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市化”农民社会融入问题研究——以河南省某城市为例

2014-04-10 13:09王海英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市民化城市化群体

王海英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经贸系,河南 商丘 476000)

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51.27%,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未来的几年,城镇化进程仍会加快,特别是“空间城市化”速度远超过“农民市民化”速度。许多“城中村”、“城边村”一夜之间铲为平地,那些祖辈生活的村庄逐渐被钢筋、水泥堆积的城市森林所淹没,这些“被城市化”的农民,在不舍、难过和期待中开始了城市人生之旅。在这个进程中,大家把过多视线投给补偿款、住房安置等实际经济问题,却往往忽略了这个群体的归属感和社会融入度,从社会意义上讲精神家园的失落更值得研究和关注。

一、社会融入及相关概念分析

社会融入的概念源自1966年法国实证主义社会学家涂尔干提出的社会整合的概念。2003年欧盟在关于社会融合的联合报告中对社会融入作出如下定义:“社会融入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它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机会和资源,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以及享受正常的生活和在他们居住的社会应该享受的正常社会福利”[1]。这个定义主要是从特殊群体获得的社会机会和权益方面给予的解释。国内研究中,有人认为社会融入是“社会群体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因客观环境的改变或外界环境的刺激,所以被迫使或主动地改变自身文化、习俗和行为等以参与并适应融入新的社会环境的过程。”[2]笔者认为社会融入是特殊群体在环境改变的前提下,主动或被动改变原生文化背景进而适应主流社会的一种过程。

所谓“被城市化”农民,是指在城镇化进程由于政府主导非自愿成为城市居民的人群。在这里,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土地征用导致的“被城市化”;“城中村”“城边村强拆形成的“被城市化”。不断被城市化进程所卷入的“新市民”是一个不小的特殊群体,他们从职业农民转化为市民后,大都没有学历和技术,经济的补偿或许能解决暂时的生活问题,但集体归属感缺失,失落感、未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当这些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负面情绪无消除途径时,会对社会的稳定带来风险。通过对这些“被城市化”农民的调研发现,影响他们融入主流城市生活的障碍因素,主要表现在综合素质偏低,职业选择困境和城乡文化冲突等几个方面。

二、社会融入障碍分析

要想深入了解“被城市化”群体的社会融入问题,必须要剖析形成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才能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在对某城市新区建设拆除的11个村庄93户农民的随机问卷和走访调研时,发现他们难以融入城市生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选择困境与权益的不对等

城镇化进程应该与工业化进程相辅相成的,否则,城市就业吸纳能力会影响农民的就业安置。调研发现,这些“城中村”“城边村”农民的耕地绝大部分都已经被征用,农业收入来源几乎断绝,非农业收入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在对其职业调研中发现,这个特殊群体在职业选择上普遍面临困境,职业的低层次、高负荷、收入不稳定特征明显,由于缺乏系统教育和培训,这种局面短时间又很难扭转。调研对象的93人当中其中在工厂企业稳定就业的27人,占29.03%,这部分多是青壮年,找工作相对容易些,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从事搬运、保洁等打零工有32人,占到34.4%,多是45岁以上的人;自己创业 (包括工厂主、店老板等)18人,占19.35%;无职业者16人,占到17.22%。从调研的职业分类上,可以看出打零工状态的人员所占比例最大。这类“新市民”在城市职业选择上明显处于被动地位。职业处于高度不稳定状态,那里有活干就去那里,显然由此带来的收入也处于不稳定状态,时高时低,劳动强度相对较大,社会认可度低,几乎处于城市生活的最底层。另外,对于那些老弱病残的人而言,他们几乎得不到任何就业机会,主要靠征地补偿和拆迁款来生活。

就业难和生活成本高使“被城市化”群体对城市生活产生不安。他们愿意积极参与到城市建设中去,却很难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社会待遇和市民权益,绝大部分人面临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的困境,特别是养老保险尤其突出。统计显示,养老保险在全城市化人口中的覆盖率为63.1%,在“半城市化”人口中,覆盖率仅为30%。不在社会养老统筹范围内的人,他们的养老方式还是以传统家庭养老为主,“养儿防老”仍是主导。在子女入学问题上,由于城市优质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且大都集中在市中心,拆迁农民安置房又都处于城郊、城边地区,由于辖区、住房、户籍等原因使他们很难共享这些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调研93户人家有学龄期子女的51户,只有8户较富裕人家选择在商丘前三名的公立学校就读(多是自费)。由此可见,公民权益与地位明显不对等。但在生活成本方面,与其他市民毫无差异,同样是面临高房价、高物价、高教育投资。生活成本与收入的失衡,城市生活的高昂代价使大多数人们开始缅怀过去“一亩三分地”的农村生活,融入城市生活的主观愿望受到抑制。

