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洪泉
(惠州学院 音乐系,广东 惠州 516007)
《庄子》,道家经典之一,亦称《南华经》,据《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五十二篇,现存三十三篇,其中内篇有七、外篇有十五、杂篇有十一。一般认为,内篇思想连贯,文风一致,当属庄周本人所作;外片、杂篇是其门人所作,但基本上仍反映庄子的思想。
庄子(约公元前369—前286年),名周,战国时期哲学家,宋国蒙(今河南商丘东北)人,曾任蒙地漆园吏,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曾麻鞋布衣去拜见梁惠王,有拒绝楚威王厚礼高官的聘请,终身深研学问。认为“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地,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1]360”,因而批判儒家的独断论与仁义礼乐,提倡齐物我、齐是非、齐贵贱、齐生死,逍遥自得的相对主义,追求精神解放与自由。《庄子》一书,体大思精,从人文意识到社会观念都有重大建树,从而完善了道家的思想,与儒、墨两家三足鼎立。《庄子》所提出的“天籁”之乐,体现了《老子》“大音希声”[2]音乐观。
“天籁”一词出于《庄子·齐物论》。《庄子·齐物论》以子綦(南郭子綦,相传为楚昭王之庶弟,楚庄王之司马)与子游(相传为子綦弟子,姓颜名偃,谥成,字子游)对话的方式,提出了“人籁”、“地籁”、“天籁”之说:
子綦曰:“偃,……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
子游曰:“敢问其方。”
子綦曰:“夫大块噫气,其名为风。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呺。而独不闻之了翏翏乎?山林之畏隹,大木百围之窍穴:似鼻,似口,似耳,似枅,似圈,似臼,似洼者,似污者;激者,謞者,叱者,吸者,叫者,譹者,宎者,咬者。前者唱于而随者唱喁。泠风则小和,飘风则大和,厉风济则众窍为虚。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刀刀乎?”
子游曰:“地籁则众窍是已,人籁则比竹是已。敢问天籁。”
子綦曰:“夫天籁者,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1]23
南郭子綦向子游描述了什么是“人籁”、“地籁”、“天籁”。意思是说大地呼出气来,人们称它为风。这风吹得各种孔穴发出怒号。山林中有各种洞穴,象鼻子,嘴巴,耳朵,瓶子,杯子等,风吹起这些孔穴,发出各种不同的声音,像水流声,飞箭声,象在呵斥,在呼吸,在呼叫……。于于的声音,与喁喁的声音相和相应。风停了,各种孔穴空虚,也就寂静无声了。子綦问子游:“难道你就没有听到过细缓悦耳的余音吗?”
子游明白了原来地籁就是自然界风吹各种孔穴发出的声音,人籁则是人们弹奏各种自己制作的乐器所发出的声音。又问:“天籁是怎样发出声音的呢?”
子綦向子游讲述了“天籁”时而发出千差万别的不同声音,时而又自己平息下来,声音的发出和平息都是它们自己主宰。
通过这段对话可以认识到“天籁”就是自然之乐,也就是《庄子》所讲的“天乐”,即顺应天性的、不倚赖他物而自己发声又自己停止的音乐。实际上从物理学的角度讲,任何声音都是物体摩擦、振动而产生的,没有物体的摩擦、振动是没有任何声音的。由此看来,“天籁”是没有任何声响的音乐,与“大音希声”的说法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对于“天籁”,可以理解为是对人而讲。按照“道”的“大音希声”理论,“天籁”是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最美妙的音乐,所谓“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也”是对人而讲的。人是主宰,人只要做到“无为”、“心斋”、“坐忘”,便可根据自己(“使其自己”)的需要,借助内心的想象、联想获得(“自取”)美妙的音乐。这与“无声之中独闻和”的说法也是一致的,与“道”的音乐特点“无成与亏”的大全之音乐也是一致的。在《庄子·齐物论》中讲到昭文(传说中古代的一位善鼓琴者)鼓琴时说:“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1]36”。如果有成功与亏损,是因为昭氏弹了琴;如果没有成功与亏损,是因为昭氏没有弹琴。即便是最好的琴手弹琴,其音乐效果、表达的思想内容、感情的处理等方面,也只代表这个琴手本人,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都有一定的差错或片面性。按照《庄子》的说法,不是人为地、有声音的音乐,其美才是全面的,可靠的,才是自然而大全的音乐,才是至美至乐的音乐。
