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子与法官

2014-04-24 22:58
南方周末 2014-04-24
关键词:庭长大法官炒菜

令狐补充

河南省高院院长,因要求基层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炒菜”、离婚案“要让男的离不起婚,判得他倾家荡产”等言论而引起热议。这些言论乍听之下,确如网友感叹:神逻辑熠熠生辉,堪称法治建设绽放的奇葩。不过,在得知院长名叫张立勇时,我却往事涌上心头,误以为神厨改行做了法官。

记性不济难免,事实却不我欺。上网搜索一下,北京奥运时,确有清华大学食堂员工张立勇,自学英语,托福考了630分,因而名噪一时,获英语神厨美称。当然,此张不是彼张,旧时神厨并非今日法官——院长是由市委书记转岗而来。他官至副市长时,读了法律硕士,属专业人士。

针对网络热议,河南高院立即回应,尽管“要求法官炒菜做饭意在防止腐败”的解释,依然不脱神奇,但坦率面对质疑,及时说明、努力澄清,比不理会强多了。网搜显示,在言论“引爆流行”之前,张立勇即是一位善用媒体的院长。媒体曾报道他当面向冤案受害者赵作海鞠躬致歉和问药送医。他还曾欢迎媒体监督法院,认为“法官和记者的工作从本质上来说是一致的”。

然而,法律审判和舆论监督也有着显见的不同。前者靠证据和事实依法审判,后者则是通过质疑呈现事实逼近真相。的确,不谙基层法庭生态,脱离具体案情,只听闻“法官炒菜做饭”,“离婚倾家荡产”,误会难免存在。

然而居然就有下级法院将做饭纳入了庭长考核指标。吃喝拉撒这类人生大事,交给市场、家庭就好,还靠组织包办,观念和行为都很古旧。该省法院系统,有没有人想到过午餐可以使用保温设备自带,而不占用公务时间?

另外,既然离婚案件中诉讼双方都对判决满意了,说明法律的公正和威信得以伸张,大法官何以认定“满意也不行”?严肃地看,法律尊严和长官意志有摩擦,事关法治和人治的抉择。而轻松对待,这属于道德感飙高,正义感爆棚,算是包公恨上陈世美的节奏。

有道是一省高院院长,一方法律生态。大法官兼有院长的行政职能,关怀基层下属的工作,下指令、提建议皆无不可。怪异的是,在院长指示后,既有下属揣摩上意,拿鸡毛当令箭,迅速将做饭炒菜纳入庭长政绩考核指标;又有下属以“这是玩笑”为之开脱,还强调大法官法律专业上有欠缺,却是一个关心法官、干警待遇的好院长……这样的状况就比较费解。或许,这真得院长亲自上灶示范炒菜做饭才能解释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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