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成中英 董 熠 译
经济正义与道德正义
——论儒家道德政治经济学中的“均、和、安”
[美]成中英 董 熠 译
为了达成持续并正当地获取个人利益的目标,我们需致力于将源于内心中利己主义的私利原则同公义原则相调和。亚当·斯密所展望的这种调和可以通过让道德参与开放的市场竞争与革新创造而实现,而孔子所倡导的调和是通过运用一些转换手段使得个人将私利向着公义转变。笔者所要论述的正是后者如何可能,即通过孔子《论语》中的仁道原则所提倡的社会的“均、和、安”而实现这种调和。最后,笔者从儒家仁道原则的两大方面——克己与达人出发,总结提出了九项公义(均)原理。
经济正义 道德正义 儒家伦理
1759年,亚当·斯密(1723~1790)写下了他的第一本书《道德情操论》,在书中他提出了“公正旁观者”(moral spectatorship)的理论,意在解释人为什么会具有道德情操。
受哈钦森与休谟学说的影响,斯密认为人性中包含着三个重要的方面:同情的倾向与能力、超然反观的倾向与能力,理性规划及组织的倾向与能力。在做出这些区分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的是人性所拥有的最基本的现实:对保护与谋求个人利益的渴望与热衷。在这里,笔者要重点强调的是“倾向”与“能力”的区别:在休谟和斯密二人有关道德情操的著作中,“倾向”与“能力”是人性的两个层面。二者之间的关联性在于:倾向会刺激人的能力向着一个有价值的目标迈进,而能力反过来可以实现或者满足人的倾向。如此一来,道德倾向就有可能受到误导或者压制,而非道德的倾向却能得以滋长。人性的复杂因素是隐式的,难以精细化到细节,但人们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假设。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斯密的道德情操论可以成为理性慎思的源泉,而人们通过理性的慎思又会自然产生对经济中自由贸易的拥护。①就在同一本书中,他第一次引入“看不见的手”这一概念来解释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社会是如何有序地组织起来的。所谓“看不见的手”,正是我们在追寻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则与因果律。然而斯密并没有对制造商、地主和劳动者本有的工作条件与他们通过工作而改善了的条件之间做出区分。换句话来说,他需要考察这些人为什么能够通过创造出的剩余价值而改善社会环境与家庭环境。这只“看不见的手”表征的正是个体与社会之间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
在对道德倾向与理性能力的区别有了认知后,我们便可以看到:也许正是同情的倾向使我们运用起理性规划与管理的能力,探索着能够提升全人类生活水平的道路。当然,尤其在考虑到市场需求并非由斯密所创这一事实的时候,从道德理性导出结论就更成为一个复杂的过程。
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斯密在谈到鼓励制造业竞争的自由市场时便涉及“看不见的手”②。他最先提到这个概念是在早期的书中,他说:“个体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它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③
这样一来生产效率和产品的多样化方面都能得到提升,原因就在于每个人都想要以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东西。但这同样也是有风险的,因为竞争中的胜利者可能最终会实现垄断并欺行霸市,从而阻滞市场调节机制发挥作用,加大贫富差距。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中会产生不公正,因为贪婪和投机会成为资本家的驱动力。正如我们在金融市场形成过程中所见的那样,人们可以设计出种种赚钱的阴谋,而正是这些阴谋导致了近年来金融危机中的种种崩溃。对相关诱因的讨论已不在少数,但都忽视了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人们将才智都用在了贪婪与自私的方面,而对这些行为会导致的结果以及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却毫不在意。
