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然
探究美声艺术的中国化发展
王思然
美声唱法自20世纪20年代传入我国以来,已经有近100年的发展历史,在这漫长的岁月中,经过几代音乐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美声艺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例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涌现出一批知名歌唱家,像胡晓平、迪里拜尔等;陆续有多名歌手在一些国际声乐比赛中获奖,像廖昌永,袁晨野等,这表明我国的声乐发展水平已得到世界的认可。但是,这些不能说明我国整体声乐艺术已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相反,我们应该看到美声艺术在我国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除了专职歌唱演员外,人民群众对美声艺术还缺乏了解,美声歌曲的传唱率也不高。至今,没有一部中国的美声艺术作品能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固然与歌唱语言、民族心理习惯、审美倾向不同有关,但主要是美声艺术作品创作的滞后和美声歌唱方法的不科学。
因此,如何更好地在中国发展当代的美声艺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众所周知,一件好的声乐艺术作品不单单指演唱者演唱技巧的高超,还必须要有优美的旋律和朗朗上口的歌词。所以,一件声乐艺术作品的成功是作曲家、词作家与歌唱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从三者的关系来说,词曲作者的创作是基础,有了好的词曲作品再加上演唱者恰到好处的诠释,才能被广大观众所接受和喜爱。美声唱法之所以能够在意大利生根发芽并得到迅猛发展, 其主要得益于歌剧的兴起, 没有歌剧的兴起, 就没有美声唱法的诞生和发展。所以,有人说:“美声唱法是歌剧的产物。”也就是说,美声艺术必须有大量优秀的美声歌唱作品支撑, 否则就无法得到发展。同样, 没有大量的优秀的美声风格的中国歌唱作品作基础, 美声唱法就很难在中国立足和发展。我国有很多优秀的歌唱家在国际比赛上频频获奖,但是他们所演唱的大都是外国经典歌曲,外国歌剧,而不能通过演唱中国作品去展示和弘扬中国声乐艺术的成就。所以,当务之急,要发展中国的美声艺术,就应该把重点放在创作上。在创作观念上,要紧贴时代的脉搏,体现艺术作品的人文关怀,只有具备时代特征的作品,才能与更多的人产生共鸣,让更多的人想唱敢唱;才能深入生活,成为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体现艺术歌曲的人文关怀, 最重要的是创作的作品是否适合大多数人的音域,是否适宜大众传唱,能否给作品的参与者、欣赏者以美的享受。如《真是乐死人》这样的作品, 其音域大家都能接受、内容又与生活密切相关,自然就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在创作技巧上,要充分考虑到意大利语与汉语语音特点的不同,在词曲的创作上尽量使用适合汉语发音的字词,力求使音乐语言朴素、简单、通俗易懂、流畅好听, 又富有表现力。
美声唱法是以意大利母语和发声技巧为载体的一门融语言、技术和表演于一身的综合艺术。由于语言上的差异, 美声艺术在中国的演唱和传播都有很大困难。从语系和语族的角度来说, 汉语所属的汉藏语系汉语族与意大利语所属的印欧语系拉丁语族,分属于不同的语系和语族,两者存在较大的差异。意大利语语音清晰, 几乎所有的词都以元音结尾(外来词除外)。元音没有弱化现象, 无论一个词的音节有多少, 最后一个元音也必须清楚地发出来。这些特点利于歌唱共鸣的形成与释放。而汉语的音韵则要复杂得多,特别是汉语还有四声的区别,所以在汉语歌曲的演唱中还要采用滑音及装饰音的演唱方法,来取得咬准字的效果,而这些在美声唱法中是不需要的,也是与美声唱法的审美原则不相符的。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以所谓美声艺术的民族化去掩盖这种差异,所以歌唱者不能用传统歌唱方法,即“依字行腔”法去演唱美声歌曲,而应该“先立腔后行字”。首先采用传统美声的训练手法,遵循共鸣规律,训练声音的美声形象及共鸣位置,即“先立腔”,然后再在声音形象及共鸣位置不变的情况下安放中国字, 即“后立字”。只有这样,循序渐进,采用科学的训练方法,才能克服语言障碍,发展中国的美声艺术。
(作者系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2级声乐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姜艺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