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以普洱市为例

2014-04-13 12:23刘应美陈虎
云南农业科技 2014年2期
关键词:普洱服务体系农民

刘应美,陈虎

(1.普洱学院社科系,云南普洱 665000;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云南昆明 650231)

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思考
——以普洱市为例

刘应美1,陈虎2*

(1.普洱学院社科系,云南普洱 665000;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党政办公室,云南昆明 650231)

党的“十八大”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来,普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加大,设施体系逐步完善,公共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势头。但同时也看到普洱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体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普洱作为集边疆、山区、多民族、贫困“四位一体”特殊市情,要在有限的财力下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必须构建一个由社会各个方面组成的多元化、社会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占普洱总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无疑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真正主体,是真正的主力军,离开了农民的作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 调动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面临的困境

当前,尽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在祖国的大地上蓬勃发展和快速蔓延开来,但由于中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理念过于深入人心,致使农民作为农村社会发展的设计者和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因而,调动农民真正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来面临多方面困境。

1.1 农民公共文化权利意识薄弱,致使争取文化权益行为不强烈

在是否听说过公共文化权利调查的130个样本中,听说过的有28人,占21.5%,听说过一点的有40人,占30.7%,没有听说过的有62人,占47.8%(表1),说明大多数农民并不知道自己拥有共享文化成果的权利,当然也就不会积极去争取,更多只是被动接受。

表1 是否听说过公共文化权利调查

1.2 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能动性薄弱

在涉及公共文化供给与投入调查中(表2、表3),大部分农民认为农村文化建设是政府和村干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怎样建、建成什么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都应由村干部全权负责。同时,这种“等、靠、要”的心态也体现在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意愿上,大部分农民觉得政府应该完全负责文化建设的全部资金投入,还有一些人认为其他群体或机构也应该投入,而农民自愿出资出力的却相当少。这说明农民缺乏自觉、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积极性,处于消极、被动地等待状态。

表2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抽样调查

表3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抽样调查

1.3 农民参与公共服务能力方面的不足

由于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村中的广大民众普遍存在着教育水平低,甚至还存在着很大比例的文盲情况,严重影响了公众参与能力及其效果。在笔者调查的傣族聚居村寨(龙潭乡南本和彝族聚居的三岔河村)和其他调查地,在涉及农家书屋的使用和喜欢阅读书籍方面的访谈与调查中,大部分55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说“不识字,无法看书”。此外,在调查中,笔者也了解到即使部分村委会配备了电脑、多媒体设备等,但是由于缺乏基本的电脑使用和维修技能,电脑等电子设备也成为了摆设。文化理论知识的匮乏与技能的缺失必然制约这些村民掌握、了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技巧以及对于实务的日常操作。

1.4 农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在涉及闲暇文化活动需求调查(表4)中,农民对文化活动需求顺序依次是民族传统文化类占25.1%、文化娱乐类占23%、法制教育类占16.4%、科学普及类占15.3%、文化补习类占8.2%。可见,农民对精神文化活动的需求日益多样化。而目前农村的公共文化活动基本都是由政府“自上而下”统一模式提供。调查表明,目前农民文化的供给渠道主要有3种:政府组织的“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包括一些企业营销宣传中的文化活动)、农民自己组织的传统文化活动。但当前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交织的复杂形态,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也日益趋向多样化。单纯的娱乐需要已转变为综合的“求知、求乐、求富”,呈现出以广播电视为主,报刊、网络传播为补充,日益现代化、多样化的趋势。农民急需要获得多元化的文化产品来改变传统单调乏味的休闲方式,从而改善现有的单一的生活状态,享受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农民文化需求的多元性与公共文化产品的“供不应求”与“供非所需”,致使农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性不高。

表4 农民闲暇文化活动需求抽样调查

1.5 农民有话语权与选择权的机会匮乏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担负着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农民素质、调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积极性的重要任务。可见,农民的普遍参与是实现参与式文化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政府要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管理与评估中充分为农民创造决策和生产的机会和条件。公共文化作为政府主导的公益性事业,一方面需要有一个自上而下的保障机制;但同时还应该存在另一种由下而上的能够体现民意和群众需求的诉求渠道,使农民真正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从而解决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投入有限与数量不多、质量不高的矛盾。在农民需求表达渠道中,通过问卷笔者发现,当农民有表达自身需求的欲望时,8%的农民表示需求表达渠道是畅通的,这些多是有威望的退休教师及干部,而有74%的农民表示需求表达渠道不畅通,剩余的18%的农民表示不清楚(表5)。

表5 需求表达渠道抽样调查

在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评价中(表6),“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满意度”与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愿正相关。表明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对当地政府或组织建设的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内容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等方面越是感到满意,越是有积极性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对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越不满意,与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心理预期和现实需求相差越远,越不愿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表6 农民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与参与意愿调查

2 实现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

鉴于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民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状,为使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人和推动者。笔者结合普洱本地实际,就调动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路径做了如下思考。

2.1 各级政府加强引导,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

人要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首先要有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农民具备了主体意识,才能真正能动地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边疆多民族地区由于历史与现实双重因素影响,导致大部分农民对自主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意识不强烈。因此,各级政府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既要通过一种感召力强的活动和农民易于接受且乐于接受的形式,来激活农民勤劳、勇敢、自主、合作、敢于创新的意识,又要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重要性,有外援但不能依赖外援,需要国家投入但不能等国家投入,增强建设家园的使命感,增强自力更生的信心和勇气,从而释放自身潜在的能量,把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为。

2.2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责任,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

2.3 完善评价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对农村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单位的评估制度,把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纳入评价指标。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估定级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基层文化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同时,农民作为文化惠民工程的受惠者,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有着息息相关的利益,其参与程度也直接影响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一旦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主体,可以直接体现出评估的满意性特征。因此,应积极引导和建立农民参与评估和监督的有效渠道。

2.4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需求表达机制

农民有表达自身需求的愿望时,如有畅通和充足的需求表达渠道,农民的需求就能通过畅通的表达渠道传达给基层政府,基层政府就能得到农民对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种类、提供方式、供给程序等方面的信息。农民与政府形成良好互动,通过政府的有效回应使一定范围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得以实现,从而有效解决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错位”矛盾。因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的完善对于实现农民文化需求的满足,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彰显基层民主、激发农民积极性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2.5 积极培养一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带头人

要充分利用农村一批退休回乡居住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民族文化传承人等人士工作经验丰富、管理能力较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年岁较长有威望等特点,不断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平台,把他们培养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带头人和示范户。

总之,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素质在逐渐提高,农民在边疆多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农民自主意识的发展,多元利益主体的出现,传统的公共服务改革执行方式已经不能反映多元主体的要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参与。通过农民参与,使农民理解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革的艰巨和困难,增强农民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改革的适应性,最终促成农民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和配合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执行,降低执行成本,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政策的执行效力。

[1]吴理财,夏国锋.农民的文化生活:兴衰与重建——以安徽省为例[J].中国农村观察,2007(2):62-69.

[2]李少惠,崔吉磊.论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内生机制的构建[J].经济体制改革,2007(5):175-178.

[3]曹爱军,方晓彤.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系统构建研究[J].农村经济,2010(2):37.

2013-09-13

普洱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刘应美(1980-),女,从事农村文化与和谐社会研究。

*为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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