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情的爱情(中篇小说)

2014-04-16 06:02蔚江
滇池 2014年4期

蔚江

三月下旬的一天,许雯总算在电话里听到了史蒙的声音。

和平常一样,藏匿了近两个月之久的他不知又从哪冒出来。他说刚下飞机,正在机场的餐厅吃东西。还问许雯想不想过去一起吃?

跑到机场吃饭?亏他想得出。对史蒙的即兴之举,许雯倒是司空见惯。但屁颠屁颠地一听他的声音就赶过去,做女人也不能太没分。何况,临走前他们还吵了一架呢。

“恐怕不行,我正上班呐。”她声音颤颤的说。

“唔,我有两个月没说人话了。”他说。

“没错,你从来都只说鬼话。”许雯泄愤似地甩了一句。

“哈哈,还生气呐,喔,我走了那么多天,你也不心疼心疼我。”

史蒙那风尘仆仆的身影在她眼前晃了一下:“你回来也不先通知我一声。”她想象着,一见面,她也许会像抱小狗那样把他抱在怀里。

“废话,我人都在这了,你快来,我等你吃饭。”史蒙兴冲冲地道。

她希望自己说“不。”可这个字她还承受不起。最后还是一溜烟地上了出租车。哦,史蒙……

史蒙是公司花重金请来的摄影师。人还没来,公司上上下下都知道了他是高薪引进的人才。听说此人在国内上的大学,后去了法国,回国后一直是个自由摄影家。据说他的作品在国际上获过大奖,这一荣誉使他的身份冠以“国际性”的牌子。对许雯所在的广告公司来说,他的加盟其实就是金字招牌的作用,所以他在公司的待遇和位置都比较特殊;他来去自由,不用坐班,他的存在就是为公司捧回更多的奖杯。所以他可以想上哪就上哪,即使是偶尔到公司来,也是成天缩在暗房里洗他从天南海北拍回来的照片。

按年头算,史蒙在公司“上班”也快三年多了。记得他露面的第一天,大家都对他的行头颇感意外:只见他的右耳穿着两个细小的纯银耳环,乍一看,有点像是给宠物耳朵安的标记。再看才让人吃惊呢,一双没穿袜子的脚套在一双剪刀口的布底鞋里,鞋看上去很旧了,布底的边沿毛绒绒的,但非常干净。喔,他的这身造型使得楼上楼下响起了一阵不小的动静,这过于“个性化”的打扮与大家对“海归派”人士西装革履的想象有很大的出入;尤其是他那件亚麻布的外套皱得就像刚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似的,这对于公司里一些用洋名牌把自己武装到牙齿的男女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的震动。另外,老板的秘书李丽曾学过几天法语,为了在众人面前露一手,她卖弄般地和他对起了洋文,可没对几句,史蒙便不耐烦地说:“咱还是说中国话吧,要不,就像是特务对暗号了。”一阵轰笑后,李丽气呼呼地骂了起来:“哼,亏你还受过欧洲文明的洗礼呢,你简直是对法兰西传统的侮辱。”

能得到如此评价,史蒙也无所谓。不过,35岁的他自来了以后就被公司里的女士当成了含金量最高的单身汉。他对谁都一副直率又漠然的神情,就是对老板也不例外。偶尔大家在一起聚会他有自己的原则,比如,有他在场,通常由男士买单的重任就演变成了AA制。李丽在私下给他取了一绰号,管他叫“橡皮人”。许雯暗自揣摩过,以他的性情,想必也不会找上自己的。

可令许雯惊讶的是:一天,史蒙主动提出给她拍一组照片。说她的形象和气质如何具有东方的韵味,但要拍出好的照片最好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进行。于是他建议许雯周末上他住的公寓里去边聊边拍。不用说,许雯兴奋极了,在公司里还没人享受过如此殊荣。

这天,许雯凭着对文化人的了解把自己打扮得非常简约:她换上了一条具有乡村风格而实则是极其都市化的碎花棉布裙。紧身。裙边在膝盖以上。一头披肩发。脚上是一双细黑带子的高跟皮凉鞋。一眼看去,她两条修长的腿简直就代表了春城的魅力。

就这样,她敲开了史蒙的门。房子的正厅很开阔,靠墙角的地方做了一块日本式的榻榻米,上面丢着几个舒服的大垫子,其余的家具一概是玻璃制品,剩下的空间被稀奇古怪的陈年旧物充斥着,然后是摞到椅子和地毯上的书和一些信封口袋,从开口的信封里还溜出一些照片。

这天也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的接触。聊到兴头上,许雯把绰号的事告诉了他。

史蒙听后乐了:“他们太抬举我了,我哪有橡皮人那么深刻。橡皮人是哲学家,我不配,我这人特简单,我喜欢简单的思想简单的生活。”

“你的简单指什么?”许雯问。

“哦,给你打个比方:我认识一些从巴黎音乐学院出来的高才生,他们就愿意站在地铁里卖艺糊口,有的还是博士呢。起初我也不明白,觉得这些人是装样子,可看多了,也发现他们的价值观和我们从小受的启蒙完全不同,我们打小被灌输的是一套外在的、活给别人看的玩意,可人家自打文艺复兴就解放了;在法国,很多表面上碌碌无为的人并非是酒鬼和文盲,相反,这些人通常都有很强的使命感,他们自认为是这个国家的内脏……”

许雯自作聪明地插了一句:“对,你意思是指西方文明的空虚?”

史蒙笑得连肚皮都抖起来了,他拍拍她的头顶说:“慢着,这么快就得出结论啦——”

对西方极简主义的艺术潮流许雯略知一二,但落到生活的实处,许雯想象力显然还不够用。史蒙讲的东西表面简单,其实不然,许雯很后悔干嘛要急于去卖弄自己的无知。不过还行,这天的史蒙一直盯着她看,也出奇地风趣,并给她讲了很多他摄影经历中去过的地方以及一些她从没听说过的奇闻轶事。听得出,他对成千上万的贤良淑女没什么兴致,能激起他热情的都是些行为边缘的鬼怪精灵。至于他拍的那些照片嘛,倒很写实,仿佛每张照片都是用放大镜拍的,那客观中透出的冷漠让人回味无穷。

那以后,史蒙几乎天天约她。她成了他的免费向导,有关他俩的流言蜚语在公司也多了起来。可许雯不在乎,史蒙呢,在许雯吞吞吐吐的试探中,总是潇洒地一笑了之。

当然,对许雯的热情,史蒙给她的奖励是:

你快乐吗?好,两个人在一起重要的是快乐。

听我说,我不能告诉你未来是什么,但我能让你定格在18岁差三天。

海誓山盟是爱情的永别。不,我们不要那么快就永别。endprint

有的人一辈子只讲一个故事,可你我只要愿意,就能把生活变成一个精彩的故事集。

……

就像一个晦涩的预言家,他模棱两可的用词不仅抵挡住了许雯的骚动,还让许雯从心里生出了对自己的蔑视;与之相比她是如此平庸,而他说出的每一个词都仿佛蕴涵着各种可能;于是,许雯只得把想象力置于一切她力所能及的地方。

哪怕,就是他不说话,但他灼灼的目光,也足够去让整个地球燃烧了。

哦,她崇拜他。她把他随手画的小素描当信物似的放在枕头底下。尤其是,当她翻看他的作品时,许雯几乎是怀着朝圣般的敬畏去体会照片的内涵;她确信,在这个城市里,惟有她才是史蒙的知音,能和这么一个人在一起,这足以满足她那自视不凡的虚荣心了。

当然啦,史蒙的爱,也把她塑造成了一个“真正”有格调的人;偶尔去美术馆看展览,她的言语总是深刻得几近晦涩。去郊外游玩,每逢看到乡间的草垛或挂了鸟巢的老树,她会像个孩子似的和史蒙一起爬到树上。最过瘾的是玩恶作剧。一次,有人帮许雯介绍了一个对象,她把这事当笑话告知了史蒙;史蒙说他可以去帮她参谋参谋,于是,玩笑变成了行动。哦,可怜那等着见面的男人一见史蒙就愣啦,迫于无奈,这老实人不得不请他也坐下一块吃。喔唷,吃饱喝足后的那个开心哟仿佛把他们又带回到了童真时代,只见两人出了饭馆就疯疯癫癫地冲到马路中央笑了个半死,随后还招来了汽车喇叭的一片喝彩声……

