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研究

2014-04-09 10:09李广跃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实证分析农民收入农村

李广跃

摘 要:对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和农民收入间的关系,在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增加前者对后者的提高具有显著促进作用,农村基本建设支出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就会增加0.8461个百分点,但从现实看目前中国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仍存在许多问题,这就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农民收入;实证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6-0024-04

一、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经济学分析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果由市场来提供,很容易出现“搭便车”和投资不足的问题;如果由具有强制力的政府来提供,则可以克服市场供给的缺陷,那么由此而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应该是公共物品的天然提供者。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政府也会出现失灵,导致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的现象大量存在。若政府部门财政支出不足或效率不高,只要农民投入的公共物品将带来的收益大于所投入的成本,农民为了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就不得不自己承担部分生产性的公共物品,故在其他私人物品上的支出就会减少,农民的效用水平就会下降。

考虑到土地资源的特殊性,我们假设可耕地面积基本保持不变,这样投入在农业方面的基本建设费用在一定时间内基本保持不变;另外,我们假设提供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主体为地方政府和农民。

假设政府部门和农民对公共物品的贡献分别为g1和g2,农民私人物品的禀赋为w,则他将有w-g2的私人消费。假设消费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效用都是严格递增的,并把农民的效用函数写为u(g1+g2,w-g2),那么,农民的效用最大化问题就是

下面用图示表示最初农民的效用水平(如图1所示)。

假如政府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则农民的效用水平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从下页图2和图3就可以直观地看出。

如果政府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就可能会出现下页图2、图3两种情况,或者短时间内农民消费的公共物品不变,则政府支出增加就会取代部分农民的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农民就可以用于私人物品的购买,相当于农民实际收入增加,于是农民效用水平就会提高;或者农民消费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都会增加,也可以理解为增加了农民的实际收入,农民效用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政府增加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相当于增加农民的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变相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反之,若政府减少农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或政府财政支出效率不高,农民效用水平就会下降。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与实际农民收入是呈现正相关关系,即供给增加则农民收入就会增加。然而,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变化将会对农民收入的变化产生怎样的影响,尚需要做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二、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的选取

在此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选取的指标是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民收入选取人均纯收入,其中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用zc表示,人均纯收入用sr表示。

(二)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是1978年以来的年度数据,数据主要来自于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和《中国统计年鉴》(2001—2010)。

(三)模型的构建

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影响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故对zc和sr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的变量用lnzc和lnsr表示。将处理后的数据绘成时序图(见下页图4):

从下页图4直观可以看出,在这一段时期内,取过对数后的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lnsr)和农业基本建设支出(lnzc)均呈现随时间递增的趋势,故这两个序列应为非平稳时间序列。但这两个变量又具有明显的相同时间变化趋势,说明这两个时间序列可能具有协整关系。于是,下面就需要对这两个时间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两序列单整阶数是否相同,因为只有它们具有相同的单整阶数才能对两变量进行协整分析。

1.单位根检验

本文采用ADF(Augmented Dickey-Fuller Test)进行单位根检验,在检验前需要设定序列是否含有常数项或时间趋势项。通过下页图4可以直观看出这两个序列应包含常数项和时间趋势项,根据AIC准则和SC准则经过尝试,选取滞后阶数为1,检验结果(见下页表1)。

从表中结果可以看出lnsr和lnzc这两个原序列都不平稳,但是差分后的序列在1%的显著水平下都是平稳的,故原序列lnsr和lnzc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即lnsr~I(1)、lnzc~I(1),所以可以进一步检验它们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

2.协整检验

因lnsr和lnzc均为一阶单整序列,符合两变量协整检验前提,下面采用EG两步法检验两者之间是否协整。第一步,用OLS法对lnsr和lnzc进行回归,估计结果为:

从回归方程的结果来看,方程和回归系数都比较显著,拟合优度也比较好。下面对残差做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由于检验统计量为-3.286418,小于显著性水平0.01时的临界值-2.6192,可认为估计的残差序列平稳,进而得到序列lnsr和lnzc存在协整关系。

