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E视域下的法律职业教育路径探索

2014-04-17 07:05杨慧
教育与职业 2014年26期
关键词:职业道德法律职业

杨慧

一、CBE教育方法论

CBE(Competency-Based Education)教育方法论是以培养能力为基础,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使学员获得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全部能力为目标构建的科学教育体系,是流行于北美的一种职业教育解决方案。CBE理论的核心是能力本位教育,该能力(Competence)不能狭义地解释为动手能力、操作能力,而是从事特定职业所应必备的职业能力。一项职业能力通常由8~12项综合能力构成,每一项综合能力可以分解为6~30项专项能力,CBE教学以学员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与岗位需要出发,确定相应的职业能力、综合能力和专项能力作为教学目标,通过专项能力的养成,使学员将其掌握的各种零散的知识、技能以及态度整合为我们所期望的职业能力。

二、法律职业教育与CBE方法论的契合度分析

1.目标契合度。法律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帮助法律人获得法律执业所需的知识和训练。CBE方法论是建立在系统专业的职业分析基础上,充分研究目标用人单位对人才及劳动力的需求,筛选市场需求旺盛的专业进行课程开发,确定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并通过教学使学员获得。从目标上看,CBE解决方案“让教育面向市场,同时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非常符合法律职业教育的宗旨。

2.内容契合度。法律职业是随着社会和法律发展从其他职业中分离出来的特殊职业,作为一种由专门从业人员所进行的专业性活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特殊的素养,包括法律知识以及正义感、责任心等职业道德素质,其形成和发展依赖于法律职业教育。法律从业人员必须精通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其所从事职业要求的特定法律知识,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以及熟悉并掌握法律原理及法律应用的技术。目前的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教育在教学内容上差异不大,在法律职业训练方面严重不足。如何建立一种目标明确、操作性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职业训练模式,是法律职业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CBE方法论以“职业能力”作为培养目标,以“综合能力”作为学习科目,以“专项能力”安排学习计划,通过综合作业、模拟训练等实践性教学活动整合学科知识、技能与态度,使学生脑、手、心同时得到发展与锻炼。

3.方法契合度。我国法学教育一向缺乏职业教育的性质,传统的学院式法学教育方法过分注重对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法律条文的阐释,而忽视将法律应用于实践的能力方面的培养。我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的主体为普通高等院校及高等政法院校,此外还有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承担中等法律职业教育的职能。近年来,在专家学者的倡导下,课堂讨论以及案例教学逐步开展,诊所式教学法、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实训方法尝试应用于教学实践环节,但日常教学中以教师为主导的填鸭式教学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CBE方法论从特定职业所需的技能与素养出发,设计能力素质图表,通过调动和培养学生积极端正的学习态度,将基础理论认知、教学模拟训练及实习实训紧密结合,锻炼学生诉讼技巧、非诉讼事宜的处理、谈判技巧等实务性能力。将产教结合的方式引入法律职业教育,将司法过程中的法律推理及适用过程展现给学生,从而培养学生对法律事实的认知能力、缜密的理性思维和判断能力。

三、以CBE方法论改善法律职业教育的路径

1.能力素质图表的制定。DACUM(Developing A Curricu⁃lum)即开发教学计划(或课程),对岗位职业能力进行分析和确定。就法律职业教育而言,DACUM的制定可以由包括律师、法官、企业法务在内的经验丰富的法律从业人员进行,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法律理解与诠释能力,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思辨能力,律师执业能力,法律职业素养,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和法学原理能力,表达能力。根据综合能力设计展开更为详尽的专项能力分解图表。这些专项及综合能力涉及法学专业17门核心课程,涵盖三个主要就业方向(律师、法官、企业法务)应具备的全部基本能力。

2.“三段式”教学方案的构建。美国教育学家布鲁姆提出“有效的教学始于准确希望达到的目标”。职业能力的形成不能仅靠知识的传输,更要依靠现场实践。法律职业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以能力素质图表为依据,构建法律综合课程的三段式教学方案,即认知实习、教学与模拟训练和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并将其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将三段式教学方案应用于法律职业教育教学,运用法律诊所、社会实习、法律援助等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可加强学生法律应用的训练及能力,可利用社会真实的工作环境来增强学生对公正的理解,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实现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目标。

3.创造参与式教学体验。参与式教学体验是将整个教学过程置于“教师指导下、学生参与中”,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在应用性课程的准备部分,通过技能学习指导书的运用,使学生充分了解学习目标,采用向学生征集主题的方式,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在课程结束部分,使学生对课程进行自我总结和相互评价,提高学生对学习成就的快乐体验。在课程中间部分,改变以往的“我说你听”方式,让学生充分参与、练习、创造与施展,通过大量模拟庭审以及辩论赛运用,增强思辨能力与心理素质,提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充分拓展法律职业教育的功能,这是CBE能力本位教育思想在法律职业教育中的应用与发展。

4.考核与评价方法的改变。在CBE职业教育解决方案中,考核CBE课程的内容和标准是公开的,主要考查学生的实际能力,尤其是对所学知识的运用能力。教师要运用各种手段衡量学生能力水平,如笔试、口试、辩论、现场答辩等。对于学生在入学前已掌握的能力与技能,经测试合格后可以免修,避免浪费时间。CBE体系中,对能力的评价采用1、2、3、4A、4B、4C六个等级,学生可根据指导书中确定的考核内容与标准自我评估,并及时向教师反馈,以保证能力评定的客观性与合理性。

5.评价与改进。教学评估与改进是CBE课程体系可持续发展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教学评估的内容涉及市场、培养目标、教学环境、教学过程、教师和教学效果等,要对生源市场和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评价,生源市场评价主要根据入学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填报率形成,毕业生就业市场评价标准主要是毕业生专业对口率和毕业生一次就业专业对口率。培养目标的评价与调整主要由DACUM委员会进行,根据毕业学生的反馈信息、教师的教学体验及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评价调整修正培养方案。教学环境应与课程能力培养目标一致。教学过程、教师和教学效果的评价可以在学校现有的考评体系基础上建立,体现经常性、日常化特点,注重平时养成教育。

6.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体现和升华,是一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特征的集中体现。古罗马以“贵族责任”推行法律职业道德,基督教曾以“天职观”影响法律职业道德,近代英国律师界采用“言传身教”的导师制进行职业伦理教育,美国法律教育主要通过法学院进行,除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外,还有专门的律师职业道德考试。CBE的职教培养方案不仅包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态度的培养也至关重要,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要注重一般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树立对法律的理性信仰,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内化为行动目标,有助于维护自身对外的身份意识、带动整个社会伦理观念的转变。

猜你喜欢
职业道德法律职业
守护的心,衍生新职业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会计职业道德现状之我见
职业写作
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我爱的职业
让人死亡的法律
论高校教师的基本职业道德修养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
在弘扬职业道德中争创“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