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反运动的来龙去脉(1951—1960年)

2014-04-11 00:41王小平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8期
关键词:反革命中共中央分子

王小平

(西安工业大学,陕西 西安 710021)

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肃反运动,即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的运动,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简称“镇反运动”)兴起后紧接着兴起的,这两场运动一度交叉进行。在镇反运动后期,开始了所谓清理“中层”和“内层”的运动,即肃反运动的开始。镇反运动结束后,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审干工作。在审干过程中,发生了潘扬、胡风事件。这两个事件发生后,肃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关于肃反运动的研究现状、起点、过程,学术界有过一些讨论,但没有解决问题。本文的研究希望有所突破。

一、肃反运动的研究现状

从目前对1955年至1960年肃反运动的研究状况来看,肃反运动虽然在文革前就有著作涉及,但真正进入学者的研究视野,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近年来,学术界才出现一些学术成果。

肃反运动还在进行的过程中,就有书籍涉及这场运动。如北京师范学院历史系三年级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1],最早将肃反运动写入中国当代史。

20世纪80年代以后,肃反运动作为一个重要历史事件,在通史类(共和国史)和党史类著作中频繁出现。如杨树标等人著《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史稿》、郭彬蔚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纲》、朱玉湘等人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 李茂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靳德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王墨君等人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高化民著《共和国年轮·1955》、林蕴晖等人著《凯歌行进的时期》、庞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工具书类著作也将肃反运动作为一个重大历史事件来介绍。如周华虎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1949年10月—1991年12月)》、朱健华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朱宗玉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事件人物》等。此外,人物传记和回忆录也涉及肃反运动。如黄瑶、张明哲著《罗瑞卿传》、刘复之著《刘复之回忆录》、郭林祥著《郭林祥回忆录》、刘田夫著《刘田夫回忆录》等。

在大陆学者对肃反运动关注的同时,台湾地区和国外的学者也开始关注这一运动。如台湾学者陈永发的《中国共产革命七十年》、[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美]莫里斯·梅斯纳的《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等。

近年来,学术界出现了专门研究肃反运动的学术论文。如杨成军、孙淑君的《试述哈尔滨市肃反运动及经验教训》[2]、苗长青的《论解放初期山西的肃反运动》[3]、牛崇辉的《山西肃反运动述略》[4]、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原绵阳专区肃反运动综述》[5]、李维民的《1955年肃反扩大化的教训》[6]。此外,还有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如秦程节的《1955—1957年肃反运动述评》[7]、李秋生的《河北整风反右运动中的肃反问题考察》[8]、玄坤的《1950年代肃反运动动因研究》[9]、黄骏的《50年代“审干、肃反运动”研究:以江苏省为论述中心》[10]。

通过上述学术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学术界对肃反运动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学术界对肃反运动起因的探讨,迄今为止,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为了清除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遗漏的反革命分子,以及打击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中共中央发起了肃反运动。如李茂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靳德行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杨树标等著《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史稿》。第二种观点,1955年上半年,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重新抬头,进行破坏活动,因此引起了肃反运动。如朱玉湘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王墨君等人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第三种观点,肃反运动的起因与胡风事件、潘扬事件有关。如林蕴晖等人著《凯歌行进的时期》、庞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这三种观点都没有从历史延续性方面考察肃反运动的起因。因此,肃反运动的起因还有待澄清。

第二,从现有的著作中能看出,认为全国肃反运动分四批进行的有三部著作:《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史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纪事本末(1949年10月—1991年12月)》。其余著作和论文没有把全国肃反运动的过程反映出来,也没有对省和县的肃反运动进行深入研究。

第三,大多数学者认为,1955年7月1日是肃反运动的开始时间;而肃反运动的结束时间则形成以杨树标、庞松为代表的两种观点。杨树标等人认为:“全国规模的内部肃反斗争,第一、二、三批于一九五七年底基本结束,第四批于一九五八年结束。”[11]213庞松认为:“这次党政机关内部的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开始,分批进行,到1957年年底基本结束。”[12]421从笔者掌握的档案资料来看,学术界存在的观点值得商榷。

第四,有个案研究的论文只是粗略地概述了基层肃反运动,没有对基层肃反运动进行深入研究。如《试述哈尔滨市肃反运动及经验教训》《原绵阳专区肃反运动综述》《50年代“审干、肃反运动”研究:以江苏省为论述中心》。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关于肃反运动的起点、过程和结束时间,学术界存在着不正确的观点。这些不正确的观点,需要更正。