《庄子》的“天乐”观,在《庄子·天运》篇关于黄帝与北门成谈《咸池》之乐的一段对话中,有集中而系统的阐发。黄帝与北门成谈《咸池》之乐,以“惧”、“惑”、“愚”的三种感受,阐述了黄帝奏《咸池》之乐过程的三种不同层次。实际上这三个层次都没有讲现实意义的音乐,是庄子心目中理想的、合乎“道”这一属性的音乐,是《庄子》又将其分成了三个看上去不同,实际上又没有什么不同的三个层次。所谓人们对这三种音乐不同层次的感受,也是庄子对“道”这一属性音乐寄予的虚拟的感情色彩,以将“天”、“道”、“愚”、“乐”合为一体。《咸池》之乐到底是什么音乐效果,现在的人无从知晓,但《庄子》笔下黄帝所演奏的《咸池》,无论划分几个层次,则均属于“道”的音乐,是《庄子》用来否定包括礼乐在内的、所有现实音乐的所谓大全音乐。这段对话,实际上并没有离开《老子》“大音希声”理论,以及《庄子》“天籁”之乐的说法,是对“天籁”具体的描述。
有关《庄子》对音乐的认识,无论是“无声之中独闻和”或“人籁”、“地籁”、“天籁”的说法,甚至“彰声而声遗”的理论,可以说都没有脱离《老子》“大音希声”的音乐观。在继承、发展《老子》音乐思想的过程中并没有什么创新和突破。《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中最为有价值的、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天籁”之乐与“法天贵真”思想的融合。
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与儒家相比较,道家多重视音乐与自然的关系,而儒家多重视音乐与社会的关系。从人的本性这一角度讲,儒家以礼为本,对人的本性加以约束和限制。道家学派则以人为本,主张人应该复归其自然的本性,摆脱儒家礼制法规的约束。所谓“天籁”也可以理解为音乐表现了人的天性,人的自然之性情,也就是人的真情。因此,《庄子》“法天贵真”的思想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庄子》认为儒家的礼乐不合人们的“自然性情”,束缚了“自然性情”,使人们“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1]237,明确提出“中纯实而返乎情,乐也”[1]235的命题。认为音乐应该合乎人淳朴的本性,音乐也应该表现人淳朴的本性。这说明《庄子》不只是讲“道”的音乐,不只是讲没有现实意义的音乐,而是不仅承认现实的音乐,而且还肯定现实音乐可以表达人的思想感情。这一思想见于《庄子》称赞这种音乐的片段中。《庄子·山木》借孔子之口对颜回讲:“回,无受天损易,无受人益难。无始而非卒也,人与天一也。夫今之歌者其谁乎?[3]”意思是说颜回不受自然的损伤容易,不受人间的利禄却难。然而,无所谓开始也就无所谓终结,人的生就意味着会死。所以,生不必乐,死也无须哀。天人一致,自然无为,自然的损伤、人间的利禄都出于自然,不必为此而哀乐。歌声也是没有什么哀乐,是出于无心,出于自然。孔子用自然与人生的道理来抚慰颜回,要颜回恢复人无哀、无乐、无心的自然之本性,不要受人世间利禄的影响。
《庄子·大宗师》中有关“而已反其真,而我犹为人猗”[1]133的说法,也同样强调了人的真情,体现了《庄子》所说的“无情”。其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以生死、贵贱、贫富等世俗观念而改变自己的心情,不以喜怒、悲乐、好恶而丧失人的自然本性,提倡生死、贵贱、贫富、喜怒、哀乐不动于心,也就是《刻意》篇中所说的“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1]231的养生之道,也是《德充符》篇中讲的“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做到自然、无为、朴素、恬淡,象远古的人们,像初生的婴儿,合乎“道”的属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就是使音乐表现人的这种本性。
在中国音乐美学史上,《庄子》首先提出把音乐与“人性”联系起来,主张音乐表现“人之常性”,反对音乐受礼的束缚。要求音乐的解放,反映出《庄子》要求音乐自由抒发人的情性的强烈愿望。这里所说的“人性”不是抽象的人性,超阶级的人性,而是广大人民的人性,是普通劳动者的人性,也就是“民之常性”,反映出《庄子》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积极的一面。关于“民之常性”,《庄子·马蹄》讲“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又说:“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1]168”。由此看来,“民之常性”就是人人劳动,只求生存温饱,无君子小人之分,无上下等级之别,不谋私利,不求名利,不尔虞我诈,无欲而朴素的劳动人民之常性。《庄子》认为礼乐不合乎“民之常性”,束缚了“民之常性”,使人民“无以反其情而复其初”。所以,把音乐与这种“民之常性”联系起来,肯定某些现实意义的音乐,认为某些现实意义的音乐“有当于人之心”,合乎“民之常性”。这一思想,结合所提出的“中纯实而反乎情,乐也”的命题,便明确了音乐的本质就在于表现人的自然情性。这就对孔子《论语·八佾》中“人而不仁,如乐何?[4]”与《孟子·离娄》中“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5]”,这种音乐表现仁义道德思想的否定。