没错,只有和史蒙在一起,许雯才终于有机会去表现自己个性中不俗的一面;这样的恋爱没有限制,只有鼓励,史蒙总是鼓励她去做平常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并开玩笑的建议她没必要拒绝别的绅士献上的殷勤。

投身于这样的小情趣、小冒险许雯乐此不疲。一天,史蒙不想外出吃饭,他说这天是他的生日。好家伙,许雯乐颠颠地挎着一个藤编的大包跟他跑了趟超市,史蒙对情调类的东西比较在行,所以由他负责去挑选“上层建筑”。(烟酒类)许雯呢,心甘情愿地被划归为“基础建设”的这一部分,最后她还挑一条做厨娘的围裙,其色彩非常的艳俗。从小到大,许雯没怎么做过饭,而这天,她第一次体验到了在男人房间里做小女人的滋味,也顾不得史蒙的惊讶,她翻着刚买来的菜谱,开始学着把各种颜色的东西搭配到盘子里,遗憾的是,她的那条围裙始终没激出史蒙的灵感;史蒙呢,也像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他盘着腿的样子让许雯想起了延安的老窑洞,音乐放的是巴赫的管风琴,这教堂里才有的圣洁让许雯觉得自己像是披着婚纱的新娘。

“吃饭啦。”听到她的喊声,史蒙伸着懒腰走了过来。他嘴里一边说着“抱歉”之类的话,一边眼馋馋地伸手就去抓盘子里的东西。

“嗨,去洗手。”当许雯以家庭主妇特有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时她羞红了脸。可不,她早就盼着这一刻了,几乎是跟电影上演的一模一样,就在她弯腰去铺桌布时,洗完手回来的史蒙从后面抱住了她,动作粗鲁而又波澜壮阔,他的吻热烈而娴熟,他带着令她痒痒的呼吸声说:“累坏了吧……”就这么抱着,许雯的头向后昂着,手里还捏着一块红、蓝、白相间的方桌布。

“唔,你从哪弄的这国旗,好,向法兰西王国致敬!”

这个致敬很热烈,那是她期待的吻。于是,史蒙那有点咸的唾液就落在她嘴上。

可口的饭菜。大师的音乐。滚烫的意大利咖啡。澄黄透亮的法国白葡萄酒是酒中的上品,名字也非常的煽情,叫什么“沙之泪”。

很浪漫。很异国情调。在摇曳的烛光中,许雯搜肠刮肚地讲了一大堆;小时候的事、学校里的事、家里的事,不知不觉的,史蒙像在走神,猛然意识到自己仿佛已变成了过了12点的灰姑娘,她急忙刹住了车。

戛然而止的话茬仿佛还在空中漂浮着。

“累了。”史蒙回过神来问。

许雯承受着有史以来最狂热的注视。

“呃……你烦了吧……”她支吾着。

“说关键的,哎,你的浪漫史一共翻过几章?”他问。

“哦……一般般,还没正式有过……”事实并非如此,许雯在大学谈过一个,但毕业后他回了北海就逐渐断了音信。受了打击的她从此收心敛性,可新交上的那个人实在乏味,他的迂腐和规矩简直让人怀疑缺乏末梢神经,许雯无法想象自己会和这种人过一辈子。再后来,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软件工程师。遗憾的是这家伙又过于敏感,他对吃醋总是颇有心得……总之,普天下的男人都让她失望,没一个是完美的。迄今为止,电影里演的那种你死我活的生死恋倒真是没有。

“你呢,法国是美女的摇篮,你的女朋友是不是个鬼老?”她幽幽地问。

“有鬼老,也有和我一样的人。”史蒙一点不含糊。

“都很漂亮吧?”

“还行,各有优势。”

“那你觉得是东方女人漂亮还是西方女人漂亮?”

“嘿,你们女人可真有意思,至少一千零一个女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史蒙笑了。

“不,我要听你亲口说。”

“嗯,我觉得咱中国女人比较注重细节,小鼻子小眼,一招一式藏着掖着,让人费神去玩味也是一种魅力;而西方女人比较张扬,大眼睛高鼻子,牛高马大很注重整体感,他们从观念到穿衣都像是站在展台上,所以我还真说不清谁比谁好。”

“那你究竟喜欢哪一种?”

“都喜欢,都不喜欢。”

“不算,你狡猾……嗳,法国女人是不是特多情?”

“岂止是多情哟,是情多得泛滥。什么女权。种族主义。环境保护。难民问题。厄尔尼喏现象……哦,她们关心起政治来整个就是一总统,我觉得当今阳痿的男人呈上升趋势就是让她们给吓的……”

许雯给逗乐了:“嘿,原来你是个大男子主义呀。”

“ZO,ZO,绝对不是。我绝对是男女平等的拥护者;只是我讨厌夸夸其谈,呃,你不知道,她们问我的事让我烦透了:蒙,你对政治不感兴趣么?蒙,你很忧郁,是因为你的童年在红色文革受过伤么?全他妈扯淡,我说没有哇,我关心政治的方法就是不要再给人找麻烦,就像你们,别老拿我的出处当个事。我告诉她们,我的童年特人性,我家三代同堂,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小皇帝。可听我这么一说她们不干了,你知道这为什么吗?是因为她们的优越感遭到了一个穷光蛋的伤害;在她们眼里,我这来自黄土高原的人就应该全他妈是张艺谋片子里演的那些受苦人,而我却偏说不是,哈哈,这不把她们气疯了才怪……”endprint

许雯笑得捂着肚子道:“那后来呢?”

“什么?”

“恋爱呀?”

“呃,恋爱……”史蒙不置可否地把玩着着自己的酒杯。

“也都是搞摄影的?”许雯鼓足勇气又追了一句。

“谁?”

“就是你刚才说的那些总统——”

史蒙严肃地道:“我得先纠正一下,我的女朋友一个是一个,或者说我不喜欢同时和几个女人搅和……”

“那她……她是……”

“喔,是个大杂烩,登山、攀岩、徒步旅行,还喜欢拿着大喇叭和反种族分子或是同性恋们一块上街去游行,没办法,不愁温饱的人就喜欢刺激,况且,她老爸的窝子在法国的电影界也够得上是臭名昭著,所以她天生就有反叛者的血清。”

“那你和她……”许雯想不出和这样一个女人怎么去做朋友?

“……我回国时她说要去中东为世界和平做贡献。其实,她拍的纪录片哪有什么和平,不过是找个噱头,平时她欣赏的东西都很暴力的……”

中东?那地方不是长年累月都在打仗么。许雯思绪纷纭——自己平时和一般女人比比也还行,但要和这类天不怕地不怕的自由小姐比那就没得比。想到这,她几乎泄了气。

但接下去发生的一幕让她始料不及。史蒙拉过她的手,并用食指在她光溜溜的胳膊开始写字。他的手指在她的皮肤上滑动,陌生而又奇特,好一双漂亮的手,完全可以用它来做个纪念。

“喔,知道我写什么了?”他耳语般地问。

许雯慌乱地咬着嘴唇摇摇头。

“今晚留下,好么——”他不写了。

看着被指印压过泛白的胳膊,许雯的脑子乱了。

“你不想?”史蒙问。

“我……”情急下她喝了口茶,可水又呛到了喉咙里。

“如果你不愿意……”史蒙眼中的光束暗了下去,但他的手指比刚才还用力地在她的脉搏处划着只有他才知道的符号。

“别走了,好么——”

许雯使劲咳嗽。摇头。点头。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手。她徒劳地在脑子里寻找着她的位置,对传统女人来说,失去处女膜是恋爱的结束。而对现代女人来说则意味着爱的开始。她权衡着,如果此刻选择退却的话,那她在他眼里将一落千丈。

“不愿意?那好吧,我这就送你回去。”史蒙站起来道。

情急中的许雯冲口而出:“不是的,我……我……”她坐着不动,那眼神暴露出她一直还没机会去用的爱情。

顿时,史蒙明白了,多情的女人在这个时候往往都会向舒伯特或是舒曼的小夜曲求救。就这样,情圣们的音乐终于让许雯有了点依托。她软软地偎在他怀里轻声地问:“那以后你和我……”

“喔,不谈以后好么。”他指着跳动的烛光说:“嗨,你看,又下去了一公分,还记得刚才它有这么高,对吧——”没等许雯应声,他又趴在垫席上指着跳动的烛光说:“你不觉得这一公分比任何胡说八道都真实——”

“不懂。”许雯傻乎乎地说。

“咳,还不明白,我意思是,人有过的瞬间是不可重复的。”

烧化了的一公分?不可重复的?其实许雯也弄不清史蒙的确切意思,但她更愿意把这理解成他意义非凡的表白。就这样,神秘的爱之门终于拉开了一条缝,许雯张开了嘴,史蒙呼吸中那才气横溢和略带点粗暴的味道已被她吸进肺腑,这是一种在普通男人身上不常见的神秘——既冷又热,既变幻多端又深不可测。

再次倒在史蒙的怀里时,她幸福得缩成一团。从正下方看去,她闭上眼时眉间的那颗黑痣与她长长的细眼睛形成一条细线;就在他探进她身体的那一瞬间她叫出了声;蓦地,他吃惊地问她是不是第一次?许雯羞愧难当地点点头;史蒙颇感意外:“你……你不后悔?”

