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育标 廖松华
(江西省寻乌县林业局 342200)
江西省寻乌县林地资源变化分析和保护发展对策
曾育标 廖松华
(江西省寻乌县林业局 342200)
根据2009年至2013年寻乌县林地变化调查情况,分析了五年间林地动态变化情况和变化趋势,针对林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管理与保护林地资源,落实责任、增强各级干部对林地的保护意识,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建立全县护林网络、加强源头管理,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强化林业管理队伍建设等对策。
林地;保护;管理;对策
1.1 自然概况
寻乌县地处江西省东南边境,赣、闽、粤三省交汇处,东接福建省武平县和广东省平远县、南连广东省兴宁市、龙川县,西邻江西安远县、定南县,北与会昌为界。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5°21′22″~115°54′25″,北纬24°30′40″~25°12′10″之间,东西宽约6 1公里,南北长约78公里,地势呈东北和东南向西南方向倾斜。从外到内,中山、低山、丘陵、岗地呈阶梯状分布十分明显,缓坡谷地、盆地、平坝零星分布。地形上属南岭山地的一部分,东南连武夷山脉,西北接九连山支脉,皆向东北方向绵延伸展。
1.2 社会经济概况
辖区内现有15个乡镇,5个国有林场,l72个行政村,全县人口31.7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6.4万人,非农业人口5.3万人。201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3.91亿元,财政总收入5.25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3.61亿元;全县财政支出15.79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76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0.52亿元。
1.3 林地现况
根据2013年林地变更调查,寻乌县林地总面积为195847.6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6108.39公顷,占林地面积74.60%;疏林地面积81.71公顷,占林地面积0.04%;灌木林地面积45294.22公顷,占林地面积23.13%;未成林地面积2047.61公顷,占林地面积1.04%;苗圃地面积15.22公顷,占林地面积0.01%;无立木林地面积1543.5公顷,占林地面积0.79%;宜林地面积755.89公顷,占林地面积0.39%;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11公顷。其中,国有林地面积16392.87公顷,占6.6%;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林地面积25049.75公顷,占12.7%;联户合作经营林地面积7187.04公顷,占3.4%;农户家庭承包经营林地面积147217.99公顷,占77.3%。公益林面积60913.6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1.1%;商品林面积134934.0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68.9 %。在公益林地中,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51897.91公顷,占85.2%;省级公益林地面积9015.71公顷,占14.8%。在商品林地中,一般商品林地面积81436.58 公顷,占60.35%;重点商品林地面积53497.45公顷,占39.65%。其中,用材林地面积88516.87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65.6%;经济林地面积43435.62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32.19%;其他林地面积2981.54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2.21%。
从2009年到2013年,寻乌县由非林地转为林地而增加的林地面积955.51公顷,由林地转为非林地而减少的林地面积438.09公顷,净增加林地面积517.42公顷。
2.1 非林地转为林地
非林地转为林地而增加的林地面积955.51公顷。其中非林地转为有林地的面积340.32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35.62%;非林地转为疏林地的面积2.55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0.27%;非林地转为灌木林地的面积487.65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51.04%;非林地转为未成林地的面积61.42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6.43%;非林地转为无立木林地的面积55.24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5.78%;非林地转为宜林地的面积8.33公顷,占非林地转为林地面积的0.87%。非林地转为林地的地块在全县15个乡镇均有分布,主要在文峰乡、水源乡、三标乡和罗珊乡等。主要原因是造林更新和前期人为调查因素造成的。
2.2 林地转为非林地
林地转为非林地而减少的林地面积438.09公顷。其中有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232.09公顷,占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的52.98%;疏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7.9公顷,占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的1.80%;灌木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194.82公顷,占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的44.47%;未成林地转为非林地的面积3.28公顷,占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的0.75%。主要变化原因为公路、建筑、矿产等占用征收林地造成的。
2.3 地类变化
寻乌县林地面积净增517.42公顷,有林地减少3494.86公顷,疏林地减少1271.36公顷、灌木林地增加4632.34公顷,未成林地增加了615.18公顷,苗圃地增加了12.85公顷,无立木林地增加了352.65公顷,宜林地减少330.49公顷,辅助生产林地增加1.11公顷。主要为有林地和疏林地的减少、改变为灌木林地,变化的原因为农户开山种植柑桔、脐橙等经济作物。
表1 各地类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2.4 土地权属变化
2009年至2013年间,林地权属为国有的林地面积减少75.93公顷,林地权属为集体的林地面积减少510.89公顷,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面积净增1246.39公顷,联户合作经营的林地面积减少142.15公顷。
2.5 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变化
在本次林地年度变更调查中,行政界线内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比规划面积少了422.09公顷,减少原因是和安远县、广东省龙川县交汇县界、省界与寻乌县实际不符,造成实际界线发生变化,使寻乌县285.26公顷国家级公益林地落在安远县界内,423.65公顷国家级公益林地落在广东省龙川县界内,合计界外708.91公顷。
