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

2014-04-17 08:21陈再见中篇小说
青年文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道观道士鱼塘

文/陈再见 [中篇小说]

余汉金为新买的鱼缸加了陶粒底砂、基肥,还放上石头和沉木,种阴草、莫丝、水榕、铜钱草。一切都弄妥后,他才把从北门市场买回来的锦鲤、招财、清道夫、红尾剑、金虎皮、彩裙、红剑鱼等,放进缸里,满满的一缸,像高峰期107国道上的汽车。余汉金近看一会儿,又站远去看一会儿,这才拿出烟来抽,对妻子段妮秋说:“是不是还少点什么?”

“要不把锅里的福寿鱼也往里放。”段妮秋站在厨房口,手里还拿着锅铲。

余汉金笑,“那得多丑啊。”他知道妻子对鱼没什么好感,甚至连吃都不吃,趁机冷讽余汉金几句是她乐意做的事。

这些都无所谓。余汉金四十岁这年,终于感觉人生需要点什么乐趣,或者说赚钱不是全部。——尽管在深圳这样的城市,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二十年的努力,余汉金觉得自己尽力了,当然也不应该有任何悔恨,有了房子,有了车子,每天该赚的钱只多不少,还有什么可以悔恨的呢?唯一称得上的,便是他觉得这一辈子没有一个爱好。一个商人唯一的爱好便是赚钱吗?不是,至少他觉得不是。但他也想不出自己还能爱好什么。当然了,最后他想到了养鱼。

余汉金是养过鱼的,不是养在精致的鱼缸里,而是十几亩的大鱼塘。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对了,刚好二十年。

二十年后,余汉金又想养鱼了,能养一大鱼塘更好,但那是不可能了,他回不到以前。于是他只能买回一个大鱼缸,养这些多彩绚丽的观赏鱼。他觉得这事可以坚持下去,就像坚持一个爱好。

小区物业一个叫董科平的经理在养鱼方面挺有经验,有一次他们在楼下的客家餐厅里聊了起来,听说余汉金也养鱼了,董科平便教他一些养鱼常识,关于养鱼的种种经验和感慨,甚至是鱼缸摆放的风水,董科平竟一说就是一夜。余汉金也听得着迷,同样是养鱼,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竟然是如此天壤之别。最大的区别是,前者是为了赚钱,后者只是为了清心。

往后,余汉金每在楼下请朋友吃饭,见到董科平,都要唤过来喝两杯,两人成了好朋友,经常歪着头说起各自养的鱼。一桌人看着他们,一时还插不上嘴,似乎都没养过鱼。余汉金挺为此虚荣的,就像朋友们有时会讲起书画、高尔夫、瓷器啥的,他也一样插不上话。余汉金开始觉得生活有了一点儿意思。

然而由此带来的麻烦也不少,就别说妻子平时的嘀嘀咕咕,怨声四起,偶尔要出趟远门,住上一段时间的,余汉金不放心家里的鱼,还得好声好气求着段妮秋帮忙,净水、加热,喂食等,是挺麻烦的。平时就余汉金一个人弄,当成是一件趣事弄,不见得累,需要人帮忙了,并且交代注意事项时,就显出了麻烦来。段妮秋麻烦,余汉金也麻烦。每次临出门,余汉金还得跑北门市场,找水族门店的梁老板,把该准备的东西都准备好,像在医院里开药一样,每样都标好怎么用。尽管这样,余汉金还是不放心,因为他知道,妻子段妮秋实在讨厌那一水缸中看不中用的东西,要是能吃的话,她早就把它们放锅里蒸煮了。

如果有个女儿,或者儿子,跟父亲余汉金同心,便能多一份力量,把养鱼这件事做得像煮菜吃饭一样平常。余汉金确实也觉得小孩更适合迷恋这玩意儿。然而,余汉金没有孩子,没有孩子不是他们不想生,他们做梦都想,至少余汉金是这样。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要是在老家湖村,这个年纪的人都快可以当爷爷了。这真是人生一个大的缺憾,余汉金有时想得开,但终究是想不开的,一旦眼看别人家的孩子一年比一年不一样,听朋友们在酒桌上说起各自的儿女时,他就触动颇大。朋友们意识到余汉金的脸色不对时,通常会一起噤声,恰恰因此,让余汉金更觉羞辱。人家不用多少努力就有的东西,他反而没有,他就是有了别人没有的,又有何意义?关键是,这样的缺憾还不是暂时的,是一辈子的事。他——余汉金,这辈子,都别想要个亲生的一儿半女了,因为问题恰好出在他身上;不是段妮秋,她好好的,胸高屁股大,一看就知道是生崽的好材料。这也是这些年来,余汉金感觉亏欠段妮秋的地方,人家是被他连累了,人家是可以儿女绕膝的,可以当妈妈当奶奶的。

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注定是冷清的、空旷的,甚至有着一种过分的洁净。段妮秋爱干净,在亲朋眼里,也是出了名的,但这样的好品质在一个没有孩子滋扰和捣乱的家庭里,竟显得一点意义也没有。余汉金倒更为羡慕那些有点乱的家庭,所有的乱,都源自一个不听话的孩子善意的捣乱。所以,当他听着其他父母抱怨生孩子真麻烦,不单吃住穿,还要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搞不好一毕业就失业还得父母养着时,余汉金倒觉得那是一种炫耀了。余汉金这些年钱是赚了不少,第五大道的房子卖到两万多,他都能买下来。这钱如果没有一个类似败家子的角色来花,它们还真的一点价值都没有,躺在银行卡里就是一堆死的数字。

“还是余汉金和段妮秋好啊,没孩子,二人生活,活似神仙。”有人这样羡慕,其实更像是安慰,真让羡慕的人和被羡慕的人换一换,羡慕的人保证不愿意。

起初,余汉金也努力让自己想开些,真把自己当神仙了,每年五一、国庆,他都会和妻子出趟远门旅游;省内,到国内,再到国外,眼界还真的一天比一天广。尤其是在欧洲的一个叫克鲁姆洛夫的小镇看见满城古朴的瓦房蔚然壮观时,他真有豁然开朗之感,转身跟妻子说:“你看,人家才是懂得生活的,山珍海味,最终养活我们的只需一口饭;高楼大厦,最终供我们休息的不过是一张床……”他把话说得文绉绉的,事实也是从小杂志上学来的。段妮秋听得一愣一愣的,没弄明白。

无论走多远,他们还是得回到这个空荡荡的家。即使离开几天,这个家就会变得不像个家,散发着一股新布料的味道,需要余汉金在家猛抽几包烟,才能找回点人烟气。

有了鱼就不一样了,鱼是活的。除了人之外,家里还真的需要另外的活物。

余汉金是喜欢鱼的,无论是今天鱼缸里的鱼,还是二十年前鱼塘里的鱼,他都一样倾注了精力和感情。

说起来,余汉金之所以能到深圳发家,靠的还是在家养鱼时赚的第一桶金。余汉金养鱼是赚过钱的,在当时的家乡,还是一笔不小的钱。如今余汉金养了一鱼缸需要花钱伺候的观赏鱼,难免遭到妻子和其他亲友的调侃,说是因果报应。二十年前还真是,余汉金喜欢鱼,那是因为他得靠鱼赚钱,当然了,他也爱吃鱼,蒸煮煎炖,或者是生鱼片打边炉,他都喜欢。不管是鲩鱼、草鱼、鲤鱼、大头鱼、福寿鱼,还是塘鲺、泥鳅、黄鳝、蚌壳,都能从他的鱼塘里抓到……那时候,他几乎以鱼塘为生,至少三餐就离不开了。

