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帅
(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450001)
一
在帝制时代的政治意象中,“城墙更主要的是国家、官府威权的象征,是一种权利符号”[1]444。“国家设有城池,官司所依,民庶所保,政令于是乎出,典礼于是乎行,财赋于是乎藏,奸于是乎禁,封疆于是乎”[1]453,所以“城池”是清政府在地方统治的载体,是清政府统治与维护地方统治秩序的象征。是清末地方政府维护统治秩序的基础。清末咸同年间由捻军所引起的战争使豫东皖北地区的城池的损坏十分严重。
据传忠书局刻本《曾国藩奏折》记载,山东的兖、沂、曹、济四郡,河南的归、陈两郡,江苏的淮、徐、海三郡,安徽的庐、凤、颍、泗四郡,“此四省十三州,纵横千里,从古四战之场,历年捻匪出没最熟之区”[2]343,而对于安徽而言,“通省沦陷,杀戮之重,焚掠之惨,殆难言喻,实为非常之奇祸”[2]331,皖北之地“属苗、捻出没,恣意焚杀,至再至三,此皆受害较重者也”[2]330。豫东归、陈两府亦为捻军频繁出没之地。尤其是“商丘、夏邑、虞城、永城等处,上下数百里烧掳一空,苍夷满目”[3]313。随着捻的兴起以及太平军北伐,战乱对豫东皖北地方社会的破坏十分严重。
清政府在豫东、皖北地区的统治秩序受战争的严重冲击。我们从城墙或者城池的损坏情况可以得知。豫东皖北地区的捻军所导致的战争对皖北的亳州、蒙城、宿州、颍上等州县,豫东的归德、永城、夏邑、虞城、睢县、宁陵、柘城、鹿邑等县城的城池设施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如咸丰五年(公元1855)“粤匪张落刑竄入”蒙城县城,“盘踞年余,拆毁城垣殆尽”[4]101。宿州“四戍楼于咸丰年间倾颓无存”[5]97,墩台“兵燹多废”[5]98。颍上县“咸丰同治年间东南西北西南等隅屡坍”[6]37。涡阳县老城“遭张宗禹党蹂躏,众以为不祥,乃移今治”[7]135。亳州在咸丰三年(公元1853)遭粤匪攻陷,破坏不堪。豫东归德各州县亦屡遭袭扰。咸丰三年(公元1853),“粤匪陷归德”,五年(公元1855)捻围攻商丘,焚东西北三关,“不下”,遭“土炮”轰击[8]347。宁陵城池“迄咸丰三年(公元1853)倾颓已甚,粤匪冲陷,益形颓败”[9]55,随后知县督民修建,功及未半,“九年春(公元1859)捻匪陷城”[9]55,毁坏严重。虞城县城咸丰五年(公元1855)被“捻逆”张乐行攻破。据《永城县志》记载,从咸丰二年(公元1852)到同治元年(公元1862),这十年间,捻军共攻城6次,其中有两次把永城县城攻破,尤其是在咸丰四年(公元1854),太平军曾立昌部破永城,放囚焚衙。根据顾建娣统计,这一时期在夏邑县境内发生战事大小无算,县城被攻下5次。睢州(今睢县)在捻军扰境以前无城墙,咸丰八年(公元1858)捻匪过境始议修城,咸丰九年二月(公元1859),基址未就,“匪至,城无可守,大肆焚掠,戕人无数”[10]43,城内楼房庙宇被焚严重。
二
县衙或衙署是地方官实施管理以及教化的机构,是国家权力的代理与象征,是地方权力运行的核心,也是清末地方政府维护统治秩序的基础。清末咸同年间由捻军所引起的战争使豫东皖北地区各个州县的衙署损毁严重。在咸丰三年(公元1853)匪、捻入柘城县境,“十二月,贼大至,焚掠烧杀极惨”[10]24,“衙署市 房焚掠一空”[10]24。虞城县咸丰五年匪乱,“群匪大至,人皆逃散,城中搜掠一空,县署被焚”[10]24。夏邑县城池亦遭毁坏,咸丰四年(公元1854)“贼扎筏,渡河,炮焚东门,城陷。贼愤其抵抗,火官署,肆屠戮”[10]27,“城中尸骸枕藉,四隅海子杀者,溺者、填塞几满”[10]27。我们从当时廪生彭秀龙的诗中亦可窥知当时之惨景,诗云:“坏云惨淡压城低,风雨萧条天亦欺(城破时阴雨连绵)!安忍贼心残似虎,失时民命贱如鸡。凄凉官廨飞燐火,断碎图书杂絮泥(阴雨贼皆以书垫路),多少英魂销不得,夜深都作杜鹃啼”[10]27。永城县咸丰四年(公元1854)“粤匪骤至,代理知县傅锡纶,守备丁兆发先弃城走,城遂陷。贼入焚衙署,沿街纵火”[10]18,以至于“四乡土匪乘虚入城,抢劫一空”[10]18。宁陵县“咸丰九年(公元1859)公署、察院俱毁于寇”[9]76,以至于知县、典吏寄赁民居。社仓是政府为调剂物价、备荒赈恤而设置的,也于“咸丰九年(公元1859)俱毁于寇”,“大都名存实亡”[9]77。鹿邑县城“寇乱大炽,缮葺频仍”[11]。
皖北是捻军活动的中心,战争所导致的城池毁坏亦相当严重。蒙城县在咸丰三年(公元1853),张落刑盘踞半年余,“凡县衙署监狱书院营汛焚烧一空,历任知县皆居民舍”[4]104,学署在“兵燹后尚存瓦房三间草房七间门楼一座”[4]104。亳州州署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粤逆陷亳,悉燬於火,历任州牧以筹費修复不易,权假衛後街仓房为治所”[12]86,千总署“咸丰初燬於兵,今移就义学为办公之所”[12]87;学署试院“规模本巨,兵燹后仅存头门一间、大堂三间堂、西平房六间”[16]72。
三
