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爱心桥梁

2014-04-23 20:01欧金昌秦越霞蒙秀溪陆宾
广西教育·D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助学金学费助学

欧金昌+秦越霞+蒙秀溪+陆宾

“要是没有助学金的支撑,我可能就读不完高中了。”南宁市上林县高级中学高三学生杨曼娟谈起自己获得贫困资助的经历,言语中充满了感激。杨曼娟是上林县镇圩瑶族乡人,父亲早年去世,50多岁的母亲为了维持家计至今仍在外地打工,杨曼娟与70多岁的外婆在家生活。家境贫寒的她从高一开始,每学期都能获得政府1 000元的资助。

在我区,像杨曼娟这样获得政府资助的学生还有很多。近年来,我区的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完善,资助规模持续扩大。2012年,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我区已经实现了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2013年,自治区政府把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5个学生资助项目纳入当年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目前已累计下达资金27.3亿元,资助学生195万人次。

完善体系:学生资助“全覆盖”

近年来,家住钦州市钦南区某偏远山村的陈大爷有两个“没想到”:第一个“没想到”是连村里都有了幼儿园;第二个“没想到”是自己的孙女上了幼儿园还能享受补贴。陈大爷今年70多岁,儿子儿媳在镇上打工,他在家照顾身患疾病的老伴和正在上幼儿园的孙女,家庭经济一直较为困难。

现在好了,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政府设立了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每人每年800—1 200元的资助,并于当年落实专项经费7 528万多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15万人。2013年,自治区政府下达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1.5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16.8万人。陈大爷说:“这项政策好,连这么小的娃都关心到了!”

在小学和初中,我区同样设立了多项家庭贫困学生资助项目。仅2013年一年,我区就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金16.26亿元,资助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138.73万人。

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中学八年级学生李欣(化名)家境十分困难,父亲早年意外身亡,母亲改嫁,留下她与奶奶相依为命。进入初中后,尽管不用缴纳学费,但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对她的家庭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她一度感到无助甚至绝望。老师和同学了解到她家的经济状况后,及时帮她申请了国家“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和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让她得以安心学习。李欣说:“国家给予我的资助,让我感到无比温暖!”

事实上,像李欣这样家庭贫困的学生,以后都不必为学费和生活费过度担忧。在现阶段,我区不仅制定了高中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还落实了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政策。

近两年,我区已安排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近7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近47万人次;安排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2.6亿多元,为28万多名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贫县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除了学费;安排下达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资金7 000多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10多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高中的贫困学生陈广群,经申请获得了每年2 000元的助学金后,乐观地表示:“有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困难总会过去的,风雨过后是彩虹。”

及至上了大学,家庭贫困的学生同样无须为无钱上学而过度担忧。近年来,我区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面落实高校奖助学金等各项政策。据统计,近两年,我区共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0多亿元,有50多万人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从中受益。尤其是2012年,我区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4.32亿元,比2011年增长29.6%,占全国发放总额的12.6%,贷款总额和贷款学生人数排在全国第一位。目前,全区110个县(市、区)都已开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近两年,我区还安排高校奖助学金12亿多元,奖励、资助广西高校学生38万多人次。

艾志国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统计学2010级学生,他从读大学开始,就一直得到政府各项奖助学金的资助,有国家一等助学金、国家二等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所获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万元,极大地减轻了他家庭的经济负担。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出资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当年我区按照中央要求,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 227万元,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599人。

我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也设立了多项资助项目。国家从2007年起实施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我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对中职学校学生的资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某些艺术专业除外)。

黄蓓蓓就是受益者之一。她出生在钦州市浦北县农村的一个贫寒家庭,父母长年在外打工且身体孱弱,家里尚有年幼的弟弟在读书,懂事的她希望学一门技术,早点挑起家庭的重担。2010年初中毕业那年,在了解到报读中职学校能享受多项政府资助后,她心里很高兴,最终选择报读了北海市卫生学校。在校三年,她连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政策,并在2011年和2012年连年获得自治区政府奖学金。2013年毕业后,品学兼优的她顺利进入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据统计,近两年,我区安排下达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金11亿多元,免除了57万多名中职学校学生的学费;安排下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5亿多元,资助中职学校学生近50万人次。

注重宣传:惠民政策暖人心

“(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就都明白了!”在玉林市博白县的某处街头,一名群众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解,很快就明白了某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办理。近两年,博白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上街发放宣传手册、当面讲解、巡讲报告等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惠民政策。

以上是我区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资助政策温暖民心。

从2011年起,我区每年都在全区范围内的所有高等学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政府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大量张贴《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海报。如今,随意走进区内任意一所普通高中,都能在该校宣传栏的醒目位置看到相关的宣传海报。《资助政策简介》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供样本,区内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免费印发,基本可以保证学生人手一份。此外,区内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与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校长都签订了责任状,各普通高中校长与所在学校毕业班班主任等相关责任人也签订了责任状,确保每一名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都能全面了解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在每年的高考录取期间,区内各高校还会将教育部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手册》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每一名大学新生,使他们在入学前及时了解相关的学生资助政策。2013年,家住贺州市昭平县富罗镇金龙村的邱小霞考上了大学,在读罢随同大学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手册》以后,她很快就弄清楚了有关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随即到县里成功办理了助学贷款,她说:“这项政策很贴心,终于帮我圆了大学梦!”

