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群
(吉林工商学院会计学院,吉林长春 130062)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最佳选择
庞丽群
(吉林工商学院会计学院,吉林长春 130062)
企业财务管理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所希望实现的结果,是评价企业理财活动是否合理有效的基本标准。科学的选择财务管理目标,对优化理财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的意义。
财务管理目标 财务管理活动 企业价值最大化
不少学者主张把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确定为利润最大化。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有一定客观依据的。其一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多少可以用利润指标来衡量;其二在自由竞争的资本市场中,资本的使用权属于获利最多的企业;其三只有每个企业都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全社会财富才能最大化。
但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存在如下弊端: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所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它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也没有考虑风险因素,高额利润常常会使企业承担很大的风险;没有反映取得的利润与投入的资本之间的关系;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还可能导致企业短期行为,与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相背离。
每股收益是指归属于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的比值,它的大小反映了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回报的能力。每股收益最大化目标将企业实现的利润额与投入的资本数进行对比,能够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揭示盈利水平的差异,但该指标仍然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也不能避免企业短期行为的发生。
企业价值又称企业财富,是指企业全部资产的内在价值,即资本的收益价值,是以资产的现金流为计价基础反映资产的未来获利能力的价值。“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指通过企业的合理经营,采用最优的财务政策,充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与报酬的关系,在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使企业的总价值达到最大,又称“企业财富最大化”。这一目标的基本思想是将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摆在首位,强调在企业价值增长中满足各方利益关系。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选择“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适应了公司治理结构这一理财环境的变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刚刚起步,从企业改革的实践来看,随着我国公司治理观念由“股东至上”向“共同治理”的转变,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也应由股东财富最大化变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强调股东的利益,而对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重视不够。公司共同治理结构的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从而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在共同治理的观念下,财务管理目标就是要通过财务上的合理经营,使企业总价值达到最大。这一目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充分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和不确定性,强调风险与报酬的均衡,并将风险限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而且它还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包括股东、债权人、经理、一般职工等等,各方都有自身利益,共同参与构成企业的利益制衡机制,如果试图通过损伤一方利益而使另一方获利,结果就会导致矛盾冲突,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股东财富最大化容易仅仅考虑股东的利益,而忽略了其他关系人的利益,企业价值最大化可以弥补上述不足。
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必须考虑与企业有契约关系的各个方面,但如何考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企业价值最大化在发展中考虑问题,在企业价值的不断增长中来满足各方利益关系。当企业的财富增加后,各方利益都会有所增加,都会得到满足;同时,这又有利于企业财富的增加,实现财务管理的良性循环。
理财主体理论认为,财务主体应具备以下特征:(l)是一个独立的微观利益实体,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2)是一个微观责任实体,具有明确界定的经济责任;(3)是一个权力实体,具有维护并扩大其利益、履行责任所应具备的基本权力;(4)是一个财产实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可自主支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务主体是微观的,并且财务管理的绝大部分权力应该属于微观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过程中,国家必须实行政府职能和所有者职能分开(政资分开)、政府职责和企业职责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企分开的基本要求就是实现企业产权的明晰化和微观化。随着产权明晰化和微观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产权主体微观化为各个明晰的产权代表后,国家政府将不再行使其所有者的权能。自然国家政府也不能再通过所有者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力干预或参与企业理财。国家政府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经济政策来进行调控社会总资金的规模和结构。理财主体理论为我们规定了财务管理的空间范围,财务管理工作不是漫无边际的,而应限制在一个经济上和经营上都具有独立性的组织之内。理财主体就是具有独立经营权和财权的企业。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已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治理结构框架中运行和存在的一个系统,其目标直接反映着理财环境的变化,财务管理目标应该体现为理财主体财富的增长,而企业价值最大化能满足这一要求。
现阶段我国是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制度、以市场经济为经济模式的国家,现代企业制度在我国有着独特、复杂的发展历史。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应更加强调职工的利益与职工的权利,强调社会财富的积累,强调协调各方利益,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所以,在选择财务管理目标时,仅仅局限于股东这一个利益集团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而只有企业价值最大化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
因此,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我国企业现阶段财务管理目标的最佳选择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体现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层内涵,满足了各方利益关系,企业价值最大化理论与理财主体理论一致,也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