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及其对商务英语翻译的指导作用

2014-04-10 05:44崔光婕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发起者学派商务英语

崔光婕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系,河南 平顶山467000)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进出口往来日益频繁,英语作为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语言,其翻译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了。翻译是一种信息的转换,即把同样的信息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在翻译过程中,如何使信息恰到好处地从一种语言形式转移到另一种语言形式是一个首要问题。我们常说翻译是一种再创造(recreation)。译文不仅在意思上正确,还要符合目的语国家的文化风俗。

任何实践都需要正确的理论来指导,有了理论的指导,实践才少走弯路。近几十年来,翻译理论研究作为一门科学飞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翻译理论自成一体,有着自身的立论依据、指导思想以及应用范围。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Functionalism Translation Theory)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以语言学为基础的。到20世纪50年代,语言学作为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已经得到充分发展,语言学分支不断出现。西欧和美国的语言学家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语言,受地域和研究视角的影响,先后形成了语言学的多种流派,如布拉格学派,伦敦学派学派,美国结构主义学派,转换生成语法学派,交际学派,功能学派等。语言学家和翻译家从各个语言学派的理论和立场出发去研究翻译,翻译研究也就形成了相应的布拉格学派,伦敦学派,转换生成派等。

功能派理论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大概在20世纪90年代被引进到中国。该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的基础上,但又突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其实质是寻求译文和原文的功能对等,即译者从原文中提取其认为符合交际功能的信息,而非对等理论所期望的提供完全对等的信息。该理论注重实际的语境及目的语国家的文化氛围,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交流。功能派理论有三个核心内容:翻译的定义及实质、翻译过程翻译者的角色、功能原则。

(一)翻译实质

关于翻译的实质,可谓是百家争鸣。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该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诺德(Christiane Nord)对翻译作了界定:“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文文本(a functional target text)。它与其源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与其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1]112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知道,译文与原文应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文实现的功能,也即翻译的目的所决定的。同时该定义暗示了翻译中存在的客观的语言和文化障碍,使得翻译不可能是机械地逐字逐句的死译。为什么说每一篇译文都具有一定的功能呢?因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个特定的译文接受者群体为对象,使译文在目的语环境中具有某种功能。比如翻译一篇童话故事,译者会根据故事内容设定译文的接受者为儿童,那么译文就必须符合儿童的心理和逻辑思维。

(二)翻译过程中参与者的角色(Action-based Model of Translation and Each Role in Translating)

功能学派理论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就是确立翻译过程中参与者的角色。大多数理论认为在翻译过程中有三方参与者,即原文作者、译者和译文接收者。而功能学派将其划分为7个方面,即发起者(initiator)、委托人(commissioner)、原文生产者(source-text producer)、译者(translator)、译文使用者(target-text user)、译文接收者(target-text receiver)和译文收受者(target-text addressee)。这7方参与者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一个参与者会扮演好几个角色。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这7个角色。发起者可以是个人,群体或组织机构,他的作用是发起翻译活动以及确定译文的目的。发起者会给出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即翻译目的、原文、收受者等等。翻译要求控制着整个翻译过程。委托人的作用是要求译者为了某个特殊目的和特定的收受者而进行翻译得出译文。比如说,委托人会要求译者使用特殊的格式。有些情况下,发起者和委托人是同一个人。原文生产者为翻译者提供原文。译者是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方。他是原文和译文之间的桥梁。因此,他必须熟悉两种语言文化。一个合格的译者必须尽全力地从形式、意义和功能上寻求源语言和目的语之间的对等。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文化差异,很难寻求到这种对等,那么译者就必须给予自由,他可以根据原文和译文的功能来确定使用何种翻译手段,如何完成翻译工作。译文使用者是将译文付诸使用的人。译文接收者是实际上读到或听到译文的人。而译文收受者则是译者接收者是关键因素,因为他的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可能与发起者大相径庭。因此,译者必须综合考虑翻译要求及接收者的思想观念来进行实际翻译。