余汉金高中辍学后在家里闲了一段时间,差不多有人在背后说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出人意料地承包了村里的鱼塘。鱼塘很大,以前是一个姓徐的外乡人在养鱼,每年的收成都不是很理想,其实也是疏于管理。余汉金觉得自己可以弄一下,当然也是为了做点事情,不想被人小看。他趁机就把鱼塘承包下来,给村里开了高价,答应一年给一万现金,还每家每户都有鱼送;也就是说,不但有钱,还能吃免费的鱼。村长以为余汉金读书读傻了,赶紧跑去问余汉金的父亲余德民。余德民并不知情,以为村长找错人了。村长说:“你以为我傻啊。”余德民还真有那意思。待余汉金回家,余德民一问,真有那么回事,村长没傻,是余汉金傻。余德民问余汉金:“确定?”余汉金说:“确定。”余德民又问:“有把握?”余汉金说:“有把握。”

就那样,二十年前,也就是说,二十岁出头的余汉金拥有了村里唯一的鱼塘,先不管事情以后会怎么样,反正村长、主任,以及村里的每家每户,可都是乐意的,暗地里还不忘说说余汉金那类似可爱的傻。就连父亲余德民,几杯小酒下肚,也会在桌头上唠叨:“儿子啊,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因为余汉金答应不向家里伸手要一分钱,这事余德民就显得有点管不着。

兴许是傻人有傻福。余汉金不像那个姓徐的外乡人,火急火燎的,一把鱼塘拿到手,就拼了命往里面放鱼,也不管能活下来多少;就算活下来了,又能长多大多肥?余汉金不急,先是请人架了几台泵水机,把鱼塘的水泵干净,又请人挖去塘底的污泥,足足有半人多深,挖出来的泥卖给东林荔枝园……做好这些,余汉金才开始蓄水养鱼。余汉金在鱼塘边上搭起一个草寮,平时就住在草寮里,伺候一塘的鱼,甚至连饭都是母亲送过来的,没人想象得到养个鱼还需要这么用心,村人算是第一次见识。余汉金晚上也住在草寮里,半夜还拿长长的手电筒,从鱼塘的这边照到那一边,照一圈,顺着瓜棚,到芒花丛,一圈下来,没什么动静,他才又躺下睡觉。余汉金怕有人偷钓塘里的鱼。他可以亲自上门送,但不允许人家过来偷。

余汉金养鱼那几年,几乎成了一个怪人,逢人必谈鱼,逢饭必吃鱼,家里人都吃腻了,就他一个人还百吃不厌。每到网鱼的时候,余汉金会穿上一身胶衣,蹚在脖子深的鱼塘里拉网,还没上岸,活蹦乱跳的鱼就翻着肚子跃在水面上了。村里的孩子都围着看,一边看一边惊呼。余汉金和伙计把一大网的鱼拉上岸后,除了把大的肥的放进摩托车的两个大水桶里,剩下的他会让看热闹的孩子每人抱一条回家。于是,那个日子,注定是村里最热闹的日子,孩子们都抱着鱼跑回家,鱼都在他们的胸口活蹦乱跳,伴随着惊叫,响彻整个村子。那天晚上,必将也是家家鱼宴。

后来余汉金离开家乡到了深圳,偶尔回家,还是有人怀念他当年的鱼。“还是你养的鱼好吃。”他们说。余汉金便笑得很开心,比说他的五金厂能赚钱都要开心。村里的鱼塘后来又承包给了别人,可惜一年不日一年,最后竟荒弃了,塘边长满了野草,越来越窄,水也越来越浅,最后都不像一个鱼塘的样子了。余汉金起初每年回家还是会去鱼塘看看,后来就不再去看了。他说,已经养不了鱼了。

余汉金有时会看着鱼缸出神,多好看的鱼啊,这世间原来还有这么色彩斑斓摇曳多姿的鱼,它们的名字也好听,接吻、猪仔、清道夫、红尾剑、神仙、金虎皮、彩裙……这些哪像是鱼的名字啊。二十年前,余汉金一定觉得鲤鱼草鱼已经是最好看的鱼了,至少比起黄鳝和塘鲺要好看吧。就像那时他已经把自己当作成功人士,到了深圳,才见识到什么是有钱人一样。如今,他才知道鱼原来可以美得如此炫目。

有一天晚上,余汉金从附近的体育馆跑步回来,他最近一两年每天坚持晚跑,据说晚跑比晨跑好。年轻时,他懒得锻炼,人到中年,才突然觉得上了年纪,像是机器老化一般,他才意识到应该锻炼一下了,论起晨跑和晚跑,其实他只是一大早起不来。余汉金大汗淋漓,正要上楼冲凉,却被董科平叫住了,董科平正在楼下的客家餐馆喝酒,看样子已经喝得差不多了。余汉金走近一看,在座的人竟然都认识,有妇科医生,有派出所的干警,也有城管局的领导,个个都是酒鬼。以前余汉金也经常和他们一起喝,没日没夜地喝,把白酒当白开水喝。

“余老板,现在怎么很少见你喝酒了?”那个长得肥头大耳的妇科医生脸色铁青,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余汉金难以想象这样一个男人是怎么当上街道人民医院的妇科医生的。

余汉金摆摆手,笑着坐了下去。

“老啦,身体不行啊。”

“来,干一个。”

余汉金知道说话的是城管局领导,有一次喝酒,他们还就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吵得差点打起来。

余汉金也不是那种可以被人吓住的人,他脱掉湿透的运动服,立马摆出要喝起来的架势。

服务员拿来新酒杯,发现剩下的酒不多了,问要不要再来一瓶。

这时董科平才说话,“算了,今晚差不多了,老余啊,我是有事跟你说,咱们改天再喝个痛快。”

其他人歪歪斜斜的,陆续起身离去。最后只剩下余汉金和董科平,和另一个不认识的年轻人。董科平才说:“老余,我认识一位道士,真正的高人。你家里的鱼缸放哪儿呢,风水如何?要不要请他去看一看,这事说小小,说大也大呢。”余汉金几杯酒下肚,性子也开了,随口就答应了董科平,“行啊,哪天你带他过来再给我电话。”

本以为是酒后的玩笑话,几天后,董科平却真的把道士给请了过来。听说道士住在南澳莲峰道观,深山老林,有缘人才能请到。余汉金也算是阅人无数,一眼见道士满身肥肉,心里怀疑山林深处养不成这样的身材。出于礼貌,余汉金还是请道士到家里一趟,笑脸相迎的样子至少让道士觉得他十分的虔诚。

道士一进门,倒是说了一句让余汉金倒吸一口凉气的话,后来余汉金对道士的信任这话起到了关键作用。道士说:“财旺人丁薄啊,先生。”余汉金猛地回头看董科平,意思很明显,董科平摇摇头,表示他可一点都没跟道士说起余汉金的情况。董科平再看着道士点头微笑,意思是道士的厉害还在后头。当然,后头的厉害余汉金是没办法当即验证的,比如道士要余汉金把鱼缸放在门口,而不能放在阳台边上,比如鱼缸的灯不能太亮,鱼缸的水不能太满,鱼缸的鱼不能太多,等等,余汉金都会照做,但他并不明白其中的理由,道士也三缄其口。倒是余汉金的妻子段妮秋在厨房里噼里啪啦摔着碗筷,以示抗议,这让余汉金觉得很难堪,在外人面前丢了脸。