(二)文化冲突和心理障碍

城市化进程中不断市民化的群体有两类,一类是主动型“市民化”,一类是“被动型”市民化。前者主要是基于一种城市向往的心态,在生活方式和行为意识上积极适应城市主流生活,从而很快融入社会,比如大学毕业生等;而“被城市化”的农民,是因城市规划、征地等原因被迫由农民身份转化为市民。在较短时间内,源自几千年的原生农业文化与城市文化会相互碰撞和冲击,本能的抵制心理在这个群体尤为明显,融入城市变得更加困难。

1.二元制城乡文化冲突

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制结构是目前城乡文化冲突的主要根源。首先是经济结构不同,城市以工业化和现代化为主,农村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其次在资源配置上,城市在基础设施各方面得到政策支持力度大,拥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备,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少,相对比较薄弱;人力资源方面,城市是知识分子的聚集地、学历高、技能突出的人才多等,而农村的文盲、半文盲比例高,缺乏人才竞争优势;另外农村相对城市而言,收入低,人际交往范围狭窄等。这些明显的二元制结构的失衡导致二元文化差距拉大,文化冲突明显。“被城市化”的农民,多数具有“小农意识如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目光短浅、视野狭窄依然存在。其价值观、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精神追求、发展理念上与城镇化发展相差甚远。”[3]大多保留着农村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相对散漫,生活节奏慢,时间观念不强,卫生环保意识差。对社区内的规章制度、市民准则和环境要求等大都充耳不闻。如占道堆放杂物、垃圾随处乱丢等一些陈规陋习和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

2.城市关系网络与农村关系网络的冲突

城市市民在人际交往上,除了保留血缘、亲缘建立的关系网络外,还有建立在同学、朋友、同事等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交往圈子,而后者使其花费的时间、精力更多,网络的稳固性反而更强。农村关系网络,大都基于血缘、亲缘、地缘建立起来的,有的就局限于亲人、邻居、村民等,交往圈子狭窄,信息渠道单一,信息面窄,导致其在找工作、办事时由于缺乏“关系”指导吃闭门羹。同时由于封闭的“小农”意识使很多人不愿多接触城里人,对“市民”抱有一种戒备的心理。在调研时发现这样的现象,在对“是否满意现在的邻里关系时”设问时,93人中只有25人选择满意,认为与其他市民相处还算融洽,其他73.12%的人都选择不满意,其原因大都是邻里关系太淡漠,有的甚至从来没有交流过,他们认为“城里人”难以沟通,冷漠骄傲,看不起“乡下人”。另外受教育程度低也导致这些“被市民化”的农民思想相对保守、封闭,不容易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和新技术,看不惯城市人的生活方式,心理上抵触现代城市文化,从而更大程度上加剧了他们融入现代城市生活的难度。

(三)社区文化单调,社区管理不完善

“被城市化”人群脱离农村院落搬迁到城市社区中,有的居住在安置回迁社区,有的散居在城市的各个社区,无论以哪种居住条件在城市落脚,他们都不可能变回与土地有依附关系的“农民”了,原来的村落文化逐渐被社区文化所替代。“被城市化”农民永远失去了他们曾经的物质家园,他们的土地、院落,熟悉的邻里关系等以及在城市中的“边缘人”身份,会使这个群体的精神也无所依靠,他们失落、无助,甚至寂寞、孤独,与城市之间的心理距离拉大。社区管理的不完善、消极不作为会进一步加大这种距离。现在很多社区管理就是居委会对上级命令、法规、条例的下达,社区管理几乎等于“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模式,物业管理主要是从事物业环境维护,硬件基础设施维修,各种费用催缴等活动,业主委员会变成维护权益的一种自发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上几乎成了一片空白。在这样的社区管理背景下,“新市民”群体业余时间无事可做,只有搓搓麻将、聊聊天,打打牌来打发时间,缺乏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动力和生气勃勃的城市生机,这种松散的社区管理方式会对新加入群体产生消极影响,进而产生对城市生活的失望甚至厌倦,融入过程变得更为缓慢。

三、“被城市化”农民融入城市的路径选择

由于政府行为导致农民的“被城市化”,理应由政府买单。无论城市规划背景下驱使的拆迁、征地意义有多大,这种行为的直接结果是农民失去了土地,没有了自建房屋,如果仅以拆迁补偿和征地补偿来进行经济弥补的话,对这个群体真正“市民化”的差距还很远,只有给予并维护他们的市民待遇,促使能力提高和转化,树立其精神愿景才能加快他们融入城市的步伐。