许雯把头缩在他的锁骨下,学他的样子,她指着蜡烛喃喃地道:“你看,又下去了一公分。”像是在克隆学来的黑话,她那份浪漫却让史蒙彻底放开啦。

史蒙的身体和他说话一样爱逗人玩,他故意远离中心,也不使猛劲,这故意蹭一蹭再接近的手法是十二分熟知女人身体的男人的游戏;当然,这是许雯以后慢慢体味出来的。当时的她只觉得这男人是多么地爱干净,他在浴室冲的时间很长,可能连指甲缝都仔细洗过了;但也有一种可能,他可能好久没洗澡了吧;许雯想,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懂得体贴女人心思的男人。哦,当史蒙眩目的身体走过来时,许雯已经张不开眼啦;现在可以断言,她并非是出于兴奋,之所以闭上眼,是对其后现实的恐惧。

……

事后,史蒙点了支烟随口问道,为什么和别人没有过?

这话,他不该问。难道守住爱,守住贞操在他眼里就一钱不值么——

许雯哭了。她哭了多久,史蒙就歪着头看了她多久。或许是因为等的时间过长,他无法再专心致志。于是,他站起来给她倒了杯酒,并半开玩笑地问,要不要去医院上点红药水?许雯“扑哧”一下又笑了。

惟有他才能令许雯又哭又笑。惟有他,才有办法不谈爱,只做爱。

当然,许雯也有她骄傲的地方:仅一瞬间,她已经是史蒙的人啦。她心里暗暗地这么自豪过。这天,许雯几乎没睡着,只觉得沉睡中的史蒙几次把被子掀到一边,都是她轻轻替他盖上的;借着窗外的微光,她从容地将他的身体看了个够;喔,熟睡中的他多么像一个玩累了的孩子,许雯抚摩着他,心里涌出了一股软软的、母性般的怜悯。

而天亮时的一幕却让许雯不怎么受用——史蒙睡得正香,旁边丢弃着内衣、短裤和一团团丑陋不堪的手纸,还有唱片套、脏衣服、袜子、酒瓶、烟灰缸、以及盘子里吃剩下的东西;屋子就像是一截乱糟糟的火车箱;相对来说,只有那支烧得不成样的蜡烛仿佛还能与昨夜的记忆连在一起;于是,为了纪念这“不可重复的一公分”,许雯小心地把蜡烛放进挎包,走前,她把一个女人的浪漫发挥到了极至:

“我‘恨你。我把剩下的蜡烛‘偷走了。昨晚的‘一公分已消失成永远。我会在看不见它的时候去想念它……祝生日快乐。你的雯。”endprint

从那个晚上起到现在,差不多快有四个年头了吧;迄今为止,她对他的家庭、出生地、以及他的亲戚朋友都所知甚少。史蒙仍时常提起他的法国女友,许雯虽没见过这女人,可她的红头发、矮个子总是白天黑夜的晃得许雯睁不开眼。

所谓的快乐就是做爱。许雯也上了瘾。有段时间,她跟着他“劲往一处使”,并以一种近乎于科学的兴趣研究着彼此的身体。可渐渐的,在熟读了所有的程序后,那没根没底的虚空也跟着来了。史蒙呢,还是老样子,只是他对待她的方式与其他男人不同——他尊重她。从不拿她当老妈子使唤。他自己收拾屋子,自己洗衣服,自己一个人提着包出远门。当然,他也从未因为“爱情”的存在而改变他原有的生活方式。

他们俩的关系像恋人又不是恋人。若是出远门,他也会给许雯打个招呼,倘若从外地回来,也一定通知她一块出去吃饭或是召她上床。可是激情一过,史蒙就在黑暗中给她讲他从路上带回来的故事。故事里的主人公多是女人,偶尔也有男人,其讲述的方式依旧是一派“史氏风格”——客观。写实。有时,使用的语气是电影的旁白。用史蒙的话来说是完全“忠实于原作”。另外,由于故事的叙述者一再重申不扭曲事实,所以他天经地义地认为他的坦率只会让彼此有更多的了解,而绝不会让他们的关系蒙上阴影。

而实际上,也正是这“史蒙式的透明”成了一道无形的屏障,它把一心想冲进他心里的许雯永远挡在外面!

简直难以置信,凭什么他就心安理得地认为她只配心平气和地去听他讲他和那些女人的风流韵事?而且自己的角色还必须是那种大度的、略带欣赏性质的倾听者?难道他不清楚这是在伤她的感情?更绝的是,从同居的那天起,史蒙就不喜欢在他的房间里留下她认为能表示亲密关系的东西,为此,许雯做过一次反击。一天,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装进一个精致的小镜框,还故意放在他的床头柜上。史蒙当时没说什么,这还搞得许雯一阵惊喜,但没几天许雯就发现这根本是个错误,因为再去时镜框不见了,一问,史蒙却淡淡地说,我给你包起来了,走时别忘了带走。

现在想来,这样的“爱”从一开始就被史蒙定了格。他无非是在闲散的情感边沿上漫游。到了后期,许雯曾不顾脸面地问过史蒙是否有娶她的打算?为这,她歇斯底里地哭过、闹过,还摔过东西,可史蒙不记仇,他不需要把她打发走,他只是不冷不热地问:“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把我们弄得跟别人一样?”可悲的是,许雯总是张口结舌地说不出话来,她甚至怀疑过自己是不是变得“俗气”了?喔,不正是史蒙的特别她才爱上他的吗,可这特别的人没有给她带来希望,相反,她像是陷入到了一个黑洞——

“到了。”司机说。

机场餐厅的四面墙壁全是落地玻璃,远远地,看见史蒙独自在吃东西。他穿一件黑色T恤,身旁的椅子上放着他巨大的旅行包。他的头发长及脖颈,一张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的脸透着闯江湖的老练。总之,但凡是在公共场合,他那精瘦得不带财气的体形以及单身男人特有的洒脱都使得他在人群中显得卓尔不群。

叫了人又不等人是他一贯的毛病。

见许雯来了,他取下脸上的墨镜并起身给她拉了张凳子:“请,看,我给你点了你爱吃的麻婆豆腐和醉鲜虾。”许雯坐下时他歪着脑袋像看宠物似地看着她,并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发。

一边吃一边看着窗外飞机的起落是一种别样的心情——漫无边际的遐想。旅人们匆忙的步履。不可知的重逢和离别。坐在这样的背景里,人会变得多愁善感。

“是不是干活太累了?”史蒙关切地看着她。

“哦,不是体力上的累,是心累……”因不想一见面就吵架,她换了口吻说:“你也晒黑了,这次又去了什么地方?”

他说的地名连她这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都没有听说过。反正是一个自然保护区的湿地,他说那里是黑颈鹤的栖息地,在那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和人说过话了。

“就你一人呆在那?”许雯问。

“嗯。”

“有意思么?”

“是啊,有机会你也去看看。”史蒙乐哈哈地说。

“不可能,我们这种人怎么能和你比……嗳,自己和自己呆着不觉得难受?”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是习惯了。”史蒙讨好地一笑。

“意思是你比其他人都热爱孤独?”