整个过程道士都很少说话,似乎也是在故作深沉,一直到晚上,余汉金请道士用餐,特意到前进路一家素菜馆。落座坐定,道士这才开了金口,说:“观先生面相,不像是无子嗣之人。”余汉金一下又被点到了软肋,一时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等着道士继续说下去。道士却不说了,一个劲地吃东西。待吃好抹嘴时,道士才小声说:“问题肯定不在你身上。”

余汉金事后想,这道士还真不靠谱,竟敢挑战科学。十年前,余汉金和段妮秋一起到的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最终得出的结果就是余汉金的问题,白纸黑字就那么写着。反过来想,就算是段妮秋的问题,那又能怎么样呢?难道余汉金还想离婚再娶啊。余汉金可做不来这样的缺德事,不说段妮秋已经嫁给他快二十年了,就说这些年来,风风雨雨,也磕磕碰碰,一起走过来,也算是患难夫妻吧。段妮秋刚认识余汉金时,余汉金还只是一个湖村的养鱼佬。

认识段妮秋之前,余汉金的鱼塘发生过一件大事,最终也导致余汉金放弃了养鱼。

那天晚上,余汉金拿手电筒照了一圈鱼塘,并没发现有什么大动静,芒花丛里倒是有些声响,余汉金以为是夜归的呱鸡或翠鸟,就没怎么在意,倒头大睡。

第二天,有人把草寮里的余汉金叫醒,“出事了。”“什么事?”“大事,死人了。”余汉金起来一看,鱼塘中央,确实漂着一具浮尸。余汉金吓破了胆,承包鱼塘几年来,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当然,有一回就够呛了。打捞,报警,验尸,侦查,初步确认死者是溺水身亡,根据现场遗留的钓具,推断死者还是个偷钓者。死者年纪不大,二十岁左右,外乡人,派出所贴了几天告示,尸首都无人认领,听说是个孤儿,没办法,余汉金花钱消灾,帮忙处理了后事。事情过去大半年了,村里人都快把这事给忘了,余汉金却突然见鬼了,所谓见鬼,其实并没见到,只是经常会在深更半夜听见哭声,哭声时而来自鱼塘中央,似乎发自水下,闷闷的,嗡嗡响;时而来自鱼塘对岸的芒花丛,抽抽泣泣,令人毛骨悚然。要说真是半年前的死者变成了鬼,那鬼也应该是个男鬼,偏偏半夜哭泣的却是女声,这就奇怪了,莫非这鱼塘的鬼还不止一个?余汉金本不信鬼神,这下也弄得将信将疑,都不敢在草寮睡觉了,渐渐也失去了打理鱼塘的兴头。有一天早上,余汉金到塘边一看,傻眼了,白茫茫的一池死鱼,甚为壮观。看来真让鬼闹上了,余汉金觉得这鱼养不下去了。没过多久,余汉金就向村长退了鱼塘的承包权。村长问余汉金下一步要干什么,余汉金说他要去深圳。

余汉金去深圳之前,又在家里闲了一些日子。段妮秋便是这时候找上门来的。段妮秋是来买鱼的,她说她家里来了客人,一时找不出菜肉招待,一想,便想起了湖村的养鱼大王余汉金,听说养的鱼又大又肥,远近驰名。段妮秋踩着一辆单车,停在余汉金家的门楼口,还没进门就喊:“余汉金家吗,有鱼卖吗?”余汉金出来一看,是个陌生女孩,长得不错,笑了,问:“姑娘,没鱼了,我不养鱼了。”段妮秋诧异,问:“怎么不养了?”余汉金说:“鱼塘里闹鬼,养不成了。”段妮秋还是诧异的样子,“那怎么办?我家里来客人呢。”余汉金说:“我家还有咸鱼两条,要不你先拿一条去。”段妮秋倒是不客气,跳着就进了余汉金家。余汉金的父母以为来的姑娘是余汉金认识的,可能还是余汉金的女朋友,便起身相迎,一路笑脸跟着。段妮秋一点怯生的意思也没有,进屋就找咸鱼,还差点把余汉金家的煤炉给撞翻了。多年后,余汉金只要一说起那天的情景,还能博段妮秋难得的一笑。

段妮秋提着咸鱼,要给余汉金钱,余汉金摆手说不用了当是他请客。余汉金那会儿人高马大,完全不像高中辍学时的样子了,换句话说,挺吸引女孩子眼球的。段妮秋趁机多看了余汉金几眼,两人竟相视一笑,大概就是在那时,彼此埋下了好感。自那时起,段妮秋几乎天天来湖村找余汉金说话。一个月后,余汉金要去深圳,跟段妮秋道别,谁知段妮秋竟要跟余汉金一块去深圳。这让余汉金一时不知道怎么办,他一个人闯深圳,本来心里都没底,若是还带一个女孩,便更没底了。余汉金犹犹豫豫,不知道该不该带上段妮秋。段妮秋坚持要跟着余汉金的样子,却让余汉金十分感动。那时他们已经相爱,谁也舍不得离开谁。于是,余汉金决定带上段妮秋,临走时,余汉金要去向段妮秋的家人告别,带走人家的女儿,总得表下态让人家放心。段妮秋却跟余汉金说不必了,她从小就父母双亡,如今跟着叔叔一家吃住,叔叔还好,就是婶子老希望她离开,突然消失正合叔叔一家的意。一直到后来,余汉金和段妮秋在深圳结婚,也没见到她所谓的叔叔一家或任何一个亲人,连个收礼金的娘家人都没有。这么些年过来了,段妮秋隐瞒不提自家事,余汉金也不便再刨根问底去探个究竟。

余汉金没敢把道士说的话如实告诉段妮秋。甚至有些小心翼翼,仿佛背地里瞒着妻子干了什么对不住她的事,即使她无理在先,挑衅争吵,余汉金也没像以前那样还口,而是主动认输。这样的软弱似乎也不是因为道士的到来,早在养鱼之后,余汉金的心性便开始这样子了。余汉金的脾气确实好了许多。

倒是,听从了道士的劝告把鱼缸挪到大门口镇住门口开阔漏财之嫌后,余汉金还真是事事顺心起来,好几年前五金厂里被拖的一大笔款,屡次要不到,都当是没了的,突然又接到电话,说欠了这么久了真不好意思明天就打款过来。果然,第二天余汉金就收到了对方的款项,不多不少,正好把当年的欠款给还了。余汉金做梦一般,禁不住和段妮秋分享这一喜讯。夫妻俩难得一起就同一件事情发表了一番感慨。

他们这些年,彼此一年比一年冷淡,段妮秋曾怀疑余汉金在外有女人,吵吵闹闹一段时间,余汉金始终没承认,段妮秋也没见着抓着,最后段妮秋还请了私家侦探,跟踪余汉金长达两个月之久。余汉金不知道段妮秋会连侦探都请上了,那时他总感觉有人整天盯着他,不可能想到那是妻子请来的侦探,他怀疑有人要绑架他,或者生意上跟谁发生了什么纠纷。他努力想,怎么也想不出来,自己开五金厂这么多年,还真只有被人欠款、没欠过他人的款,似乎也没得罪过什么人。有一晚上,余汉金正跟一个刑警大队大队长喝酒谈事,话说一半,余汉金突然说:“有人一直跟踪我,都一个多月了。”刑警大队长忽地站了起来,问道“谁?”就差没从腰间拔出枪来了。侦探者突然推开一个服务员,夺门而出。那个倒霉的侦探后来被带到了派出所,几番讯问后才说是一个富婆雇请的,至于富婆的名字,他也不知道。余汉金知道了大概,他劝侦探别再跟踪了,跟不出什么来的。侦探说,那可不行,这可是我的工作,富婆给了我足够多的钱,我必须有职业操守。余汉金瞬间肃然起敬。