我区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开通资助热线(自治区、市、县各级皆要开通),接受群众咨询;深入开展资助征文比赛、资助演讲比赛、诚信贷款巡回报告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工作舆论氛围。

有效实施:管理体系制度化

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林宁指出,我们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培养一批优秀的工作人员,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实施。为此,区内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对资金管理、资格审查、生源地贷款还贷等有关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使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制度化。

自治区教育厅还委托自治区审计部门,对南宁、桂林、钦州等多个市的中职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以及全区75所普通高校的各项政府奖学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开展助学贷款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生源地贷款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目前,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办公室已经对全区110个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中心)进行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考评。

2013年,我区调整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4项资助政策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充分利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数据库,对贷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百色市平果县的马文山和陆复明两名学生考上大学后需要办理助学贷款。2013年8月的一天,他们来到平果县政务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很快就办好了相关手续,他们高兴地表示:没想到办理得这么快,这里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就是高啊!在平果县政务服务大厅,记者看到这里的硬件设施非常完善,各环节工作人员也都很充足,政策咨询、材料审核、打印合同、签订合同4个窗口同时开展工作,每个窗口都有1至2人专门负责,整个流程有序、快捷、高效,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称赞。

为提高我区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我区分别对各市、县(市、区)和各高等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并组织开展了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研究,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

为了更深入地了解区内各地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办公室还开展了多项基层调研活动,目前已分别深入南宁、桂林、百色等市管辖的多个县(区),现场调研当地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在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办法。

教育引导:诚信还贷报国恩

我区以多种形式开展诚信教育,引导受资助的学生诚信还贷,感恩并回报社会。近年来,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支行及助学贷款经办行,在柳州、桂林等市举办了多场诚信教育专题讲座。同时,区内各高校还结合“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设《诚信与感恩》课程,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征文、演讲、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与感恩教育,使全区涌现出了许多诚信还贷的学生典型。

梁少敏是梧州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2008级学生,因家庭贫困,于2009年申请获得了助学贷款。为了履行还贷承诺,他利用课余时间到社会上做兼职挣钱,在毕业前半年还清了1万多元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为受资助学生学习的榜样。梁少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老师说过做人要讲诚信,如果在银行的诚信记录不好,以后再贷款就困难了,也会影响到学校给银行的印象……”

有了像梁少敏这样自立自强、诚信还贷的榜样影响,近年来我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诚信还款率居全国前列。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客户经理梁晓琳介绍,截至2013年6月,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期的贷款额已全部还清,学生还款率居全国首位。

另据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办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底,全区有8 385名贷款学生毕业进入自付利息阶段,放贷行应收利息总金额达151万元,当期成功回收145万元,回收率达96%。2012年年初,自治区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制定了催收计划,将任务逐层分解,各地学生资助部门大力配合,现已成功回收全部逾期利息,学生自付利息回收率达100%,贷款还息逾期率为零。

此外,我区还通过举办征文比赛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国家、回报社会。近年来,在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指导下,全区各高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深入开展“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比赛活动,营造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柳州市融水中学1201班学生刘佳娜在自己的征文中写道:“如果没有国家的助学政策,我是不可能走出大山、走进县城高中校园的。我下定决心努力学习,将来到更远更大的地方读大学,争取早日成才,以回报国家对贫困学子的帮助,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北海市北海第七中学高一学生黄晓光在自己的征文里写下了对“国家助学金”的认识:“这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而是国家和人们的‘有偿帮助,虽然无法律上偿还的责任,但有日后回报社会的义务。”他还在文中表示:“总有一天我也会伸出一双注满爱的手,献上爱的点点滴滴,汇入中国爱的海洋。”

据了解,我区近两年积极开展“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比赛活动,共收到学生撰写的征文近800篇,经专家认真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近200名,对获奖的学生除了给予精神奖励,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并帮助这些寒门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链接

我区现阶段执行的奖助学项目

学前教育

在区内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可申请800—1 000元的补助资金。

义务教育

我区执行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小学生每生每天可获2元补助,初中生每生每天可获3元补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

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就读于公办普通高中(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在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和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学生,按照当地免除学费标准享受补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高中部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获得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 000元)或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 000元)。

高中毕业生上大学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贫困大学新生可申请路费和短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 000元。

中职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1 500元的生活补助(某些地市还在此基础上增加补助金额,或设置有另外的补助项目,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高等教育

“绿色通道”制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 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 000-3 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 000元,全国每年奖励资助50多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全国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3%。

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 000元。

勤工助学:高校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开展形式可咨询各高校相关部门。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符合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学生等条件,可申请获得每生每年3 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4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元/生。

在我区,除了国家与政府设立的各类学生奖助学项目外,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资助贫困学生也是一股重要力量。我区许多政、商、艺术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积极架设爱心的桥梁,热心关注教育,心系贫困学生,帮助了许多寒门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注:详细解释和申请事宜,请仔细查阅相关文件,并咨询当地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部门)

(责编 白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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