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宇,宋雅蓉,刘丽娜,王子敏
(南京邮电大学,江苏 南京 210000)
城乡间存在信息消费差距,要辩证看,一方面它反映了农村居民在信息消费中的劣势地位,但另一方面,城乡差距的存在反而可能为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提升提供动力。
从消费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信息消费是人们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对信息产品和服务进行消费的过程。狭义的信息消费以净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广义的信息消费还包括信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消费。信息消费作为一种享受型、发展型的消费方式,随着其不断的扩大,正在不断渗透入人民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中,同时也必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快速发展。
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的“重城轻乡”的发展模式以及与之相伴随的“城市偏向”的经济和社会政策,导致
了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也使我国城乡居民的信息消费在总体水平、能力、条件等方面差距明显。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市信息消费有了较大的提高,其中,中产阶级逐渐成为了信息消费的主力军,2013 年,年收入在2.5 元到4 万元之间的中产阶层人数达到约3 亿人,成为中国市场最大的购买力。这类人群收入水平较高,有能力和经济基础进行信息消费
同时,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又极大的推动了信息消费的需求。中国在进入消费经济时代的过程中,跟其它发达国家最大的不同点就是以网络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和平台,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应用发展,城市居民用于通信、网络等方面的消费逐步支撑了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并持续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
在城市信息消费迅速提升的同时,中国农村信息消费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着信息消费的渠道获取单一,农村的收入水平较低等不利于信息消费全方面推广的种种不利因素,农村和城市的经济水平相比较仍有一定差距。同时,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内容与城镇居民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城镇居民逐步将网络作为基本的生活必需品的时候,大量的
更高层次的信息需求被派生出来,而此时,稳定和实惠的互联网接入仍然在农村是一项奢侈品,互联网在农村更多的是一种通讯手段,而非消费手段。互联网是重要的信息消费载体,城乡间对于互联网的使用,也反映出了城乡信息消费的差异,所谓城乡间的“数字鸿沟”也反映了这种城乡间的信息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使得城乡居民在社会分配中存在着信息获取上的不平等。我国的信息资源的分布存在两大特征,一是信息资源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二是信息资源主要分布在城市当中,而同时政府部门又历来存在着“城市偏向”的政策。当前,农村居民在信息消费水平、信息消费能力,信息消费环境和条件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的巨大差异,实际上是社会资源分配的城乡不平等在信息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它归根到底是一直以来国家对信息资源在城乡分配上不平等的结果。这种不平等在结果上就表现为农村居民在信息消费领域方面的种种劣势,而这种趋势的加深将导致城乡居民之间产生一种新的不平等即“信息的富有者与信息贫乏者”,进而形成一个新的城乡二元悖论,并最终对我国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城市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较安全的消费环境。虽然农村居民消费环境及消费条件也有较大的改观,但整体上不如城镇。交通设施、商业网点、文化体育、生活环境等都明显滞后于城市,无法形成规模效应,这些都直接影响着农村信息消费环境的形成。
农村居民由于受传统的消费观念的影响,比城镇居民有更浓重的传统节俭消费观念和习惯,从近几年农村和城市居民消费倾向看,虽然年轻群体有着与城镇居民类似的消费行为,但整体来看,农村居民消费倾向比城镇居民低得多,表明农村居民比城镇居民的消费更加谨慎,而这种谨慎的消费观念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信息消费在农村的发展。
城乡间信息消费虽然存在差距,表现为数字鸿沟,导致城乡信息占有的不平等,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城乡间的这种差距,恰恰是反映了信息消费的发展规律,这种差距的存在,反而可能为农村的信息消费提供了一种外部动力。随着城市与农村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两者之间所存在的互动影响也会日益彰显出来,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诸如QQ、微博、微信等信息沟通工具,最先在城市中流行,而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也开始流行,这说明了尽管存在城乡差距,但城乡间也存在着紧密的联系,这种联系使得农村居民信息消费不断向城
镇靠拢。