二、肃反运动的起点

镇反运动开展后,1951年2月9日,华北局在给中央的报告中首次提出,用整风的方式审查留用人员及新知识分子。这一做法,很快引起毛泽东的注意。2月10日,毛泽东在华北局的报告上所写的批语指出,据湖北公安厅报告,已在省级机关中逮捕匪特、地霸、盗匪、反动党派、会道门等160名,其中,被捕人员来自省委者占20%,省府占74%,中原大学占3%,军区占1%,甚至还有处长5名。因此,毛泽东要中南局注意“问题之严重”。与此同时,毛泽东要求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应当开始注意这个问题”[13]115。

3月6日,西南军区率先响应毛泽东的号召,要求各级党委对留用军官、旧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继西南军区之后,各地先后开始在党政军等系统展开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各地先后向中央报告内部有问题。如邓小平向中共中央报告,西南军政机关成分复杂,以及云南党组织不纯[13]179。与此同时,山东发生了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被王聚民刺杀的事件[13]249。这个事件使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坚信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此后,中共中央极力要求各地在镇压反革命的同时,要注意清理党政军内部。

在这个时期,镇反工作集中处理“外层”“中层”“内层”,主要是清理某些重要部门。镇压反革命“目前重点仍在‘外层’,但对中层、内层的首脑机关及要害部门必须及时加以清理,对某些已有材料或可疑的分子必须及时进行处理。”[13]215

5月10日至15日,公安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决定,镇压反革命运动从社会上的大规模清理,转入清理党政军内部。“对于‘中层’和‘内层’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从现在开始,有计划地加以清查。”“其方法是学习镇反文件,向着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号召他们中间有问题的人(不是一切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交清历史,坦白其隐藏的问题。”[14]31按照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各地展开了清理“中层”“内层”工作,但仍侧重于清理首脑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要害部门。镇反运动开始收缩后,中共中央要求各地清理“中层”“内层”,不仅要扩大范围,而且要逮捕“坚决的反革命分子,或有严重罪恶的反动分子”[15]102。1951年5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指出:“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政府、军队、民众团体及财经文教等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和干部学校的学生。主要是其中的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打击的对象,主要应是各种反革命分子。”[15]101

按照上述指示规定,各地除对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进行重点清查外,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进行了一次初步的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各地先后发现党内有一些党员曾经是反革命分子或者政治上有问题,也有一些党员隐瞒了历史和其他问题。为了处理那些清理“中层”“内层”过程中被发现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党员,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草案)》。规定:共产党员凡隐瞒参加特务组织或特务活动,以及曾任国民党三青团区分部以上负责人员、国民党政府各级负责官吏、国民党军队校级以上军政工作人员、反动会道门的骨干分子等问题者,一律开除党籍。其中如有血债或现行活动者,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项党内清理工作一直延续到1953年12月[15]105。

镇压反革命运动和清理“中层”“内层”运动,引起中共中央决定再次审查干部。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必须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以便更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干部,保证国家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15]193这一审干工作在1955年10月与肃反运动并轨。在审干过程中,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潘扬事件、胡风事件。这两个事件发生后,肃反运动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

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开展了肃反运动。以林蕴晖等人著的《凯歌行进的时期》、庞松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为例。林蕴晖等人认为:“在胡风的文艺思想问题被认为是‘反革命集团’的同时,又认为党内出了潘汉年、扬帆‘反革命事件’……据此,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进行一个广大的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6]406庞松指出:“在‘胡风反革命集团’及潘扬事件相继发生的政治背景下,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12]421

笔者认为,学术界现有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镇反运动刚开始时,全国只镇压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随着镇反运动的发展和深入,镇反运动分为两种:一种为清理“外层”,即镇压社会上的反革命分子;一种为清理“中层”“内层”,即肃清内部反革命分子。这说明,在镇反运动后期,内部肃反运动已经开始。

第二,清理“中层”“内层”运动的性质与肃反运动的性质是相同的,二者都是纯洁内部的运动。事实上,肃反运动是清理“中层”“内层”运动的扩大化。按正常的历史发展看,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于1953年年底基本上结束。但潘扬事件、胡风事件的出现,使中共中央错误地估计“在很多部门,在很多地方,大量的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是还没有被揭露和肃清的。”[17]1在这种思维主导下,清理“中层”“内层”运动随着党内过火政治斗争和对社会政治情况的错误估计,而不断牵连、不断蔓延、不断扩大,最后形成大规模的肃反运动。

