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振春
党的十八大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江西省吉安县审计局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2013年县乡换届重要工作,接受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到去年12月底,已对该县大冲乡、财政局等19个党政部门的1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圆满完成了此项审计监督任务。
在实施审计监督过程中,吉安县审计局坚持与时俱进,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完善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拓展审计内容,规范审计评价体系,以利于审计工作不断适应新要求、实现新发展,增强了审计监督效果。
审计方式有创新——该局从过去单纯开展离任审计,向任前、任中审计转变。为了解决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集中、时间紧迫、审计人员少的矛盾,该局建立健全了经常性的审计机制,监督关口有效前移,有计划地开展任中审计,积极探索任前审计的新方式。实践证明,通过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既减轻了集中离任审计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能认真对待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了领导干部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
审计方法有改进——该局结合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乡级财政决算审计、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各种审计方法的相互结合,有利于审计资源共享和审计结果互用,有效地减少了重复审计,不断优化审计成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审计内容有拓展——该局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审计转变;从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审计为主,向管理和绩效审计与违纪违规审计并重转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由原来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拓展到七个方面内容的审计,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或事业发展情况、经营目标实现情况;财政、财务收支与资产管理情况;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重要经济决策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对所属部门、单位的监督管理或内部管理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及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
评价体系有规范——该局落实十八大有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为统一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制定了《经济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标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考核目标进行审计评价;对照七个方面主要审计内容,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履责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区别情况进行界定;根据审计结果,建议组织上予以重用、正常使用或按法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审计情况表明,大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较好地执行了财经纪律,内控制度较健全,内部管理较规范。但也发现部分领导任职的单位存在财产、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经营性资产收益低下,执行税收法规不到位等现象。审计局对严重违纪违规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促进了审计成果利用,为县委管理、评价、考核和使用干部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民主法治和反腐倡廉建设。
(作者单位:吉安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