关于这些,余汉金也没找段妮秋挑明,他有时为夫妻俩走到这一步感到伤心,却又找不出是哪一方的原因,甚至都没有一个具体的事由,导致他们的婚姻如此一步步往下滑。他真的想不明白。他是在乎家庭的人,尽管遗憾已经是注定的了。他后来也怀疑过段妮秋,是不是有了更喜欢的人,否则没办法解释后来的态度和所发生的一切。一样的是,余汉金也找不到任何证据,当然他不会无聊到去找什么私家侦探。段妮秋的外出却日渐频繁,她在外面结交了一大帮朋友,有一起打牌的牌友,有一起研究美容化妆的容友,还有练瑜伽的,户外徒步的……总之,余汉金都难以想象段妮秋到底在外面有多少朋友,乱七八糟的,他也懒得去管。尤其是余汉金喜欢上养鱼后,更是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到了鱼缸上,仿佛一下子找到生活中足够有趣的事情,如果有一条鱼突然死了,或者一大早起来看见鱼们无精打采,余汉金会比发现段妮秋在外过夜还更为伤心和焦虑。

关于段妮秋的家世,余汉金有过打听,尽管如此,知道的也不多,且和段妮秋自己说的都相符;只有一点,她隐瞒了,也不知道是否刻意。就是段妮秋还有一个哥哥,已经不在了,十多年前溺水身亡,据说是去偷钓鱼塘的鱼,不小心落水的。余汉金吓一跳,想起了多年前养鱼时鱼塘也溺死过一个年轻人,该不会是同一个吧。如果是的话,那也太巧了。后来余汉金一直没去证实此事,一是不愿意知道答案,二是更不愿意知道背后藏着的更大的秘密。余汉金人到中年,只想好好过日子,虽然夫妻感情不再好,余汉金还是不希望段妮秋离开他,如果连她都离开了,那他这一辈子就只能一个人孤寂终生了。

余汉金相信段妮秋是不会离开他的。不知怎么,这点自信,他自始至终都有。

大概是这么多年都走过来了,有风有雨,始终在一起,一个人不会轻易把伴随多年的东西随手扔掉。

余汉金带着段妮秋刚到深圳那会儿,坐了一天的破中巴,跑低速,尘土飞扬。段妮秋晕车,在车上已经吐得不行了,有时趁着堵车,余汉金会把段妮秋带下车,坐在路边的树下喘口气;路一通,司机在车上大叫,“走不走啊?”他们俩便连忙跳上车。到了深圳,人生地不熟的,两人睡了两天大马路,就睡在草地上。刚好是夏天,夜里挺凉快,第二天露水也重,两人的衣服都快湿了,不过太阳一起来,天就热得发烫,湿衣服的就不再是露水,而是汗水了。

辗转几天下来,余汉金都不知道做什么好,但他笃定一个信念:绝不打工,要做生意。家乡倒有不少到深圳打工的人,有进厂的,也有工地上挑沙土绑钢筋的,余汉金一个都不投奔。他那时很犟,也很坚强,不依靠他人,要自己闯天地。现在想来,余汉金觉得那时的他有点理想主义,似乎弄得越悲壮便越有动力。殊不知,那是一种很危险的心态,分分钟会死人的;死的还不只是余汉金一个人,还有跟着他到处跑的年轻美丽的姑娘段妮秋。段妮秋二十岁还不到,皮肤跟早上的露水一样,余汉金拉着这样一个姑娘在深圳的大街小巷到处跑,弄不好人家还以为他是在拐卖妇女。——那时深圳到处发生这样的事。也是余汉金运气好,鬼使神差的,每一步似乎都是预定好了的,都踏在了对的地方上,一步一个脚印。十多年下来,总体上真是一帆风顺。从最开始的走街边、卖水果、在五区市场,时刻害怕城管的突然包抄,到在西乡开水果店;后来水果店又因故被拆,一次偶尔的机会,他承包下了一个濒临倒闭的五金厂。五金厂在别人的手里已经快死了,到了余汉金的手里却慢慢活了过来;其实也不是余汉金多么懂得经营,他一个养鱼的卖水果的,能懂多少五金,关键还是运气好。一接手五金厂,便接到了一个大单,宝安广场上一家刚建的豪华酒店,竟然把所有有关五金的业务都给了余汉金。余汉金喜出望外,亲自到酒店找老总道谢,一去才知道,酒店老板竟然是南溪镇上卖鱼苗的方大枪。方大枪五年前就不卖鱼苗了,离开南溪镇,跑深圳收购废品,短短五年时间就成了千万富翁,为什么?因为他用最大的仓库储存所有电子厂的当垃圾一样清理的锡渣,几乎是在一夜之间,锡渣转身一变成了宝贝,回收价一路高涨。方大枪这才知道,他的垃圾都成了金子。

这些年下来,余汉金和方大枪合作愉快,可以说,余汉金就是方大枪帮衬起来的,否则他的五金厂终究也逃不过倒闭的结局。余汉金是应该感谢方大枪的“救命”之恩的。

余汉金倒是对方大枪一直存有感激。但有一件事,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尴尬。那就是方大枪喜欢余汉金的妻子段妮秋。这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朋友圈都知道,也奇怪,方大枪尽管喜欢段妮秋,却一直对段妮秋敬而远之,从来没有半点非分之想,表现得颇为君子。方大枪直接当着余汉金的面说:“老余啊,你真是幸福,娶了小段,你知道,我挺喜欢小段的。”估计方大枪见谁都会这么说,才弄得朋友圈里尽人皆知。方大枪就是那种貌似坦率实则也口无遮拦的有钱人,这点余汉金很是反感,一见到方大枪一副语重心长劝导人的样子就感觉到此人的虚伪。和方大枪不一样,段妮秋从未在余汉金面前提及方大枪一个字,仿佛刻意回避,彼此又是心知肚明的。余汉金隐约能感到段妮秋暗藏心里的欢喜,有一个那么优秀的人在默默喜欢着她,尽管今生已是不可能,此事多少也值得一个女人铭记在心。在余汉金看来,段妮秋表面平静,内心早已汹涌。

余汉金后来怀疑段妮秋和方大枪私下有往来,当然也只是猜测。余汉金甚至猜测方大枪早就和段妮秋认识,因为段妮秋有个哥哥的事就是方大枪告诉余汉金的,这些事情前后一合,似乎都不是凑巧能解释得清的。往最坏处想,余汉金和段妮秋的婚姻可能还是别人精心策划的一个大阴谋。当然,余汉金越想越离谱,尤其是医院的医生说他患有先天性不育症后,他最为担心的是妻子段妮秋的肚子有一天会突然隆起来……而他再次见方大枪时,方大枪咬着Z字形烟斗笑着露出两排牙齿的样子也像一种羞辱。

余汉金和董科平特意跑了一趟南澳,亲自去拜访道士。道士深居南澳海湾山林之中,远离城区。余汉金坐在副驾驶座上,一路还在遐想,那得是一个怎么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是董科平带上的,坐在后座上,说话嗲声嗲气的,让余汉金很不习惯。

