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凤 吉琳/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
制药企业环境会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李玉凤 吉琳/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
作为具有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重要地位的制药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是比较严重的。然而,制药企业在伴随着重污染的前提下,环境会计核算并不完善。因此,在制药企业环境会计实施过程中的障碍以及相应对策的研究,对我国生态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制药企业;环境会计;障碍及对策
环境会计是通过利用先进的资源配置管理理念,对企业发展中与自然环境有关的经营活动进行成本核算、资源分配等活动,以达到提高企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虽然我国政府对制药企业环境的关注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为环境会计的研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并给予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宏观支持,但由于我国制药企业环境会计发展的自身限制因素影响,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上还是出现了诸多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随着制药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开越多的把眼光放在了环境效益上,然而在当前,我国制药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着眼于针对制药安全方面的内容,针对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在2013年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联合印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中,也只是将污染分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机动车等排放量的数据统计调查,而没有明确在制药行业应遵循的标准,这样也就导致了制药企业在开展环境会计核算方面的动力表现得相对不足。
2.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两个主体层面。首先是企业,环境因素是制约制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这不仅体现在新建设的制药项目要通过环境评价才能投产,而且在生产完成后对环境污染的处理也要早早进入到预算中去。当前,少数制药企业因原有制药生产工艺落后,技术改造滞后,污染周边环境,易形成群体性事件。制药企业必须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协调企业与社区的关系。实际上,制药企业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也促进了制药工艺的优化,产品结构的调整,药品生产质量的提升。制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正常生产秩序的保障、后续发展的顺畅;其次是个人,由于环保意识不强,环保行动仍然停留在口号上,相对于制药企业对周边环境以及居民生活带来的危害并没有及时严肃的反映和处理,导致制药企业没有压力去积极应对环境对本企业的影响。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尽管2010年环保部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但由于指南还属于征求意见稿,而且约束力有限,对企业实务操作中的规范性不强。从制药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往往倾向于披露那些容易核算的会计信息,如环保在建工程、排污费、绿化费、环保补贴等,涉及的环保成本及环保收益的内容极少有单独列示的,反映出整体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由于缺乏鉴证机构,制药企业几乎没有愿意披露自身环境会计缺陷或收到环保处罚的信息,也导致环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不强。
4.环境会计的理论基础研究及会计核算不成熟。在制药企业环境会计中,时常出现“货币能计量的就反映,不能计量的就不反映”的情况,这也反映出环境会计计量准则缺失的巨大影响。这不仅仅是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从业人员的能力有限,对于实务的操作不熟练、不准确的结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环境会计要素确认不明确;第二,环境会计要素计量混乱;第三,环境会计报告不清晰。
1.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立法机关及时有效地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我国的环保法律的立法进程,在法律条文上需要覆盖到制药行业,这是完善环境会计法律法规的核心。针对一部分制药企业管理人员因为规避而做出的违反环保法规所造成的后果,不得不以环境核算作为工具来进行计量,这种情形的存在也是为了证明本企业在环保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效,从而最终赢得社会公众以及消费者的全面信任,有效地形成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目前我国着眼于制药行业方面的法律规定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制药企业开展环境会计核算方面的动力不足。所以通过健全并完善制药行业方面的环境立法,一定能够使得制药企业的管理者最终重视其环境保护的总体投入。
2.大力宣传环保理念,提高环保意识。各级政府和制药企业可以一起定期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环保理念,利用网络或者其他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效果,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也就是企业本身以及信息使用者环保意识的提高。随着意识的提高,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改变也会影响到环境会计的发展。企业要从“生产-消费-废弃”向能使物质、能源循环利用的生产模式转变,将环保理念融入到企业文化中,并将环境会计的理念真正落实到企业财务中去。
3.强制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与政府的环境政策和环保法规的健全性、可操作性及检查的严肃性密切相关。健全环境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提高制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动性,规范制药企业环境会计报告形式,对现有会计报告加以改进,编制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对现行会计报告涵盖不了的部分单独披露。在披露中要全面反映出制药企业的优缺点以及受到的处罚或奖励,要将控制水平提高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制药过程中造成的污染和整改情况予以披露。只有设立强制性的规定,才有可能使制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走上全面、系统、规范的轨道。
4.深化环境会计的理论基础,完善环境会计核算标准。我国的学者和从事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理论研究的投入,对于环境会计理论,尤其是将国外的先进理论转变为适合我国制药企业的理论,需要不断地研究和学习。比如可以率先在医药行业试行环境成本核算,把企业资源环境纳入企业内部经济核算体系,这样才能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环境活动、社会责任履行以及环境保护情况,实现制药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当然,对制药企业等不可或缺性的产品生产企业,如若环境投入过高或大于产出,政府应该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手段支持企业的绿色生产。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组织课题研讨、学习,更新传统知识结构,使其在思想上认识到环保已经环境会计的重要性,并正确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1]肖序.环境会计制度构建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2]夏孟余,王依军.我国企业环境会计核算体系的构建[J].商业研究,2012,(3).
[3]庞慧茹.我国医药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D].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l0: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