那么什么是“看不见的手”?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它?很明显,斯密是从三个不同方面做出解释的。无论贫富,人都拥有着同样的局限性,也都有着理性慎思的能力。但无论贫富,人们都遵循着相同的消耗法则,这是由天性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富人并不需要消耗和浪费比其他人更多的资源。考虑到穷人的消费力,这个观点自然不是必须成立的。但人们同样可以说,富人消耗的越多,向经济贡献的就越多,好比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或者间接地刺激生产。“看不见的手”可以使得一个家庭手工业者在为着养家糊口而劳作的过程中对国内经济繁荣做着贡献,虽然他的意图并不说是指向某个特定的政治性的目的。这种说法在很大程度上能适用,但并非所有情况。尤其是在国家资本主义的条件下,私人利益与政府联手谋取共同利益,但结果可能并不尽如人意。这对私营企业来说,一旦出问题面临的可能是最重大的损失。对待这一引发贪污腐败的源头,无论是政府还是私营企业都会慎之又慎。
所有这些都说明了自然法则的存在。就此而言,一个国家的习俗法或习惯法可以通过社会或政治机制保证工业利润的最大头被用于公共事业,好比我们的税收体系:获利越多,上税越高。
“看不见的手”的第三层作用便在于我们并不需要依靠富人大发善心去帮助穷人,而是需要诉诸合理的体系规划,让富人获取的利益能够得到转化,从而裨益所有人。要之,“看不见的手”产生于人之本性所固有的局限,而我们所建立和健全的经济体系自身的首要目的就是实现私利向公益的转变。我们需要对劳动力进行分工,我们需要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证合理的税收体系,我们需要通过政治施压或满足心理诉求来刺激富人向社会捐赠和提供支持,我们需要运用工具理性去实现头脑中清晰构想的有价值的目标。因此,这只“看不见的手”最终就相当于“限制或回复”的自然法则,或是人为构建的平衡机制(比如势力均衡)。后者的实现无疑需要政府和立法者这只“看得见的手”。
现在有一个问题:道德是如何同经济联系在一起的。在哲学的层面上,就笔者的了解而言,此问题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每个人都可以假设自己能够在遵守道德的同时保持对发展经济的热衷,但如何能切实做到仍然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此外,谁又会真正关心这个问题呢?但事实上我们确实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无论是道德还是经济,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从亚当·斯密那里寻找答案,我们至少可以找到五种起作用的因素:
(1)利己主义
(2)道德情操
(3)旁观者(spectatorship)
(4)审慎
(5)看不见的手:怎样调和道德价值与经济价值
正如凯恩斯(1883~1946)所言,我们需要来自政府的有形调控以防止垄断的产生,并且得假定它在有力控制和调控经济的同时能不破坏市场的开放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有形调控也可以促进经济圈的平稳发展,有助于利益与收入分配的平稳性和公平性,保证经济更好地运转,并真正意义上拥有可调整的政策与计划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而这两者也正是人类繁荣的基础。凯恩斯在他1936年出版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对政府政策管制权力的效力就做了很好的说明与论证。④
考虑到经济发展的模型在不断改进中,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个模型是否足以保证社会政治共同体中的均等与康乐。正如我们所见到的那样,在当代的西方经济中,无论是调控自由市场的“看不见的手”,还是政府调控的“看得见的手”,抑或是二者联手,都导致了很多违背公平价值观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包括自私自利、愚昧无知、有失正当、视野不清、滥用权力、党派狭隘等等。这些不足之处所导致的政治与经济中的问题都对当前金融与环境的危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出于贪婪,人们巧妙地违反着规则,而这些又反过来导致了财政崩溃中的欺人与自欺。例如雷曼兄弟和AIG(美国国际集团)这样规模宏大的企业的破产案例都是明显具有教育意义的——过分的利己主义只会适得其反。我们需要铭记这些前车之鉴,需要明确区分谋求私利的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之间的差别。我们需要看到私利的界限,需要从公平理论与价值正义或从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康乐)的意义上出发去思考它与公平原则的关系。我们需要对仁道原则进行再考量,以此获得对经济发展和政治管理目标的更深层次的认识,从而实现公平的愿景。
