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宇昆 [短篇小说]
老艾离开的第三天,我第一次做了一个关于老艾的梦,梦的是年前我和老艾第一次碰面。
豆瓣的同城活动,本来约好一起做公益清除城市街道的小广告,没想到我俩竟然贴起小广告来。老艾和我都是活动的成员,被分到同一个街道,我俩提着油漆桶拿着刷子和梯子这样一面墙一面墙粉饰完毕,没料到中途老艾竟然被一个秃头小老板收买了,于是我们又拿起刷子,蘸着糨糊一面一面地贴回去。
可笑的是,贴的广告还是包小姐的。
赚了四百元钱,这笔钱还算可观。老艾晚上找了个饭馆请我吃饭。饭店就在小吃街,相似的油烟味道弥漫在我们周围,夜里九点,老艾和我在一家麻辣涮摊位前坐下。我和老艾面对面,身旁挤满了人,我们这些人围着一张大大的中间带着涮池的桌子坐着,这些人大多是刚下班的职员,我和老艾穿着的绿色活动统一服装在一群西装领带中特别扎眼。老艾和我一人一罐纯生,两个人一共涮了九十八串,一串一块钱,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票子递给服务员没要找零就拽着我走了。
我问他干吗这么着急,他却是气定神闲地回答我,因为那是张假钞。看着他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刚才没喝完的啤酒,我朝他啐了口唾沫。“你就这点出息,人家做生意的容易?”我大概是正义之心泛滥,义正词严地问他。
“我刷广告容易啊?忙活半天只赚了四张假币,他们可以再找给别人啊。”老艾一口气喝完啤酒,把易拉罐踩在脚底下用力一跺。看到这儿我又笑了。他没好气地给了我个台阶下,说下次豆瓣有新鲜玩意儿要通知他,还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
我们在公交站牌下分别坐上两辆末班车告别,我上车投币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老艾给我的钱是真钞。我反复摸着这两张油腻腻的红色钞票,然后把它们塞回钱包里,过了好久都没有花过这两百块。
我和老艾在豆瓣上已经认识了半年,经常瞎侃些城市里最近发生的事情,聊聊彼此共同的喜好,其他情况并不了解。看到他的名片,才发现原来他只比我大两岁,那时候我上高一,他上技校;名片上他是一家音像店的老板,让人肃然起敬。
他的音像店离我的学校很近,从那次豆瓣活动后,我放学就经常去他的店里玩儿,他的店名叫作“老艾的音像店”,有些傻气的六个大字与店里烂到不能再烂的装潢相得益彰。老艾的店三十平方米左右,四五个人就可以把整个屋子撑裂,老艾却觉得自在,他像只猫一样窝在收银台里,用电脑玩游戏,每次放学看到他都是一副累虚了的样子,黝黑的手操作着键盘和鼠标,他玩的游戏是我上初中就扔掉的跑跑卡丁车。
他漂移的技术绝对比我强很多,我跟他来场竞速赛,总是慢他十几秒。后来他告诉我自己是抄了不太明显的小道,他已经是彩色手套,车子却还是一开始就配的免费道具车,他玩游戏从来不花人民币,他说这话的口气,就跟说他交女朋友从来不花人民币一样的坚定。
说起老艾的女朋友,还是要从老艾的音像店说起。
那日是大暑,盛夏的炎热急需一场雨来消散,后来雨真的就来了,天气预报没有报雨,于是没带伞的学生一股脑地涌进了学校旁边的店面,光是老艾的小店就塞满了小十个人,没有多余的空间,店门外还有一个人在淋雨,老艾挤出人堆,然后做了一件他今生都不会忘掉的事。
他为女生撑起了伞,满屋子的人不约而同地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雨季里,女生便经常光顾老艾的音像店,有时候只是短短地播放一段试听曲,这时老艾会过来向她推荐碟片,老艾纯粹是个小文艺小清新,说起肖邦贝多芬久石让来,嘴巴像是塞满了滑脱的豆子。
那段时间,老艾经常在线上跟我聊起感情的事,还参加豆瓣上的情感交流,仿佛一夜之间要把自己修炼成情圣。
老艾跟我说这个女孩的鼻梁比杨幂的坚挺,脸蛋比刘诗诗粉嫩,嘴巴比范冰冰的性感,说话的声音就像是蜜糖裹住巧克力转动般美好。我像个巨大的收纳盒,每天负责收集他甜蜜和诡秘的暗恋。
