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至今,新疆的农民合作社6年增长14倍,各族农牧民相继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组织成员和带动的农户超过100万户,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合作组织和农村经济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劳动力就业结构呈现体力型多、技能型少,生产型多、经营管理型少,老人妇女多、青壮年少等“三多三少”现象,农牧民科学种植、养殖水平不高,增收致富创业能力不强。
虽然新型职业农民和传统农民一样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要职业、主要居住于乡村、把务农作为终生或长期职业不搞短期行为,但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经营管理能力,是一个体面的、有较高收入和发展前途的职业。
应制定中长期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规划,把培育职业农民纳入职业培训体系,针对农村能人、返乡农民工和未能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等,把农业职业教育纳入中等免费职业教育范畴,以农广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为主体,以农业科研、教育机构为依托,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建立职业农民认定办法、农业行业准认制度,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尝试把绿色证书、上岗证书等作为认定职业农民的重要依据,并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
另外,发挥农村能人、种养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土生土长”的农村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以现有农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建立一批职业农民人才实训基地。突出培养重点,以理论为辅、以实践为主优化培养方式,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牧民合作组织管理人员,把他们率先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注意培养后续人才,对回乡创业的大学生、转业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等后继力量,加大培养和扶持力度,扩大培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