车子足足跑了半天,像是跑了半个地球,越跑越荒野,高楼大厦全成了崇山峻岭,倒不是路途真那么遥远,是路本身不好走,弯弯曲曲,都绕着山腰缠,像条红背带。董科平看样子早是道士的门下熟客,一路上喋喋不休,似乎在告诉余汉金:别看路途坎坷,绝对不虚此行。

余汉金之所以答应董科平的邀请,就是为了散散心,早听说南澳海湾有一处莲峰道观,香火旺盛,求之必应,尤其是求子。余汉金曾经还想过带段妮秋一起来求子,不料段妮秋竟不愿意,一时还情绪激动;余汉金也能理解,他也是敏感之人,接受现实容易,如果还暗地里做无谓的抗争,别人在背后的耻笑恐怕更难面对。再说,余汉金对道士还真有点感兴趣,觉得他并非弄虚作假之人,似乎还真能看出点什么来。

莲峰道观位于山腰峭壁之上,背靠山体,面朝大海,堪称胜景。山脚有路盘旋而上,路修得不错,据说是一位求子成功的大老板出资修筑的。董科平把车开上山腰,轻车熟路的,直接开进停车场,那位置似乎专属于他。道观的规模还不小,俨然一处别墅,山腰呈L形,恰似一把交椅,端坐着,目观千里沧海。余汉金尽管心里早有设想,还是被眼前的景象吓一跳,他想象中的道观应该是偏僻幽静的,谁知道仰面扑来的气息却是一种张扬。时下已是黄昏,落日半含在海水中,蛋黄色的阳光铺过海面,直接就砸在山腰上。来的车和人都不少,挺热闹,看来都是准备在道观过夜的。

董科平来之前就跟余汉金说得很清楚,莲峰道观虽说是个道观,其实更像一个别出心裁的旅馆,观里有房间,木板房,桌凳床也都是木质的,很古朴,雕了花鸟的门窗面向大海,很有诗情画意。不少艺术家,如作家、画家,一年中总要租住在道观里一段时间,写字画画儿,走山路,看大海,体验与城市的喧哗不一样的生活。租金不高,一天都用不了一百块,还包三餐,吃的是观里人自己种植的山味素菜,比大鱼大肉要绿色多了。董科平跟余汉金说这些时,声音激动,恨不得马上动身。

董科平说:“我先打电话订房,那里的房子可比方大枪的豪华酒店还紧俏,天天有人排着队去,有人一租就是一个月,不是观里人撵还真不走了。”

余汉金那时还呵呵笑着,说,我们都是生意人,去那儿不写作不画画儿的干什么啊。

董科平把头伸了过来,凑近余汉金的耳边说:“哎,你可真糊涂啊,知道那地方求子为什么那么灵吗?他们都把女人带到那儿去,面朝大海,石头的肚子都能怀上孩子啊……哎,你还真应该带上嫂子去试试看。”

不知怎么,被董科平这么一说,余汉金还真的有些蠢蠢欲动。余汉金倒不是信了此说,知道董科平也是开玩笑,但一想到能在那样的环境里做爱,也觉得真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

董科平又趁着酒劲说,当然了,去的人也不一定就非要带自己的老婆,嘿嘿,你懂的……这么说来,那地方还真成了男人外遇的理想去处了,难怪往来客人络绎不绝,预订个房间还得候上个把月。

余汉金知道叫不动段妮秋,他又不像董科平,总有使不完的女人。余汉金一个中年人倒成了董科平的电灯泡,还真是尴尬。进到观内才知道,来客身边还真没有一个没女伴的。董科平搂住带来的女孩在一起瞬间就能融入人群,倒是余汉金单独一个男的,显得突兀。而且,房间紧缺,余汉金独住一间房,简直有些奢侈。

吃过斋饭,一直到晚上九点,余汉金和董科平才见到了上次的道士。所谓道士,到了城区是稀罕物,在道观里,就显得平常,有十几位之多,都穿着同样款式的灰色长衫,布鞋,布帽,走路悄无声息,会突然出现在人们的背后。道士看上去比上次舒朗,心情不错。三人喝茶,看海,观月,促膝长谈,道士话语不多,说的却句句在理。余汉金似有茅塞顿开之意,如果不是董科平在一边挑明,他都不好意思说出此行的目的竟是求子。

余汉金把十年前的检查结果向道士坦白。道士没有直接表态,只是说:“余先生,你下次带你夫人来散散心吧,就当是度假,来这儿看看山看看海,心情都会好很多。”

余汉金似有意会,点头答应,可他心里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方大枪有一次酒后曾向余汉金说起一件往事。

那时方大枪还在南溪镇北苑路贩卖鱼苗。有一天,来了一个小伙子,个子高高的,长得帅气。小伙子一直站在方大枪的店门口,看着鱼缸里的鱼苗样品发呆。方大枪忙问:“老板,要什么鱼苗?”

小伙子不开口,给人的印象是斯文秀气的,一开口,才知道,精神有点问题。

小伙子吞吞吐吐,目光游离,说:“我,我想买,买两条鲤鱼。”

方大枪开的虽是小店,但两条鲤鱼苗的生意还真没做过,他本想把小伙子赶走,但看他固执的样子,似乎赶不走,于是随手捞起两条鲤鱼苗送给他,算是打发走人。

小伙子没走两步,突然回头问方大枪,把鱼放在鱼塘里养,养大了,再把它钓回来可以吗?

方大枪笑着说,可以,能把它们钓到就可以。

小伙子说,反正他要放,放进去两尾,到时再钓起来,也是两尾,不多钓,也不少钓。因为他妹妹喜欢吃鱼,鲤鱼,呵呵。

方大枪一口又喝了一杯五粮液,接着说:“两个月后,是两个月后吧,我记得。我看你好长时间没来买鱼苗了,那次刚好路过,就去你们村打问,才知道你的鱼塘淹死了人,那人半夜三更去你鱼塘偷钓,是吧?我当时就觉得巧,淹死的人不会就是那个小伙子吧,他把我送的两尾鲤鱼放进你的鱼塘寄养了,两个月后,他想去要回来,结果鱼没要回来,半夜却被你的手电筒吓到,滑进了塘里。

“我想是这样的。当时我没跟你讲这些,你正烦着呢。我可不能讲太多。后来我一直打听,才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淹死在你鱼塘里的还真是来我店里要了两尾鲤鱼苗的小伙子。他是一个孤儿,脑子也有问题,一直寄养在叔叔家里,他叔叔自然觉得是个大累赘,死了一了百了。

“但是,老余,你可知道,我说出来保证吓你一跳,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想告诉你,起初是找不到你,后来遇上了,我又说不出口了。因为,因为,我也喜欢她,没错,就是段妮秋,我不想她受到任何伤害。然而,事情已经这么多年了,尽管我不知道段妮秋当时是怎么会和你走在一起的,总之你们已经在一起了。或许你们双方都不知道的秘密,就我一个人知道。是的,就我知道,段妮秋就是那个向我讨了两尾鲤鱼苗又溺水身亡的小伙子的妹妹。小伙子说过,她喜欢吃鱼,尤其是鲤鱼。

“我有一段时间经常看见她骑着单车从乡里到南溪镇上学,每次都从我的店门口经过,那时她应该读中学吧,那时她多好看啊。不过很快我就没见到她了,她叔叔不让她读书,要她去深圳进电子厂,她不肯,跟叔叔一家闹,被婶子一巴掌打出了家门,之后便不知去向了。我也是打听了很多人,才知道她竟然跟着你来到了深圳,我不清楚她知不知道她哥哥就淹死在你的鱼塘里。

“这些年,我渐渐得知,她什么都知道。多么可怜可怕的女人啊!没多久,我转让了北苑路上的店面,也跟着来到深圳,那几年,我一直在寻找你们。这事说起来很悲壮,哈哈,其实也蛮悲壮的,是吧,老余?”

