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幸福与终极价值

2014-04-26 05:02熊文斌
学理论·中 2013年12期
关键词:幸福道德

熊文斌

摘 要:幸福对个体的重要不言而喻。由此,人们往往以之为人生追求的重要价值。但是,人生的终极价值绝不仅仅是幸福,至少道德也是不可或缺的。在当下,对幸福的反思和对道德的强调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幸福;终极价值;道德

中图分类号:B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039-02

幸福是当下学术界比较关注的课题,同时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话题。大致看来,这一论题的广泛展开,源于人们普遍感受到的“幸福悖论”,也就是:一般而言,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时代,人们如果感到不幸福,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然而,在物质生活比较丰富的今天,为什么人们却依然感觉到了幸福在某种程度上的缺失。那么,幸福研究的广泛推进是否能够解释这一悖论,并且最终缓解人们的幸福焦虑呢?这取决于这一研究是否能够生产出真正有效的知识。然而,本文关注的重点却不在此。当然,无论如何,幸福焦虑的缓解对于芸芸众生毕竟是一善好之事。但是,仅此是不够的。这就涉及本文的主旨:幸福与人生的终极价值。翻阅大量的幸福论文与时评,其中相当篇目或明或暗、或隐或显地暗含一个前提,即“幸福是人生的终极价值”。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一前提呢?

一、来自亚里士多德的困惑

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幸福即至善。他认为,“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有的目的只是工具,“例如钱财、长笛”,“并非所有目的都是最后的目的”。对比而言,“只有最高的善才是某种最后的目的”,因为,“我们永远只是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绝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在此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终极的和自足的,它就是一切行为的目的。”行文至此,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幸福的终极性。然而,紧接着的论述让我们产生了疑惑:“不过,把最高的善称为幸福,看来是同义语的重复。”[1]10也就是,在亚里士多德心目中,幸福的所指是“最高的善”,他给“最高的善”命名为“幸福”。“幸福”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体系中有着特定的内涵。那么,他所指的幸福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幸福是否同一呢?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多次明确指出他的幸福观,即“幸福就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需要完满的德性”,他认为,“不能说小孩是幸福的”,理由在于,“由于年龄的关系,他们没有这样合于德性的行为。”[1]16很显然,亚里士多德所谓的幸福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幸福的内涵完全不同。在故事书中,我们经常会读到这样的描述:公主和王子最后生活在一起,他们终生都过得很幸福。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界定,这里用幸福来描述公主和王子的生活是不准确的。既然幸福的理解人言言殊,甚至是大相径庭的,那么,“幸福是终极价值”这一前提就必然是一个含混的说法。众多对幸福的言说因为没有一个共同的逻辑起点,其“言说”很可能是陷入了自说自话。但是,我们自然想到的是:幸福的概念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言说呢?美国哲学家万德勒说过,考察实际用法,而不是考察哲学家规定的用法。对此,日常词语的用法有着重要的分量。依此观点,我们还是回到幸福的日常语境中。我们经常会在生活中提到幸福。一般我们用幸福来描述一种状态,与快乐有关,但是程度有所区别。那么,这种意义上的幸福是否可以成为人生的终极价值呢?

二、如何面对德福悖论:来自康德的启示

康德的观点或许有助于我们分析这一点。针对幸福的内涵,康德犀利地告诉我们:“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至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2]366在这里,康德指出了幸福概念的模糊性,由此,康德认为,对于个体,“没有人能够强迫我,硬要我认为他的方式才是幸福的”,恰恰相反,应该“每个人都允许在他本人认为是好的道路上去寻找自己的幸福的。”[3]637可见,在康德看来,幸福具有相当的主观性,个体对幸福的看法和体验是有差异的,所以,实现幸福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途径。既然幸福的内涵如此模糊,以此作为人生的终极价值事实上是一大而不当的宏大叙事。其内涵的空洞仍然会让我们无所适从。