(一)加强技能与职业培训,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

在劳动力资源市场化的体制安排下,解决这类特殊群体的工作与收入不能靠提供工作岗位(也很难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来完成,系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更有利于他们的长期发展。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也许经常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但像这种对“被城市化”群体的专门培训开展的并不多。首先,人力资源部门应该与社区(特别是安置回迁社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培训机制,把技能送到家门,对这部分民情进行摸底,了解这部分未就业人员的数量、性别、年龄、家庭情况和教育背景。然后,开展分类职业培训,比如针对中青年女性的家政服务培训、月嫂培训、缝纫技术培训;针对中青年男性的焊工、钳工技术培训;针对中老年人进行的手工工艺品编制培训等。除了教会他们技术、技能之外,引导部分文化程度较高的人考取各种职业资格证,比如技工证、月嫂证等,保证他们后续的职业发展。最后,建立劳动力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需求与供给的有效对接,给安置农民提供一定就业信息。对于有创业热情的农户,提供工商、税务注册登记的便捷服务,给予一定程度的低息、免息贷款支持。在这种政策安排下,多数人都“有业可治”、“有工可做”,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大大提高,城市“边缘人”的尴尬身份也会逐渐消失。

(二)逐步解决“被城市化”农民的市民待遇和权益

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和城市在户籍管理、社会福利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上存在明显差异。这部分“被市民化”群体是享有“市民待遇”还是“农民待遇”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每个城市都要面临的问题,虽然解决的思路和办法不尽相同,但解决问题遵循的原则都是“身份”与“权益”对等原则。只有在机会和权益平等的前提下,才能有效消除他们融入城市的心理障碍。

“农民融入城市社会最直接的障碍是户籍制度。它造就了农民身份、职业和角色的分离。”[4]户籍制度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社会保障方面。“被城市化”群体在失去土地进入城市生活时农民身份并没有马上转化为市民身份,这种局面给不少人带来麻烦,比如子女不能就近入学、无法申请福利廉租房,城市低保无法办理,养老保险无处缴纳,劳动安全与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所以,与城市化进程有紧密联系的户籍制度应该改革在先。在具体实施时,按照这部分民众的定居社区由所辖社区和派出所集中处理,解决他们的融入城市的后顾之忧。户籍身份解决后,其他市民权益也相应得到改善。

(三)创建积极进步的社区文化

农村的居住文化是一家一户一院落,出门就是开阔的田间风景,生活方式随意自由。现在,突然住上高楼,左邻右舍一墙之隔,一扇门的距离,再加上生活习惯、交流方式不同,会产生强烈的不适应感。在城市化融入初始阶段,社区文化起着关键作用。

为改变农村“女人家长里短,男人牌桌奋战”的消极文化,社区首先要配有一定的基础娱乐设施,比如棋牌社、老年人活动场所、社区图书馆等,让安置居民闲暇时间有处可去,鼓励他们参加集体活动,逐渐融入社区集体生活,闲暇之余缓减心中的焦躁,结交新朋友,促进邻里之间的感情。

社区居委会要通过举办一系列主题活动,成立老年舞蹈队、戏曲小组、篮球队等兴趣组织,营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满足“新市民”的精神文化需要,既拉近了邻里之间的距离,又娱乐了民众。利用各种节假日,举办趣味体育比赛、广场舞大赛、暑期广场晚会等活动,让不同年龄层、不同兴趣爱好的居民走到一起,敞开心扉交朋友。对于社区中的困难户、留守老人和儿童,社区管理者还可通过成立社区帮扶小组的形式,鼓励大家传递正能量。为倡导积极向上的城市社区文明,居委会可定期举办健康卫生知识讲座、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大家争做“文明家庭”、“文明个人”、“爱心家庭”。在这种温暖的社区文化熏陶下,“被城市化”群体的精神家园得到重塑,“被市民化”真正过渡到“市民化”。

[1]黄匡时,嘎日达.西方社会融合概念探析及其启发[J].理论视野,2008(1):47-49.

[2]王哲.调查报告——关于河南省巩义市滨湖花园小区失地农民社会融入问题[D].安徽:安徽大学,2012.

[3]王桂兰.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地位转变研究—基于西方经验的探讨[J].河南社会科学,2013(8):41-43.

[4]连玉明,武建忠.领导决策信息[M].北京:团结出版社,20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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