史蒙把一只剥好的虾放在嘴里道:“审我呢,我相信这世界上没人热爱孤独。哎,云南这地方是很神奇,遗憾的是黑颈鹤说的话我听不懂。”

“所以你让我大老远跑过来就是为了陪你说话,你也太……”

“不高兴?”

“哦,我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你用什么报答我?”

史蒙身子往前一倾搂住她:“简单,我多给你讲几个故事作为补偿行不?喂,你见过黑颈鹤发情是什么样吗?喔,非常壮观,少说也有几千只,上万只,你想象不出我当时看它们交配是什么感觉,就像……就像所有的东西整个虚了,好家伙,黑压压地挤呀挤呀,我估计它们头上的羽毛可能是情欲的传感器,嘻嘻,有点像你的头发,黑黑的,软软的,嗳,晚上我们表演一下如何……”史蒙以一种近似下流的声音笑了起来。

许雯无动于衷地白了他一眼:“做梦——”

史蒙一愣:“没兴趣?”

“对。没兴趣。”许雯阴着脸道。

“嗨,高兴点嘛。”史蒙又刮了一下她的鼻头说:“要不,晚上我陪你去看场电影,很久没看电影了,喂,最近有什么进口大片?”

“不,今晚我没时间,我约了人。”这冲口而出的谎话连许雯自己都吃了一惊;哪来的什么约会,这压根是没影的事。

“是去泡吧?”

“不行么——”许雯以一种挑衅的神情看着他。

“那完了你过来,我给你留着门。”史蒙道。

“也可能来,也可能不来,看心情再说。”类似的语气是跟史蒙学的。许雯心里恶毒地想,去你的黑颈鹤吧,让你尝尝一个人在家里发情是什么滋味。

饭毕,史蒙提着他的旅行包和她上了同一辆出租车,他把她送到公司门前,在她下车时,他冲她点点头说:“好好玩,今晚我在家。”endprint

哦,他意思是等着自己送上门去?许雯心里的小愤怒差点没让她崴了脚。

想以“性”来作为对史蒙的要挟,这就如同是一个人在无奈中倒着往前走。在许雯根深蒂固的观念里,性和爱是联在一起的。有性无爱是对爱情的亵渎。

但史蒙没她那么复杂,他的实践是:做爱本身就是爱的捷径。

的确如此,如果许雯能抛开“传统”的想法,那么史蒙应该是个很会爱的人。“会爱”这两个字是史蒙让人欲罢不能的长处。这个被法兰西文明熏陶过的男人对女人身体的了解是全面的,他调侃地戏称自己为“床上的法西斯”,有时还会把姿势摆成不同的活动线条,是的,他能闭着眼用嘴唇一下就找到许雯肩胛骨上那块棕色的胎记,他的吻、他的赞美、他雾状的呼吸总是从这一色块开始、并延伸到被短裤松紧带勒出的淡红色色块……在那些个疯狂、要命的夜晚,在那些个长吁短叹的高潮中,许雯抛弃了所谓的羞耻心;可她心里明白,她不要这样的爱,她要的是一个人的全部,甚至包括他的灵魂。

当天下了班,许雯还真管住了自己。对史蒙的那套把戏她总算是“看透了”。寂寞中,她幻想着自己从今往后去找一个与之牵手上菜市场的人,然后生孩子,过平静的日子,于是,她斟酌着是不是该换一种活法了。

首先,她离得开史蒙么?刚这么一想眼泪就下来了。她想,史蒙如果出了车祸,那她会把他的遗像一辈子挂在脖子上。

康平呢?这男人真真假假,他毫无预兆的给她来电话。哦,人如果在现实中没有依托,那电话里的关爱也就成了救命的水草。遗憾的是,他结婚了。

那其他人呢——也试过一两次,只是和史蒙呆久了,她已变得不会和正常男人打交道了。在她眼里,这些男人档次太低,既不会玩恶作剧也说不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反过来,人家对她大无谓的开放精神、以及她抽烟喝酒的德行也照样看不顺眼;他们瞅她的眼神,整个就是无声的审判。

居然落到了这步田地?想找人爱都找不到?

筛过一遍之后,除了史蒙还是史蒙。史蒙依旧是她心里最柔软的沼泽地。

说出来还有点不好意思。过去,在性事上,她很少去顺从史蒙想让她玩的那些花活,可现在,不管史蒙要她做出多么恶心的姿势,许雯都敞开身体去迎接他。

然而,在两人做爱时,许雯还是微妙地捕捉到史蒙情绪的变化。是的,一旦停止了身体上的动作,史蒙的抚摩虽然也缠绵,但总透出一种忧伤的消沉;他那默默蠕动的嘴唇半张着,近似于在悔罪。最明显的是,史蒙在和她亲热时也不再与她交流“下流”的感觉了,他身体内部的那个结仿佛扣得紧紧的,似乎更专注于技巧和动作的本身;身体对于他,如同是一件正在使用的工具。有时,半夜醒来,许雯一睁眼,会猛然发现史蒙根本没睡,黑暗中他瞪着一动不动的眼珠子;而史蒙的解释是,原先与他签约的那家图片社在到期后不再与他续约了。还有与之合作的瑞士基金会出于种种原因也搁浅了。

可许雯却很高兴啊,她宁可把史蒙的失落呵、沮丧呵归咎于老天给她提供的一次机会。

于是,为了钻进史蒙的心脏,她变着法地把自己缩小,缩得比一只蚕蛹还小,缩得等于零,缩得能像空气一样被他不知不觉地吸进肺腑。比如,这之前,许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不穿睡衣就睡觉,而史蒙自己有赤身裸体睡觉的“恶习”,所以他老抱怨说他皮肤上隔着一层布。是的,既然那层布是她钻进他身体的障碍,那她干嘛不主动去掉那层布呢?于是,她在光溜溜的皮肤上喷上香水、并千娇百媚地用手脚去勾住他的身体,还把黑缎子一样的长发甩在左侧的枕头上。

不知从何时起,许雯无论是走路、坐着、睡觉都喜欢选择左边的位置,总觉得左边是爱情神秘的磁场、总觉得这一方向有一种妖冶的氛围。就这么缩在史蒙左边的胳肢窝下,让两人的皮肤紧密得连空气都难以插足,让每个毛孔都和深爱的人嵌在一起。哦,此时的许雯曲着腿,身体缩得几乎看不见,像是自己已变成了空气,变成了钻进他心脏的精灵——

“不行,再这么下去我就完了。”史蒙哀叫一声,挪开了他的身体。

而许雯还浸沉在自己的幻觉中。她悄然地往前拱了一下说:“喔,大灰狼变小白兔了,想不到你居然比我还有罪恶感。”说着,她用指尖摁了一下他的锁骨,史蒙疼得叫唤了起来。

许雯闭着眼道:“嗳,你以前和其他人有过这种感觉么?”说完,她故意又摁了他一下。

兴许是过于疲乏,史蒙捏住她的手腕道:“别闹,我警告你,我已经骨折了。”

“你要是残废了才好呢,嗳,你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你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你和她们是不是也像我们现在这样……”许雯如同是被轻度麻醉了似的,她用汗津津的身体研磨着情人的半边身子。

“有是有过,但还没有过两天两夜不出门的记录。说实话,你让我害怕,我想我已经把一生的份额都用完了……喂,我们是不是变态呀?”

“嘻嘻,变态就变态,我喜欢你变态的样子。”居然敢明目张胆地说出这么淫荡的话来,许雯自己都觉得不是自己。

史蒙长叹一声:“你知道几点啦,是下午三点啊。”

“嗯,管它几点,要是现在死了就好啦——”

……

其实,这种被许雯当成幸福极至的东西是靠不住的。就人的本能而言,这时候的他们不过是凭着惯性沉溺于其中罢了。

史蒙生日的这天,许雯本想利用自己苦练出来的厨艺来留住史蒙的心,可史蒙嫌烦。他甚至不愿去两人常去的餐厅,于是两人随便进了一家小餐馆。巧了,韦青和小桐也在。唔,一点不假,恋爱能使女人变得漂亮,韦青看上去是比先前年轻多了。显然,他们吃得差不多了,桌上堆满了小山一样的啤酒瓶。再细看,两人身上的牛仔裤和外套都沾有石灰和水泥。小桐大大方方地对冲许雯“嗨”了一声,韦青则容光焕发地说,她在宋庄的房子已经开始装修。她扫了一眼站在许雯身边的史蒙道:“你就是史蒙吧,许雯老在我面前说你呢,什么时候有空上我那去看看,你也帮我出出主意。”endprint

“一定。一定去。”史蒙客气地点点头。

“要不,你们明天就过来嘛,我那周围整个是一片波斯菊的花海;嗳,许雯说你是搞摄影的,来吧,我保证你来了不后悔。”

对韦青的热情,史蒙只淡淡地说:“谢谢,会去的。”

许雯有点过意不去,她问韦青:“那房子你们打算干多久?”

