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颖 罗 敏
促进低碳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与专利政策对接的建议
黄 颖 罗 敏
低碳财税政策与专利政策的对接就是指从技术研发到产品推广,推行税收政策、政府资助政策和专利政策于一体的多体系政策支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利用财政预算和碳税投入,设立低碳技术创新资金。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增设低碳经济发展预算项目,按一定投资比例作为低碳技术创新资金,用于基础性低碳技术的研发、专利化与产业化。将与低碳有关的税收收入作为创新资金的补充来源,实施低碳技术专利申请的专项科研资助,进一步鼓励低碳技术专利申请。在支持低碳产品的市场推广方面,可以将税收的一定比例以财政补贴或价格补助等方式回馈给推广和使用低碳产品的单位及个人,鼓励低碳产品的使用和消费。这种方式集政府财税资助政策和专利政策于一体,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局面,既限制了排放量,又为技术研发提供了资金支持,并通过申请专利保证了技术的专有性。
2.实行政府采购专利技术,加速产业低碳化。实行以低碳为导向的政府采购政策,从生产工艺节能标准、产品类型指定、产品生态标志等方面来完善采购标准,从消费端拉动低碳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对于绿色技术转让,可以通过政府收购或出资的方式来形成有力的技术许可环境。通过政府采购承诺,达成电力采购协议,形成推动新能源、新技术发展的动力。对于外国绿色技术专利技术,政府可以部分或全部买断专利权,作为公有知识产权在国内加以推广使用。
3.通过财税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快低碳专利技术共享。可以借鉴由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启动的环境专利共享项目,在不同低碳行业的企业之间建立专利联盟,通过财政购买、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让联盟内的企业能免费或优惠共享基础性低碳技术。通过产业政策、财税补贴,引导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中试基地,对已有的低碳实验室成果进行“熟化”与“孵化”,使无形的技术通过技术集成向有形的成果转化。这种具有中试功能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上承高校、科研院所,下接生产企业的作用,把来自科研机构的初试成果进行熟化、二次开发,缩短了科研成果与产业化之间的距离,解决了技术与市场脱节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制约因素,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夏摘自《中国财政》(半月刊)2014年第8期《促进低碳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与专利政策对接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