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OTERMS 的历史沿革刍议

2014-04-14 22:25裘索唐沁
2014年3期

裘索 唐沁

作者简介:

裘索(1989—),男,浙江杭州人,贵州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学。

唐沁(1989—),女,贵州黔南人,贵州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

摘 要: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实施,这是贸易术语又一重大发展,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新版普及,专家与学者对新版术语有褒有贬。本文拟通过运输方面货物交付、清关手续、费用承担及风险转移等方面分析历次修订,并分析INCOTERMS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INCOTERMS;贸易术语;风险转移

一、贸易术语的产生及作用

国际贸易术语指为了在贸易中用来说明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方面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的各种缩写术语。贸易活动过程涉及运输、保险、报关及付款等,买卖双方须明确责任与风险的承担。在国际贸易中,因习惯不同,经常引起争议。不同法律的解释以及条款的适用性增加了国际贸易的成本与风险。通过长期实践,商人们试图用简洁词汇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促进贸易发展。这逐渐形成了国际贸易术语的雏形。

对风险转移点及费用承担点的划分决定贸易术语的两个主要作用:一是有利于解决贸易当中的争端;二是有利于计算价格和成本。此外,术语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交易过程、节省了磋商的时间和费用,便于订立合同。

二、INCOTERMS的产生与演变

1919年国际商会(ICC)成立后,于1923年、1929年发布《贸易价格条件定义》初版和第二版。1923出版发布6个术语规则:FOB,FAS,FOT,FOR,Free Delivered CIF和C&F。1936年,ICC发布11个的术语,第一次命名为INCOTERMS,确定了风险转移时间点,FOB、CFR和CIF规定为运过船舷。术语FAS则规定为将运送至船边时风险转移。卖方义务最小的术语为EX Works。

二战后贸易的发展促生了术语的修订。ICC于1953年5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审议修订案,于同年10月颁布INCOTERMS1953。此次修订把使用较少的Free与Free or Free Delivered删除,对剩余术语加以完善,尽可能精确界定买卖双方义务。为最大程度被世界采用,修订依据当时贸易实务中较普遍的做法。

50年代末,鑒于边境贸易及交纳进口税后到达指定地点交付货物的买卖方式出现,INCOTERMS1967中添加两个术语:DAF(边境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

70年代国际航空运输业迅速发展,市场对空运方式的需求急剧增加。买卖双方通过航空运输时通常用FOB术语,但交货方式与空运不符,带来许多不确定。ICC顺应趋势,在INCOTERMS1976中新增术语FOB Airport(启运机场交货)。

随着集装箱运输及多式联运的发展,“船舷”规则受到挑战。1980年3月ICC颁布INCOTERMS1980,增加FCA(货交承运人),扩大运输方式选择,风险转移与交货不再以船舷为点。新增术语Freight or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保险运费付至),对Freight or Carriage Paid to进行修订,使运输方式的适用范围一步扩大至多式联运。

INCOTERMS1990于1991年4月公布,同年7月1日起生效。根据术语的不同性质,INCOTERMS1990将术语分为四类,每个术语设定10个义务标题,责任更明晰。因通讯技术的发展,电子交换数据使用日益广泛。INCOTERMS1990将术语缩写为3个字母,便于数据处理与交换。如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可以由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讯息代替单据。随着许多一体化实体取消加盟国间的进口关税,DDP术语不再适用。INCOTERMS1990新增术语DDU(未完税后交货)用于区域内贸易。为适应运输方式的不断发展,INCOTERMS1990将FOA/FOR及FOT术语删除,将FRC改为FCA,另增DDU(未完税交货)。

为了使INCOTERMS与实务保持同步,ICC于1996年进行修订。1999年9月中旬,ICC公布了INCOTERMS2000,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INCOTERMS2000强调适用范围限于有形货物交货有关的事项,同时须清楚指明引用版本以避免纠纷。FAS和DEQ的办理清关手续及交纳关税的义务,以及FCA的装货和卸货的义务略有变化。

INCOTERMS2010根据运输方式不同,将术语分成两类。第一类7种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第二类4种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INCOTERMS2010添加术语DAT、DAP,删去DAF、DES、DEQ和DDU。

贸易术语义务也发生变化。虽然此前版本就在A1/B1条款规定可以提交具有等同作用的电子讯息,但只能替代商业发票。INCOTERMS2010规定只要双方同意,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具有与纸制单据等同的效力。在安全方面,在A2/B2与A10/B10条款中规定,买卖双方须帮助对方取得与安全相关的信息及许可证。INCOTERMS2010也顺应最新保险管理对保险条款做出调整,INCOTERMS2000中比较宽泛的保险责任在INCOTERMS2010中单独列在A3/B3条款中。INCOTERMS2010中每个术语前添加了指南,解释适用该术语的基本规则,突显实用。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运输收费乱,如THC(码头装卸作业费)等饱受争议,但国际航运业仍对货主征收。例如马士基集团在INCOTERMS2010实施首日实施THC新费率。我国中远集团也不断调节THC费率。国际商会对THC的合法性无能为力。一方面承运人与货主对其合法性争论不休;另一方面是承运人继续收取THC,货主无可奈何。国际商会能够做的是,指导贸易商如何合理地分摊THC费用。

电子商务自1990年起就一直影响通则的修订。电子商务有效精简国际贸易的业务流程、改变了经营模式,监管方式改变巨大。近来网络普及迅速,使用可扩展标识语言XML的EDI,正在逐步取代传统的EDI。随着科技与习惯的改变,未来会有更高级的EDI或者其他形式出现,需要做出调整。

INCOTERMS仅用于与所售货物(有形货物)有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事项,且仅适用于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与运输合同、租船合同、保险合同等须避免冲突,确保协调运作。INCOTERMS只是一种合同条款创建,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要重视其他条款,这也是为何合同双方必须明确写入适用的INCOTERMS及版本,不然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等会自动适用。

由于各国的法律不同,在运输中对所有权与风险转移法律界定也有差别,这使得INCOTERMS无法规定所有权与风险转移关系。

四、总结

INCOTERMS经不断改善,已发展为世界上影响力广泛的术语惯例,美国也决定使用INCOTERMS2010代替RAFTD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贸易利益。

纵观历次修订,INCOTERMS之所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紧跟贸易实务发展,不断自我调整;在修订同时保持术语稳定性以避免不必要的变化;术语尊重买卖双方的意思自治。术语的修订通过明确权利义务,增强了可操作性。(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参考文献

[1] 谷冉.从INCOTERMS2010看国际商事惯例的演进[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1-43.

[2] 盛婷.Incoterms的历史与发展[N].国际商报,2011-10-8(C02).

[3] Lucia Paliu - popa.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in Terms of Incoterms 2010 Rules [J].Fascicle I. Economics and Applied Informatics,2012:9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