“唔,时间不好说。小桐现在建议我把房子的门窗全改成半圆型落地式的。哎,史蒙,听说你是这方面的大师,你认为可行么?”韦青问。

“那要看你的房子和周围的环境是否协调了,如果周围是农村的话,我想那西式窗户可能不协调。”

“太对了。喂,小桐,你听见了没有?”

老天,在史蒙前面她一口一个小桐,简直像个没主见的小媳妇。为了不让韦青再丢女人的份,许雯赶紧带着史蒙坐到了另一张桌子前。

这顿饭,两人吃得很乏味。她已经不下5次举杯说了“生日快乐”这祝词,可史蒙提不起兴致。无奈,许雯只得狼狈地停止了这仪式。

回到家,许雯只开了一盏柔光灯。“想喝点什么?”她问。

“来咖啡吧。”

“你今天究竟怎么啦,我本来是要给你好好庆祝一下的,可你……唔,我可能喝多了点。”许雯说着把身子倚靠在史蒙身上。

“喝多了好,你喝多的时候比清醒的时候要可爱。”

“噢,你的意思是我一旦清醒就让你讨厌……”许雯昂着脸,一副娇嗔的样子。

史蒙终于笑了:“可不,现在我就讨厌你——”说着,他搂过她,并试图让她坐在他腿上,可许雯却顽皮地从他胳肢窝里猫过去了。

喔唷,这一场景完全可以套用托尔斯泰的句式:不幸的女人各有各的不幸,幸福的女人都一样幸福得不知死活。此时,史蒙舒适地伸长了腿躺在榻榻米上看电视,而乐颠颠的许雯却像只小蜜蜂似的把咖啡机、糖、炼乳、牛奶、橘子皮、肉桂和所能搜罗出来的吃食都搬到了史蒙坐着的榻榻米上。像是摆放静物,许雯把这些普通的东西都装进华丽的瓷盘。哦,在这幅慵懒、散漫的图画里,许雯一边惬意地捣鼓着咖啡豆一边唠唠叨叨讲这讲那,讲得最多的自然是韦青,她讲了她的经历、讲了她和小桐在游泳池一见钟情的艳遇。她的潜台词用意很明显,她在暗示史蒙,小桐才20来岁,可他已经和韦青在建设他们的家园了。你史蒙那么老,难道还不想结束你的漂泊生涯?

“小桐是大四的学生?”史蒙懒洋洋地问。

“可不,他比韦青至少小一轮呢。你说他和韦青是真的么,会不会是一时冲动?”

“我看这没什么区别。一时冲动本身就是爱情的一种。”

“问题不在这,我觉得小桐对韦青是权宜之计,你看他都快毕业了也不着急着找工作;还有,他说起话来挺毒的,弄不好韦青要吃亏……”

“未必。吃不吃亏纯属是个观念问题。”史蒙说着打了个哈欠。

“哼,我就知道,这是你给你们男人找的借口。”许雯恨了他一眼。

“嗳,你们女人是不是都这样呵,要是某天和情人闹翻了就两眼一闭干脆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就好像只有做了受害者才好在众人面前显得清白。知道么,现代医学早就证明了女性的性快感要比男性持续的时间长,并且女人在这一过程中的享受比男人的层次多,所以谁吃谁的亏还说不准呢……”

许雯松开了手中的搅拌器,她忿忿不平地敲了一下史蒙的脑袋:“嗳,我现在跟你讨论的是人的情感而不是实验室里的医学;你把我们女人当什么了,你不了解女人;我也告诉你,女人在情感上不仅仅是性,如果一个女人要真爱上了什么人,那她会不顾一切地把自己豁出去……”

“豁出去什么?”史蒙侧过身来问:“总不会又是处女膜吧?”

“喂,史蒙,你说话别那么难听好不好,我可不许你这样说我的朋友——”其实,许雯说的是她内心的隐痛。

“那好哇,那从现在起,你我只谈心,不做爱。”

与史蒙讨论爱情,就好比两人一起爬一座山,眼看只差一步就爬到情爱的顶峰了,但史蒙总有办法让她的脚步停下来,并冷静地把脚下的裂缝指给她看;是的,想必她只有在断气的那一瞬间才会拥有他完美的爱情,否则,她只要活着,史蒙就会在一瞬间把一切都消解掉。

有一会,两人都不说话了。突然,史蒙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那声音听着很怪异。

“你笑什么?”

“想当年我也是大四啊,人有时真怪,冷不丁地,你会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

许雯摸头不着头脑:“看到什么?”说着,她把煮好的咖啡递过去。

“谢谢。”史蒙接过来抿了一口。

“味道如何?”

“不错,肉桂放得多了点。还行吧,你煮咖啡的手艺都快赶上我了。”

“岂止才赶上你。嗳,刚才你说什么来着?”

“噢……刚才……喂,你喝过正宗的蓝山咖啡么?那可是咖啡中的极品啊,这东西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非常昂贵,它产于牙买加的蓝山,我去过那,知道么,那地方真是美极了,整个山全被加勒比海环抱着,所以那长出来的咖啡喝起来确实让人品味到一种阳光和海洋的质感,那味道……怎么说呢,甘、苦、酸的搭配得非常完美,我估计包括“蓝山”这个名,可能与海水的颜色也有那么点重叠的味道。”

“哼,又绕弯子。”

史蒙嘿嘿笑了起来:“是啊是啊,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

“不知道。”

“我在想……想……我是不是搬过来和你一起住?”

“哦。”如同是被闪电击中,许雯手一抖,咖啡洒到了裙子上。

“你……是真的——”她结结巴巴地张着嘴。

史蒙难为情地嘿嘿了两声:“问题是我既没有钱也没有大房子大汽车,而且喜怒无常好吃懒做、睡觉还打鼾……”

这不就是求婚的前奏么——许雯心跳得厉害。是啊,虽没喝过什么蓝山咖啡,可此时此刻,善于给自己制造幻觉的许雯仿佛真看到了那被加勒比海拥抱着的蓝山——阳光、海水晃得她几乎坐不稳。末了,她嘟囔了一句:“那最好不过,我会把这个一身坏毛病的家伙养得又白又胖。”endprint

时间一天天过去。许雯把自己那套小公寓也收拾一新,她不仅添置了不少家具,还让小屋里的每个角落都浸沉在花花草草的包围中。总之,凡是能增强感情的装饰品,许雯都把它们放在随手可触的地方。但史蒙那边却毫无动静。连着两天,许雯打他屋里的电话没人接,手机也关了。他会不会是病了?或者是又出门了?这个念头一跳出来,许雯便跌跌撞撞地赶到史蒙的公寓。站在下边往楼上看,史蒙房间的窗户好像还开着一条缝。

他在。出来开门的他披着睡衣,胡子拉茬,像是生了一场大病。

“这么早就下班了?”史蒙开了门,并迅速闪到一边。

“你坐,我先刷个牙。”说着,他系好睡衣的腰带并抓起放在椅子上的衬衫进了卫生间。客厅里乱糟糟的,一个歇斯底里的摇滚歌手仿佛躲在音箱里朝许雯吼道: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能为你停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

有意思,他什么时候也喜欢上流行歌了?

