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简讯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获批准——《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成功缔结,是第一个在我国缔结、并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20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主办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法院、高校、企业和媒体的数百位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研讨会分为“互联网经济的特点及其影响”、“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和“网络不正当行为的法律边界”三个专题。各界专家学者就当前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理论和实践提出解决之道。与传统经济不同,互联网经济是一种争夺用户资源的双边市场形态,创新是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消费者权益因素在互联网经济中作用明显。互联网经济所涉及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主要有三种,一是侵犯竞争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不当利用他人成果、商业诋毁、不当阻碍竞争、不当的比较广告、侵犯商业秘密、软件恶意滋扰行为等;二是侵犯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侵害决定自由、虚假宣传、不可合理预期的骚扰行为;三是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例如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等。由于网络用户的利益具有复杂性,而互联网具有双边市场属性,平衡和保护网络用户利益就需要法律和市场的双重调节。我国拥有世界最多的网民数量,互联网发展最为活跃。面对网络不正当竞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理论、立法、司法和执法等各方应积极应对,以完善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促进网络市场的健康运行。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获批准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批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下称《北京条约》)。《北京条约》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成功缔结,是第一个在我国缔结、并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条约。截至目前,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72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签署了《北京条约》,我国是继叙利亚和博茨瓦纳之后,第三个正式批准该条约的国家。《北京条约》重点保护表演者权,旨在建立对表演者声音和形象给予全面保护的新的国际规范。批准《北京条约》将有助于完善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保障表演者的权益,激发表演者的创作热情,推动影视产业、演出产业的发展,更好地挖掘、推广我国的传统民间表演艺术,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201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
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举行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白皮书。白皮书披露, 201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00 399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88 286件,行政一审案件2901件,刑事一审案件9212件,分别较2012年增长5.29%、0.07%和-28%。尽管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较大,同比增长18.75%;涉及前沿科技问题的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知名企业品牌保护等案件逐渐增多,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截至2013年底,全国各级法院通过网络公开的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已达61 368份。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
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开始施行。根据《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商标案件的情形由过去的10种增至13种,新增“确认不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和“因申请停止侵害商标专用权损害责任案件”三种情形。《解释》明确,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或裁定的行政案件及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做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由北京市相关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解释》规定,涉及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计划单列市、直辖市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解释》针对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同情形,进一步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的法律。
2013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量突破16万件
4月22日,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组织撰写的《2013年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分析报告》在北京出炉。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为164 349件,同比增长18.04%,登记量再创历史新高。其中,物联网、云计算等类别的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我国东部地区登记软件126 354件,登记量较2012年增加16 537件,约占我国增长总量的65.83%,登记数量全国增长最多;西部地区登记软件16 415件,同比增长33.06%,增速全国最快;中部地区登记软件16 061件,同比增长25.46%;东北地区登记软件5238件,同比增长32.11%。报告显示,在2013年登记的各类软件中,应用类软件共登记130 938件,约占我国登记总量的79.67%,与2012年基本持平,应用类软件依然是我国软件研发的主要产品类型。从热点领域软件登记情况来看,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热点类别软件呈现出了不同程度的增长。2013年我国物联网软件登记4388件,同比增长70.54%;云计算软件登记3017件,同比增长55.04%。我国软件技术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的应用进入高速增长时期。
