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东 硕 贵州读者
让孩子自立是最好的母爱
文/东 硕 贵州读者
四五岁的孩子可以做些什么?一个5岁的小女孩为了和妈妈的“约定”,每天叠衣服、晒衣服、刷澡盆、喂狗狗,有时还给爸爸做晚饭……这个日本福冈的女孩叫阿花,妈妈得了癌症。阿花4岁,妈妈就教她做菜。一年后,妈妈走了,5岁的阿花学会做所有便当。对她来说,“每天早上做味噌汤是跟妈妈的约定”。(2014年3月17日《扬子晚报》)
普天之下,最爱孩子的人就是妈妈了。但母爱与母爱相比,却会有高下之别,相对于一味的付出,让孩子自立无疑是更高水准的母爱。但遗憾的是,在我国,不让孩子做家务,往往成了妈妈表达母爱的一种方式。许多孩子从小到大,别说买菜做饭刷锅洗碗,就连自己的袜子也不曾洗过一双。如此一来,长大后虽可能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也可能连起码的自理能力也没有。而自理能力的欠缺,无疑限制了孩子的进一步发展。在成长的岁月里,有些风雨只能由孩子自己承担,有些难关只能由孩子自己去闯荡,对孩子来说,自立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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