一会,史蒙穿戴整齐地出来了。“没去上班?”他又重复问了一遍。

许雯笑而不答。她笑眯眯地上前去替他整理了一下湿漉漉的头发。

没有平日里习惯性的拥抱,更谈不上有求婚的迹象,颇为失望的许雯很想问他为什么不接电话,但她觉得自己不该表现得太性急,也许,他这样的浪子在结束单身生活之前是需要缓冲的。

惟一值得欣慰的是他屋里东西像是被清理过了。阳台上堆满了不要的垃圾,最显眼的是那些一直挂在墙上的镜框也被摘了下来并堆放在客厅的一角。唔,想必这几天他把自己的下半生都想透了,瞧,大大小小的烟灰缸都盛满了烟头;没错,史蒙说过,在欧洲,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同居是家常便饭,可真正谈到结婚却是件严肃的事。

还能勉强坐人的椅子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照片。仔细看,照片的纸张新旧不一,那开着口的牛皮纸袋还写有外文的地址。

“是你朋友寄来的?”许雯说着瞟了一眼信封。史蒙点点头并摊开了那堆照片问:“怎么样,是不是拍得很有力度?”许雯快速扫了一遍照片,只见里边的内容大多充斥着战争、贫瘠、游行、饥饿、暴力和政客们挥舞手势的镜头。

“说不上,我没感觉。”

“你不喜欢?”

“也不是,可能是我的生活和这些东西不在一个平台上。”许雯淡淡地道。

史蒙拿起其中的一张照片并指着里边的一个人道:“喏,你看,就是她,站在右边第三个的这个,这些照片就是她拍的。”

照片里的一堆人站得很挤,背景是一片沙漠,只见那女的雄赳赳地穿一身迷彩服,脸上铪着一个大墨镜,除了她的红头发、矮个子,脸上的五官根本看不清。

史蒙道:“她这几年混得不错,走了30多个国家,还采访过当今最有影响力的政界要人;不过,我最服她的还不是这些;知道么,在我们这帮人中,她是第一个以徒步的方式深入到阿富汗前线的女性,她说她在做战地采访时几乎一个月都没洗过脸,眼睛干得连隐形眼睛都戴不上……”

“你又没去,你怎么知道?”许雯不无醋意地说。

“呃,我当然知道,她每去一个新地方都给我来封信。”

不知史蒙是不是故意的,他在叙述这个女人的光辉形象时一点也不忌讳许雯的感受,就仿佛这些照片仍藏着他欧洲和亚洲的忧伤。说完,他默然地问:“你说我是不是落伍了?我真的老了吗?”这是史蒙第一次说自己老,在此之前,他可从没在乎过他的年龄。

许雯克制着心里的不快,她夺过史蒙手中的照片道:“是啊,你够老的了,我也老得差不多,正好,我们就等着将来慢慢地一起变老吧。”

史蒙敏感地打断了她的话:“我不是你那意思,我指的不是生理年龄的老化,我想说的是一种……一种……”他想使劲想说出点什么来,但又咽了回去。

明白了,史蒙是在跟他的国际同行较劲呢。许雯一笑:“何必在乎他们做什么呢,各有各的活法,况且我不觉得她拍的这些东西能感动我;要我看,这些照片拍得太随意,根本算不上是成熟的作品,倒有点像是纪录片……”

“对,是纪录片,你说得没错。可它让我激动,让我觉得自己搞得那些玩意简直是在闺房里绣花。这几天我仔细反省过了……再这么下去,我顶多只能去照相馆混饭吃。”

史蒙烦躁地在许雯面前走来走去,那样子像是一头困兽。

什么难民。核武器。酸雨。能源危机。中东和平。这些东西在许雯的概念里充其量只是一些报纸上的名词。一个平头百姓成天把这东西挂在嘴上,说穿了,不是作秀是什么?天上的流星砸到地上不也就一个坑么,大多数人不也在坑里呆得好好的么,哼,他这是自寻烦恼。于是,她拽住史蒙裤腿把他摁到凳子上:“你别不知足了,你不看看,中国人有几个活得有你那么逍遥,行啦,一会我给你做点吃的……”

“吃,你一天就知道吃——”史蒙蹭地一下站起来。

许雯一愣:“嗳,你今天究竟怎么啦?”她努力寻找着自己的过失;末了,她可怜巴巴地拽住他说:“喂,猜猜看,我昨天干什么去了?”

史蒙皱着眉,好像没在听。

许雯把头靠在他身上说:“我换了台新冰箱,原来的那个不够两人用。”

“嗯。”史蒙哼了一声。

怕史蒙听不懂,许雯从包里掏出一串钥匙并取下其中的一把放在史蒙手心里说:“给,想什么时候搬过去都成,柜子我也给你腾空了。”

“这干嘛?”史蒙摊开手好像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房间的钥匙呀,你不说要搬过去么——”

“哦……”史蒙一拍脑门:“是的是的,我差点忘了。这样吧,我能不能先把东西先寄你那?”说着他反手把钥匙又塞回到许雯的手心里。随后他站起身来,双手胡乱地插在裤兜里道:“我必须走,走之前我可能先回老家看看我父母。”

“走?你要去横渡大西洋哇?”许雯揶揄道。

史蒙挣开她的手,他走到窗前背对着她道:“我决定回法国。”endprint

“哦……去多久?”

“说不好,时间可能不会短。”

想起上次没成行的威尼斯,许雯鼓足了勇气期期艾艾地道:“那这次我跟你一起去?”

史蒙猛地回头站定,他冷冷地、不含糊地道:“你怎么还不明白,我是在告诉你,我不能再这样耗下去了。你可能理解不了,我最他妈讨厌这种不死不活的状态……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他顿了顿接着道:“这可能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对方希望我这个月就过去,法国一家电视台为我们提供了充裕的资金和设备,你说,这样的机会我能放弃么——”

“放弃?”许雯重复着这个词。她无法相信,几天前还说要搬过来和她同住,现在却要离开她。

“你要去那工作?”她还没回过神来。

“对,干我的老本行……我原来就是学电影的,这你知道。”

史蒙的斩钉截铁、那决绝而炯炯有神的目光似乎已将她击倒。他想撒手走人,想让她远远地呆着,这才是真相。

这一天终归来了——无论她许雯如何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小、变得什么都不是、变得像空气那样去覆盖他,但这个主宰她命运的人最终还是把她打回了原形。慢慢地,许雯记起来了,类似的信封她不止一次地见到过,这么说,他和他的法国情人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很难相信,在无数的日日夜夜,当史蒙趴在她身上蠕动时,这些飞跃了千山万水的破信封与那个女人一直都在这屋子里,想必他们才是同类,而自己不过是史蒙眼球上偶尔掠过的一道风景!

许雯艰难地咽了咽口水问:“这事你想了有多久了?”

“呃,现在谈这个……你觉得对你很重要么——”他所问非所答。

“你早想好了和我分手是不是?”

史蒙垂下眼睑:“也不能那么说,是机会……没办法……”史蒙重新坐到她身边,并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奇怪,在此之前,许雯曾不止一次地想象过分手的场面,她以为自己会失声痛哭、会从这楼上跳下去,可当一切都无可挽回时她发现自己却动不了。

她木然地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想去找她?”

史蒙的手从她头发上滑落下来,他张了张嘴,但不否认。

“是因为她能提供你想要的一切,而我不能,对不?”

史蒙不吱声。

“我是没用,我这样的女人除了能把自己给你就什么也不能给你,所以你当然可以理所当然地一脚把我揣开,是不是这样?”许雯的声音大了许多。

始料不及的是史蒙也出乎意料地诚实,他决绝地毫不躲闪地说:“没想到你说话这么俗!我原来以为你跟别的女人不一样,看来是有点错位……”

许雯气疯了:“哈哈,谢谢你的提醒。现在你才想起错位,可你当初……”

史蒙不客气地打断了她:“当初怎么啦?从一开始我对你就没承诺过什么;你很清楚,我不是一个守着老婆过安稳日子的男人,我不明白,爱一个人怎么到了最后就全要变成占有?如果我们都在为对方的将来考虑……”

“不听。我不听你的大道理!”这是许雯第一次丧失理智的吼叫:“我不听你说你有多么高尚,我只要你告诉我,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爱过我?”

史蒙反问道:“你认为呢,难道你认为我没爱过你么?”

