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林,王书明
(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
曾庆林,王书明
(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广泛使用,对于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提出了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下结算审计不一样的要求。尝试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提出一些应注意的问题和结算审计工作重点。
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审计;对策
随着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正式颁发执行,标志着我国的建设工程计价已经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入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经过5年的使用和磨合之后, 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更新为GB50500-2008,此次更新完善了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和方法,扩展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业范畴。到2013年4月,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正式终止使用,GB50500-2013正式开始执行,相比较而言,2013版规范比2008版规范包容的内容更全面、所涉及的专业更广泛、条款更严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承包计价方式,与我国早期的定额计价模式有着本质的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原则,在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的前提下,由施工企业自主竞价,体现了“量价分离”的原则。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结算审计也会有一些特别的地方。在结算审计时,应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运用合适有效的审核方法,完成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
1.1 招标文件不够详细、准确
在当前的很多工程中,由于设计图纸不够完善、招投标时间较短、招标代理的业务水平和责任心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招标文件不够准确,尤其是招标工程量清单,会出现比较多的问题。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描写不完整、清单内容与设计图纸有出入等这些问题就经常在实际工程中出现,而一旦出现这些问题,明显会增加实际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也会增加工程结算审计的难度。
1.2 工程现场计量资料不完善
工程现场的计量资料一般都是现场签证的直接依据,是工程结算审计的一种重要资料,比如施工单位进场时测量的场地实际标高、土方开挖过程中的清淤工程量等。而在实际工程中,往往很多的这类资料缺少甲方或监理人员的签字确认,手续不全,其真实性受到结算审计的质疑;也有的计量资料中测量精度不够,导致结算审计时无法精确计算工程量,审计结果不准。
1.3 现场签证管理混乱
现场签证由于是在施工现场进行,人为因素较多,难以管理,因此漏洞比较多。有些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业务素质不高或责任心不强,对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不熟悉,没有详细分析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及项目特征,不应签证的项目盲目签证。也有一些签证,事件原因表述不明,结算审计人员无法明确判断其合理性,最终还必须再找签证各方人员了解情况,以判断该签证的合理性,给结算审计人员增加了难度[1]。
1.4 部分新增项目价格不明确
工程中一旦出现了新增项目,原则上应该由施工单位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监理和甲方审核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而往往较多的实际工程,由于工期比较紧,新增项目产生后,新的综合单价根本未进行确认,工程就已经继续施工下去了,等施工结束后再来确认该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就经常意见不能统一,产生纠纷,导致结算审计无法顺利完成。
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结算审计也会有一些特别的地方。在结算审计时,应针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严格依据施工合同,运用合适有效的审核方法,完成工程结算的审计工作。
2.1 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在结算审计开始之前,应该全面收集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各种资料。工程结算资料种类繁多,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图纸会审纪要、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单、工程停工报告、竣工验收单等等,这些资料都会影响工程结算和审计结果,所以在审计前必须要仔细收集,不能遗漏,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2]。在收集结算资料时,还应对这些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要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例如,现场签证单上如果只有施工单位签章,而没有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章,这份签证单是不能作为结算和审计依据的,要从结算资料中撤除,如有特殊情况,则应勒令施工单位尽快补齐相关签章手续。只有保证结算资料的真实合理性,才能减少审计工程的负担,避免重复工作和返工,节省时间,确保审计的准确性。
在结算审计开始之前,还要选择合理的审计方法。良好的审计方法能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减少返工,节省时间。工程审计的方法一般有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经验审核法等,审计前,要全面考虑工程规模和复杂情况,考虑好审计的难度,并应结合审计时间,综合确定最合理的审计方法。
2.2 把握好审计的重点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体现的是量、价分离,所以量和价这两个因素必然是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审计工作的重点。当然,由于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都有差异,所以,每个工程审计的重点也都会有一些不同,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2.1 严格复核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一般工程在结算时,工程量是按实际完成量结算,工程量的准确性对结算结果的影响巨大,因此在审计时,必须要严格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在审核工程量时,应严格按照清单规范中的计算规则,并结合图纸进行复核。审计时,各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一致,未发生变化的,应注意审核招标工程量是否正确,并且重点应审核招标工程量是否算多了。因为,如果招标工程量算少了,施工单位在结算时,会按实际工程量调增,以减少自身损失;而如果招标工程量算多了,大部分的施工单位在结算时,不会主动按实际工程量调减,那样会减少自身利润。
结算时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一致,发生变动时,除了应注意审核招标工程量是否正确之外,还应注意审核实际工程量增加部分的准确性。要注意区分结算工程量变动是由于招标工程量出错造成的,还是由于实际施工变动造成的。如果是由于招标工程量计算错误引起的,那么审计时需要按清单规则和图纸,重新计算并审核结算工程量。如果是由于实际施工变动引起的,那么审计时还需要结合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审核新增加工程量的准确性,同时还需要注意有了新增加工程量,会不会引起某些其他工程量的减少,切不可只调增不调减。
2.2.2 正确审核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综合单价由施工企业根据市场竞争自主报价,一旦形成,不能随意调整,结算时应按原综合单价执行。如果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则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条款执行。在审计中,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仔细审核结算中综合单价的正确性。