尤其重要的是,康德认为,“人们是为了另外更高的理想而生存,理性所固有的使命就是实现这一理想,而不是幸福。这一理想作为最高条件,当然远在个人意图之上。”[4]在这里,康德所谓的更高理想即为道德。正如李泽厚所总结的:“道德并非幸福;此点康德论之甚详”,因为“对个体来说,道德常常以与个体幸福(以快乐为根本基础)相冲突、对抗而展现,常常要求个体牺牲一己的幸福。它以超越甚或否定个体的感性幸福、快乐以至生命、生存而取得崇高的尊严地位。”[5]21既然存在着事实上的德福不一现象,根据其逻辑,康德理所当然地以道德为最高的善。

当然,康德并没有就此止步。道德虽为最高的善,但是康德同时也认为有道德的人“配享幸福”,他说,“把德性和幸福结合起来以后,才算达到至善。”[6]113不过,康德对于现实世界中的德福一致并无信心。他冷静地告诉我们,“纵然极其严格地遵行道德法则,也不能因此就期望,幸福与德性能够在尘世上必然地结合起来,合乎我们所谓至善。”[6]116康德为我们揭开了残酷人生的冰山一角。为了解决人生实践无法化解的难题,康德悬设了两个条件:“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当然这只是一种悬设的假定,即我们应当按照“灵魂不死”和“上帝存在”的状态去实践人生,而不管实际上是否真是这样。从古至今,多少“德福不一”的悲剧让我们感叹不已:从窦娥冤中的控诉“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到对忠义诸葛的扼腕叹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睿智严谨如康德也不能免俗的努力让我们相信德福的最终一致。

以此观之,幸福若为人生的终极价值,是否意味着道德是实现幸福途中必要的牺牲呢?若此,康德意义上的人的尊严何在?所以,这一观点至少是极为片面的。

从康德的观点来看,终极价值至少包含了两个方面:道德与幸福。结合当前的社会实际,这两个方面的强调都是极有意义的。

首先,道德见证了人性的尊严。当前的中国社会虽然道德主流是好的,但是也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如我们普遍感受到的商务伦理的混乱无序:从地沟油到瘦肉精,从毒大米到三聚氰胺,一幕幕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事件轮番上演,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如果深入反思,很显然,种种事实正警告我们:有人为了追逐利润,在不断突破我们的道德底线,社会运行的成本日渐升高。事实上,多年来,我国政府在道德教育、文化建设方面都是不遗余力、极为重视的,但为什么道德虚假与欺诈仍有蔓延之势?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上述道德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化解,人们将陷于可悲的困境。但是,毋庸置疑,每一次突破道德底线的主体背后,必然是追逐利益和金钱的考量,这也许就是他们这类人孜孜以求的所谓“幸福”。由此,道德应该成为人们追逐利益、快乐及幸福途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更为重要的是,很多人追逐幸福最终却失落了幸福,只是收获了金钱或者成功或者虚荣等等,唯独没有幸福。就例如本文开始提到的“幸福悖论”。正因为“幸福悖论”的存在,反思幸福对于我们同样重要,正如赵汀阳所发现的:“一个不幸的人甚至对不起自己,谁又能指望他去对得起别人?”或者我们也发现了这种状况:“一个幸福的人更容易使别人也幸福,而一个不幸的人更倾向于坑害别人。”[7]160所以,幸福有时也会促进道德。对于部分人而言,幸福甚至是他们讲道德的必要条件。尤其在社会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我们往往忙碌奔波,在市场和商业文化的滚滚洪流中无暇分身、无暇反思。对幸福的言说或可帮助我们超越日常生活的忙碌状态,破除人生的种种假象,洞察生之“本质”,思之“本真”,幸福的“栖居”也有望在心灵的张力中实现。

对个人主体而言,终极价值是一个重要的论题,在当下的语境中更是如此。我们说终极价值包含了幸福,但是不仅仅是幸福,道德同样不可或缺。也许人类需要不断地去分析、去面对、去拓展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在开放的探讨中,我们也在实践着终极价值的生成。

参考文献: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3]周辅成.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4]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

[5]李泽厚.伦理学纲要[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

[6]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0.

[7]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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