书院的破坏与文教的凋敝。咸同年间豫东皖北地区的社会动荡,给当地的文化教育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破坏。据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虞城知县李淇的《重修县志序》记载,“甲午秋七月,奉檄署理斯县,下车首询旧志,自咸丰初年,兵燹板焚,片纸无存。夙夜愁死”[12]657,由于粤、捻所导致的战乱兵祸的破坏,以至于李淇在任虞城县令修撰县志时竟“无所筹治”。宁陵县城书院“咸丰九年(公元1859)毁于寇”[9]127。鹿邑县“文庙咸丰间頽圯殆尽”[15]。
皖北各州县是捻军活动的中心,当地的教育设施受毁坏程度亦相当惊人。蒙城“咸丰三年四月,捻逆张落刑盘踞半年余,凡县衙署监狱书院营汛焚烧一空”[4]104,学署在“兵燹后尚存瓦房三间草房七间门楼一座”[4]104,据民国四年(公元1915)的《蒙城县志》序一记载,蒙城“迭遭兵革,官私著录,荡然无存”[12]523。亳州“自发匪捻乱江淮以北,兵革相寻十余载,学校几於废弛”[16]167;“学署试院为儒学公署,规模本巨,兵燹后,仅存头门一间、大堂三间堂、西平房六间”[16]7;亳州的柳湖书院“咸丰三年粤逆犯城书皆无存”,“故紙罕存”[16]82。宿州的“培菁书院,咸丰初元捻氛苗逆,内外交讧,兵差络绎四乡避乱……考棚亦荡然无存”[5]171;文庙“咸丰同治遭历兵燹,乡民避难其中,倾坍特甚”[5]100。颍上县“咸丰十一年,教谕廨为贼拆毁过半”[6]34,义学“咸丰间毁于兵火”[6]35。
战乱所及,教育设施的建筑,如书院、义学,以及作为教化象征的文庙、学宫等祠祀机构的建筑都受到了很大冲击,毁坏严重,使这些承担传播儒家道德伦理和将儒家理念政治化的教育设施无法发挥其作用,传统的中国价值标准遭到象征性的和实际的攻击。
四
清末轰轰烈烈的捻军战争不仅给豫东皖北地方社会造成了相当大的人口损失以及经济破坏,而且也给当地社会的文化与精神生活造成猛烈的冲击。战争对象征皇权在地方社会存在的城池、衙署的毁坏,对主宰地方行政、司法、军事事务的官员的杀戮,对地方文教等承担教化功能设施的破坏,使清末咸丰同治年间的豫东皖北社会处于失序的状态。即使战后当局“在军事、政治、经济等发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力图恢复旧的统治秩序,”但是经过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冲击,当地社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清朝统治者很难将旧有的秩序完全恢复。
国家政权与地方社会的衔接点在于州县,他们的存在标志着中央皇权在地方统治的存在,他们负责地方社会的赋税、治安、司法等职责,一旦他们不存在,地方社会就不能按照原有的法则有序进行,地方社会就会混乱。清政府不能有效应对地方社会的种种危机,如旱灾、蝗灾、水灾,由于灾害的频发,却又得不到国家的有效应对,导致底层社会的赤贫,使他们为了生存去违反现有的统治秩序,随着捻军战争的发生,上层统治权力不能有效的行使,久而久之使清政府的基层统治力弱化,而基层社会的离心倾向也慢慢表现出来。地方社会建立自己的利益组织或自保组织,如地方团练或地方圩寨的普遍建立,他们有如仁义,仗义、疏财、救我残黎、除奸诛暴等道德价值规范或价值认同。这表明国家政权已经不能提供像过去那样最起码的管理以及保护,面对太平军或者捻军的袭来,各级官员的或逃或亡,政府机构的瘫痪种种现实情况都使清末地方统治遭遇大问题。国家威信的丧失,实际统治力的减弱,以及儒家道德伦理与政治伦理遭到冲击,导致以此为政治理念基础的国家政权的“被认同度”弱化。豫东皖北地方社会这种失序状态使国家对豫东皖北地方社会控制力削弱。而国家政权对地方社会的控制能力的不断削弱,反过来又加剧了地方社会的无序状态。
[1]鲁西奇.城墙内外:古代汉水流域的城市的形态与空间结构[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曾国藩.曾国藩奏折 [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11.
[3]段自成.清代河南巡抚衙门档案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4]重修蒙城县志书(据民国四年铅印本影印)[M].香港:成文出版社,1975.
[5]光绪宿州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6]同治颍上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7]涡阳县志(据民国十四年铅印本)[M].香港:成文出版社,1970.
[8]商丘县志编纂委员会.商丘县志 [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9]河南省宁陵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宁陵县志 [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
[10]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捻军(三)[M].上海:神州国光社,1953.
[11]太和县志(据民国十四年铅印本影印)[M].香港:成文出版社,1970.
[12]顾建娣.太平天国运动对河南社会的冲击 [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