因此,肃反运动开展的时间,应该是1951年5月,而不是1955年7月。

三、肃反运动的过程

肃反运动从1955年7月正式发动,于1960年9月结束,共分四批进行,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肃反运动的发动(1955年7月—1956年12月)。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展开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按照中央的部署,全国展开了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首批肃反运动于1956年12月结束。

首批肃反运动是由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直接发动的,群众运动进展迅速而猛烈,但领导者一时跟不上运动发展的需要。7月25日,《人民日报》严厉批评说:“我们的某些领导人员对于当前在国家机关、党的组织、人民团体、文化教育机关、经济机关中所进行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束手束脚,不敢大胆放手地发动群众。他们害怕机关空气紧张,以平时状态布置当前运动,动作迟缓,斗争展不开,有的甚至在群众斗争情绪激昂,尖锐地揭露反革命的言论和行为时,唯恐过火,过早地在大会小会上批判急躁情绪,急忙宣布‘纪律’,实质上是给群众泼冷水。有一些单位不去认真地发动群众开展斗争,揭发反革命的言论和行动,企图以司法手段代替群众运动,抓几个反革命分子了事。也有一些单位借口业务忙而不认真开展斗争。”[18]8

7月27日,罗瑞卿代表公安机关作了检讨:公安部门在这个方面犯过许多错误。许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猖狂活动没有坚决镇压,引起群众抱怨说“反革命想复辟,‘宽大无边’是不是也复辟了!”[19]

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指出,党的、政府的、群众团体(不包括工商联)的机关,高等学校和干部学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小学校(包括教职员工,不包括学生),军队,国营的、合作社营的、公私合营的企业(包括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均无例外地进行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20]9。

各省市接到上述指示后,先后制定出开展肃反运动计划,并将运动情况和运动中发生的问题报告了中央。同时,各系统和各部门党委相继建立专职的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党委定期讨论的领导制度。这些领导机构组建后,各地发动群众,开展了肃反斗争。为大张旗鼓地开展肃反斗争,掀起宣传教育运动。如8月30日,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在上海中苏友谊馆举办了“肃清反革命分子画展”。这次展览的作品,多数是连环画,共203幅,此外还有漫画和连续漫画36幅,宣传画8幅[21]。

经过宣传教育,各地短时间内掀起了群众运动,并出现了过“左”的斗争。如有些小组在斗争时使用了车轮战、诱供、逼供等非法手段,导致全国有4,271人自杀身亡[22]4。

为保证各肃反斗争健康发展,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的指示》,要求肃反斗争开展后,每个单位的运动应该经过五个阶段:准备阶段、小组斗争阶段、专案小组阶段、甄别定案阶段、复查阶段[23]15。按照规定,各地在纠正“左”的同时,继续开展肃反运动。受惩办和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的影响,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开始投案自首。为了正确对待前来自首的分子和正确地处理已经自首的分子,1956年1月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处理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自首问题的指示》。指出,对前来自首的分子,应当采取欢迎的态度,一律不要立即拘留或逮捕,要迅速查明情况,区别对待,从宽处理。

中共中央为使各省市适应这种新局面,于4月10日发出《关于必须把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又好、又快、又省地进行到底的指示》。提出,1955年开展肃反运动的单位,要采取各项具体的措施,争取1956年6月底结束运动。1956年新开展运动的单位,要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的肃反政策。此外,该指示还要求各省市执行“肃反业务两不误”的方针,保证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肃反任务[24]18-22。

毛泽东看到肃反运动中出现的新变化,一改杀气腾腾的姿态,指出:“对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应当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25]283周恩来也指出:“今后处理反革命分子,在政策上会比从前更宽一点,而不是更严一点。”[14]109

随后,各地按照中央的宽大政策,分别宽大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如吉林、广东、安徽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分别处理反革命案件[26]。

9月15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提出:“今后对于反革命残余势力还必须继续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是因为反革命力量已经日益缩小和分化,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27]此后,国家在肃反运动中实行宽大政策。

11月21至27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组长会议。会议检查了第一批肃反运动的结束情况,并发现各地因政策界限不够明确,斗了一批可斗不可斗的人。因此,会议要求各地展开善后工作。

12月7日,中央十人小组向中央作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和一九五七年的工作向中央的报告》。该报告指出,1955年开展的第一批肃反运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结束。根据1956年10月的统计,全国参加运动的有5,864,238人,经过反复检查,最后定案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共37,288名。其中党政系统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33,827名,占参加运动人员2,760,963人的1.22%;人民解放军查出了3,461名,占参加运动人员3,103,275人的0.11%,其中军官的比例是0.32%[22]2。

