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状况的调查和研究

2014-04-10 16:07郝志敏
山东工会论坛 2014年5期
关键词:企业主中层工会组织

郝志敏

(内蒙古党校,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北方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状况的调查和研究

郝志敏

(内蒙古党校,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中小民营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调查显示,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具有一致性、层次性和不平等性。由于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他们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劳动关系基本上处于平稳状态;由于利益的层次性和不平等性决定了他们三者之间必然存在明显的利益矛盾和冲突,甚至在特殊条件下,这种矛盾和冲突在极少数企业还会激化成为群体事件和刑事案件。为了正确调整中小民营企业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利益关系,在中小民营企业建立持久和谐的劳动关系,一是要不断完善法制,培育健康的市场主体,坚持在发展中不断调整各利益主体的关系;二是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形成调整中小民营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力量。

中小民营企业;利益群体;中国梦;阶级基础;企业工会

党的十七大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的中小民营企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深入调查和研究中小民营企业中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各种关系的现状,这对于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中小民营企业内部各种利益关系,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快中国梦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作者近期对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部分中小民营企业中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经济关系进行了调查。调查随机选择了40名企业主、8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240名普通劳动者作为调查对象,用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作为调查方式,经过比较和分析,形成了本调查报告。

一、企业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基本情况

(一)中小民营企业中的企业主

中小民营企业中的企业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壮大发展起来的一批发展社会经济的新生力量,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锤炼和淘汰,目前生存下来的而且使自己的企业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主,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胜出者。总的看,他们有较好的整体素质。政治上,中共党员占了63%,民主党派占了17%;19名中共党员中还有7人担任企业内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他们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把个人的事业融入到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事业中。文化程度上,硕士占13%,大学学历为30%,中专高中学历的为20%。有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企业主为了弥补自己文化知识的欠缺,高薪聘请了文化程度较高的专家或学者作为企业的顾问。这就使得企业主们能够用现代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管理企业,并能够比较好地按照国家法律合法经营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中小民营企业中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中小民营企业中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在他们自己看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同劳动者一样受雇于人。而在一般劳动者看来,他们是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意义上是代表企业主在行使权力,职业稳定而且收入较高。企业主则认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承担的风险小,他们在企业里靠的是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从调查的中小民营企业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原先多为企业主的家庭成员、亲戚或是合伙人以及朋友等等。近十几年来,这种状况有所变化,人员来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许多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上规模的企业加大了企业制度创新力度,逐渐从注重“人合”向“资合”转

变,招聘经营管理人才,职业经理群体逐渐在企业的重要岗位上发挥作用。调查显示,聘任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占到了82%。相对来说,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是企业的骨干力量,大多数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比较长。调查发现,一直在本企业工作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占到了74%,92%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表示愿意长期在现在的企业工作,显示了同企业主的紧密关系。另外,从整体上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较好,大部分中共党员集中在这一层次,占68%,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分别占75%。

(三)中小民营企业中的劳动者

劳动者是中小民营企业中人数最多的一个群体。从进入企业的渠道看,除少数与企业主有亲属朋友关系外,基本上是经过招工进入,占了88%。他们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年轻,35岁以下的占71%,年轻意味着有朝气,但不稳定,跳槽的问题比较严重。二是文化程度比较低,高中以下的占了72%,没有职业技能,只能从事一般性的简单手工劳动。三是从异地(县城、农村)进城市务工的多,占85%,因而对城市的归属感很差,不能很好地融入城市人群,从而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农民工子女教育和社会稳定等等。

二、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经济关系的主要特点

中小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分配方式和管理手段的特性决定了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利益关系呈现较鲜明的特点。

(一)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具有一致性

中小民营企业是由企业主出资组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提供管理、技术、劳动等资源参加企业的生产、管理或其他事务的一种经济组织。部分企业也允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参股。从利益的实现途径看,企业主主要是以利润的方式取得回报,他们关注的是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则主要是以工资、奖金等形式取得劳动报酬。因此,企业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三者共同的目标取向是都希望企业发展得好。企业发展顺利,经营得当,实现利润就多,资方得到的就是投资的最佳回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收入增长机会也就增多,工作也就越稳定。许多中小民营企业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的是基本工资加奖金制度,奖金多少取决于企业年终的效益;对劳动者则实行计件工资,多干多得。所以,这种分配方式决定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在工作中要积极努力,与企业主一道共同把企业办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76%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67%的劳动者表示比较关心企业的长远发展。问卷调查的结果,也基本上反映了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上的一致性。在看待目前的利益关系问题上,普遍认为基本一致或一致;在对自己目前的工作状况的评价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总体上感到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在看待企业主对劳动者关心程度上,评价也比较好;在看待当前资方的收入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认为总体上比较正常,57%的劳动者认为总体上比较正常,42%的劳动者认为收入过高。