在公平理论语境之下的“公平”是平等的题中之义,也可以是指交换、收支、产出与回报之间的公平比例。我们可以做出假设的是:不管我们运用什么措施获得公平,它都是基于人们最基本的感情——和与安。为了说明何为公平,这里我想引述并讨论一段孔子的话,这是他在反思一个国家应该维护公平而避免产生不和谐时的著名之语。
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⑤
接下来将首先说明的一点是:儒家并非主张安于贫穷或是抑制人口和货物数量。恰恰相反,孔子在《论语》中便以思想家的身份提出过要养民(繁衍生息)、富民并教民。但我们也可以将他视作一个潜在的政治领袖。他所想要表达的是:即使国家很穷也依然会有不公平的问题存在,即使国家拥有很少的人口和很少的财货也依然会有不和谐和不稳定问题的存在。换句话说,公平并非来自于“公贫”,和谐与稳定也并非是人口少就能实现的。无论人民贫富人口多寡,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才能维护公平、怎样才能创造稳定。为了维护“安”,避免“倾”,孔子将注意力集中在“和”这一中心原则上。“和”看起来似乎应是“安”与“均”的结果,因为只有实现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正义后,和谐才会自然产生。这毫无疑问并没有错,但我们不得不思考的是:如果没有一些初始性的前提条件,稳定与均平又怎么能够实现呢?所以我们需要以“和”作为初始条件以创造“安”与“均”,而这两者又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国家社会与政治之“和”。这里要强调两个重要的关键点。
第一,和谐并不仅是行动而产生的作为结果的状态,而且还是一种人们通过努力而使不同国家之间获得互惠互利关系的行为。这种相互关系必须是从各种关系所包含的不同要素中所提取出的,有所助益并且能够持续。这种关系并非是外部强加,而是从内部的差异中生发出来的,因此会有一种受到抑制或者压制的感觉。如果这些差异之间没有相互关联,那它们就会成为彼此的阻碍,或是在孤立中衰退。那么和谐最初是如何产生的?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两个层面来看待和谐:从自然和宇宙的层面上来讲,在物种对自然的适应过程与进化过程中物种的分化和整合之中便存在着和谐。
从人类活动的层面上讲,和谐可以通过人们的相互关怀与互相信任而获得。我们在对人类的存在进行反思时,需要认识到的正是这个原则。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作为人类的我们有智能也能足够大度地将这些差异视作创造更高形式的价值的源泉。要做到这些,我们一方面需要理性、才智、利己,另一方面也需要仁慈、公平和利他。后者要求我们提高道德感,将不相容的、无法增值的差异转变为相容互补的、可增值的差异,如此便可将敌对转变为友谊、战争转变为和平、冲突转变为和谐。这便是儒学中的“仁”,换句话说,“仁”提倡的是践履与推崇和谐之道,用以转化不相容的差异,使其息息相关并在互相支持中互惠互利,实现共赢。
第二,一旦和谐开始产生并作为首要原则被维护着,那么它也将成为最终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和谐源自于稳定与均等,而稳定与均等又来源于作为原动力的和谐。一旦社会的政治和经济有了我们所期望的品质,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讲,和谐就实现了,并且这个“和”将进一步促进不同成员间的“安”与“均”,如此一来社会的和谐和人类活动的和睦又将更加稳固。所以我们必须拥有一个可持续的和谐化过程,从而保证人类社会和谐的可持续性。当和谐精神能够遍及所有的人类活动时,我们将不再需要诉诸暴力或冷战去解决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国家不需要加强武备力量以抵抗不和谐的入侵或是破坏势力;这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必须放弃理性的努力,不用去加强生存能力和促进物质繁荣。虽然和谐可以创造稳定和均等,但这也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尽责的努力就能获得和谐。现在,我们面对的中心问题是怎样实施和谐化并最终实现“和”的状态?孔子在《论语》中并没有明确论述如何获得“和”,但很明显的是,如果“均”与“安”能被保证,“寡”与“贫”这种不和谐的因素就会越来越少。⑥“均”和“安”无疑会促进社会中的“和”。即使和谐无法立即产生均等,从直观上来讲,“和”也会对“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而“安”描述和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和人民心态多平和而少忧虑。如果“安”能够实现,那么将不会再有来自外部环境的威胁,因为所有的有害因素和敌对力量都被这种“和”的力量解决抑或是调和了。