余汉金拍拍方大枪的肩膀说:“老方,你喝多了。”

从莲峰道观回来后,余汉金有点坐立不安,心事重重。他瞒着段妮秋,一个人去医院做了一次全身体检。他想再次确认一下十年前的诊断。这事做得有点偷偷摸摸,他怕在医院遇见熟人,这些年医院里出入的熟人还真不少,朋友们都上了年纪,常常在医院出没,就像年轻人纷纷在歌舞厅酒吧出没一样。余汉金想,如果遇上熟人了就说自己是来体检的,以体检之名查不育症,他觉得还挺妥当。

虽然余汉金医院没少进,母亲和父亲的病,都是接到深圳后治好的,不过,还真没有一个人来过。余汉金孤零零站在医院大厅里排队挂号,不敢到处张望,深埋着头,像是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医院里那股福尔马林的药水味,也加剧了他焦虑的心情。

一系列检查下来,当天能见结果的,都没什么大问题。余汉金这几年烟少抽了,酒也少喝了,还天天绕着体育馆晚跑三圈,出一身臭汗,身体还是不错的。有几项检查的结果当天拿不到,医生嘱咐三天后取,余汉金想拿结果时再问难言之隐。这个医生还算熟悉,姓康,之前父亲的病就是他治愈的。余汉金一时间心情轻松地离开医院,回家途中,还少见地去北门市场买了菜,以此博取段妮秋开心。

三天后,余汉金因为几件杂事出门,只记得吩咐段妮秋照顾鱼,倒忘了要去医院取结果的事了。康医生把电话打到了家里,余汉金当时也是顺口留一个号码,就留了家里的电话。他根本想不到医院还能尽职到给病人打电话,想不到接电话的能是段妮秋。

电话那端问:“请问是余先生吗?”

段妮秋说:“我是他太太,请问您是哪位?”

电话那端的语气突然严肃了起来:“我是人民医院康医生,余先生的检查结果出来了,情况不妙啊,尽快过来确诊一下吧。”

段妮秋一惊,她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余汉金果真瞒着她去医院检查了。十年前,段妮秋想尽办法买通医生,让余汉金一个好端端的男人成了一个不育症患者。这是段妮秋嫁给余汉金后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段妮秋不想为余汉金生孩子,为余家续香火。十多年来,她一直暗中服药。可以说,她嫁给余汉金就是为了让他绝后,当初的目的那么强烈,以至于愿意用一生作为赌注。

段妮秋曾经有一个那么喜欢她的哥哥,那才是她唯一的亲人,可那个亲人却被余汉金害死了。那年段妮秋才十七岁,十七岁的她还是个读初三的小姑娘。于是她把一生都当成了一次复仇之旅,她埋伏在余汉金的鱼塘边假扮鬼魂哭泣,她用一瓶乐果毒死了余汉金一鱼塘的鱼……她没有更多的力量可以报复余汉金,最后唯有选择接近他,甚至不惜跟他恋爱、结婚。二十年来,尽管青春已逝,唯有段妮秋的复仇计划还在坚持着,中间也有过迟疑和犹豫,但都是瞬间,只要一想起哥哥是因她而死,她就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应因她哥哥而死的,否则他那短暂的一生就太不值得了。

段妮秋几乎把余汉金的所有资产——银行存款、房子、车子,都归到了自己名下,余汉金完全信任她,甚至以此来博取段妮秋的欢心。段妮秋完全可以精心策划一次完美的意外,让余汉金死于非命,然而,这个计划却迟迟没有实施。在此过程中,段妮秋一是担心余汉金外面有女人,那样她的谎言就不攻自破,所以她不惜请私家侦探调查,调查的结果是余汉金不仅没有女人,甚至连女性朋友都没有;二是担心余汉金自己起疑心,去医院检查。这个担心看似多余,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余汉金对自己的病情早已接受,谎言重复多了就成了真理。

如果不是莲峰道观道士的点拨,余汉金还真不可能再走进医院。

段妮秋得尽早赶到医院,处理妥当这一切,花再多的钱,她都得把白的变成黑的。

段妮秋匆忙的神情让人以为是她的某个亲人正在医院里抢救,实际上,她是自己在抢救自己。

康医生第一时间安慰段妮秋:别太紧张,也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

段妮秋欲开口。康医生又说:“还是凶多吉少,发现得太晚了,已经是晚期了。”

段妮秋一惊,“什么?”

康医生说:“余先生患了肝癌。”

段妮秋大脑嗡的一声,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十一

这不正是她想要的结果吗?段妮秋回到家,可她分明又感觉难受。她想给余汉金打电话,一时却不知道怎么跟他说。她想,余汉金显然对自己的身体已经察觉出问题了,否则不会跑到医院去做一个全身检查。这些年,余汉金待段妮秋是真不错,段妮秋觉得一切欺骗和阴谋,到这最后关头,才真正是不可原谅的东西。如果余汉金真的有罪,那么这二十年来对段妮秋的照顾,也应该是偿还清了,哥哥在天之灵,大概也会原谅余汉金的,因为余汉金接替哥哥照顾了妹妹段妮秋这么多年,没什么意外的话,还会继续照顾下去。倒是段妮秋,她一直以报仇的名义制造更多的仇恨。

段妮秋大哭一场,竟然睡了过去,梦中,她见到了哥哥。哥哥微笑着,还和当年一样,问妹妹,要吃什么鱼,哥哥帮她去钓。哥哥几乎钓遍了全镇的大沟小溪,到后来,大沟小溪都钓不到鱼了,哥哥才会想到余汉金的鱼塘,哥哥却从没想过偷钓,他向余汉金的鱼塘放了鱼苗,照他的逻辑,他钓的是自己的鱼,并非余汉金的鱼。哥哥全身湿漉漉的,说他冷,他依然笑着,又说:“妹妹,你其实跟对了人,你那么喜欢吃鱼,你就应该嫁一个养鱼的男人。”哥哥其实不知道,自从他溺亡后,段妮秋就再也不喜欢吃鱼了,甚至一见到鱼就紧张、恶心。所以,当余汉金把一缸的鱼放在家里时,她怒火中烧,恨不得把它们都扔下楼去。她害怕见到活生生的鱼出现在家里。

一觉醒来,段妮秋恍如隔世。那一刻,她竟然很想去看一看鱼缸里的鱼,仿佛它们成了余汉金的替身,她想最后看他一眼似的。段妮秋趿拉着拖鞋走出房间,老远的,她就看见了镇在门口右边的鱼缸,而所有色彩斑斓的鱼竟都翻开白肚子浮在了水面上。不会吧,一时之间,所有的鱼都死了,那些锦鲤、招财、清道夫、红尾剑、金虎皮、彩裙、红剑鱼……都呈现死色,显得十分可怖,就连鱼缸的水也突然间浑浊了不少。怎么可能?段妮秋捂住了嘴,不敢相信亲眼所见。她呆在了原地,突然浑身一阵战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肯定是某种不祥的预兆。