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划分是建立在交际理论和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的。翻译被认为是有目的驱动的人类活动。它不仅涉及字词句,而且要化解文化差异,引导有目的地交际。划分的角色越全面,我们对翻译过程的理解就越深刻。在各个角色之中,译者是最重要的,他拥有相当的自由度和创造力。为了完成他的任务,他必须十分明确翻译的交际目的。他可以与发起者协商,明确翻译目的及使用何种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发起者对翻译的要求不太明确时,译者就必须分析交际的具体情形,指出交际目的。这种对译者的主动性和作用的重视在20世纪末的翻译界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三)目的论(Skopostheorie)

功能学派的另一个重要理论就是目的论,Skopos是希腊语,意思是目的、功能,即所有人类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既然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那它也是有目的的。目的论包括三个法则:

1.目的法则(Skopos Rule),意思就是目的决定翻译行为。整个翻译过程,包括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的选择,都是由翻译行为所达到的目的决定的。目的论划分了三种目的: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和使用某种特殊手段所达到的目的。在这三种目的中,译文的交际目的最重要,它通常是由发起者来决定的,但有时候,发起者自身可能对译文的交际目的不是太明确或他给出的要求不够具体,此时,译者就必须发挥他的主动性及责任心来帮助发起者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正如,Vermeer所提到的“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it will be assumed in our culture that for instance a technical article about astronomical discovery is to be translated as a technical article for astronomers…or if a company wants a business letter translated,the natural assumption is that the letter will be used by the company in question (and in most cases the translator will already be sufficiently familiar with the company’s own in-house style,etc.)”[2]183。

2.连贯法则(Coherence Rule),意思是译文应符合语内连贯的准则,必须让收受者理解。只有当目的语国家读者在目的语文化氛围内理解了译文,译文才有意义。依据这一法则,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是关键的因素,译者首先对信息进行筛选,读出原文的隐含意思,然后把这些信息转化到译文中。他不仅要按照翻译要求进行工作,同时要考虑目的语国家读者的理解能力及其知识背景,使译文读起来流畅并且地道。假如目的语国家读者无法理解译文或译文在实际生活中不能得以应用,那么翻译将是毫无意义的。连贯法则反映了功能派理论的核心思想:即翻译时应侧重于目的语文化,让译文易于理解。正如 Nord所说:“The meaning or function of a text is not something inherent in the linguistic signs;it cannot simply be extracted by anyone who knows the code.A text is made meaningful by its receiver and for its receiver.Different receivers (or even the same receiver at different times)find different meanings in the same linguistic material offered by the text.We might even say that a “text”is as many texts as there are receivers”[3]91。

3.忠实法则(Fidelity Rule),即译文应忠实于原文本,如果没有原文本就没有译文。翻译的基本目的是把信息从源语言转移到目的语中。如果译文不忠实于原文,读者可能会产生误解。正如 Vermeer所说:“since a translation is an offer of information about a preceding offer of information,it is expected to bear some kind of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rresponding source text.One possible kind of intertextual coherence could be a maximally faithful imitation of the source text.It may be said that the postulate of“fidelity”to the source text requires that e.g.a news item should be translated“as it was in the original”.However,this too is a goal in itself.Indeed,it is by definition probably the goal that most literacy translators traditionally set themselves”[2]179。在 三个法则中,目的法则和忠实法则贯穿整个翻译的过程。

总体来看,功能学派理论为翻译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它更加强调了译者的主动性和自由度,把侧重点放在了译文上,突出了译文的功能。翻译被诠释为有目的性、交际性、跨文化性、行为性、加工性的一种活动。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以功能派理论来指导各种类型的翻译,如文学作品翻译、科技作品翻译等等,而它尤其适合指导商务英语的翻译。

二、以功能派理论为指导的商务英语翻译

什么是商务英语呢?简单地说,它是英语的一种社会功能变体,是专门用途英语,即商务交际中所使用到的英语。商务英语不仅包括单词语法,还涉及到国际贸易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商务英语翻译的目的性很强,以功能派理论为指导,依据不同目的,同一个原文文本会被译为不同的译文文本,从而使它们发挥各自的功能。

