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试论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何雪梅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 遂宁 629000)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性投资不断加大,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着种种不规范行为,既影响建筑市场秩序又阻碍经济发展。本文分析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尽管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问题突出、原因众多,只要我们找到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的对策,就能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对策
工程建设招投标是指以建设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惟一的买主设定标的,招请若干个卖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买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的。招标和投标是一种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性投资不断加大,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行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1 规避招标
所谓规避招标,是指招标人以各种手段和方法,来达到逃避招标的目的。《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一些项目业主在上级下达实施任务后,不及时组织招投标,待上级要检查时以时间紧迫为由,要求采取特种方式招标;或将造价大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子项工程,各子项工程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直接发包,从而规避招标;或以应急工程、垫资等为借口,要求直接发包、定向发包,或变公开招标为邀请招标;或只对主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对装饰装修、设备采购等进行直接发包;等等。
1.2 虚假招标
所谓虚假招标,通常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以各种手段来达到让该投标人中标的目的。项目业主与施工方存在利害关系,如接受了好处、需要施工方垫资等,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才开始招投标,并拉来其他企业陪标,掩人耳目,私下交易,搞明招暗定。操作中,项目业主在资格预审、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设置投标人围门槛,排斥潜在投标单位;或在招标文件中暗做文章,制定倾向性条款,为特定投标人开绿灯;或利用职务投标人或直接插手工程招投标,甚至提前泄露标底,使特定的投标人顺利中标;等等。
1.3 挂靠投标
所谓挂靠投标,是指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投标人向有资质或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借用或买卖资质,以求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投标行为。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较低的投标人,通过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利用被挂靠企业的良好社会信誉而中标。挂靠人向被挂靠的施工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收取“管理费”后以自己名义对外订立合同以及办理有关手续,不对实际施工活动实施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等实质责任,致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1.4 串通投标
所谓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手段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有的一家企业挂几家企业牌子,以便在投标中围标、串标、陪标。陪标人故意提高造价,或故意在标书中出错,或开标前故意违反招标规定,从而被废标淘汰,使找其陪标的施工单位中标。围标、串标、陪标手段隐蔽,防不胜防。
1.5 低价竞标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时常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就是谁的报价最低,就由谁中标。它的好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益。有的投标人为了中标,不惜采取恶意低价竞标手段。所谓恶意低价竞标,就是投标人无意诚信履约,只是利用政府采购的低价优先原则,以报出不合理低价为手段,达到以占据低价优势或牟取中标为目的的邪恶行为。投标人以恶意低价竞标手段中标后,在施工中以改变工程设计、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工程量等种种借口要求增加投资,导致工程建设超预算,有的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1.6 违规转包
所谓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所谓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一些投标人在标书上承诺不进行转包、分包,但中标后违反承诺将工程层层转包、分包,使工程质量、建设工期等难以保证。
2.1 利益驱使
一方面,进入建筑市场的门槛较低,行业利润率较高,一般工程利润在20%左右,有的施工单位还偷工减料,利润更高,导致大量的企业拥入建筑行业。另一方面,大量挂靠企业的加入,使本来就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一些施工队伍为了拿到工程,不惜一切关系搞勾兑,请客送礼,投其所好,给好处费,拿到工程后,又用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拖欠建筑工程人工工资来弥补。
2.2 监管不全
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在:招标人在制定招标方案以及整个招标过程中的措施和操作不严密,资质审查不严格,对招标代理机构缺乏有效监督;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由招标人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入围与否基本由业主说了算,缺乏监督管理;报标不规范,评标方法不科学,缺乏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办法措施;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对规避招标、分包等规范不到位,对转包没有严格的限制措施,对劳动用工与分包界定不清晰;中标后的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常常出现脱节现象,缺乏中标后的跟踪监管。
2.3 惩处不力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着隐蔽性,给执法监督带来一定难度,即使查实因考虑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些主管部门在对其处罚时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强。违规违法行为所付出的成本远远小于所获得的收益,驱使一些市场经济主体以中标为目的而不择手段地进行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人依仗项目要赶工程,迫使项目业主和管理部门进退两难,做出妥协和让步,致使施工合同无法兑现。失信的企业受不到惩罚,诚信企业得不到奖励,助长了违法违规者的侥幸心理。
3.1 成立招投标管理服务机构