段妮秋觉得余汉金肯定会和这些鱼一样,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以前段妮秋巴不得发生的事情,如今真的要实现了,她却感觉像是天要塌了。

段妮秋立刻给余汉金打电话,要他马上回家。她第一次这么急切地想见到他,这个自己跟随并算计了二十年的男人,一下子显出了珍贵。

十二

尽管余汉金知道,鱼的集体死去,完全是因为段妮秋喂养不当都撑死了,但事发之巧,还是让余汉金顿生绝望,知道冥冥中已经大限临头。康医生建议他要积极配合治疗。但他觉得没必要经受化疗放疗,他不想看着自己头发一根根掉落,人一天天枯黄下去。

余汉金有时会想,如果那天不去体检,是否就一点事情也没有。仿佛那病,就像一个魔鬼,守候在医院的某个角落里,伺机钻进了余汉金的身体。余汉金看着鱼缸,水草还在浮动,却不见一只会游动的鱼了。

消息很快便散开来,于是,说什么的都有。放弃治疗本是余汉金坚定的决定,人们却让段妮秋来承担过错,说她为保留家业,不顾余汉金的死活。余汉金这个决定让段妮秋心如刀挖,还不便拿出来向人解释。所以在亲朋看来,倒是段妮秋见死不救了。

生时不多,余汉金却出奇地安静,除了傍晚出去跑几圈,他几乎做到足不出户,有亲朋来家里看他,带了补品和水果,他笑脸相迎,把水果留下,将补品退回去,并说:“已经晚了。”如果有人给钱,他更是拒绝,说:“我自己都放弃了,你还坚持什么。”听者无不黯然。

方大枪也来了。虽是多年朋友和合作伙伴,方大枪还是第一次走进余汉金的家。方大枪倒是明说:“老余,闲话我就不说了,你要我帮你什么。”余汉金扑哧一笑,心里想,老方啊,难道我还得求你帮我照顾段妮秋吗?那也太便宜你了。余汉金转而又想,自己走后,方大枪还真是照顾段妮秋的最佳人选。余汉金说:“老方啊,倒是有件事要你帮一下,就是我那五金厂,多少也值点钱,你看能不能帮我处理了。”方大枪说:“这个没问题,包我身上。”方大枪出了一个绝对出乎余汉金意料的好价钱,收购了五金厂,款项当天就打进了段妮秋的账户。

似乎一切都安排妥当,余汉金可以上路了,他每天都等着死神从正大门进来,倚在那个没有活鱼的鱼缸旁边,一手撑着玻璃,一手朝余汉金招引:“哥们儿,可以走了。”然后余汉金会从客厅的沙发站起来,朝着死神走去,经过鱼缸时,他或许还会回头看一眼,看着鱼缸,看着客厅里的布置,看着这个家,看着在厨房做饭的段妮秋……

十三

死神似乎杂事缠身,迟到了几天。余汉金等着有点不耐烦,开始唠唠叨叨,唠叨死神的不讲信用,人家都等它多时了,它竟然迟迟不露面,太不像话了。

“要不出去走走?”段妮秋说。

长途不敢跑,怕会死在半路上,说不定死神就守到离家千里之外的路上。段妮秋其实想再去一次欧洲的克鲁姆洛夫小镇,余汉金也怀念那个美好的地方,已经是七八年前了吧,不知它现在变了没有,起了高楼吗?还是依旧保持原样?附近有什么地方呢?段妮秋提不起兴趣,为了余汉金,她还是尝试着去想一个稍微好点的地方,可以让余汉金的心情舒展一下。

“你上次不是说过,南澳的莲峰道观,真那么好玩吗?”段妮秋问。

“对哦。”余汉金说。

夫妻俩对视,一瞬间似乎都读懂了彼此的心事。

道士曾有话在先,当时余汉金还觉得不可能,原来命运无常,余汉金竟然在这样的时刻让道士一语成谶。好吧,那就去一次莲峰道观吧,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其实他们也都知道,他们并不是去看风景,风景再好还不是过眼云烟。余汉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成了一个虔诚的有神主义者,说是迷信则更容易解释。——如果余汉金求子成功,也就是说,即使死了,他的生命还以骨肉的形式在世上延续,多么美好的事情。

余汉金期待奇迹的发生,尽管这样的期待带着悲壮的情绪。余汉金跟段妮秋说过莲峰道观的求子盛况。“真的很灵吗?”段妮秋语气中有怀疑,却并不否定,这完全不像她一贯的作风。或者,她本来就是温和的人,只是复仇心理让她呈现在余汉金面前的是另一副面具。

夫妻俩决定去莲峰道观,求子。

余汉金亲自给道士打电话,预留房间。道士说,你们来啦。仿佛已经等候多时。余汉金说,是的,我们来了。

一样的路程,这次开车的是段妮秋,余汉金还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一点都不像一个癌症晚期患者,甚至和上次的董科平一样喋喋不休,说起莲峰道观的好,可以想象,这好,都是在每一次复述中被无意识地夸大了的。

到达莲峰道观,同样是在傍晚。夕阳沾在海面上,像是要把海水都吸进身体里去。余汉金先带着段妮秋跟道士打了招呼,竟然脚步铿锵,说话的声音比平时还洪亮。他像个主人,引领着段妮秋收拾停当,看样子,是把段妮秋当成了新鲜的小情人。确实,两人最近一次结伴外出,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吃晚饭时,余汉金的胃口奇好,竟然连吃了三碗黑米百合枸杞粥。段妮秋在一边开玩笑:“照你这样吃,这道观迟早得倒闭吧。”

董科平突然来电话说,老余啊,我也在道观里。

余汉金问,这么巧,你怎么知道我在?

董科平说,嗨,你的微信在百米之内。

余汉金问,你还是和上次那一个啊?

董科平笑着说,不是,另外一个,我们物业新来的文员,才二十岁。要不,见一面,你在哪个房间?

余汉金说,不用了,我和老婆一起。

董科平说,哦,那好,你最近身体如何?

余汉金不说身体的事,他只是说,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就挂了电话,顺手把微信也关了。

段妮秋问打电话的是谁。余汉金骗了她,说是一个朋友,结婚准备到这里度蜜月。余汉金这么说,其实也想引起段妮秋的兴致,让他们此行也像是度蜜月。余汉金订了一礼拜的房间,也就是说,他和段妮秋要在这里生活一周。一周的时间本来不长,要是在以前,余汉金甚至都懒得去理会这样的周期,只知道日子一天一天过,仿佛漫漫无期,可如今,一周的时间仿佛成了余生,一周就是七天,七天就是一百六十八个小时,一百六十八小时就是一万零八十分钟……余汉金的日子细化到了分钟,每一分钟都值得好好过,好好珍惜。

余汉金才出去逛了一圈,回到房间时,发现房间已经被段妮秋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了。段妮秋有这样的能力,这点余汉金承认。余汉金像在家里一样出入房间,他想要是一辈子都这样,也没什么不可以。余汉金先在桌台上写了满满一张A4纸的周计划,一边写还一边和段妮秋商量,其实再怎么商量,一天能做的事都很有限,除了绕着道观散步,倚着窗口看海,和道士喝茶、聊天,剩下的也就是吃饭洗澡睡觉了。余汉金刻意加了其他几项,一是每天下山一趟,游泳,或者钓鱼;二是每天爬到山顶,在更高的地方看海。下山难度不大,有山道,也有车道,上山对余汉金却是一种考验,需要段妮秋的鼓励和帮助。