“不,我要你说出来!”这声音震得脚下的地板都在呻吟。

“你省点劲好不好,我又不是聋子,我听得见——”

许雯噎住了。哪怕到了最后,她眼前的这个男人也绝不肯轻易说出她四年来一直想弄清楚的那个字。哪怕是撒谎也行啊,可史蒙不屑于撒谎,他有他“透明”的原则,这原则无坚不摧。

一阵强风吹来,窗户砰的一声关上。

或许是因为屋里空了,许雯的视线不由得落在了那些从墙上摘下来的玻璃镜框上——只见镜框的云层、青草、河流、房屋、老树是如此逼真。蓦地,她想起了不久前做过的那个梦,梦中的场景与镜框里的东西惊人的相似,只不过这一切是一个放大的玻璃房——难道她就是那一群想飞进去做窝而被玻璃撞碎了脑袋的麻雀?许雯下意识地走上前去拿起上面的一只框子,她把手放在镜框上抚摩着,仿佛是看见了玻璃房下小鸟的尸体,她禁不住把这闪闪发光的幽灵举起来、举过头顶并重重地将它摔在地上——巨大的声响把整座楼都给震了。一个、再一个,一个比一个举得更高,一个比一个砸得更疯狂,现在,躺在她脚下的是一窗一窗的玻璃碴。看着这些她曾经迷恋过的东西横流一地,许雯想,如此不堪一击的玻璃房怎么会把小鸟的脑袋给撞碎呢——

然而,许雯的小打小闹是徒劳的。史蒙从始至终就好像预知到了这一点。他站着不动,并斜靠在门框上一边吸着烟,一边抱着手无动于衷地看着她发疯,那阴沉沉的黑衬衫正以黑潜艇似的沉没在告诉她:女人这个时候的愤怒并不出乎观众的意料,如果这些没用的玻璃碴能让让她发泄一下的话,那他干嘛要上前去按住她的手呢——

当再没有什么东西可砸时,许雯一下虚脱了。她猛地蹲在地上,不知所措地哭出了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史蒙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背说:“现在好点啦。走,我陪你出去喝一杯——”

史蒙走的头天晚上,许雯还是咬着牙和他去了酒吧。毕竟,史蒙超出常规的感情方式仍让她在绝望中抱着一丝希望,说不定……就是分手也没必要像一般的小市民那样在表面上搞得没自尊。

没一会,她就醉得一塌糊涂。

醒来,信就放在她的枕头间。想必是她喝醉后,史蒙送她回来时放在这的。信的开头没有称呼,他别出心裁地用了一串令人想入非非的省略号:

……

给你写这封信对我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昨天,看你太激动,所以我没办法和你冷静谈。让我惊讶的是,我们之间的误解是如此之深,细想起来,错不在你,也不在我,而在于我们各自生活的阅历。其中,你有你生活的惯性,我有一个浪子改不掉的轨迹,但不管是你还是我,一个人的第二自我实际上只有自己最清楚。我不想回避我们之间发生的不愉快,可这不是我写这封信的主要原因,既然我和你将天各一方,那我还是有必要把一切都告诉你……endprint

你曾多次问我为什么我对将来的生活没有长久的打算?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也曾像你一样对爱情和婚姻有过幻想,可有时我觉得,人的幻想和人的幻灭是何其相似,只不过前者是还没有闯入的明天,而后者是已经退出了的昨天,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想你的希望也正是我的希望;惜,现在的我已不再是20来岁时的我了,所以,我指的误解就是这个——

在这,可能从头说起会清楚些。19岁那年我考上电影学院导演系时在我们那个地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父母和亲戚朋友送我上火车时我就发誓:一定要混出个人样来,否则决不再回到这个地方。

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小蓉么,不错,她是我的初恋,但仅此而已。老实说,在电影学院那样的氛围里,每个人都削尖了脑袋整天想着怎么出人头地,我当然不例外,和我的同龄人一样,我渴望成功,也自视不凡的以为自己身体里隐藏着某中超能力,在“才华”与“成功”之间,除了某种被称为“意志”的东西,更需要等待一个最佳“契机”。总之,我不能在奋斗了那么多年后只带着一个女人和一张毕业证灰溜溜地回到老家去。大四这一年,在搞毕业论文时我遇到了兰妮。她是法国人,有半年的时间在我们学校做学者访问。碰巧,我的论文是研究法国新浪潮电影的,所以我常向兰妮请教。就这样,她让我常冒充一句中国话都不会讲的韩国留学生混进她的公寓,我们一夜一夜地看那些只有她才弄得到的在电影资料馆里都看不到的片子。后来,我们相爱了,确切地说,她吸引我的不是她的蓝眼睛,因为表面就上看她并非是很女性化的女人,33岁的她额上有许多小皱纹,而且整个夏天她喜欢光着脚丫子、骑一个破旧的自行车在北京的老胡同里串来串去。也许,正是她这种与中国女孩截然不同的气质吸引了我,与她相处,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一部永远风格怪诞的电影;她与我看问题的方法有很大不同,我的很多知识显然是从书本上得来的,而她最大的长处是,她用自己的心和脚去丈量世界。我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苍白和对生命的无知,这种感觉很具体,它涉及到对每部电影和每一个镜头的看法;还有,她比我大9岁,可她的敏锐和渊博以及她那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让我羡慕不已。

这年的5月,本该是我准备论文答辩的时间,可兰妮的访问就要结束了。走之前,她做了一个周游中国的计划。临行前,她请我吃饭,并再三希望我跟她一起出游。当时,我正准备论文呢,所以没同意。可回到宿舍后我失眠了,整个夜晚,我眼前总是晃动着她背着旅行包孑然一身的影子。联想到此后大家一别将天各一方,我几乎控制不住去找她的欲望。第二天一早,我在短短几秒钟内做了一个关乎我一生的决定;我爱她,我想和她在一起。就这样,当我背着行囊出现在兰妮面前时,她高兴得背着一个与它差不多一样高的旅行包朝我跑来。

没想到,我们一走就是两个月。等回到北京时学校的论文答辩已全都结束了。显然,我不可能拿到毕业证。兰妮安慰我说,没关系,你可以跟我去法国拿学位,一切出国的手续由她来想办法。

果然,她以极快的速度替我办好了去法国的签证,无疑,这对极度失意的我来说简直像在做梦。想到自己这么轻易就实现了当时很多人为之羡慕的愿望,我觉得兰妮是我命中的福星。

到法国那年我25岁。由于没有任何资历,我无法找到一个像样的工作。还好,在兰妮的帮助下,我没有去中餐馆给人洗盘子。我很走运,我可以边读书,边在一家大图片社给人打工。渐渐地,我发现,兰妮的家庭和她成长的背景是我这个穷学生望尘莫及的。我见过她那大名鼎鼎的父亲。他可能60出头了,稀疏的头发有点花白,短皮夹克上挂着许多缨穗,一看就知道,他属于我们常说的那种“老风流”。从兰妮嘴里我还得知他每隔几年就有一次闪电雷鸣的爱情,照兰妮说法是:“他一辈子都在寻找自己的生活。”自然,在这么一个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她,从初中时代起就反叛得厉害,她几乎认识半巴黎城的人。是这样的,在她家客厅里,我曾见过不少有来头的人,其中,有畅销书作家、歌手、导演、国会议员以及潦倒的已故影星的代理人,还有一些是一生一世都不工作的人。哦,他们谈论的话题和涉及的领域是那么多。置身于其中,仿佛是站在一个高不可及的地方,从一个充满智慧的高度注视着世界。而我在类似的场合下最多是个听众,甚至连听众也算不上。因为我脑子里想得最多的不是怎么去“改变世界”,对我而言,每个月房租和学费是压在我头上的噩梦。

在这段压抑的日子里,兰妮和我并不常见面。我们聚少离多,她也几乎不呆在家。眼看生活还没有着落,我只好一门心思把精力全放在摄影上。先是搞明信片,继而给模特拍肖像;接着,好运来了,找我拍照片的人除了模特还有名人。我记得,就在我第一次有了巴黎银行的存款账户时,我在市政广场旁的路边咖啡馆里,十分郑重地向兰妮求婚。

本以为一个36岁的单身女人会为此而欣喜若狂,可我错了。兰妮把玩着我给她买的那枚戒指说:她很感动,我是她最好的朋友。我强调我不要朋友,我要一个家,一个妻子。兰妮沉默了一会后摇摇头道:她不适合结婚,也不可能再嫁给任何人。她的话刺伤了我,我问她是不是我配不上她?兰妮笑了,她说我是一个太中国的男人了,为什么非要给自己套上一个人人都在用的模式呢?后来她说出来的话更让我震惊,她说她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或许还喜欢别的什么类型的人也说不定。总之,她眼下不可能与任何人结婚。