1957年1月11日,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和一九五七年的工作向中央的报告》,要求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地(市)委和县委,继续坚持书记负责、党委定期讨论的领导制度,争取在1957年内完成肃反任务[22]2。

第二阶段为肃反运动的高潮(1956年12月—1958年12月)。1956年12月,首批肃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结束,转入了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的肃反运动分三批进行,于1958年12月完成。

1956年,在第一批肃反运动进行过程中,中央十人小组已经提出了开展第二批肃反运动的计划。这批肃反运动是在县、区两级机关干部以及厂矿、基建单位的职工和中、小学教职员中进行的,涉及8,435,393人[28]3,1957年第一季度全部完成[22]7。

1957年,中央十人小组开展了第三批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县、区附属单位、小学教员和一些更加分散的小型厂矿、基建、企业单位中进行[28]8,参加运动的有4,033,210人[28]3。

同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号召全党进行一次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宗派主义、反对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29]223。5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此后,各地陆续开展了整风运动。

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一篇《事情正在变化》的文章。该文对极少数右派分子进攻的形势作了严重的估计。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当前党外人士的批评的指示》。此后一段时间内,整风运动继续坚持大鸣大放的方针。

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同日,《人民日报》也发表了《这是为什么?》的社论。由此,全国展开了反击右派的斗争。

7月9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增加点名批判的右派骨干分子人数等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将全国的右派骨干名单扩大了一倍,由原来的4千人扩展为8千人。与此同时,反右派斗争扩展到社会科学、新闻、教育、文艺等社会各界。反右派运动进入高潮阶段。

7月17日至30日,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了省市委书记会议。之后,各地深入挖掘右派分子,发现的右派分子越来越多。9月20日至10月9日,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将整风运动扩大为全民的整风运动。10月以后,整风运动进入整改阶段,反右派运动也进入尾声。1958年7月,除农村的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外,全国的整风反右运动大体结束[30]662。

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影响下,肃反斗争也开始扩大化。1957年8月26日至9月3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会议提出:“遵照毛主席《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的指示,对于进行各种现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乘此机会,进一步再给残余反革命势力一次有力的打击。”[14]133这次会议之后,全国公安机关立即发动群众展开了斗争,导致了打击面过宽和错捕许多人。据统计,1957年第四季度的被捕人数超过了1956年全年被捕人数,此外,还管制和批判斗争了约120万人之多[31]296。

10月22日至31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参加的全国肃反会议。会议要求各地纠正右倾松劲偏向,进行复查工作。同时,会议要求,各地于1958年1、2月间做完各项扫尾工作。12月10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十人小组的《关于各省、市五人小组负责人会议的报告》,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执行。

1958年1月至4月,在杭州、南宁、北京、成都和汉口连续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或中央工作会议上,对1956年的“反冒进”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党在经济工作中的急躁冒进的“左”倾思想快速滋长起来,“大跃进”运动开始出现。

在上述形势下,5月5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而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后,全国各条战线迅速掀起“大跃进”高潮。

根据八大二次会议的精神和指示,6月23日至8月16日,公安部召开了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指出,自从开国以来到1958年5月,全国共逮捕了反革命和其他犯罪分子6,118,246名,杀了其中罪大恶极的862,236名,管制了1,942,125名,基本上完成了肃清反革命残余势力的历史任务[32]42。此外,会议还指出,今后对付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继续坚持少杀少捕,着重管制和监督改造[32]44。

9月6日至12日,中央十人小组召开全国肃反会议指出,到1958年8月为止,第一、二、三批肃反运动基本结束。在参加运动的18,612,999人中,共查出反、坏分子257,551名(其中包括社会镇反从内部逮捕的59,589名),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38%。其中,地方的比例是1.65%,军队比例是0.113%[33]2

同年9月,第四批肃反运动在12,582,391人中开展,占规划人数的82.5%,已经定案的反、坏分子117,781名。这批肃反运动主要是在小学教职员、乡村干部和公私合营的企业职工中进行,全国规划人数15,232,749人。根据各省、市、区的预计,1958年年底可以结束运动[33]2。

第三阶段为肃反运动的结束(1958年12月—1960年9月)。1958年12月至1960年9月,是肃反运动的最后阶段。在这一阶段,肃反运动的政策在八届八中全会的影响下,由松逐渐转变为紧。后来,中共中央发现公安部对敌情的估计过于严重,停止了肃反运动。