为了维持“安”的状态,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均”。也就是说,保证穷国与富国、社会公民的经济与财政分配平衡达到一个可接受的程度。“和”与“安”是可以相互促进的,更重要的是二者都有心理事实上的保障。但就“和”与“均”来讲,似乎并不需要这样一种共享的心理因素,因为“均”的概念并不需要包含任何心理方面的涵义在内。当然,如果更深刻地反思其深层意义,有人也许就会发现,如果我们真的知道“和”的重要性并且知道它的获取途径,便应该注意到实现与维持“和”需要全部的努力,不仅需要认真对待作为基础的“均”,还要认真对待宇宙与人类协同创造的和谐原则。
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不断推进和谐化,使差异逐渐走向相互支持与相互增强的关系。具体的方法便是引入自我约束与相互尊重的道德原则,在互相合作与相互理解中展望共同利益。我们也可以说“均”的概念落在人事上就是指人群中的均等,如此一来,这个概念便不再是简单描述一个客观品质或关系,而是有了更为精致的内涵。
我们可以从道德的、政治的、国际的(或全球的)等六个层面来理解何为“和”⑦。“和”需要考虑个体如何由内而致“中和”,社会如何发展“义和”,世界各国如何维护和平与相互尊重权利与义务而达到“协和”。十分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关于“和”的考量都聚焦于政治道德方面,而对经济因素却并无明确的论述。
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
“和”看起来似乎与“均”并无关联,那在经济层面上,“和”又有什么重要性呢?也许我们需要对经济中的“均、和、安”与政治中“均、和、安”的区别有一个认知。必须承认的是“均”拥有非经济的含义,此时它应被解释为“公正”或“公平”。不仅仅是货币和财政分配中存在着公平与不公,权力分配与机遇分配中同样存在着公平与不公。同样的,不仅仅道德与政治中存在着“和”,经济活动中同样存在着“和”。它来自于经济之“均”,也来自于合理的管理与发展经济的政策,并能通过不同的经济发展规划与不同的经济发展路线而得以实现,就如我们也许会以生产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产业为代价而去发展军用工业。这并没有做到“均”,并且会带来国家目标与社会目标之间的冲突,从而最终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不和谐。又比方说:如果我们仅仅忙于发展生产力而不关注环境和交通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全社会性的经济增长困境便会接踵而至。第三个经济不和谐的例子便是存在于国家间、地区间、地方经济间的冲突与紧张,这些冲突与紧张必须被调和后才能有益于各方,并能使全体获得不同程度的发展。
通过对上述所论的理解,我们可以看到将“均、和、安”作为政治经济和统治的总原则之必要性,事实上更确切地说,应是“道德政治经济与统治学”之总原则,因为这种经济与统治所基于的“均”和“安”首先要从道德政治经济学的层面上去理解。它旨在获得全社会的和睦,这种和睦有着内在的道德力量,同时它可以在更广层面甚至全球层面上产生一种卓有成效的、和谐共生的成长能力。政治经济的“均、和、安”必须以道德与政治的公平、和谐与稳定的愿景为基础,这样一来,在生产、市场与分配中才能实现经济的公正、和睦与稳定。