“还有一事我没写。”余汉金看着段妮秋,像是小年轻仔看着一个小女孩。

“什么啊?”段妮秋的语气也轻柔。

“每天晚上,咱们还得鱼水交欢。”余汉金嘿嘿笑了起来。

段妮秋的脸竟然唰地一下红了。

是的,这事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美好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很久没有这样好过了。

第二天一早,余汉金就带上钓具去海边钓鱼,他钓鱼当然不是为了吃,是想把鱼养在房间里。这事做起来不是很顺利,一直到快吃午饭了,余汉金才钓到一尾不知名的小鱼。小鱼当然没有观赏鱼漂亮,但余汉金喜欢,他把它养在一个残缺的瓯钵里,放在房间门口。也就是说,这一周,余汉金夫妻俩必须与这一尾素昧平生的鱼共处一室。

余汉金和段妮秋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环境,或者说,一开始,他们就以接受的姿态到来的,适应和融入其实并不是太难。每日的生活按部就班,段妮秋难得的笑容,在这里,却时时刻刻可以见到。两人说话的时间不多,眼神示意或者笑容,代替了言语。即使说话,他们也只说现在,和想象中的未来;他们不说过去,刻意回避也好,善意的遗忘也好,闭口不谈,他们达成默契。

段妮秋看着满眼青翠和绿波,突然低声说:“真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余汉金只是在一边微笑,轻声问:“不打麻将啦?不练瑜伽啦?不做美容啦?”

段妮秋说:“你不说我倒忘了,还真有点手痒。”

两人笑成了一团。

十四

在莲峰道观没几天,余汉金就和道士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才知道道士的名号叫“玄真”。缘分这东西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个将死的人看来。他们有时约在一起喝茶,散步,看院子里的花草。甚至,玄真道士还送给余汉金一套道士服,让他假扮成一个道士在观里行走。余汉金很开心,几乎天天穿着那身衣服出入,像是五金厂里那些整天穿着工作服的员工。初来的游客都把余汉金当作道士,而他也以一个道士自居。

这天早上,余汉金约了玄真道士一起到山下沙滩走走。两人走了半个钟头,有点累了,找了一棵木麻黄树,在树下盘腿坐着。

余汉金一直觉得玄真道士是一个有故事的人,至于何来这种感觉,他也说不清楚,只觉得一个人有着过人的容貌和才智,却隐居于此,总得有个能说服人的理由。余汉金想问,一直不便问出口。自己的往事倒与玄真道士分享了不少,包括他在家乡养鱼为生的岁月,以及进城后的生活,由苦到甜,由简单到繁杂。余汉金说得哀伤而消极,没顾玄真道士的感受,忘了应该掩饰的情绪。玄真道士也看出余汉金的反常,他只是听着,并没多说。

“今天是第四天了。”余汉金不无感慨。

“你才四天,我却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十年。”玄真道士回头看山腰上的莲峰道观。

“十年啦。回想起十年前的事,感觉十分遥远了吧。”

“人一无心,十天就感觉遥远。有心,十年却恍如眼前。”

余汉金不知如何应答,看着玄真道士,若有所思。

“十年前,我的妻子离开了我,那时我还是一名大学教师,我蛮以为我足够优秀,没人会背弃我,尤其是自己的妻子。当然,你或许可以想象,一个搞学问的人是何等的乏味和苦闷。我可能忽略了她,或者说,她需要的不是一个安静的人。她跟一个卖烟酒的老板好上了,真可笑,她跟着我时,竟然过了八年无烟无酒的生活。是不是难为她了?”

“你还想念她吗?”

“谈不上。现在都已经有点想不起她的容貌了。有时我还会假设,如果她突然出现在莲峰道观,我能否一下子认出她来?不一定了。她能认出我来吗?我这十年的变化也不小啊。”

“你是因为她才上这里来的?”

“算是吧,可能也不算,其实我是因为我自己。我的自尊心经不起背叛,我只能更为彻底地背叛生活和人生。现在想想,我的所谓背叛,是一种无意识的皈依。”

“凡人或许会在生活里获取更多的物质,包括女人,你在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我也是凡人。某种角度上讲,我是更为自私、软弱、退避的凡人。”

余汉金看着脚下厚如棉被的木麻黄叶子,似乎还在消化玄真道士的话。

“你有烦心事?”玄真道士问。

“我一直犹豫着该不该说。”

“你觉得怎么样的决定让你更轻松呢?”

“说实话,我不想看到人们同情的眼神,那样我会更绝望,比什么都痛苦。”

“你连你的爱人都瞒着吗?”

“那样当然最好。但已经晚了,命运安排她比我还更早一步得知它的残酷。”

“哦。我能理解你心里的痛苦。就像我当年无法面对现实,脱离至此,也是一样的煎熬。”

……

段妮秋打电话来,催他们回去吃早餐。余汉金和玄真道士这才起身,各自拍拍屁股,沿着上山的路走去,一路鸟鸣不止。

十五

两个月后,段妮秋确认怀孕。死神还没有来到余汉金面前,死神会不会已经忘了有此差事呢?但愿。但总有一天,死神会想起来的,忘了并不等于没有这回事。余汉金正在一天天消瘦下去。倒是段妮秋怀孕一事,像个奇迹一般,至少余汉金应该表现出发现奇迹的样子,将死之年,一个本确诊为不育的男人竟然在莲峰道观求得一子,还能比这更奇迹的吗?身边知道的人,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都前来祝贺,然后一起渲染莲峰道观的灵验。

总是会有不同的声音存在,即使余汉金没亲耳听闻,还是知道人们都议论了些什么。

莲峰道观再灵,也不可能让一个不育症男人突然就有了后代吧?段妮秋怀上了谁的孩子?余汉金临死也要戴上绿帽子……

此时的余汉金似乎也只能将错就错,趁有生之年,高调行事一回。他请亲朋好友一起聚餐。宴会当天,所有人都到了,唯有方大枪借故未来。大伙都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余汉金更是没办法忽略。看来,段妮秋和方大枪之间,果真没那么简单。余汉金舒了口气,心痛,也有释然,毕竟方大枪深爱着段妮秋,他一个条件那么好的男人,竟然保持单身,似乎就为了等待这一刻。

段妮秋成了唯一掌握真相的人。她比谁都清楚,肚子里的骨肉就是余汉金的,在莲峰道观期间,她特意停止长达十多年的服药。至于方大枪,在段妮秋看来,与其说是躲避不如说是绝望。方大枪知道段妮秋已经把他放弃了。

一个月后,余汉金安详地去世,没有受到更多苦痛的折磨。这令段妮秋感到很欣慰。

年底,段妮秋产下一子,取名余天生,母子平安。

过了年,人们却没再见到段妮秋。方大枪几乎也是在同一时间销声匿迹了,人们哗然,都以为段妮秋携子和方大枪私奔了。

有一天,董科平在酒桌上说,那天他又去莲峰道观,看见一道姑,匆匆一眼,很像段妮秋。

不会吧,董科平肯定是看走眼了。

董科平后来特意向玄真道士求证,才确信,那道姑还真是段妮秋。原来段妮秋变卖了所有家产,带着儿子余天生到了莲峰道观当道姑,起名“青水”。

再后来,据董科平回来讲,余天生那小子,像条鱼一样,天天在海里游,嘿,竟越长越像余汉金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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