《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11)》发布
4月18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11)》。该报告基于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整理而成,隶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四十多个国家开展的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研究。据了解,该报告由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出口额三个经济指标构成。2011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为31 528.98亿人民币,占同年国民生产总值GDP的6.67%;就业人数为1178.62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数的8.18%;海关统计的商品出口额为2859.6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5.06%。报告显示,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出口额保持平稳增长,但版权的出口产业存在严重的不平衡。海关统计的商品出口额的90%来自电视机、计算机等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完全从事创作、制造的核心版权产业所占比例不足2%。在全部版权产业所占GDP比重和核心版权产业所占GDP比重两方面,我国仅为美国的1/2;核心版权产业出口额方面,我国仅为美国的1/10。目前,我国版权服务贸易出口额与商品出口额分布不均衡,核心版权产业的出口和进口亦不平衡。
侵犯喜羊羊版权,7K7K被判赔偿2.2万—— 7K7K作为网络小游戏网站,应对其网站上的游戏是否侵犯他人版权负担更高的注意、审核义务,7K7K网站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侵犯喜羊羊版权,7K7K被判赔偿2.2万
因7K7K游戏网上的数款游戏侵犯了喜羊羊、灰太狼等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该游戏网的运营商北京奇客创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奇客公司”)被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原创动力”)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奇客公司删除7K7K游戏网上的相关游戏,并赔偿原创动力2.2万元。据了解,原告原创动力诉称,其为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2012年其发现被告奇客公司经营的7K7K网站客户端软件“7K7K游戏盒”上载有数款以喜羊羊和灰太狼系列美术作品为元素的小游戏。原告认为被告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此类美术作品,侵犯了其对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游戏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而被告奇客公司辩称,此类游戏均由网友上传,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其未对游戏进行编辑、整理和推荐,因而不存在主观过错,故不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奇客公司虽辩称涉案游戏为网友上传,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从7K7K网站页面来看,游戏页面有明确的游戏分类,并设有热门游戏等推荐条目,游戏图标也采用了喜羊羊和灰太狼的美术形象,7K7K作为网络小游戏网站,应对其网站上的游戏是否侵犯他人版权负担更高的注意、审核义务,7K7K网站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故判令奇客公司立即删除游戏,并赔偿原创动力经济损失共计2.2万元。
我国首个移动技术专利公司成立,推动降低4G专利费—— TDIA将联合TD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移动技术专利合作,降低4G准入门槛,加速TD-LTE商用发展步伐,尤其是降低千元多模4G终端的专利费。
《2013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在京发布
4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发布了《2013年全国专利实力状况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专利创造质量逐步提升,专利运用创新取得进展,专利保护水平不断提高,专利管理水平整体提升,专利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从全国来看,广东、北京和江苏在专利综合实力排名中位列三甲。与2012年专利综合实力指数的排序相较,广西和陕西位次变化较大,均提升3位。在专利创造实力方面,北京、上海和广东名列前茅;在专利运用实力方面,广东、北京和江苏略胜一筹;在专利保护实力方面,广东、江苏和湖南表现卓著;在专利管理实力方面,广东、江苏和天津成就斐然;在专利服务实力方面,北京、上海和广东出类拔萃。
巨人为智能化网游申请专利已获受理
4月28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网游《江湖》的智能化技术提出的专利保护申请获得受理。此前,巨人网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一种网络游戏智能化数据分析方法”的专利申请,介绍了与之相关的全部知识产权。该分析方法为智能化网游《江湖》所独有。业界普遍认为,巨人网络此番紧锣密鼓地进行专利保护布局,旨在提前筑起竞争壁垒,以确保日后能在智能化网游领域取得领先地位,但此举颇有垄断嫌疑。一直以来,巨人网络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下足功夫,成效显著。早前,巨人网络曾申请了“全额宝”、“屌丝”、“江湖”等商标。此次为《江湖》的智能化技术申请专利,其意欲把中国网游界普遍缺乏创新、山寨横行的问题抛向台面。而此举也必将在游戏界掀起一波专利战。
我国首个移动技术专利公司成立,推动降低4G专利费
近日,TD产业联盟(TDIA)宣布,我国首个移动技术专利公司成立。据了解,移动技术专利公司以构建移动专利体系,防御和应对未来可能的专利纠纷为成立宗旨。TDIA将联合TD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以市场化运作机制推动移动技术专利合作,降低4G准入门槛,加速TDLTE商用发展步伐,尤其是降低千元多模4G终端的专利费。TDIA表示,TD产业发展实践表明,专利合作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产业链上的各个企业拥有共同的产业和市场发展目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专利合作才有存在的基础。同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开展专利合作,又会进一步提升企业推动产业与市场发展的积极性,进而加速产业和市场的发展。
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系统上线