也许有人会指出:道德政治经济过程一般是由道德视域中的人道主义和谐所推进的,这一方面需要实现道德政治的作用、调整对人类价值的理解,另一方面还需要从道德政治层面促进和发展经济与管理。这两种过程都须被看作一个更大进程中的整体面。这个大的进程中,人民的经济需求与道德需求是一个统一体,是有待满足的终极目标。二者不应被割裂和孤立,否则就如世界上很多国家所正在发生的那样,贫富差距将不断加大,两个群体之间将没有任何共同点。现今近东地区的社会与政治动乱就是一个例子,对政治道德经济学所关注的“均、和、安”已成为其最强烈的希求。在贫富差距还未成为严重问题的美国,也有着各党派发扬共享与牺牲的共产主义精神的诉求,其目的便是解决很多由惯性谋私所产生的政治和经济困境。⑧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尽管贫困并不会成为国家或社会公正、和谐和稳定的阻力,但后三者也不会使一个人民贫困、人口稀少的国家变得更加经济富裕人口繁荣。这意味着我们必须注意到另一项基础性原则,它产生于自然需求,甚至可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有益于个体又裨益社会的必要条件,这便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从而有能力进行教育、文化和道德的建设。如此一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如何让生产能够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考虑人们是如何在企业家精神的影响下培养着谋求个人利益的欲望,又是怎样在依靠竞争和奖励刺激机制的条件下进行创新和革新的。正如亚当·斯密所最先发现的那样,我们用这种理性又明智的方式利用个人利益和个人利己心去设计规划了开放公平的市场。
当这个开放性市场原则被发现后,我们无论如何也会遇到这种可能性:对这一原则的偏离和歪曲,比如腐败,或者因贪婪和对权力的狂热从而导致的对经济发展成效的降解。这也可以被看作是对文化和道德建设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利用道德与文化的价值去平衡经济与政治经济中通行的原则。出于这个考虑,我们应该看到修养文德以感召远邦、安抚近邻的必要性,只有文德才能使“均、和、安”的精神根植在社会发展进程当中,并使之在此过程中发挥出更深远的意义,增强人类与社会进步的紧迫性与势头。文德是我们找到的维护小康社会持续发展、国民经济显著增强的方法之一,这个方法在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有使用,就如美国和今天的中国。⑨
在这里笔者仍想重点探讨的是:道德在充斥着竞争和创新性企业的开放市场条件下对政治经济的作用与发展有何影响。
孔子所说的“文德”是什么?
这正是孔子与整个儒家学派所持守并传承的仁、义、礼、智、信。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纲目与经济发展之“均”、政治发展之“安”是怎样相关联的。这些“文德”在其他探讨孔子与儒家的文章中已多有论述。⑩笔者在这里简要地阐明这些纲目与经济之“均”、政治之“安”、社会之“和”之间有何关联。社会成员间需要相互的信任,无信不安。这种社会互信是基础,如果没有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相信,所有人的行动都将失去效力。但是人们要保证的不仅是信任的可能性,还有信任的价值。因此,互相之间的关注与相互间公平的维护都是十分必要的,如此一来人们才能开始互相信任。我们应保证所制定的制度与政策都能体现关怀与公正的价值理念,在这些制度和政策之下的行动才能够获得信任。
这即表明“信”是依赖于人性中固有的“仁”与“义”这两大特性的。将此基础和内容纳入考虑,便可知信任需要以规章制度的方式来维护,并通过正确理智的判断和启发性的知识来进行传达和执行。“礼”与“制”的重要性正由此凸显出来。我们可以明确意识到的是:社会互信在真正意义上正是需要各种道德条目的支撑,与此同时,它又对所有关乎“均”和“安”的道德政治经济品质发挥着作用。
最终的问题是:谁才能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答案正在于那些博闻多识且富有创造力的立法者、执行长、领导、决策者、组织者、议员、推广者、法律执行者以及其他所有享有权力的人身上,只要这些人都践履并奉行“文德”,言传身教,就能为对全体公民而言的世世代代树立起社会互信的榜样。在这个意义上,持续进步的经济与政通人和的发展正是领导者们领导力的体现。
如前文所述,参照道德政治的进程以及其发端自道德理念和文德的源头与资源,一个有效率并令人满意的政治领导应当在经济伦理和政策制定方面重视道德,并在经济与政治管理时维系一个高的道德标准。我们拥有两只手,一只是来自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一只是来自政府的看得见的手,但我们同时也拥有着一颗道德心。用这一颗心来操纵两只手,就能遵循着和谐的最初动机,成就“均、和、安”的最终目的。在此进程的组织规划中,根据前文所论可总结出九项基本原则:
(1)“道德—政治—经济”价值理念中“均、和、安”的整合
(2)“均、和、安”在整体层面上实现后,在道德、政治、经济的不同层面会发挥不同作用
