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嘉悦
(南京理工大学保卫处 江苏南京 210094)
高校辅导员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研究
许嘉悦
(南京理工大学保卫处 江苏南京 210094)
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是当下社会多种因素的综合产物,对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和特点进行系统分析并萃取有效预防措施是做好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途径。同时,提高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做好大学生人文精神、法治道德、心理教育的培养工作及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对大学生违法犯罪实现长效控制的重要手段。
大学生犯罪预防;人文精神;法治及道德建设;心理预防
辅导员工作是高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涉及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就业等诸多方面。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大学生的引路人,肩负重要的使命,同时也承载着大学生犯罪预防的时代任务,高校辅导员犯罪预防工作亦是整个社会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的关键一环。
高校辅导员大学生工作的内容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1989年出版的《简明思想政治教育辞典》中对高校辅导员有过如下定义:“高校党组织派到各年级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层干部。” 而在2004年、2005年相继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关于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套文件中,又对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进行了重新定义:“高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高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高校辅导员要按照党委部署有针对性地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由此可见,我国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趋于全面,并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内容上的丰富,对新时代的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高校辅导员的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指明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
结合实际情况,当下高校辅导员大学生工作主要呈现出思想政治德育教育与事务性管理并重的状态,并在当下面临着新的挑战。具体而言表现为:
(一)思想政治德育教育与班级管理并重。思想政治德育教育是高校辅导员的一项传统工作内容,是高校辅导员其它一切工作内容的逻辑起点。旨在加强大学生基本思想政治素养,帮助大学生建立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教育内容上包括了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大学思想政治基础课程的课外实践性指导及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日常性培养。在教育形式上,包括时事政治专题讲座、班级会议、课外实践活动、学生个别谈话等多种模式。思想政治德育教育与班级管理是当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两大基本切入点,唯有两者并重,方能实工作效能之最大化。
(二)当前社会现状给高校辅导员传统工作带来的挑战。自2008年始,90后开始进入大学校园,由于受社会、传媒、家庭和学校等因素的影响,新一代的大学生在行为、情感、思维、认知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突出特点、具有鲜明时代烙印。 这给高校辅导员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主客观两个方面。
第一,主观方面,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这自我意识较强,集体、社会意识不够突出,心理承受能力较为脆弱的现象。这使得大学生不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妥善处置面对的困难、挫折及诱惑,这成为部分大学生暴力型犯罪和激情犯罪的诱因。
第二,客观方面,多元的社会价值观进入校园,使得大学生在价值观的取舍方面产生一定偏差,如何对不良导向的价值观进行疏导,成为当下高校辅导员工作面临的一大挑战。与此同时,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给大学生施加了无形压力,也使得大学生产生了认知上的困惑,各种心理问题逐渐增加。 这也给高校辅导员工作,特别是毕业班辅导员的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高校辅导员处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是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最直接、最重要的载体。这主要体现在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内容上和工作方式上。
(一)工作内容上。高校辅导员是基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所设置的工作岗位,高校辅导员在招聘和任职方面的教育背景要求以思想政治专业毕业生为主,这在保证了辅导员队伍思政教育专业性的同时也意味着辅导员队伍在法律及安全知识方面的相对匮乏,使得辅导员在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中不能充分有效的利用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防治教育,这对辅导员知识框架的重组搭建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工作方式上。高校辅导员的犯罪预防工作在工作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事后性”、“专项性”,缺乏“ 事前性”、“系统性”。其中,“事后性”指的是因辅导员在工作内容上主要集中于一般性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且这种教育针对的对象往往是呈集体化的班集体甚至于年级体,这就在客观上导致高校辅导员不能够及时觉察到学生当中个体化现象比较鲜明的犯罪倾向和苗头,往往在事后才发现这种状况,但为时已晚。“专项性”附属于“事后性”,指的是辅导员对大学生犯罪预防的处理工作往往处于“发生一起,处理一起”的状态,缺乏制度性管理的长效机制。增强“事前性”和“系统性”就是要求高校辅导员把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做在工作伊始,尽早普及安全教育及犯罪预防教育基本知识。在普及教育之后,可通过对年级骨干部署预防任务、与学校保卫处建立互动机制等方式,在学生管理的最前线构筑校内大学生犯罪预防防控体系。
(一)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构成。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由社会预防体系、家庭预防体系、学校预防体系三重构成。其中,社会预防是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的第一道闸口,是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的前置环节。 社会预防体系能够在广域的范围内对大学生违法犯罪起到有效预防,这种体系在构成内容上既包含了如法律制度这样的刚性行为准则,亦包括了新闻媒体、市井谈议、社会风气等潜移默化的社会宣传效果,两者形成合力构成大学生犯罪社会预防的基本框架。
家庭预防指的是家庭教育环节对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家庭预防就是指通过家庭教育的方式,运用一定方式、方法实现对家庭成员品质的锤炼,实现家庭人格和一般社会人格的契合。