直到有一天,老艾终于不再需要向我倾诉了,因为他成功追到了这个女孩。他对女孩说,从那一天撑伞开始,自己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她了。女孩大概是被他英俊的外貌下那颗可硬可软的小文艺小清新的心脏打动了。那天之后老艾叫我放学的时候负责帮他看店,他去接女朋友放学并送其回家。
有时候我们经常会感慨,这个世界可大可小,像个橡皮球,当充满气的时候我们看不到彼此的脸,当泄完气的时候,我们又觉得它甚至渺小到瞳孔里。
帮老艾看店的第一天,老艾一早就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了,他骑着一辆公路自行车,头发上了发胶,莫西干的发型加上锥子脸绝对能把低年级的小女生迷个丢魂。他趴在把手上,看到女朋友出现就直起身子挥手。女孩坐在他的后座上,被他的背影盛着,被盛夏的滚滚热浪盛着。老艾本来讲着背了一下午的笑话,突然感觉腰际有了一圈暖流,他低头看是女孩白皙的双手,那时候老艾简直激动得要窒息了。他想起偶像剧里的情节应该这样铺开,于是他躬了躬身子,说了句“抓紧我,我要加速了”就飙了起来。
第二天看店的时候,老艾帮我买了辆跑跑敞篷车以作奖励,我换上新车在新地图飞驰,一抬眼就看见了老艾和他女朋友出现在我的眼前。那一刻,我松了按遥控器的手指,车突然停在新地图的路中央,被后面超过来的几辆车撞上调了方向。
我是多么不愿意回忆这个段子。老艾的女朋友竟然是我追了九个月的女生,我突然明白了老艾为什么一直没给我看她照片的原因,那一刻我呆呆地坐在前台,也像一只猫一样蜷缩着,老艾说今天到了女友最喜欢的音乐专辑,陪她一起来取。老艾向我们双方介绍彼此,我故意装作不认识他女友,尴尬地微笑加握手,我以肚子痛为由别了老艾,一个人骑车离开音像店。
路上我才想到自己的理由是这么的没有水平,但有什么办法,我很难受,自己给她写的情书差不多有一本小说那么多字了,九个月却被老艾的两个星期轻易瓦解,自己甚至还像个傻瓜一样帮别人追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那天下午我用力地蹬车,然后闯了三个红灯,不过幸运没有被撞死。
老艾大概到今天也一直不知道这件事情,我回家吃了三个西瓜,第二天又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地准时到店里。然后隔三岔五地看着老艾和他女朋友在我面前秀恩爱,所有的苦涩我都像吞胶囊一样一口全咽到肚子里,到他俩分手老艾在我面前哭爹喊娘上吐下泻我也没呕出来。
恋情经过三个月的保鲜还是腐烂了,女朋友以老艾太抠门为由换了新的男朋友,老艾变成前任。那晚老艾第二次请我吃饭,选在了他自己的店里,叫了外卖,开了一扎啤酒,我俩像两只蟑螂一样张牙舞爪地卧在铺于地板的凉席上。老艾说这是他的初恋,我笑了,灌了口啤酒;老艾说自己连亲一下她都没来得及,我笑了,一口气吃了五根羊肉串;老艾又说自己真是个二货把感情那么当真,我还是笑了,只是没有任何填充物地笑了。
那天晚上觥筹交错到十二点,我俩都醉了便在席子上睡着了。半夜起来,听见身旁老艾雷鸣般的鼾声,我竟然像个小姑娘似的哭了起来,眼泪静悄悄地配合着老艾呼声的节奏从脸颊上流下来,第二天早上凉席有一片湿答答的。
我俩大概都是忘性大的人,失恋这种小事早已过眼浮云,烟消云散。
我高二那年,老艾出了个远门,大冬天的他关了店,然后拖着皮箱坐火车去了上海。一个星期后他回来了,一脸疲倦,他的行李箱里除了一个装着身份证的钱包加一张红色的证书别的都没了。老艾说钱包里的钱和行李箱的衣服全被偷了,不过小偷还好心把身份证和证书留了下来。
我翻开证书,看见老艾得了个新概念作文大赛的二等奖。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行啊,你小子还挺有本事的。”我看着他的苦相打个喷嚏,紧接着他也被传染了感冒。后来他发高烧,大半夜去医院输液了,我才想到被偷光衣服的他,大冬天的从上海北上是有多么的悲壮。