(二)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具有层次性

在中小民营企业中,员工管理呈垂直性的结构,在利益关系上,同样呈现出较强的层次性。相比较而言,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利益关系上要比与劳动者的关系更为紧密,这是由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本身的构成及他们在企业中的作用决定的。一般说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有的是企业主的亲朋好友,有的是从跟随企业主创业开始一直在企业工作的,在企业中有一定的资历和工作经验;有的是企业主从外地或人才市场上高薪聘用的主要从事管理技术开发的高级人才。因此,在企业主看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的是同他们有血缘、亲缘、地缘关系,有的是他们所要倚重的专门人才,有的是小股东,于是在利益的处理处置上,对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然同一般劳动者不一样。调查得知,中层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收入普遍比较高而且稳定,有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年薪达二十几万元。在有些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住房、就餐等福利待遇方面,明显的与一般劳动者不同。所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企业里与企业主的利益冲突比较少见,两者关系较为协调。调查表明,70%的企业主认为中层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企业发展更为重要,而企业主与劳动者基本上是处于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三)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具有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上规模的企业,利益关系相对比较协调,各方利益能够较好的得以实现;而在小企业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问题上冲突较多,

有的甚至比较激烈。调查中得知,发展的比较好的企业一般有一套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基本上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问题上做出明确规定。近年来,一些企业还对劳动者实行养老保险、大病统筹等,使企业劳动者有—个良好的保障机制。据统计,到2013年为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率达96%,其中29家企业已达100%。同时,企业比较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并重视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因此,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利益关系总体上保持较好的关系,但在中小企业在利益关系上冲突就相对多一些。

(四)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在利益关系上的冲突具有直接性

调查显示,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在利益关系问题上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劳资纠纷中劳动者切身利益上。调查显示,2013年吉林的3家企业共发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5件,克扣、无故拖欠工资占14件。从表现的形式上看,有的是企业主不及时发放工资,并以此来控制工人的流动,防止一些熟练工人“跳槽”;有的是企业主不依法用工,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主在劳动保护上,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使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许多企业存在严重的超时工作现象,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空间拥挤,环境恶劣,劳动者生活、生产条件差,工伤、职业病发生率相对较高,这些都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三、正确调整中小民营企业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的利益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后,民营经济越来越重要。调节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正确看待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不断调整

一是要认真研究中小民营企业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的现状及走向。从四省区的情况看,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总体上是好的,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是建立在合作、自愿基础上的,对抗性矛盾不是主流,而且从中小民营企业长的历程看,利益关系的调节是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是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通过发展使中小民营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当前,中小民营企业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上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解决这些矛盾,除了运用法律、行政等一系列规范性的措施外,从根本上讲必须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使中小民营企业内部各个利益主体能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实现自身的利益要求,从而达到利益关系的相对平衡。

三是要坚持两手抓,高度重视并主动调节中小民营企业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中小民营企业聚集了大量的新型产业工人,已成为解决农民就业、城市下岗工人再就业的重要领域。从总体上看,由于中小民营经济的发展仍是一个量的扩大过程,在这一领域各方利益的冲突也比较突出。近几年,上访的企业劳动者明显增多,反映的问题大多是要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个别的地方也由于劳资纠纷而引发了刑事或民事诉讼案件。这些问题如果不妥善加以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正确认识中小民营企业内部利益关系和大力发展中小民营经济的同时,还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各种利益冲突。

(二)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形成调整中小民营企业内部利益关系的强大组织力量

企业工会组织要有效参与中小民营企业企业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调节,基本的前提是工会要形成一定的组织力量,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中小民营企业中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团体,这就要求:

一是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中小民营企业中的工会组织虽然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工会的力量还是比较薄弱。这就要求我们要按照党对工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壮大中小民营企业中的工会组织。

二是从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出发,积极寻求工会组织协调企业主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在调节企业主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劳动者利益关系问题上,一要积极广泛地开展民主协商活动,沟通企业主与劳动者联系的渠道,维护劳动者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二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工会组织在企业文化建设及开展各种活动方面有传统的优势,应主动介入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有效地凝聚人心,培育劳动者对企业的认同感。

(责任编辑:张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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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416(2014)05—0007—03

2014-06-26

郝志敏(1961-),女,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大学学历,内蒙古党校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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