(3)“均”是“和”与“安”之要素
(4)“和”与“安”相辅相成
(5)“和”与“安”是“均”之基础
(6)“和”是“均”与“安”之本源
(7)德性(或文德)是“和”之源泉
(8)道德的引领以“文德”与“和谐”为基础
(9)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正是建立在从上述八项原则而来的道德引领的基础上
当今世界大环境下,尽管在微宏观经济模式或体系中构建与纳入上述八条原则是很复杂的事情,但引起对控制经济活动中人的行为的基本伦理价值观与伦理规范的注意是最基本的需求,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腐败与恣意妄为等情况的发生。这些伦理价值规范是儒家伦理价值的基础性原则,包含了一个有信任感的公民社会所需要的包括诚信在内的所有道德条目。它指出了在鼓励私利的自由市场经济游戏中我们为什么要克制自己的欲望和私利心的原因。当然这些伦理规范未必是最充分的,或许我们还是会因为自大而以占有性个人主义或是私用公共权力而告终。因此我们需要对另一个问题加以注意:在微宏观经济中,除了自我克制外,道德具有更广泛的作用。
仁慈与宽宏,需要对人类未来和人类整体考虑,为了化解或战胜很多急切需要处理的问题(如核限制、生态保护、国际贸易与交换,国家主权与人权等这些我们所面对的地区的、国际的和全球的重大事件),我们需要发挥道德“自我约束”的微观原理与“推己及人”的宏观原理的作用,两者也正是儒家基于“均、和、安”理念的仁道原则中的一体两面。很明显,道德原则的丧失将会导致很多问题与冲突,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
①令学者们通常感到困惑不已的是,为什么一个研究道德哲学的学者也会是一个畅言如何在市场中获取利润的经济学家。
②参见格拉斯哥版本《亚当·斯密作品与通信集》(R.H.坎贝尔、A.S斯金纳编,牛津Clardendon出版社1976年版)卷2a,第456页:“所以,由于每个人都努力把他的资本尽可能用来支持国内产业,都努力管理国内产业,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高程度,他就必然竭力使社会的年收入尽量增大起来……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
③参见《国富论》卷四第二章,第456页。
④在宏观经济学中,政府政策可能具有怎样的影响呢?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市场总需求是首要的考虑因素,政府政策的积极作用就在于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与增加就业。当这两项被计算入经济总额当中,理论上讲会降低通货膨胀,提升美元的购买力,并大规模增加政府税收。另一积极影响便在于,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是“有形的影响”或说“有形的手”,人们能够看到它是如何工作与出成效的,这有助于创造消费信心。
⑤在这里,我根据标准文本将“贫”与“寡”的位置做了对调,孔子在后来的文本中也做如是说,这最早由朱子发现并阐明。同样要强调的还有“寡”的翻译,指的是“货寡”而非“民寡”,也许现今作“活寡”更说得通一些。
⑥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的稳定通常有赖于人民富足,基于这个理解,我们可以说人民富足是“安”的重要内容。
⑦参见本人论文“Justice and peace in Kant and Confucius”,载《中国哲学》第34期,2007年,第345~358页。
⑧我们可以在媒体与国会上见证能源消费、公司税、劳资两利、医疗改革等政策所遇到的阻力。
⑨我们也许会注意到,在中国对商业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的伦理性控制已成为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更引发了广泛的回归儒学之呼吁。而在美国,建立严格的税法体系和大财团监督机制以使社会更加有序的努力也正在缓慢进行着。
⑩参见本人论文“Confucian Onto-Hermeneutics: Morality and Ontology”,载《中国哲学》第27期,2000年,第33~68页。
〔责任编辑:赵 涛〕
成中英,1935年生,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资深教授,“国际中国哲学会”荣誉会长;译者董熠,1989年生,南京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