(1)扩宽农村信息消费的获取渠道。农村由于地域限制和收入水平限制等,互联网应用还处在硬件接入的普及阶段,电视等基本娱乐设施仍然是农村单向获取信息的最大渠道。而城市的信息基础设施相对农村而言齐全很多,随着城市与农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借助于城市这条路径,农村的信息获取渠道会宽拓,如伴随着网络的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可以借助于互联网访问和检索分布在城市中的信息资源,如城市中的数字图书馆、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等,因而城市中信息资源的集中,虽然会导致信息资源的城乡分布不均,但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农村居民的信息获取渠道。
(2)激发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意识。受知识水平、收入水平、风俗习惯等的影响,农村居民采用信息化手段为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现实需求还不强烈,信息消费意识还有待激发,加之居民在获取和辨别信息的可靠程度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弱势,而伴随着城乡交流的不断进行,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农村的扩散,城市先进新颖的消费意识和消费习惯,通过城乡间的不断交流和农村的不断模仿,却可以唤醒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意识,使他们更容易接受这种新型的消费形式。
(3)提升农村信息消费的能力。城市中信息消费相关产业的发展,所形成的市场竞争和取得的规模经济,降低了城市居民的信息消费成本,同样也使得农村居民能够以较低的代价,获取相应的信息消费终端、内容和服务等,从而提升了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能力。城市中信息资源的不断开发和利用,在首先满足了城镇居民的信息需求后,必然寻求向农村的扩散,因而也拓展了农村居民的信息资源占有量。
(4)缩小区域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差异。由于我国东西部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我国东部农村的消费水平要远远高于中西部的消费水平,相应的信息消费水平也存在着明显差距。但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存在大量的人口跨区域流动,特别是以湖北、四川、湖南、江西等为代表的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迁移和流动,而这些人口必然会受到东部地区的生活方式的影响,随着人口的回流,会将东部地区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带入西部地区,就信息消费而言,着必然会提升中西部地区的信息消费水平和方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东西部地区间的信息消费差异。
城市对农村的信息消费有着积极的拉动作用,同时农村的信息消费发展也对城市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的信息消费的增长会促进对城市的信息资源需求,推动城市中信息消费相关产业的发展,即农村信息市场的开发和利用,为城市相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产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同时,伴随着物流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电子商务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农村可以为城市信息消费相关产业提供人力和资源支持,成为城市信息消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
城乡间的相互作用是不对称的,城镇对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正向拉动效应大于农村对城市的影响,并且更长更稳定。由于城市信息消费的聚集性和产业结构的高级化和开放性的特征,使得城市成为信息消费经济的增长极,在区域信息消费的发展中起到核心和推动力的作用,因而城市信息消费的水平、方式、内容、消费者行为等,领先于农村,是信息信息消费的领跑者,而农村更多的是一个跟跑者的角色,在跟跑中随着农村信息消费的不断发展,农村可以更好地实现对城市的腹地支撑。因而在城乡信息消费的发展过程中,城乡间的相互作用是非对称的。
努力改善城乡信息消费环境,是引导和促进城乡居民信息消费的一项迫切任务。但城乡信息消费环境的建设重点是不同的,城市信息消费环境的建设重点在于不断深入开发和利用信息消费资源,推动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应用,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信息消费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农村而言,重点在于拓展农村居民信息消费的渠道,推动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发展,引导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意识,逐步培养农村居民的信息消费需求和消费习惯。
面对城乡间信息消费影响的非对称性,应继续保持城市对农村的辐射效应,通过促进城乡间的产业协调、人口流动、信息交流等路径,推动城市信息消费的辐射效应,在城镇带动农村信息消费提升的过程中,应当不断消除阻碍城乡信息交流的障碍,推进城镇信息产品、信息服务、信息资源和信息应用向农村的推广和普及,推动交通、医疗、餐饮等行业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在农村的建设,通过城镇示范,引导农村居民生活向信息化的生活方式的不断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