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吁请水泥排放新标提前

2014-04-17 06:46丁筱净
民生周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贵港水泥厂环保部

丁筱净

“我们现在就是在争取做一件‘违法’的事,为了降低广西氮氧化物排放,这就是我们的抓手。”蹇兴超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蹇兴超是广西自治区环保厅分管大气治理的副厅长。这些天,他一直在等环保部对贵州省环保厅的回复——关于贵州希望从4月1日开始提前执行去年12月发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回复迟迟未到。

新颁布的标准规定,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现有企业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水泥厂排放新标,贵州则希望将日期提前到4月1日。但4月1日已过,贵州没等到环保部的答复,蹇兴超等得有些心急,因为他原本希望广西能参照回复提前执行水泥厂新标。

理想抓手

广西环保厅因何希望提前执行水泥厂排放新标?

“国家下达我区‘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目标任务是到2015年氮氧化物控制在41.1万吨,比2010年减少8.8%。但由于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滞后,火力发电量、水泥产量及机动车保有量猛增等原因,‘十二五’前3年区内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蹇兴超向《民生周刊》记者表示,广西环保部门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压力巨大。

2013年,广西氮氧化物排放主要来自火电厂、机动车和水泥厂,分别占排放总量的33%、30%和22.3%,三者总和超过全区排放总量的85%,数目可观。

减排从哪里入手?火电厂是近年广西大力鼓励的行业,国家对火电厂排放标准刚进行过修订,新标已从2012年实施;而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除非限购否则难以改变现状。因此,水泥厂排放新标自然成为广西环保厅理想的减排抓手。新标准氮氧化物允许排放浓度仅为旧标准的一半,力度之大引起环保部门的极大关注。

“在三大排放源中,水泥厂是我们今年唯一有希望控制的排放,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蹇兴超说。2013年,区、市两级财政投入2200万元用于水泥企业脱硝减排工程补助,当年全区就有32条水泥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广西水泥企业均为大中型企业,生产线具备脱销设施的达到90%以上。“可目前对于这些设施,企业普遍放着不用或低效使用,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今年年初,广西贵港市迈出第一步,该市环保局要求水泥企业2月21日起执行水泥厂排放新标。贵港三大水泥企业的11条生产线于2013年启用脱销设施,有的生产线已启用9个月。

2月26日,广西环保厅向自治区政府提交了《关于提前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请示》,建议区政府同意广西今年4月1日起执行新标。

多地希望新标提前

但是,广西环保厅的一纸请示走得并不顺利。区政府收到请示后,要求环保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环保厅征求了区法制办和工信委的意见。

“区法制办书面回复不建议提前执行,认为提前执行国家规定了执行时间的标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或者说是违法风险;工信委则算了一笔账,如果提前执行,1年全区水泥行业将减少2.8亿元的利润和利税,会给企业和政府增加负担,建议如果提前区政府最好采取措施补贴企业。”

“让政府拿出2亿元补贴企业,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蹇兴超说。征求部门意见不顺,蹇兴超才将希望放在了环保部对贵州环保厅的回复上,“我听说环保部是支持提前执行的。”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环保部确实支持地方提前执行水泥厂新标,但他们也有顾虑:法律并未规定环保部有同意或不同意地方提前执行新标的权力,环保部没有此行政审批事项。地方要提前执行标准,决定权在省级政府手中,因此环保部很难对贵州的请示作出明确答复。目前,环保部已就这一情况与贵州进行沟通,但对于是否给出正式书面回复,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环保部比较为难。

然而,并非仅广西和贵州两省有提前执行新标的意愿。

《民生周刊》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北京、广东、山东、福建等省市已开始执行严于国家新标的水泥排放地方标准,湖南、重庆等省市也在制定严于国标的地方标准。

不难看出,在艰巨的减排任务下,一股提前约束水泥厂排放的浪潮正在兴起。《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一些省市制定了严于国标的地方标准,另一些省市则希望提前执行水泥厂新标,除贵州和广西外,还有部分省市向环保部提出了此类想法。

环保成本企业背负

“这是环保部门对企业的要求,严格说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走法律程序肯定没法这么快执行,好在企业愿意配合。”在谈到因何能够提前执行新标准时,广西贵港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光辉对《民生周刊》记者说。

贵港提前执行新标的动力同样来自减排压力。广西分配给贵港的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另外还有广西定下的氮氧化物总量控制要求,使这座小城的环保部门如履薄冰。

目前,贵港三大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已运行9到4个月不等,但从环境监测数据上还看不出改变。“新标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会这么快体现,因为大气系统非常复杂,大气治理很难有立竿见影的措施。”吴光辉表示。

目前,令吴光辉头痛的是提前执行新标给水泥企业带来的负担。企业运行脱硝设施后每吨新增成本3到6元,占水泥总成本的1.5%左右。“一家年产量200万吨左右的企业,按每吨新增成本5元计算,一年新增成本就1000万元,这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数目。企业配合环保是履行社会责任,但他们的压力也不能忽视。”吴光辉说。

一些企业负责人多次向吴光辉反映,一方面希望政府出台补贴政策,适当缓解企业压力,另一方面希望国家出台行业措施鼓励消费脱硝水泥。

然而,鼓励使用脱硝水泥,在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永成看来较难实现。“脱硝水泥和普通水泥没有区别,只是生产过程较环保而已。脱硝水泥并不标注脱硝标识,售价相较普通水泥也并无优势。我们投入了环保成本,但这部分成本一旦体现在售价上,水泥马上就卖不出去了。”李永成说,水泥被国家列为产能过剩行业,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的脱硝成本只能自己背负。

华润水泥(贵港)公司水泥日产量约5500吨,年产量385万吨左右。该公司去年10月开始运行脱硝设施。在启用设备前,工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维持在每立方米700到800毫克,最高时达1000毫克;运行后的排放浓度控制在350到400毫克间,减排效果明显。

李永成给《民生周刊》记者算了一笔账:当时购进脱硝设备共花费500万元,其中政府补贴约200万元,自筹300万元。目前1吨水泥的成本为145到150元,脱硝成本约3元,占成本的2%左右。1年385万吨的产量,直接增加的成本约1100万元。

2013年,该公司营业额为17亿元,利润仅1亿元出头。1000万元的新增成本,对企业来说压力不小。

“我们是上市公司,利润降了股票马上下跌,融不到资金的话,企业发展就成问题。加上目前水泥市场饱和,竞争激烈,企业如何在日渐严峻的市场竞争和日趋严格的环保要求下生存,是个难题。”李永成对《民生周刊》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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