为有效解决项目业主规避招标、搞虚假招标问题,成立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与政府采购中心整合,从财政、政府采购中心、住房城建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政府采购和政府性投入(包括补助性投入)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服务工作,按规定凡达到公开招投标额度的工程项目(包括勘测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设备材料采购、造价咨询评估等),一律由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公开招标或委托代理机构招标。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3.2 修订政府的招投标管理规定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拟定招标方式,确需采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报请政府同意后,由管理服务中心组织,项目业主、财政、监察等部门参加进行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并在政府网站开办招投标信息网页,公布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机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程项目信息、招标公告、招标结果、举报电话、案件查处等情况。
3.3 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工作机制
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的廉洁准入制度,实行廉洁资格审查,经审查凡有不廉洁不诚信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准参加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代理机构必须承诺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负责报名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得离岗;不得泄露投标人的信息;不与项目业主、投标人搞任何形式的串通影响公平投标。若有违反承诺行为的,取消代理资格,记入不廉洁不诚信档案。
对投标人,实行工程建设投标廉洁准入制度,实行廉洁资格审查,经审查凡有不廉洁不诚信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准参加工程建设投标。同时,建立廉洁保证金和承诺制度,投标人在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外,还要交纳招标总金额一定比例的廉洁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承诺不挂靠多家企业围标,不串标,不陪标。若有违反承诺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不予退还廉洁保证金,记入不廉洁不诚信档案;没有违反承诺,中标单位的廉洁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廉洁保证金全额退还。
管理服务中心在投标报名结束后,将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内容、招标公告、投标单位相关材料、评标专家产生办法等,送纪检监察机关预审备案,由纪检监察机关随时进行检查。
3.4 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评标方法
在资格预审,公平对待投标人,在满足工程建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不得设置倾向性条款,不得优亲厚友。
在评标时,一要坚持无标底招标。对工期短、技术难度不高的项目,在技术质量、资质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推行合理最低价中标,总价承包。二要坚持不记名评分。投标总分一般由商务标(核心内容为工程报价)和技术标两大部分组成,由于工程报价是在公开场合宣读,投标人无法作弊,但技术标的评定弹性很大,评委很容易倾向性评分。如技术标文件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等信息,并保持文件整洁,投标文件由监督人秘密编号后送评委评分,评委就难以实施倾向性评分,只能根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如实进行打分,使评标工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3.5 加大法制宣传和违规查处力度
大力宣传《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项目业主单位和发展改革、住房城建、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形成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社会、新闻舆论和竞争对手共同监督的强大监督网。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围标、串标、陪标等认定条件。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3.6 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的后期跟踪管理
招投标结束后,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检查,严防阴阳合同、假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实施。依法处理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严格控制超预算建设,实行谁审批谁负责。
综上所述,尽管工程建设招投标的问题突出、原因众多,只要我们找到解决工程建设招投标问题的对策,就能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1]张儒爱,粟英伟.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的预防和对策[J].工程管理,2012,11(3).
[2]王将军.对治理工程转包、挂靠与违法分包问题的思考[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1,(12).
[3]梁雨薇,宋莹莹,张平.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及规范措施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10).
[4]蒲朝均.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问题亟需规范[EB/OL].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hC-t-JX0Pn0wza9LwKQE-vi jD8qTJxRJUpGyyFXjtJTvd45m_R5gOqXAdPdkuk -4X16Z6UttuKwvvxoQObovjMjfXn5GASEewqh Rs5q,2010-10-11.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Bidding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E Xuemei
(Sichu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Suining Sichuan 629000)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ing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the causes of problems, it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s as wel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Bidding;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TU723.2
A
1672-2094(2014)05-0034-03
责任编辑:张隆辉
2014-04-16
何雪梅(1972-),女,四川遂宁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工程系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