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学术语境中,对国家层面系统规划设计的深入研究,对地方治理能力创新提升的广泛探讨,对典型实践经验的梳理总结,构成了一个极为广阔、极富创造性、极具理论和现实价值的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地方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全局中的底盘、基座,是中央决策、顶层设计执行能力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如何有效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科学化水平,不仅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是地方政府、基层组织以及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更是推进整个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核心环节。
现代政治实践中,治理形态和治理工具丰富多样,因运而生,因时而变,因地制宜,因势而进,难以一律。尤其在中国这样的大国,不同的市、县、乡镇,其人文环境、历史积淀、文化特质、经济基础、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各方面情况可能有着极大差异,相应地,也需要充分运用系统思维逻辑,以差异化的治理思维、治理方法与之分别适配。
“于一微尘中,悉见诸世界。”地方、基层治理创新虽为局部,亦有深远意义。在巩固和加强中央权威前提下,充分释放地方创新积极性,对一些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尤其是体制机制桎梏加以涤荡突破,更务实地面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以问题倒逼改革”,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改革方案并抓紧落实,无疑能够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不竭的能源与活力。
一种全新的国家地方治理视角,既涵盖中央政令权威的确保和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也涵盖各地、各级根据本地实情,从民生保障、权力运行、城乡统筹、多元参与、法治规范等关键环节上长远规划,稳扎稳打,摸索出一条绝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又能容纳各方意见、利于政府转型、加强阶层互动、合理分配利益的长效稳健机制。这需要富有人性、宽容试错的政策环境,也需要思想理论、学术研究的上的超前探索、全面创新。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