1958年12月4日,罗瑞卿向中央作了《关于今年一至十月全国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情况的报告》,提出:“捕人较多的地方,除现行犯外,一般停止捕人。”要求各地要“贯彻中央关于‘少捕、多管’的指示精神,对捕人问题严格加以控制。”[34]3

12月11日,中央批准了罗瑞卿的报告,并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报告的批语指出:“中央认为,对于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必须彻底肃清;少数犯罪情节恶劣的,还须从严惩办。但是,在我们国家已经空前巩固、反革命分子已经不多了的情况下,捕人、杀人要少,管制也应当比过去少。”[35]1根据中央该指示精神,1959年1月20日至31日,中央政法小组召开了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当前对敌斗争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指出:“今后,不仅杀人、捕人要少,管制也要比过去少。”[14]165此后,各地开始执行“三少”政策。

为了检查各地执行“三少”政策的情况,6月1日至12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沈阳、南京、长沙、贵阳、西安分别召开了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五个政法片会。这些会议共同反映:“各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少杀、少捕、管制也要比过去少和大搞改造的方针,情况良好。”[14]175

8月2日至16日,中共八届八中全会在庐山举行。全会开展对所谓“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反党集团”的斗争。8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右倾思想的指示》,提出现在右倾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主要危险。从9月份开始,全国公安系统按照中央指示,先后开展了“反右倾”斗争。

在全国各地反右倾和继续跃进的影响下,1960年2月11日至27日,公安部召开了第十次全国公安会议。谢富治在会议上作了《继续大鼓干劲,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连续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提出:“在今年和今后几年内进一步把对敌斗争搞得紧一些,把敌人控制得严一些,把房子打扫得干净一些,扫除来自敌人的一切危害,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建设环境。”[14]187

9月20日至22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当前敌我斗争形势和开展社会镇反、内部肃反(清理)运动的意见提纲》,提出:“从现在起到1961年6月的十个月内,在社会和内部开展镇反和肃反(清理)运动,有计划、有分析、实事求是地再给敌人一次有力的打击。”[14]201

会后,有些地方按照《提纲》的意见进行了一些工作,但中共中央很快发现《提纲》对敌情的估计过于严重,停止了肃反运动。因此,在全国范围内,肃反运动实际上并没有开展。

综合以上所述,肃反运动是从1951年5月开始,于1955年7月正式发动,先后经过三个阶段,于1960年9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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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肃清一切反革命分子[N].人民日报,1955-07-29(3).

[20] 中共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1955年8月25日)[G].肃反文件汇集,兴县档案馆藏档.

[21] 上海举办肃清反革命分子画展[N].人民日报,1955-09-05(2).

[22] 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的当前情况和一九五七年的工作向中央的报告(1956年12月7日)[G].全宗号2,目录号2,案卷号56,长期,兴县档案馆藏档.

[23] 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在群众已经发动之后必须注意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的指示(1955年10月25日)[G].肃反文件汇集,兴县档案馆藏档.

[24] 中共中央关于必须把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又好、又快、又省地进行到底的指示(1956年4月10日)[G].肃反文件汇集,兴县档案馆藏档.

[25]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6] 吉林、广东、安徽分别处理反革命案件 贯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N].人民日报,1956-08-03(1).

[27]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N].人民日报,1956-09-28(1).

[28] 中央十人小组关于“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七年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的总结(草稿)”(1957年10月21日)[R].全宗号117,目录号11,案卷号14,永久,兴县档案馆藏档.

[29]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

[30] 沈志华.思考与选择——从知识分子会议到反右派运动(1956—1957)[M].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8.

[31] 本书编写组.中国人民公安史稿[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

[32] 关于第九次全国公安会议情况向中央的报告(1958年9月12日)[R].全宗号2,目录号2,案卷号75,长期,兴县档案馆藏档.

[33] 关于全国肃反会议情况的报告(1958年9月13日)[R].全宗号2,目录号2,案卷号75,长期,兴县档案馆藏档.

[34] 罗瑞卿.关于今年一至十月全国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情况的报告(1958年12月4日)[R].全宗号2,目录号2,案卷号75,长期,兴县档案馆藏档.

[35] 中央批准罗瑞卿同志“关于今年一至十月全国逮捕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的情况的报告”(1958年12月11日)[R].全宗号2,目录号2,案卷号75,长期,兴县档案馆藏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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