学校预防是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的最终落实环节和直接作用环节,具体而言,学校预防可分为两个层面,这其中既包括高校辅导员的直接预防管理,也包括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的间接预防管理。结合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工作体制和实际情况,较之校内部门机关的间接管理,辅导员的管理更具有直接性、有效性。这同时也意味着高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支撑点。要实现大学生犯罪预防的目的,就必须重视辅导员工作这一重要环节。
(二)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中所处位置的特殊性。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最广泛的接触者,处在高校学生工作的最前端,在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主要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高校辅导员的人格魅力将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能在生活或学习过程中间接的向学生传达正能量及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使得学生在每日的生活学习中始终熏陶于良好的精神面貌之下,从而大大的降低走上歧途的可能性。第二,大学生处于心理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不够成熟稳定的心态使得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及人际关系等方面产生一定的困惑和压力,各种心理问题逐渐增加,亟需心理辅导工作的介入,又因社会心理辅导机构存在远离学校、对个体学生情况不够熟悉等特点,使得高校辅导员成为心理辅导工作的最佳人选。故此,高校辅导员承担的在校大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成为大学生犯罪预防体系中的关键一环。
找寻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是这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实现高校辅导员大学生犯罪预防能力综合提升的必由之路。
(一)存在问题。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高校辅导员受工作制度、薪酬机制等影响容易产生心理上的工作倦怠,同时,现实繁重的工作压力大使得高校辅导员无法兼顾管理学生的各项事务。这是高校辅导员工作中所普遍存在的基本现象。第二,高校辅导员法律素养不够,跨专业的太多。这就意味着辅导员群体的法律意识存在差异。作为大学生在校期间的重要引导者,只有辅导员本身对法律有深刻的领会,才能更好地在思想上引导。对法律和各种犯罪特征、犯罪心理的熟悉也有利于辅导员观察有犯罪苗头的学生动态,从而加强对该学生的关注,预防犯罪的实施。
(二)解决途径。面对以上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以下点:
1.高校建立辅导员保障机制,增强岗位吸引力,努力为辅导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注重辅导员工作激励机制的建立。重视做好辅导员评聘职称问题。
2.做好辅导员择优选拔制度,提升辅导员犯罪预防工作能力。学校要建立严格的选用录用制,坚持择优录取的理念,做到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并重。学校要将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和提高辅导员思政、德素养建成一项长效工作机制,注重做好法律基础的岗前培养,努力实现辅导员队伍的犯罪预防工作专业化。
3.责任意识的增强。学校要建立辅导员犯罪预防责任制,对辅导员犯罪预防工作的成果进行考评,将此指标纳入辅导员工作的年度考核范围,使得学习成绩和组织活动不再成为辅导员工作成果优劣的唯一依据。预防责任制的建立有利于增强高校辅导员犯罪预防工作的积极性。
4.注重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我国自高校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数量剧增,直接导致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现象的出现,激烈的社会竞争给在校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心理带来巨大压力,这些压力如若不能有效疏导将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一大诱因。 为此,高校辅导员应当充分利用自己便利的学生工作条件,及时引导学生把自己的个人内在因素如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等与当下的社会需求、行业发展状况等外在因素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身素质,减少违法犯罪的可能诱因。
注释:
②李娜,孙宁华.“90后”新生始入校“80后”辅导员任务重[N].科学时报,2007-9-25(В02)。
③沈旭.大学生价值观变化的调查与分析[N].中国教育报,2006-2-28(3)。
④李春雷.大学生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2):102。
⑤毛磊.大学生犯罪率如何降到最低限度[N].人民日报,2003-04-16(14)。
[1]吴殿朝.中国当代大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研究:基于“社会腱”视角的分析[М].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01).
[2]王明旭,李兴民.大学生犯罪与干预[М].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06).
[3]祝鑫.当80后辅导员遇到90后大学生[М].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1,10.
[4]王传中,朱伟.辅导员工作指南[М].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06).
[5]王小红,杜学元.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理论和实践[М].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9).
[6]耿乃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理论与实务[М].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08).
[7]李忠军.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研究方法与实证[М].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01).
College students crime prevention of college counselors
Xu Jia-yue
(Securit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njing Jiangsu,210094, China)
The phenomenon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is a combination of the social factors,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causes of college students' crime, the effective preventive measure is an important way to make college students crime prevention work. At the same time, improve the legal literacy of college counselors, employment guidance and training work of college students humanistic spirit, rule of moral,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meansto realize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university student illegal crime.
crime preven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humanistic spirit; the rule of law and moral construction; psychological prevention
G645
A
1000-9795(2014)01-0136-02
[责任编辑:刘丽杰]
2013-11-26
许嘉悦(1986-),男,江苏海门人,研究实习员,从事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