近日,中国PCT国际专利申请国际阶段审查和流程管理系统(简称CE-PCT)正式上线。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CEPCT电子申请网站和PCT-SAFE电子申请软件两种方式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的相关文件。据了解,CEPCT系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发设计,由接收采集子系统、流程管理子系统、检索初审子系统、查询统计子系统和电子申请子系统组成。其中,电子申请子系统主要用于申请人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的申请文件,是集新申请和中间文件的提交、案件管理、信息查询、通知书接收和网上支付于一体的全球电子申请平台。CE-PCT电子申请网站主要具有案件管理、案件查询、授权管理和网上支付等功能。
我国已受理林业相关发明专利申请7万余件
5月12日,国家林业局编纂的《2013中国林业知识产权年度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受理的林业相关专利申请达15.431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为7.3531万件。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国家林业局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力推进林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林业核心竞争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林业相关专利申请达2.594万件。截至2013年底,国家林业局累计受理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1261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为658件,林业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2181件,各地已拥有林产品地理标志560件。
王老吉之争烽烟再起,广药索赔10亿元
5月8日,王老吉所属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对加多宝方面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公告显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所属的鸿道集团于2000年5月2日签署协议,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5月1日。后鸿道集团分别于2002年11月及2003年6月签署《“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欲将合同期限延长至2020年5月1日。2010年,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意欲收回王老吉的商标授权。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广药集团认为此仲裁裁决意味着鸿道集团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为2010年5月1日,其于2010年5月2日之后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系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据此,广药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鸿道集团赔偿其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亿元。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立案。
搜索”涉嫌商标侵权
因在百度上搜索“亿房”和“亿房网”,首先出现的是“焦点网”和“安居客”,而非正规的“亿房网”,武汉亿房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亿房”)分别将焦点网的经营单位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搜狐”)和安居客网站的经营单位上海瑞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瑞家”)告上法庭,并要求搜索服务提供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承担连带责任。武汉亿房要求搜狐、上海瑞家和百度停止侵权,并各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两案。据了解,武汉亿房成立于2001年1月,主要从事房地产信息资讯发布业务。公司成立后,武汉亿房设立“亿房网”网站,注册fdc. com.cn的域名,同时在第38类电讯信息等行业注册“亿房”商标。经过十几年的经营,武汉亿房的“亿房”商号、商标及网站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尤其在武汉广为人知。武汉亿房称,2009年10月以来,其发现打开百度搜索页面,输入“亿房”和“亿房网”,出现在首要位置的不是“武汉房地产门户--亿房网”,而是“焦点网”和“安居客”网站,由于这对其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所以其决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武汉亿房认为,“亿房”二字为生造词而非通用词,由其创造,在其作为商号、商标和网站名使用之前,不为公众所知悉,因而“亿房”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和独创性。焦点网和安居客将其作为搜索关键词,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同时该行为容易导致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这两个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蒙牛诉天津特仑苏商标侵权案胜诉
王老吉之争烽烟再起,广药索赔10亿元—— 广药集团认为鸿道集团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为2010年5月1日,其于2010年5月2日之后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系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4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特仑苏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郭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天津特仑苏被判改名并赔偿蒙牛乳业50万元。据了解,特仑苏是蒙牛乳业于2005年推出的我国第一款高端牛奶品牌,早在2007年,特仑苏牛奶的销量业已接近15万吨,销售额超过13.5亿元。而天津特仑苏公司于2008年5月正式成立,其在自己的牛奶商品上使用了“来自特仑苏的问候”、“特仑五谷”等字样,商品销往全国各地。蒙牛乳业起诉天津特仑苏,请求法院判令天津特仑苏停止侵害商标权,停止使用并变更企业名称,停止侵害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津特仑苏公司成立时,蒙牛乳业的特仑苏商标业已在中国境内被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天津特仑苏的一系列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且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损害了蒙牛乳业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使用、变更企业名称及赔偿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最终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