我知道,巴黎文化界的很多名人都是同性恋,这我已司空见惯。可我还是无法描述我当时的感受,我不能接受几年来我眷恋的这个女人竟然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和我有什么结果,在她面前,我突然觉得我什么都不是。而当我追问她是不是同性恋时,兰妮笑了。她用她惯常的方式纠正了我的用词,她说我为什么要把人性中最复杂的一面划归到一个约定俗成的词语里去呢?她抚摩着我的脸说她爱我,也爱阿格尼丝(这女人是她的助手),并套用了一句巴黎文化圈里流行的名言:哪一个更好只有神知道。

于是,我得知,她结过两次婚。20岁那年,她与第一任丈夫在巴黎的拉丁区过着文化人放荡不羁的生活,为了爱,她把她母亲留给她的遗产全都无节制的放纵中。一天,她丈夫只留下一张字条就和一个芭蕾舞演员私奔去了纽约。于是,绝望的她独自去了加拿大,这位于北极圈的小镇据常年冷得连眼泪都化不掉。可她在那住下了,并且还是和一个有妇之夫住在一起。据说这男的有着几乎跟她同样的经历。就这样,兰妮很幸运地在那给自己找了个家,并把这当成了抚慰心灵创伤的良药。但好景不长,半年后,那男的妻子带着孩子回来了。于是,兰妮只得打点行装又回了巴黎。至于她的第二任丈夫,兰妮说得很平淡:她说他是一个很诚实的没有想法的人,所以,这婚姻也只维持了几个月就平静地分手了。endprint

“我已经浪漫够了,现在我只想去享受我的健康保险。”她最后笑着对我说。“健康保险?”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快乐,快乐就是我的健康保险。”她说。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兰妮无论怎样对我,她都是那种让你恨不起来的女人。尽管我对她已绝望,可在精神上我仍依赖她,她是我惟一见过的能让快活如夏季的热浪一样闪烁的女人。是的,我们还是朋友,甚至比从前还亲密。

我们常在一起玩,她那个的圈子什么人都有,从非洲酋长的后裔到当街卖艺的乞丐,这些人就像是各阶层里选出来的代表,虽然大家的出身、背景和职业不一样,可每个人都肆无忌惮地把自由的天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记得有一年的夏天,我们一伙人去兰妮母亲留下的葡萄园度假,在那,我们通宵达旦地喝刚榨出来的葡萄汁,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有时一觉睡醒才发现身边躺着的是一个我并不熟悉的女人……而再次打破我心理底线的是,兰妮也在,她对此并不介意,她甚至会在吃早饭时笑眯眯地问我:“怎么样,伊甸园里是不是更单纯?”

……

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是怎样从一个过去的我变成现在的我的,这其中的很多细节没法跟你谈得更详细,我只能说和兰妮在一起的几年,她对我精神影响是无处不在的;以我过去的观念,一个男人的“爱”无论多么大度,其本能都是征服和占有,而和兰妮的相处让我逐渐改变了这一固有的看法……一方面“爱”无处不在,另一方面,我也渐渐学着不再把“爱”当成只属于某个男人或是某个女人的特权。想想看,在每个路口,碰到谁、和谁走一段,有时就是人一念之差的选择……如果说过去我对人的情感还有一个明晰概念,那么在经历了这一系列的变形后,我不再把某一种观念当成惟一的准则。

一段时间,严重的神经衰弱几乎摧毁了我的健康,医生禁止我喝酒熬夜。如此一来,我不得不常常独自呆在自己的房间里打发时间。住我隔壁的是个留学生,她叫肖黔,是个来自重庆的女孩。有一次过中秋节,她在电梯里对我说:晚上我们要煮火锅,你也过来一起吃吧。之后,我们认识了,我了解到她原先在国内是教版画的,现在是边读硕士学位边在咖啡馆里打工挣生活费。

也像当年兰妮为我做的那样,我帮她联系了一家出版社的活,这样她给人画点插图,也不用在咖啡馆干得那么辛苦了。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开心,我已经很久没机会随心所欲地说自己国家的话了,真痛快呀,漫步在香榭丽大街上,我们俩说着只有我们自己才听得懂的语言,这感觉就像是回了家一样。和她在一起,我似乎又有了要一个家的冲动,我对自己说,我该下决心彻底摆脱兰妮。就这样,我又开始了恋爱,在热气腾腾的火锅旁我们谈到了婚嫁。

有天早晨她醒来突然问我:你有没有想过回国?我说我不甘心。她说学位一到手她就打算回重庆。几个月过后,肖黔见我仍拿不定主意,她伤心极了,她认为我对她的爱比不上对巴黎的爱,于是,在留下一封信后不辞而别。信上说如果我要找她,那她会在重庆等我。

肖黔走了。没人可依的我又恢复了和兰妮的交往。记得圣诞节过后,她问我想不想跟她一起去阿富汗?我说我不去阿富汗,我要回国。当我说出这话时,自己都吃了一惊。可兰妮很理解,她问:“你对巴黎很失望,是么?”我无言。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不知道,我只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

一个星期后我和她在伤感的拥抱中告别。在送她去机场的路上,她像一个小女孩那样要和我拉勾。看着她,我觉得她额上的皱纹更深了,联想到一个奔40而去的女人仍这样充满活力,我在心里就越瞧不起自己……

之后我去了重庆,见到肖黔,她问我,为什么过那么久才回来找她?她说她累了,她快要结婚了,对方也是学校里的老师。奇怪的是,此时的我并不伤心,倒是在这宿命般的结局中释然了。如果说,兰妮在精神上塑造了我,那么,肖黔不过是印证了兰妮的那些话——拥有一段难以忘怀的爱已是圆满,不要再期望从别人身上得到更多。

后来的事你都知道,我在北京遇到了你,说实话,我不是你想象的那种漂泊者,因为真正的漂泊者在精神气质上还应该是耽于幻想和使命感的人;而我不是,我没有什么“终极”的追求,我最多只算得上是一个靠感性生活的人吧……

这些话埋在我心里已经很久了,希望我的坦率不会再次伤害你。但有一点,你说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不对,我想说,我以我的方式爱过你。但不掩饰地讲,你的爱似乎缺少一点你自身的独立性,到后来,你整个地压过来,这让我有一种我无法承受的压力……当然,我身上的毛病很多,有时觉得自己就像一张PH试纸,曾经有的烙印都会在我身上显出不同的酸性或碱性,有的人总想千方百计地去弄清自己是谁?可这不适合于我,从根本上说,一切东西都在变,惟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本身……先聊到这吧。

吻你。史蒙。

……

仅仅是被男人抛弃——这样的痛苦,在电影电视上、或很多女人身上都间接或直接地见识过,可史蒙信中描述的幽灵是如此怪异,“PH试纸?”许雯分不清它们是善还是恶?

惟一的感受是,她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是的,史蒙的身体是和她呆在一起,可人家的灵魂早已随着那个法国女人出口去了欧洲。是的,史蒙无懈可击的“坦率”足以让世人称赞,那些写在信上的字也如玻璃的反光一样折射出一个人不同阶段的“自我”;想必在这个世界上,能像他这么有理有据去抛弃别人的人也是少数!可不,他的情感、道德、观念早已超出了常规尺寸,许雯就是把心变得再宽、再薄、再大,再破碎,那也白搭。一般情况下,男人嘴里的谎言还能让人去仇恨、或是去原谅;与谎言比起来,许雯简直找不到他有什么地方需要她去原谅的——

此刻,许雯的大脑已无法对眼前一切去做出判断。她判断不出她是该绝望呢?还是该去试着理解?刹那间,她可以把握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她花了30年功夫积攒下来的所有思维套路都用不上了;甚至那些留在日记里的记忆都像是捏造出来的插曲。这有点像自淫,一觉醒来,留在身下的只是羞耻。如果说,前段时间,她曾一度在肉体上把自己缩小为零,那么现在的她,是彻底被击成了一片齑粉。

站在卫生间的水龙头下,许雯木然地冲了两个多小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