在本次调查中,新增商品林林地面积932.29公顷,减少面积434.3公顷,净增497.99公顷。
寻乌县林地变化面积为13915.98公顷,其中因造林更新变化面积2550.48公顷,占变化面积18.33%:变化为有林地234.64公顷,灌木林地1805.69公顷,未成林地414.28公顷,苗圃地12.85公顷,无立木林地83.02公顷;因森林采伐变化面积3432.43公顷,占变化面积24.67%:森林采伐后更新形成有林地78.5公顷,灌木林地3252.38公顷,未成林地21.54公顷,无立木林地76.58公顷,森林宜林地3.43公顷;因规划调整变化面积37.09公顷,占变化面积0.27%:变化为有林地10.83公顷,灌木林地17.08公顷,未成林地9.18公顷;因占用征收变化面积762.75公顷,占变化面积5.48%:占用征收形成的有林地43.21公顷,灌木林地27.84公顷,未成林地144.68公顷,无立木林地132.92公顷,宜林地3.01公顷,非林地411.09公顷;因灾害因素变化面积240.2公顷,占变化面积1.73%:因灾害变化为有林地16.35公顷,灌木林地6.95公顷,未成林地67.46公顷,无立木林地149.07公顷,非林地0.37公顷;因自然因素变化面积789.52公顷,占变化面积5.67%:自然因素变化为有林地653.16公顷,疏林地2.55公顷,灌木林地116.02公顷,未成林地6.54公顷,无立木林地10.66公顷,非林地0.59公顷;因调查因素变化面积6103.51公顷,占变化面积43.86%:因调查原因变化为有林地2544.99公顷,疏林地7.64公顷,灌木林地2972.27公顷,未成林地161.53公顷,无立木林地121.06公顷,宜林地175.72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1.11公顷,非林地119.19公顷。
表2 地类变化原因分析表 单位:公顷
(1)毁林种果严重威胁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效能。果业已成为寻乌县的支柱产业,开发种果和果业产业链发展都依赖林地。受经济利益驱使,群众开山种果热忱高涨,过去几年有相当部分乔木林地被改种果树,虽然名义上仍然为有林地,但生态功能相差太大,不利于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
(2)城镇化、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建设、交通道路、开采项目建设等征占林地现象有逐步加剧趋势。
(3)林地管理难度较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林农自主经营管理森林,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少数单位或个人不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有违法占用林地和滥占林地的现象。
(4)林地管理手段落后,跟不上经济快速发展形势的节奏。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各类建设项目越来越多,项目建设对林地的需要量越来越大,使林地管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林地管理人员少,管理设施设备差,管理手段滞后,往往一些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既成事实后才发现,使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制止,给林地资源造成较大损失,林地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5.1 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管理与保护林地资源
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林地。严格按照《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征占用林地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手续,坚持不以牺牲林地、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进一步加大林政稽查执法力度。为切实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应采取高压态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政资源重点整治清查集中行动,狠抓违法违规征占用林地行为的处置,对发现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坚决依照法定程序严厉打击。
5.2 落实责任,增强各级干部对林地的保护意识
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列入乡镇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提高考核评分比例,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落实到村,充分发挥乡村二级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
5.3 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创新森林资源发展方式,形成在保护中促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的生态林业互动局面。着力提升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加大商品林提升改造,对商品林坚持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科学规划管理商品林,合理营造速生丰产林和高效经济林,围绕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下资源开发、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实现林农致富和生态建设的有机结合,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5.4 建立全县护林网络,加强源头管理
充分发挥护林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情、山情的作用,采取分散管理和集中使用的方式,完善管理体系,建立护林员日常巡山、登记、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县、乡、村三级护林网络,抓好源头管理,从源头上管住非法涉林行为。
5.5 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对已发放林权证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的,应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和林权证核发,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和权属,并将权属落实到地块。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5.6 强化林业管理队伍建设
加强对林政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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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16.23
B
1004-7743(2014)04-0034-04
201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