳市

宋志坚

尽管面临“民调”时,要求市民说“好话”的现象相当普遍,但是,湖南邵阳市综治办用“误工补贴”鼓励说“好话”的“举措”,仍然算得上是一种“创新”,一旦公之于众成为“丑闻”,难免受到舆论谴责,诸如“拿钱收买民意”或“弄虚作假”之类。但也有“快评”为之辩解,说舆论的谴责是“陈义过高的批评”。文章的标题,就叫“民意值钱是进步”。

邵阳市综治办那个批量群发的短信其实是自相矛盾的,既要“客观公正”,就不会只有“积极评价”。但人家明说了:“邵阳人要说邵阳好,家乡才能真的好”,无论是“客观公正”还是“积极评价”,都是只说“好话”的另类表述。“误工补贴”的价位也很可观,据说“持5分钟左右的电话通信记录单”,就可得300元,要是说了50分钟的“好话”呢?然而,不论什么地方,都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你让人家只讲“好话”,只做“积极”的评价,本身就意味着对于“民调”的消解。说他们是“拿钱收买民意”,虽非“陈义过高”,却也有不妥之处:“赏钱”只能买来“好话”,不能买来“民意”。何况,去收买“民意”的钱是谁的也值得一说。表面上是政府用钱收买“民意”,其实却是政府的有关人员用纳税人的钱去买“好话”往他们自己的脸上贴金,这能叫“民意值钱”吗?

说“民意值钱是进步”有一个参照物,即将“拿钱收买”与“强力压制”比较而言。“强力压制”的实例,是给后人留下了“道路以目”这个成语的周厉王,“拿钱收买”的,则是以“贿选”载入史册的曹锟。要说这是“进步”未尝不可,前后相隔了两千多年呀,哪能没有“进步”?但我以为,这种“进步”就像用砒霜送人上西天,比腰斩、凌迟和五马分尸“进步”相仿。至于让人服下大把舒乐安定使他从此不再醒来,则更是“进步”得无以复加:不说死得“舒乐”,而且“安定”,至少也让人得以全尸,保持了最后的尊严。倒是“快评”所说的那个“花剌子模汗”发人深省耐人寻味,此人既“杀报告坏消息的使者”,也“褒奖报告好消息的使者”,只将他作为“强力压制”的实例甚为不妥。古往今来的不少强权者都是既会“褒奖”也会“杀”的,会“拿钱收买”的,未必就不会以“强力压制”。“帮忙”的既要“褒奖”,“添乱”哪能不“杀”?从这一点看,说“拿钱收买”比“强力压制”是一个“进步”,似也为时尚早,更谈不上“民意值钱是进步”了。

那篇“快评”的最后一段说:“邵阳收买民意相对于几年前的进京拘传记者是进步了,这至少知道民意不能用强的道理,‘民意的政治’这个方向是对的。不当之处是拿公帑来为自己刷政绩,小小批评一下就够了。”这话说得够轻巧的,我却因此想起了十几年前在河南卢氏县任县委书记的杜保钱,此公硬要当地法院“从讲政治的高度”,将写了一些文章揭露该县真实情况的剧作家张冲波判刑入狱,而与他“保持一致”的县委宣传部正、副部长,却还以大笔“票子”充当“汇报材料”去“收买”那个叫胡震杰的《民主与法制》的记者,诸如此类的角色,是否也比那位“进京拘传记者”的同类是个“进步”,只要“小小批评一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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