从长期来看,农业基本建设支出(lnzc)和农民家庭人均收入(lnsr)呈正向关系变动。方程中的系数0.8461代表弹性,表明人均GDP每增加1%会使得农民家庭人均收入增加0.8461%,农民收入相对于人均GDP的弹性系数在0.8以上,说明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和农民收入基本实现了同步增长,两者增长相对较为协调,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非常显著,故政府部分应该逐步完善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建设,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为逐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打下坚实基础。endprint

三、结语

(一)从经济学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民难免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不会积极参与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而希望能够把有限的收入购买更多的私人物品,这样给农民带来的效用水平会更高一些。因此,政府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就会在较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身上的负担,给农民带来直接收益。

(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基本建设支出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就会增加0.8461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将会对农民收入的提高产生很大和直接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完善农村基本建设,逐步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尽可能地减轻农民的负担,给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

(三)从现实看目前中国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仍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县乡两级政府承担了主要支出责任。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0% 以上,而县乡两级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仅有 20 % 左右。在此情况下,相当部分县乡政府由于缺乏可支配资金,根据当地需要提供生产性公共产品的能力十分有限,导致近几年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加之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这就从总量上削减了地方财政支农的规模,致使真正投入到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中央政府应该建立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规范和加大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强力监督下,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秦福敏,张森.关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0,(19).

[2] 赵大伟,向飞丹晴.基于动态博弈模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9).

[3] 林建衡.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52).

[4] 郜绍辉,郭志远.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9,(34).

[5] 王友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19).

[6] 于丽敏.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3,(4).

[责任编辑 刘娇娇]endprint

三、结语

(一)从经济学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民难免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不会积极参与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而希望能够把有限的收入购买更多的私人物品,这样给农民带来的效用水平会更高一些。因此,政府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就会在较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身上的负担,给农民带来直接收益。

(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基本建设支出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就会增加0.8461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将会对农民收入的提高产生很大和直接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完善农村基本建设,逐步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尽可能地减轻农民的负担,给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

(三)从现实看目前中国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仍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县乡两级政府承担了主要支出责任。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0% 以上,而县乡两级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仅有 20 % 左右。在此情况下,相当部分县乡政府由于缺乏可支配资金,根据当地需要提供生产性公共产品的能力十分有限,导致近几年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加之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这就从总量上削减了地方财政支农的规模,致使真正投入到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中央政府应该建立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规范和加大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强力监督下,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秦福敏,张森.关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0,(19).

[2] 赵大伟,向飞丹晴.基于动态博弈模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9).

[3] 林建衡.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52).

[4] 郜绍辉,郭志远.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9,(34).

[5] 王友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19).

[6] 于丽敏.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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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一)从经济学分析可以看出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呈正相关关系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民难免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不会积极参与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而希望能够把有限的收入购买更多的私人物品,这样给农民带来的效用水平会更高一些。因此,政府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就会在较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身上的负担,给农民带来直接收益。

(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基本建设支出每增长1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就会增加0.8461个百分点

可以看出,增加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的供给将会对农民收入的提高产生很大和直接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完善农村基本建设,逐步增加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尽可能地减轻农民的负担,给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缩小农村与城镇居民之间的差距。

(三)从现实看目前中国农村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仍存在许多问题

比如农村生产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县乡两级政府承担了主要支出责任。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0% 以上,而县乡两级基层政府财政收入比重仅有 20 % 左右。在此情况下,相当部分县乡政府由于缺乏可支配资金,根据当地需要提供生产性公共产品的能力十分有限,导致近几年地方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加之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支农资金,这就从总量上削减了地方财政支农的规模,致使真正投入到生产性公共产品供给的资金严重不足。所以,中央政府应该建立中央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规范和加大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并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强力监督下,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秦福敏,张森.关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J].中国市场,2010,(19).

[2] 赵大伟,向飞丹晴.基于动态博弈模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9,(9).

[3] 林建衡.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问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52).

[4] 郜绍辉,郭志远.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9,(34).

[5] 王友成.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0,(19).

[6] 于丽敏.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效应分析[J].税务与经济,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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