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及协调的思考

2014-04-16 20:00王丽影锦州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4年15期
关键词:流转税权责税法

王丽影/锦州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差异及协调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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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体制的不断变革,税务会计制度与财务会计制度也发生了改变,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变得越来越明显,其中存在了一定的缺陷和问题,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无法实现统一协调发展的目标,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本文针对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及协调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出详细分析,并提出自身的看法与解决对策。

税务会计;财务会计;差异;协调;思考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多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利于我国会计行业的稳定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针对这一差异问题做出调整,减少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从而促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发展,实现税收公平的目的。因此,本文就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发展现状进行思考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分析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是向管理部门、股东、贷款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税法的目的是保证公平征税。对于这点很明显的例子就是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而税法采用收付实现制。由于税务部门的目标与财务会计和报告团体的目标相差甚远,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彼此不完全相同也就不足为奇了。

2.原则差异。一是历史成本原则的差异,税法对历史成本原则最为肯定,甚至当会计界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求权责备,而新会计准则在某些方面放弃历史成本原则而采用公允价值时,税法仍然坚决恪守这一原则,而税法之所以如此坚持历史成本原则的原因在于税款的征纳是法律行为,其合法性必须有可靠的证据做支持。与公允价值相比,历史成本原则确实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真实地反映资产等要素的价值,但是它的可靠性强,在涉税诉讼中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而财务会计则不然,会计准则要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和真实,这就必然带来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

二是在权责发生制原则上,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税法权责发生制以收付实现制的结合或者是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而税法之所以有条件地接受权责发生制,是将税收保收入均衡、便利征管、乃至反避税置于其上的。

三是对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财务会计比较侧重收入的实质性实现。近年来从会计制度改革的进程可以看出会计处理越来越注重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并且会计制度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而税法在收入确认上会尽量减少不确定性、选择性和主观判断的运用,因为税法对任何涉税事项的确认、计量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必须有据可依,不能估计,因此税法一般是不承认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同时国家税收不会去承担纳税人的经营风险。如果税法上认可谨慎性原则,必将减少或滞后企业应缴税款,这无异于让税务部门替企业承担风险。

二、我国税务会计与国际税务会计模式比较

我国税务会计涵盖流转税会计和所得税会计。第一,我国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对各类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标准不同,由此导致我国流转税计税收入的纳税调整事项比较多,而其他国家基本不涉及或者很少涉及流转税方面的差异。第二,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独具特色。一般来说,即使是“法德合一模式”也存在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但是,我国所得税所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不同于其他国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差异分为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虽然各国具体规定不尽一致,但综合来看是永久性差异涉及的项目少、时间性差异涉及的项目多并集中表现在纳税时间推迟,所得税税基大都小于会计利润。

由于我国会计中的永久性差异太多,导致企业税负压力的增加,并且,税收会计核算处理并没有遵循财务会计核算配比的原则,从而使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存在差异。此外,由于时间性差异的约束,导致有些会计项目在企业存续期内无法进行转回,这是因为税法允许的规定时间都比较长,远远超过了一个企业正常的存续期,而国际上通常将这种税务会计工作称作“税收筹划”,这种工作制度自身所存在的差异就为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平台。因此,这也是其他发达国家重视税收会计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为企业减少成本支出的有效手段。

三、协调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对策

如何才能减少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能够协调发展,其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是税务会计要向财务会计而靠拢,税务会计核算标准尽可能与财务会计核算标准一致,由于税务会计是会计学组成中的一部分,既要遵守规定的税收规章制度以外,还要遵循会计核算的标准原则,从而做到与财务会计核算标准的一致。因此,这样不仅能够快速减少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还能够体现税收公平的发展原则。

1.财务会计处理应当遵循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对应征税收和其他成本费用都要按照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进行记账,这样不但减少可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还能够体现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值和配比的原则,从而实现公平税收的发展策略。

2.税务会计也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按照现行税收制度规定,“视同销售”行为是没有现金流入的销售业务,对此征税无疑增加了企业负担。实际上类似此种没有现金流入的事项还有很多,如评估增值纳税、对外捐赠纳税等。税收制度减少类似规定,不但可以减少两制度的差异,还体现了税收合理征收原则。

3.税务会计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原则。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只重视税收收入,常常忽略了税收征收中所投入的成本,从而造成我国税收征收成本过度的浪费。因此,在企业税收会计处理过程中,需要真正遵循会计核算的重要原则,针对企业纳税的相关流程,进行认真仔细的核算,确保核

算结果的准确性,对于企业纳税工作中无关紧要的纳税资料,可以简化处理或是直接省略,从而提高税务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4.定税务会计准则。税务会计自身就是会计学中的一个分支,当税务会计还没有具备完全独立的条件下,要将纳税调整事项归纳到会计核算范围中,并确认纳税调整在会计体系中所占据的地位,对一切相关的纳税调整的会计处理环节做出分类,从而减少财务会计制度与税务制度之间的差异,因此,本文总结出以下几种措施:

首先,对于流转税类应征税收的税务会计处理,尽量做到与财务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并将没有现金流通的纳税差异项目做出取消处理,当销售退后或产生坏账时,要进行税务会计核算处理,如果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情况,就要在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并将已经缴纳的流转税类的税收和管理附加费给予退还。

其次,要尽量避免所得税会计核算处理不一致的事项。经济是决定税收的根本条件,只有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税收才会长期稳定的发展。因此,就我国目前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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