对于任何一个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其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招标工程量15%以上时,其未超过15%以上的部分仍然执行原投标中的综合单价,而超过15%的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具体的调整幅度应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工程项目变动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单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2.3 合理确定材料价差 在一般的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大约占建筑工程造价70%左右,所以,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正确找出材差,是结算审计工作的重要任务,也会直接影响到结算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一般建筑工程材料的价格会随着市场物价波动,其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按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应规定执行。当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在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内时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材料按投标价格执行不调整;当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时由发包人承担,结算时超过的部分应按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在结算审计时,务必要按施工合同和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审核好材料的价差[3]。
暂估价材料的价格在招标时,由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在投标时不得更改,只能按照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暂估价报价。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中标价格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格。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格。
在结算审计时,要注意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暂估价材料的结算价格,是否经发包人确认,如未经发包人确认,则此结算价无效。要审核实际施工中所用的材料规格是否与暂估价材料一致,以防止实际使用低规格的材料,结算价却按高规格的上报。还要审核暂估价材料的确认价格是否齐全,以防止少数施工企业在部分暂估价材料的确认价格低于暂估价时,不上报确认价格,直接用暂估价格结算。
2.2.4 仔细审核变更和签证 在一般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这些一般都会带来结算价的调整,而且它们还是结算价调整的主要内容。因此,在结算审计工作中,要认真对待变更与签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核对,力求审计结果准确[4]。在工程中,设计变更一般会引起费用增加,但有时也会造成费用减少。因此,作为审计人员来说,应从中立的角度出发,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完整地统计好所有的设计变更,不能任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仅提供对自身有利的设计变更,而刻意隐瞒对自身不利的设计变更。审计每一个设计变更时,应认真地分析招标工程量清单,仔细寻找出新增部分,认真算量及核价,同时还必须分析好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内容的减少部分,切不可粗心大意。
2.2.5 把握好甲供材的审计 在结算审计时,应根据发、承包双方提供的甲供材领用记录,仔细统计甲供材的实际领用量,还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分析出甲供材应领用的消耗量。在实际工程中,如果甲供材的实际领用量超过应领用的消耗量时,这表明承包人多领了材料,审计时,应将多领的材料费用从结算中扣回,扣回时,甲供材的单价可以按照发包人采购甲供材的加权平均单价执行。如果甲供材的实际领用量少于应领用的消耗量时,这表明承包人少领了材料,审计时,应分析少领用的原因,然后再分别处理: 1)如果导致承包人少领甲供材的责任在于发包人,且发包人明确同意少领用的那部分甲供材由承包人自行购买,那么少领用的那部分甲供材(承包人自行购买的)可以按乙供材进行结算,材料单价按承包人实际购买价格或地区材料指导价执行。2)如果导致承包人少领甲供材的责任在于承包人,且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而私自购买补足,那么此部分由承包人私自购买的甲供材,则可以按照独立费的形式计入结算造价,其材料单价按照发包人采购甲供材的加权平均单价和承包人实际购买单价中较低的价格执行。
2.3 全面实行跟踪审计
为了保证现场签证类资料的真实合理性,也为了使最终的结算审计顺利完成,应在建设工程中全面推行跟踪审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开始时,就确定好结算审计单位,请审计单位提前介入,派遣专业跟踪审计人员进驻现场,进行跟踪审计。
对于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在正式变更前,可以由跟踪审计人员从经济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费用的增加值。对于现场签证,跟踪审计人员可以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多方面的因素,严格审核,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对于甲供材,可以由跟踪审计人员严格按图纸进行分析和测算,确定甲供材的合理供应量,避免施工单位多领或少领,以免给结算审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由于跟踪审计人员具有丰富的结算和审计专业知识,他们的介入能有效地保证结算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便于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实行招标代理和结算审计一体化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鼓励建设单位把工程的招标代理和结算审计工作交由同一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完成,这样,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然会充分考虑到结算审计的难易性,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项目特征充分完善、减少漏项,使招标工程量清单更适合结算审计的需求,有利于结算审计的完成。同时,选择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还能适当降低招标代理和结算审计的收费。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和要求,在结算审计时,必须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全面分析和掌握结算资料,抓住审计的重点和难点,有的放矢,深入地开展审计工作。工作中要理性沟通,协商解决,切忌盛气凌人,要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对待发、承包双方。
竣工结算审计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属于事后控制的范畴,为了提高其造价控制的效果,结算审计工作中应提早介入工程,广泛开展跟踪审计,加强过程管理,变事后控制为事中、事先控制,这样,才能在全过程造价控制中充分体现出结算审计的意义。
[1]吉波.浅析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4(1):227,235
[2]李新莉.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工程造价的审计问题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3(4):79-80
[3]康继梅.结合工程实例谈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结算审计[J].山西建筑,2014,40(5):239-240
[4]郭晓燕,张艳红.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计[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2):154-156
(责任编辑:马金玉)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Based on the List Valuation Mode of Bill of Quantities
ZENG Qing-lin,WANG Shu-ming
(Jinl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69,China)
With the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model widely used in our country,some different requirements for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ing work have been proposed from traditional quota valuation mode and settlement audit.This paper tries to 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 that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in the projects under the BOQ project settlement audit,as well as the focus of settlement audit.
bill of quantities;engineering settlement;audit;countermeasures
TU723.3
A
1672-755X(2014)03-0044-04
2014-08-21
曾庆林(1973-),男,安徽广德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