老艾爱写作这点大概是从他失恋后渐渐被挖掘出来的,他开始在豆瓣上写些心情小随笔,意识流的文字的确也赚来了一些访问量,后来组了自己的个人小站,还俘获一小把粉丝。那时候韩寒郭敬明刚刚红遍大江南北,老艾便得知了这么个牛气的比赛,然后用牙膏粘了封参赛稿寄到了上海,喜人的是他竟然收到了复赛通知书。
我确实佩服他,他的才华总是在不经意之间流淌出来,和他的外表一样,包含了很多种数不清的感觉,这些感觉带给别人眩晕又祥和的闪光。
我跟风也写了一篇,然后拿给老艾看,老艾仔仔细细帮我改成了一篇连我自己都看不出来是自己写的文章就投了出去,可是大概没他那么幸运,冬天我没有收到任何复赛的通知。等到我都快把这件事情忘掉的时候,老艾突然拿着一本杂志来找我,我看着杂志上自己的名字被署在一篇文章下,这篇文章就是被改得不像样的那篇参赛稿,老艾说他帮我投给了一家杂志社,今天收到了样刊和稿费单。老艾这一手的利落让我有些惊喜,我拿着身份证去邮局领了人生第一笔稿费,不多不少六十元整。然后我俩一人点了一份过桥米线,哈着热气在街边桌子上吃完。
我是怎么走上写作这条路的,还得感谢老艾。他培养一种兴趣都像是在研究一门学问似的,我拿给他看的作品,他都会一五一十地挑出一切自己不看好的成分,再写好修改意见拿给我。于是我的水平多少也有所提升,我自己开始投稿,但署名从来都是五个字,我的名字加上老艾的名字。
高三那年,文化课没多大希望的我再次参加了新概念,一口气写了九篇稿子、分成九个星期塞进了邮筒,冬天的时候收到了复赛通知书,我跟老艾说希望他陪我去上海,这样我可以不紧张。
于是我俩又踏上了南下的征途,在火车上老艾给我讲写作的套路,我像个学生一样听着老师娓娓道来。
讲到正兴处,他却突然停下来,问我交他这个朋友有没有后悔。我说,你不会是中了一百五十万吧?他笑着说,他知道自己抢了我喜欢的女孩。我突然怔住了,这么久远的故事又被老艾牵扯了出来。我笑说都过去了,老艾却一脸苦闷,像个犯错的人低着头,我拍了一下他的脑壳。
列车稳速前行,就如同我们波澜不惊的年华。
这句话是我复赛作文的最后一句,写它的时候我想起了老艾,想起了我们经历过的故事。走出考场,第二天是小年,我和老艾在小雪中逛了大半个上海,吃了上海最有名的小吃,还去静安寺烧了香,回到宾馆累成了死人。小年没有吃饺子,而是看着宾馆里的电视一起啃玉米棒子。
老艾边啃边讲他的从小到大。
老艾是个私生子,他爸是我们市里的一个局长,他跟着他的妈妈生活,十三岁的时候妈妈因为吸毒被拘留,自己就支撑起了整个生活,开了这家音像店。他初中毕业尽管考进了全市最好的高中,但因为没钱还是选择了毕业就有工作的职业学校,后来他把音像店搬到了自己本该度过三年高中的学校旁。
“我就是看着你们可以想想自己是高中生的样子,豆瓣里你是唯一一个喜欢古典音乐的同城人,没想到你还是我考进的那所学校的,所以更是开心得不得了。”
老艾啃完了棒子,倒头就睡,那时候我看着他大字形的睡姿,竟然有一种害怕失去他的担心。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高三党,经历完黑色三天炼狱后当晚就去找老艾喝酒。由于我变成了寄宿生,所以半年没见老艾,却发现老艾的音像店已经变成了一家发廊。豆瓣上的他已经半年多没有更新日志。
后来得知老艾的妈妈出狱了,然后老艾带着他妈回了老家。老艾走之前给我写了封信,他说他其实挺对不起我的,明明知道自己抢了朋友的心上人还故作不知情的样子。其实和女友分手的原因并不是自己说的那样,而是老艾实在忍受不了良心上的煎熬,自己主动提出来的。我攥着这封信给老艾拨了电话,是空号。之后再没有联系过,老艾像人间蒸发似的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现在要结束我的这段回忆了,想许个愿望,希望远在世界一隅的老艾,健康快乐和幸福。
有时候,依然会在路过那家音像店的时候转头,看看是否还有老艾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意识到老艾消失后,经常会发问“老艾你去哪儿了?”这三年来的一个收获,大概就是结识了这么一个可爱的人,就像当初他自己留着假钞却分给我真钞时那样可爱。如果这段时光可以像橡皮糖一样被无限拉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