比如进行商标翻译时,如何用一两个字词体现商品的特色呢?如何达到促销的目的呢?先来看一个实例吧,LEXUS,日本丰田轿车的品牌之一,刚开始进驻中国市场时,为了使中文版商标读起来响亮、吸引人。译者把LEXUS译为“凌志”,即凌云壮志,听起来非常有气势,让人过目不忘。这样翻译满足了发起者(厂家)的目的,同时用这样一个气势宏大的名字来代表轿车也是很合适的,给译文接收者(顾客)的感觉就是这种车豪华、气派、品质可靠。“凌志”在中国市场一炮走红,并畅销多年。后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丰田公司已不满足亚洲地区的市场,他们决定进军欧美市场。为了与国际接轨,译者根据音译把LEXUS译为“雷克萨斯”。虽然听起来不如“凌志”那样有气势,但为了避免有些顾客把“凌志”和“雷克萨斯”误解为两种车,厂家衡量得失之后,最终选用“雷克萨斯”。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英语教育日益普及,“雷克萨斯”读起来也挺顺口,同时带有异国风味,越来越多的中国顾客开始接受这种新译名了。在欧美商品中,我们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商品是以希腊或罗马神话中的人物来命名的。这些神话故事世代相传,构成了文化的一部分。依据功能派理论,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译者必须发挥创造力来化解文明差异。如某一化妆品“Venus”,在西方神话里,Venus是美丽女神,译成中文时,可以译为“维纳斯”或“美丽女神”,对于化妆品而言,这两个名字都很合适,但是在中国神话里美丽女神是“嫦娥”,为了避免误解,采用“维纳斯”。

再如,在商务交往的不同阶段,需要写不同内容的信函来进行交易磋商,商务英语文体不以语言的艺术美为其追求的目标,而是讲求逻辑的清晰和条理性、思维的准确严密以及结构的严谨性。风格朴实,明白易懂。商务信函一般风格朴实,明白易懂,淡于修饰,很少使用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段,目的是提高实效性。翻译时应根据每种信函的功能来选择恰当的词汇进行翻译。如在贸易开始阶段,双方互相不认识,需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表达建立业务关系的愿望。这种信的语气应平和,语言应简洁,概括性强,翻译时也要达到这些要求,如“我方专门经营中国苏州的丝绸制品出口业务,此类产品品优质佳,价格合理,并随函附寄目录表、样品及最新价格单一份,仅供参考。”译为 We are exporters dealing mainly in silk products processed in Suzhou,China,with high quality and reasonable prices.We are also airmailing you,under separate cover,a catalogue,and our latest pricelist together with some samples for your reference[4]35。再如促销阶段,企业可能会写信把自己的产品及服务向客户进行宣传,以激发其购买行为,扩大产品销售。这种信本身不承担具体的销售任务,也不涉及真正的商品买卖,但是它是商家向外扩大影响、加强自我宣传、发布信息的重要方式。那么翻译时应突出这种信函的广告宣传功能,强调公司情况,及其产品的特色,用华丽的词语来描述产品,吸引顾客。如“我们的新品浴袍是纯棉制品,选料考究,纺织和印花工艺严格,款式美观新颖”译为 Our new brand bathrobes are made of pure cotton.Owing to the carefully selected materials used and the great attention paid to weaving and printing,they possess a very attractive appearance as well as novel designs[5]59。

三、结语

总而言之,功能派不再视原文为翻译活动中唯一不变的中心,而是强调译者的能动介入。既然翻译是有一定目的性的,那么译者在翻译时所持的目的和意图也是翻译批评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使翻译批评跳出“直译”和“意译”的二元模式,形成了多元化的翻译批评标准,具有更大的理论包容性和可操作性。功能派翻译理论对商务英语翻译有着极强的指导作用。它认为翻译是有目的性、交际性、跨文化性、行为性和加工性的一种活动。把翻译重心放在译文上,强调了译文所要达到的目的和功能。商务交易的不同阶段所用到的语篇具有不同的目的和功能,在翻译时,不仅要遵循忠实原则,将原文意思正确翻译出来,同时还要注意选词的语气,以实现译文的交际功能。

[1]李和庆,黄 皓,薄振杰.西方翻译研究方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Vermeer,Hans J.Skopos and Commission in translational action [M].in Chesterman,1989.

[3]Nord,Christiane.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4]孔庆炎.世纪商务英语[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5]王 燕.商务英语函电[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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