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明
(江西省南昌市水务局,江西 南昌330038)
江西省南昌市自2010年7月被列为国家第4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后,紧紧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坚持“节水增效、节水减污”的理念,在体制与机制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节水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与实践。《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确立的总体目标——“四大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水资源管理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工程体系逐步建立,自觉节水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初步形成。到2012年,累计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21.88 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整合资金 17.01 亿元),主要指标全面达到阶段目标要求:农田灌溉利用系数为0.49,万元GDP用水量为96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9 m3,工业用水重复率为69%,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为 17.56%。
1.1.1 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
南昌市立足城乡统筹发展,顺应可持续治水的需求,组建了南昌市水务局,归并了城乡水利建设、防汛、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地下水管理、中水回用、湖泊保护、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等职能,实现了全市水务一体化管理。随后,各县(区)相继成立水务局,真正实现了全市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
1.1.2 确立组织机构,构建联动机制
2011年初,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涵盖了包括南昌市宣传部、发改委在内的22个市委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试点期间,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各部门、各县(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一般事务,梳理提交领导小组决策的重要议题;逐渐形成了稳定高效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建立了畅通的工作信息上报制度和档案资料整理汇编制度。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材料共享、齐头并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1.3 落实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机制
南昌市政府印发了《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2011-2013年)实施方案》,提出了试点期的工作目标,分解出各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的工作任务,理清各单位的职责;并通过下发《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与奖惩措施。同时,为了确保实施方案中每个部门的责任得到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市水务局与节水办的“两级督导制度”,印发了《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直部门目标任务督导分解表》,确保每项任务有两个人同时跟踪联系。
1.1.4 建立公众广泛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
利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节水宣传周”,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水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专栏等平台,及时跟踪报道 “节水进高校”、“节水宣传进农村”、“节水知识竞赛”、“节水型家庭”评选等专题活动。南昌市团市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关爱自然、节水护水从我做起”、“共饮赣江水、保护母亲河”等系列活动,助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工作。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丰富公众参与的形式与途径。
1.2.1 搭建制度建设框架
试点之初,即着手开展《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搭建起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目标,形成了一套包括取水、供水、用水、退(排)水各个环节,涵盖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等诸多用水领域的节水管理制度体系。
1.2.2 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
积极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法制办沟通,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的同时,组织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2011年,编制完成并正式下发了《南昌市水量分配细化方案》;编制完成的《南昌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办法》,已列入市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制订了《南昌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列入市法制办2013年立法计划。2012年,编制完成了《南昌市赣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南昌市水域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报告》、《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南昌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等技术性文本。提前编制了《南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被列入2013年的调研项目。
1.2.3 全面推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通过市政府协调会,加强市直部门的联动,明确了市水务局与市发改委、市建委等部门在基建项目审批、验收等环节的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用水计划管理制度,依法对月用水千吨以上用户下达用水计划,并按季考核。大力开展水平衡测试,督促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漏损,优化工艺用水流程,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节水的水价机制,实行分类水价、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完善用水计量与统计制度,全面推广智能水表、超声波流量计等先进计量设施,并通过远程数据通讯方式,实现取水计量的实时监控。
1.3.1 农业节水
结合大中型灌区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力推动农业节水工程,降低灌溉渠系漏损率。同时,充分发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管理等措施,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助推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引进了测墒节水灌溉技术优化灌溉方式,并针对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主推地膜与生物覆盖等技术。
1.3.2 工业节水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节水改造和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等手段,降低工业用水单耗。依据南昌工业产业结构特点,重点推进造纸、化工、食品饮料生产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改工作,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先后实施了一批工业节水改造项目。
1.3.3 城市生活节水
加大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解决部分老城区供水管网老化、管道连接方式不当、漏水严重等问题。全面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和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鼓励政府机关、医院学校、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公共建筑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进高校节水示范工程和生活小区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了一批高校节水项目。
1.3.4 非常规水源利用
在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等方面,积极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着力推动市城管委、市园林局启动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鼓励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另外,积极推动一批新校区、新小区开展雨水集蓄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1.3.5 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全力推动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南昌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鄱湖明珠·中国水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之后,一系列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随之启动。结合水环境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启动了赣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程搬迁与沙场关闭工作。同时加大工业污水处理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1.4.1 积极推动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基础上,利用智能计量、无线通讯等技术,建设和完善以水资源、供水、取用水、排水与水环境监测设施为基础,远程控制为手段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水质、水量、水位等水资源要素的实时监测,实现全市范围内相关水资源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4.2 加强节水执法监督能力建设
在实现城市水务一体化后,全面加强了水资源执法工作,整合市水政监察支队、市节水办及有关县区的水资源执法力量,严格依法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等各环节的检查与执法工作,先后完成了对全市范围内二次供水、自备水源、地下水开发与利用的专项检查。
1.4.3 加快推进突发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建设
2012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南昌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饮用水源应急处置程序和相关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同时,加快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预警预报系统建设,至2012年底,已建成城市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可对市区青云水厂等五大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进行自动监控。
1.4.4 加快推进节水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结合南昌市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节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至2012年底,与武汉大学、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相关科研院校合作,已先后完成或开展了《南昌市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干旱条件下南昌市水资源合理分配方案研究》、《南昌市高用水工业节水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课题研究。
(1)提高认识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前提。要充分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水问题;也要认识到只有加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与保护,才能保障地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要认识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2)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以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为目标,全面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与保护等行为,才能切实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另外,协调好与环保、农业等部门的工作关系,理清各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权利与责任,是做好区域水资源保护的基本保障。
(3)政府高位推动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动力。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使得优惠政策更加透明,资金保障更加清晰,项目推动更加有力,从而发挥社会各界、各部门的力量,形成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合力。
(4)科学规划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导。依据当地的水资源现状和特点,科学编制规划,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是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突出节水管理能力建设,极大地丰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容。
(5)完善的制度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根本保障。研究制定相对完善的制度建设框架,是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并要据此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法制办的沟通,谋划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计划;同时,充分发挥水务系统的业务优势,因地制宜地制定与水资源管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是加快地方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6)示范项目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在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节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领域,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类型的示范项目,将其建设成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从而起到很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
(7)加大节水宣传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力。通过节水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社会都来关注、重视水资源,改变传统粗放式的用水观念,养成自觉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习惯,为节水型社会的创建营造一个良性的社会舆论氛围。
(1)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现有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仍难满足需求,依然存在一些体制性障碍,如多重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没有根除,短时间内仍将阻碍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保护,行政管理效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期间,虽然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和健全,但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工作总体进展相对缓慢,工作进度与相关文件计划出台的时间节点不相称,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相对滞后。
(3)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投融资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水务基础设施对社会资金、外资以及金融资本等吸引力不强,市场化机制不健全,水务市场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尚未有效形成。
(4)节水管理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限于编制、资金等因素的制约,节水管理能力建设相对滞后,节水管理能力不足,影响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进程。
(5)全社会节水减排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南昌市在节水宣传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良好的水资源条件,使得全社会普遍养成粗放式的用水习惯,而且根深蒂固,难以在短时期得到根本转变,“节水增效、节水减污”的意识不强仍是南昌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
目前,南昌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新型化工业和重工业化经济结构转型正在加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下一步南昌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管理要求,继续推进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改革,真正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管理。
(2)继续加强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市法制办的沟通,加快完善水资源管理的各项制度,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
(3)加快水务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灵活的投融资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模式。
(4)加快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启动水资源与水环境监测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节水管理能力建设,为水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5)继续加大节水宣传工作力度,加强节水文化建设,提高公众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使节水真正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