《庄子》提出“法天贵真”,强调人的“本性”,人的“真情”,崇尚自然。反对世俗观念,反对礼制对人的束缚。反映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就是崇尚自然之乐,反对世俗礼乐,强调音乐表现“民之常性”,表现自然情性。《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与其整体思想一样,是由庄子对社会的认识和态度所决定的。庄子的出身无可查考,但他隐居不仕,靠编织糊口,安于清贫生活,不图高官厚禄,不为富贵而失去自由的处境。他反对封建制,也反对奴隶制,反对与封建制、奴隶制相适应的文化制度,反对包括礼乐在内的上层建筑。他反对等级制度,追求平等自由,向往自由平等的大同世界的处事态度,决定了他的社会意识。《庄子》在《秋水》中谈到对现实深恶痛绝,视官位如腐鼠;在《列御寇》中说为统治者效力是吮痈舐痔的无耻行径;在《山木》中也直接指出统治阶级昏上乱相的丑恶面目;庄子拒绝楚威王的聘用,说“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6]。这种社会生活的背景,决定了庄子对现实社会的认识,产生了追求人性的解放、个人的自由、人人平等的思想。反映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便出现了音乐表现“民之常性”的理论,“法天贵真”的音乐审美准则,“中纯实而返乎情”的音乐美学思想,以反对统治阶级用来维护其统治的礼乐和礼乐制度。
《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主要矛盾的对立面是儒家的礼乐思想。为反对儒家的礼乐思想,《庄子》主要从两个方面与儒家思想对立。
第一,是所谓“天乐”、“大美”之乐、“无声之中独闻和”的合乎“道”这一属性的音乐。这方面的思想继承了《老子》“大音希声”的理论,但在继承与发展过程中,没有什么大的突破,与《老子》“大音希声”的理论没有很大的区别。
第二,是把音乐与人性联系起来,即所谓“法天贵真”的音乐审美准则,音乐表现“民之常性”,音乐表现自然情性。这方面的思想是对《老子》思想的突破,也是道家音乐美学思想在《庄子》这里发展、成熟的主要因素。这两个方面,实际上都是反对礼的束缚,要求乐的解放,要求音乐自由抒发人的情性,都对儒家的礼乐思想,传统的礼乐制度以冲击。后来出现的所谓魏晋玄学、魏晋风度、魏晋名士就是因为道家思想的影响而产生的,是对儒家思想的一大冲击,也曾动摇了当时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的地位。
探究《庄子》“天籁”之乐的精神实质,就要以《庄子》“法天贵真”的音乐审美准则与“民之常性”的音乐表现联系起来。看起来《庄子》的“天籁”之乐与《老子》的“大音希声”同出一辙,都是无声之乐,都是现实中不存在的音乐。既然是无声之乐,怎么能称之为音乐呢?既然是现实中不存在的音乐,对人们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种无声的音乐就是音乐审美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并不注重现实中的音乐形式或音响效果,而强调的是音乐表现人的真情,表现“人之常性”。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特别是在礼乐盛行的当时的社会制度下,更没有人能做得到,也完全没有可能做得到。当时的庄子也就是从这一角度反对礼乐。只因为是无声之乐,现实中不存在的音乐,才合乎“道”,才是最美的音乐,是最高境界的音乐,也是以此来树立合乎“道”的一种精神。在当今社会,人们一旦听到美妙的音乐便自然地感叹道“这真是天籁之乐”。对于这种说法,有些人认为不妥,可以说与《庄子》所讲“天籁”之乐没有任何联系,可以肯定地说这不可能是“天籁”之乐,更不可能是合乎“道”的音乐。但是,如果将“天籁”之乐作为一种审美境界的话,就没有必要追究这音乐是不是合乎“天籁”之乐,是不是合乎“道”的音乐。可以认为这就是音乐审美的一种境界,一种精神,一种对美妙音乐的无止境的追求和向往。
[1]庄子.庄子[M].孙通海,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7.
[2]老子.老子[M].饶尚宽,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102.
[3]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0:140.
[4]孔子.论语[M].张燕婴,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26.
[5]司马哲.孟子全书[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8:141.
[6]司马迁.史记[M].北京:京华出版社,19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